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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原理08﹞品牌核心價值論述,這是「做」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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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邱高生 2007/05/15

 

品牌核心價值,以及品牌核心價值的論述,在經過我們如此一番的探討之後,已可知其重要性,幾乎可說是品牌理論的核心,沒有品牌核心價值論述的「品牌」,在邏輯上就是無法脫離原行銷學的論述,也就是說跟最初沒有品牌理論時的行銷學差不多一樣,現在談行銷學,當然也是將品牌行銷納入,所以不仔細推敲一番,還真的會搞糊塗了,怎麼兩者講的會差不多一樣,當然是不一樣。

 

在上一篇筆者是主觀地主張放棄品牌傘的觀念,不需要用母品牌和子品牌,把子品牌當作商品就好,也就是說一個品牌下有很多的商品,這些商品名稱就只是商品名稱罷了,這種看法應屬於個人的偏好,其實按我們更早之前曾分析過的,應該有兩套看法,採用品牌傘這一套,當然會有子品牌,統一茶裏王當然是個品牌,賣得相當好,但其層級就是在子品牌的層級,我們也不排除任一子品牌會機會能飛黃騰達,晉升至母品牌的位階,畢竟世事難料,但子品牌不太會有品牌核心價值論述,應該只會有品牌定位,而且子品牌通常不會長命百歲。

 

由品牌核心價值論述,引發了這麼多的探討,似乎都不是在談「品牌核心價值論述」,而是在做一些釐清的工作,這也是事實,不過這種釐清的工作相當重要,若沒有弄清楚,那就會越搞越糊塗了,甚至於是白費力氣,書上所寫的看了也是似懂非懂,聽講的品牌之說也宛若霧裡看花,看不清楚。在此談到品牌核心價值論述,應該就是包括品牌的經營理念,品牌的願景,品牌的精神,品牌的主張,品牌對消費者的承諾等等這些內容,而且要有「論述」,相信大家看了也會覺得很簡單,找個文字能力比較強的人操刀,想寫多好就可寫多好,那還不容易,當然不是這樣,寫得再好,若無法執行,或者根本不執行,那有何用,論述歸論述,只是寫好看的,或者是寫爽的,那就是非品牌經營了,縱使是「品牌經營」每天掛在嘴邊,那也只是說說而已,那裡是在經營品牌。

 

有了「品牌核心價值論述」之後就是要徹底執行,比的就是執行力,這絕對是苦差事,絕對沒有一絲點的羅曼蒂克,沒有人會覺得一天工作18小時是好玩的,犧牲假期,犧牲運動的時間,犧牲與家人相伴的日子…等,像這樣,是有人可以自我安慰「苦中作樂」,然後自我催眠「樂在其中」,也許真的也有這樣的人,以此為追求之興趣,因而自然而然廢寢忘食,沉醉在其中,這已無所謂的苦差事之說,對這種人而言,這是快樂的樂事。總之,不管是苦差事還是快樂事,「品牌核心價值論述」是用在執行的,是要全心全意追求的,這也是我們之前所論說的,品牌經營不能只經營對外的那二分之一,很多談品牌的論說,也都很注重企業的組織文化,其原因在此。

 

我們也可以看到,很多很成功的品牌,其「品牌核心價值論述」都是後來補寫的,也就是說「品牌核心價值」是走出來的,在開創之初,可能連三餐都不濟,天天跑三點半,為求生存被逼著走過來,那裡會有那美國時間和心情,如此詩情畫意地寫「品牌核心價值論述」,不要說什麼寫出來,可能連想都不會去想的事,就是「做」,然後才有那苦盡甘來的「品牌核心價值」。例如,我們郭董的鴻海,現在應該會有「鴻海」的「核心價值論述」,筆者相信這是走出來的。

以上之分析,並不意味著經營品牌不能先寫「品牌核心價值論述」,但寫了之後就是要徹底執行,想經營品牌的人就應該要有如此的心理準備。

 


 

台長: 知識終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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