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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02 14:35:01| 人氣86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譯評】錐指《固執己見:納博科夫訪談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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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固執己見:納博科夫訪談錄》(Strong Opinions)
著者:Vladimir Nabokov
譯者:潘小松(中國社科院美國研究所副研究員,譯有亨利米勒散文集《宇宙的眼睛》,納博科夫訪談錄《固執己見》、小說《貴人,女人,小人》,本雅明《莫斯科日記》、《柏林記事》等;文章散見《中華讀書報》,《博覽群書》等報刊。)
責任編輯:張四季
責任校對:魏國強出版資料:時代文藝出版社,吉林長春,1998
原出版資料:McGraw-Hill,New York,1973

首先必須註明,Vladimir Nabokov(以下簡稱 VN)此書主體共分三部:訪談(Interviews,22 篇)、致編者函(Letters to Editors,11 篇)、與短文(Articles,14 篇,譯本作〈雜記〉),非僅是譯本副標題所謂的「訪談錄」。

其次,用作譯本書名的「固執己見」一詞,通指「堅持成見,不肯變通」(見《辭海》),不但詞性不同,其中之負面意味也與原書名「Strong Opinions」旨趣相左。依《牛津字典》(Oxford Dictionary)解釋,「Strong」一字以指語言、意見、字辭是擲地有聲、蘊義繁複、立場鮮明(19. Of language, an expression, a word: Emphatic; signifying or implying much; not moderate.);以指感情、信仰、黨派觀點或原則是激烈、熾熱、堅決、徹底(13. i. Of feeling, conviction, belief: Intense, fervid. Of party views or principles: Uncompromising, thoroughgoing.);以指聲音是響亮、堅定(13. d. Of the voice, a sound: Powerful, loud, and firm.);以指文學藝術的風格手法是活潑、有力(20. Of literary or artistic work: Vigorous or forceful in style or execution.);以指爭鬥(譬如書中的論戰文字)則有堅不可摧的意思(7. c. Of a warlike operation: Performed or prosecuted with a powerful fighting force.)。上述的重重意義,似乎不可能以簡潔的譯名一一轉達。但如果只取主要的鮮明、熾熱、堅定諸意,復加上一絲自負,或可以譯為「灼灼定見」(除了鮮明的熱度與堅決的力度之外,其變奏「灼見」中也帶著點見解透徹的自詡)。譯者自承:「關於從中文本讀不出世界名著的分量來,我以為我輩翻譯工作者至少要承擔一半的責任。因此有幾篇議論譯風日下的文字,這裡面當然也包括我自己的翻譯。至少納博科夫訪談錄的中文書名《固執己見》是我起的,而這譯名就不一定能完全體現原作者的意思。翻譯難啊!文學翻譯更不好玩兒!」(〈無心作序〉,《北京晨報》)可見大陸評論界已對此書譯名有過一些批判。

本篇文字除了錐指《固執己見》譯本開頭二十五頁,略作勘誤之外,也想借此管窺一下大陸譯文特有的政治問題與語言色彩。但必須先作提醒,充其量這只是一個特例,不宜在裡面引申出太多太廣的概論(VN 有言:「概論不免充滿了漏洞與陷阱。」〔原著 142 頁〕)。

(一)政治: 果不其然,敏感的文字在政治顧慮下必須遮遮掩掩,原著 10 頁「一個警察國家的醜惡陰影」(the grotesque shadow of a police state)被淡化為「那個國家的荒誕影子」(譯本 11 頁)。VN 對於馬列的譏誚「……早在 1918 年(十九、十八歲),便已看出列寧主義中的『meshchantsvo』(小資產階級的矯矜,庸俗的本質)」(...having discerned as early as 1918 (nineteen eighteen) the meshchantsvo [petty bourgeois smugness, Philistine essence] of Leninism,原著 97 頁)被扭曲為「早在 1918 年就認清了某些小資產階級特性(以庸俗為根本)」(譯本 100 頁)。此外,原著 113 頁提到中國:「Let me simplify matters by saying that in my parlor politics as well as in open-air statements ( when subduing, for instance, a glib foreigner who is always glad to join our domestic demontrators in attacking America), I content myself with remarking that what is bad for the Reds is good for me...I am aware of a central core of spirit in me that flashes and jeers at the brutal farce of totalitarian states, such as Russia, and her embarrassing tumors, such as China...」(「簡而言之,在我的私房政治與公開聲明中〔譬如當我駁倒一個能言善道,總愛加入我們本國示威行列來攻擊美國的外國人時〕,我只想表示,但凡是對紅黨有害的,便對我有益……我知道自己有個靈魂中心,會對極權國家殘暴的鬧劇——譬如俄國——和她見不得人的腫瘤——譬如中國——爆出熱火,流出冷笑……」)這整整半頁的文字,也被壓縮成全無意義的一句:「簡單一點說吧,無論在公開或私下的場合,我都說凡是該擁護的東西我都擁護」(譯本 114 頁)。但說「全無意義」也不盡然——且玩味譯者自添的「凡是該擁護的東西我都擁護」這幾個字,是否依稀有點「是不能也」的無奈,有點告白式的弦外之音?

(二)語言:近代譯文多有口語話的傾向,在口語習慣不同的地方讀來,難免扞格不入,隔了一層。好在本書屬於「文藝」而非「通俗」讀物,在這方面當然不會滿篇「犄裡旮旯」地「找不著北」,但「利索」、「叨叨」、「肯定不是」等較具地方色彩的詞語,以及「有名兒」、「繪畫兒」、「找岔兒」、「韻味兒」之類兒化字還有一些。而個人也總覺得,原文中不含「Ah」的驚嘆句,畢竟還是少「啊」為妙(但這只是主觀口味的問題,亦無所謂對錯)。其實不論大陸或台灣,對於已入「經典」堂廟的原著,個人認為都應該避免太過口語的譯法(特別是原文非屬口語的),應該力求超越時代性與地方性。不僅如此,好的譯者還須善作揣摩與模擬的工夫,原著若是遣辭艱深句法曲折,譯文就不應該老嫗能解。小說裡的蛋頭學究(如 VN《Lolita》裡的 Dr. John Ray, Jr.)不太可能使用黃毛丫頭(如同書裡的 Lolita)的語法與腔調;腹笥飽滿,幽默深妙,行起文來字斟句酌的 VN 也不可能在談論 D.H. Lawrence 的時候,找不到比「臭大糞」(譯本 138 頁)更好的詞語。(其實潘小松大概是將原文 139 頁的「execrable」一字錯看成了「excreta」。前者是「不入流的」;後者才是「糞便」。但就算原文是「excreta」,仍不該將一個科學用語任意加「臭」,正如醫院不可能叫人呈驗「臭大糞樣本」。)

(三)勘誤:既提到上述這個令人掩鼻疾走的例子,不妨順帶列舉其它幾個比較明顯的錯誤。

1)原著 xii 頁:「translating today my numerous old essays from my difficult Russian into pedantic English and explaining nice points of former dislocation and strategy is a task of little interest either to me or the reader」,譯本作「今天把我那無數的舊文章從蹩腳的俄語譯成迂腐的英語,再解釋一番從前是如何的紊亂,現在用了什麼策略補救的話,無論對我來說,還是對讀者來說,都是件無趣的工作」(譯本〈前言〉 3 頁)。VN 自謂「艱深」(difficult)的俄語既被譯者貶為「蹩腳」,後文中不設法「補救」也不行。其實害得譯者一路跌跌滾滾的絆腳石,大概還在「dislocation」一字。《牛津字典》中,除了「錯亂失序」的比喻用法之外,此字的主要定義是「移位變位」,特指「脫臼」,或地質學的「斷層」,或軍事上的「調派部署」。是則,用在 VN 論戰文字中,與「strategy」(戰略)相偶相匹的「dislocation」,便顯然屬於上述那個軍事的定義(當然,依 VN 總是語帶雙關的習慣來看,這「布陣」中約莫還帶著一絲貌似「紊亂」故布疑陣的意味)。正確的譯文應該是「……從艱澀深奧的俄語譯成引經據典的英語,並將昔日佈局與策略的妙處作番解釋……」。

2)原著 6 頁:「a lovely morning mist as perceived through mosquito netting」,明明是「透過蚊帳所見的一片美妙朝霧」,不意竟譯為「透過蚊群看到的可愛的晨靄」(譯本 7 頁)。這麼一來,VN 原著兼編劇,Stanley Kubrick 執導的「Lolita」一片,便添上一群殺風景的不速之客,而不是美則美矣的隔紗看霧了。這個小錯或是手民之誤,不宜苛責。但下半句中「the swerves of a scenic drive as felt by the horizontal passenger of an ambulance」,不作「救護車中那個水平的乘客在景色優美的車程當中所感到的彎路」,卻改成「一個躺在救護車上的人看到的飛逝的街景」(同頁),而大大曲解了這個意象,也稀釋了其中的幽默。VN 知道,一般電影中所展現的原著,往往只剩令人暈眩的感覺,卻連稍縱即逝的片斷也見不到。

3)原著 7 頁:「During my years of teaching literature at Cornell and elsewhere I demanded of my students the passion of science and the patience of poetry. As an artist and scholar I prefer the specific detail to the generalization, images to ideas, obscure facts to clear symbols, and the discovered wild fruit to the synthetic jam.」,VN 這段雋語應該譯作:「我在康乃爾與其它地方教授文學的時候,總要求學生具備科學的熱情與詩歌的耐性。身為藝術家與學者,我偏好的是獨特的細節而非一般的通性,是圖象而非觀念,是模糊的事實而非清晰的象徵,是野外尋得的果子而非人工合成的果醬。」殊料「人工合成的果醬」在譯本中竟彷彿超過了保存期限,合久而分,自行析解,由 synthesis 而 analysis,成了「條分縷析的果醬」(譯本 8 頁)。數頁之後,VN 復提到「the precision of poetry and the excitement of pure science」(原著 10 頁),以「詩的精確與純科學的激動」與此處「科學的熱情與詩歌的耐性」呼應,譯本卻不再固執己見,而將之倒轉為「詩的激情和純科學的精確」(譯本 12 頁)。

4)原著 7 頁:「Only a paraphrase "reads well"」,不作「唯有改寫的東西才會『讀來順口』」,卻譯為不知所云的「說明文字尚“可讀”」(譯本 8 頁)。原來這段文字的關鍵,在於改寫與翻譯的差別。VN 在本書它處另有評論:「一個飽經折磨的作者,一個慘遭矇騙的讀者,這就是巧妙改寫(arty paraphrase)的必然後果。」(原著 81 頁)。個人的建議是:譯本若無法顧及原作者語氣與遣辭的用意,一律改成淺顯流暢的口語,以順應讀者接受能力的最低下限(這詞有點 redundant?),最好能在封面上加註「改寫」兩字。

5)原著 8 頁:「Gossip writers are harder to keep track of...Leonard Lyons made me explain why I let my wife handle motion picture transactions by the absurd and tasteless remark : "Anyone who can handle a butcher can handle a producer.」這段駁斥輿論界錯誤捏造的文字,本該是「閑話隨筆的作者較不容易一一追查……我為了雷納.萊恩思那句荒謬粗俗的評語『能對付屠夫的人就能對付製片商』,還得將我讓妻子處理電影交易的緣由交代一番。」,卻成了牛頭馬嘴的「胡說八道的作者較難沿正軌行路……列奧那多.萊昂便無中生有說我曾解釋過為什麼讓妻子去處理電影方面的交易,還加了一句荒唐無味的話:"能對付屠夫的人就能對付製片商。"」(譯本 8 頁)。此處「gossip」一字,不免令人聯想到翻譯時處理或使用時新口語的問題。VN 當年將自己那本《Lolita》譯為母語時,曾遭遇俄文中缺少「jeans」、「parking」等對應名詞的麻煩,不得不代之以繁瑣的文字。可想而見,今天《Lolita》若再有俄文新譯,或許還能比原作者所譯的精簡幾分。這是翻譯文字逃不脫的時代局限。反之,如「八卦」一詞,雖很有可能在明日的詞典上獲得一條「gossip」的新義,但在用與不用之間,畢竟有點賭博下注的成分,個人覺得還是「to err on the safe side」好些。

6)原著 11 頁:「His baboon-like parents, great sticklers for the truth, gave him a good hiding, no doubt」,不作「他那對狒狒一般的父母是真理的忠實信徒,少不了給他一頓好打」,卻譯為「他那狒狒模樣的父母——為真理而固執己見的人,無疑會把他藏在安全的地方」(譯本 13 頁)。這裡的「固執己見」,是否扭擰了這對「狒狒」一是一二是二的實事求是態度,姑且不論。最重要的錯誤,照前後文義看來,還在於此「hide」迥非彼「hide」,謊報「狼來了」的小孩受的是父母「鞭打」而非「藏匿」。碰到這類一字多解的情況,任何人都有可能犯上主觀先見導致的誤讀,再好的譯者亦不能免,也由此可見編輯之重要。(故曰好的譯本條件有三:編輯、編輯、編輯!)VN 在這段文字中,將幻想「狼來了」的謊言喻為詩的源起,並將藝術的欺騙「戲法」(tricks)等同於自然界「巧妙騙局裡的障眼法」(deception in that good cheat),譬如「模倣樹葉的昆蟲」(the insect that mimics a leaf)。不知如何,這隻蟲在潘譯中卻脫盡保護色,大大方方「在樹葉上飲露」。

7)原著 18 頁:「I loath...the white-hosed moron torturing a black bull, rayed with red,...brutes, bores, class conscious philistines, Freud, Marx, fake thinkers, puffed-up poets, frauds and sharks」顯然該是「我憎惡……那穿白長襪的蠢漢折磨一頭滿身掛紅的黑牛……粗暴的人、無趣的人、滿腦階級意識的俗夫、弗洛伊德、馬克思、冒牌的哲人、膨脹的詩人、騙子和老千」,譯本卻作「我討厭……穿白色短襪的性倒錯者折磨著一頭黑牛,紅紅的射線……野獸,麻子,有階級覺悟的鄉村戀人,弗洛伊德,骨牌的思想家,叼煙斗的詩人,騙子和鯊魚」(譯本 20 頁)。滿目瘡痍的譯文中,除了在劫難逃的「馬克思」、手民誤植的「骨牌」、望文生義的「叼煙斗」(「puffed-up」相當於今日口語的「hyped-up」,而兼有「被人吹大」與「自我膨脹」的雙關)、與直譯直解的「鯊魚」之外,那班「麻子」與「鄉村戀人」就實在令人丈二金剛了。譬如「moron」 一字通常泛指笨人,過去心理學界曾以此專指心智發展停滯在 7 至 12 歲階段的人(但從未用在「性倒錯者」身上)。這層意義之所以重要,是因為此處「鬥牛」與「幼稚」的兩重比喻別有影射。(此處既用定冠詞「the」,便特指某位幼稚的鬥牛士:海明威喜歡鬥牛,其名著《午後之死》(Death in the Afternoon)即以此為主題,而他的作品又曾被 VN 謔稱為「男童讀物」〔books for boys〕,說他「就心態與感情而言……幼稚得無可救藥」。)譯註的重要,就在於這類典故、隱喻、雙關等等無法在譯文中表達的東西。吝於作註的譯文,對作者與讀者兩方皆有虧欠,正如 VN 在本書中的主張:「翻譯的唯一目標與理由,便是盡可能傳達最為準確的訊息,而也只有附帶註腳的直譯方能如此。」(原著 81 頁)。

8)原著 21 頁:「There is a queer, tender charm about that mythical nymphet」,所指是 VN 《Lolita》書中那個具有「奇異溫柔魅力」的「神秘小妖」,譯本中則作「那個神秘的寧芙有一種奇特的嫵媚」(譯本 23 頁),並加註腳:「Nymph 在希臘羅馬神話中指居於山水的仙女。英文 Nymphomania 在心理學上指慕男狂、女性色情狂,故一般講 Nymph 用指浪蕩的女人〔但又比壞女人可愛些〕」。其實據《牛津字典》,「nymphet」是「幼小的nymph」。而「nymph」又有三個主要定義:一是希臘羅馬神話中,以美女形貌出現於山林溪澗之畔,若為凡人窺見,可導致目盲甚或死亡的妖靈;一是用於詩歌中,泛指年青美貌女子的別名;另一則是昆蟲之蛹。由於《Lolita》書中「蝴蝶」或「蛻變」之隱喻比比皆是,最後這層意義亦不可輕忽。1956 年,鱗翅類昆蟲學家 F. Martin Brown 曾將 1941 年 VN 在大峽谷邊緣發現並捕獲未經記載的朵樂喜眼蝶(Neonympha dorothea dorothea)名為「納博考夫的林妖」(Nabokov's Wood Nymph),以紀念 VN 的發現,並向他在分類學上的研究貢獻致敬(其時 Brown 尚不知道 VN 寫過一本有關「小妖」或「nymphet」的小說)。譯者在此選擇音譯,卻又不取全照原音的「寧菲特」,或半意半音的「小寧芙」,而逕自代以已經成熟的「寧芙」,對 VN 精挑細選的名辭實嫌草率了點。又譯註所謂「浪蕩的女人」云云,所指應是俚語中的「nympho」(「nymphomaniac」的簡稱)而非「nymph」,也不知是否真「比壞女人可愛些」。

9)原著 22 頁:「The great fraternity of C-minus, backbone of the nation, steadily scribbling on」,不作「龐大的『丙下』兄弟會,國家的棟樑,正孜孜振筆塗鴉」,卻譯為「充滿偉大博愛的C–減分數,國家的脊椎,就這麼劃下去了」(譯本 25 頁),而康乃爾大學 VN 班上學生考試那幅生動諧謔的圖象,也就這麼稀裡糊塗地被劃下去了。美國大學的兄弟會或姐妹會多以希臘字母為名(會員包括兩位布希總統的耶魯大學「Skull and Bones」之類除外),VN 眼中這個只求及格過關的「鬼混兄弟會」(光是「兄弟會」這個比喻,便已暗示出學生心目中課外與課內的活動孰輕孰重),則以標示分數的英文字母仿之。譯者在〈譯序〉中提到自己「1990 年在波士頓」(譯本 1 頁),但能譯「fraternity」為「博愛」,就不免令人懷疑他留美當時是時間太短還是用功太勤,竟渾不知那些掛著希臘字母旗幟的房子裡有些什麼 Animal House(1978 年的著名諧鬧喜劇片)或古希臘 orgy 式的博愛狂歡。譯者見聞與經驗的重要,亦於此可窺。

其它值得商榷的地方,在這開頭二十五頁中尚無頁不有,而其後的兩百六十餘頁中,諸如「triteness」(陳腐)之譯為「三一」(原著 34 頁,譯本 38 頁),「glacial」(冰河般)之譯為「太空般」(原著 107 頁,譯本 117 頁),「timepiece」(鐘錶)之譯為「時間塊兒」(原著 142 頁,譯本 141 頁)之類,更難計其數,也就不予深究了。

台長: 毛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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