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麗塔颶風】
納博考夫在尋覓出版商的時候,曾把稿件交給他在康乃爾法文系執教的一位摯友審閱。殊料莫理思‧畢社普(Morris Bishop)教授不但恐懼此書將為社會所不容,將為學校帶來困擾,更表示由於亨柏此人太過下流,而實在讀不下去。三十年後,畢社普夫人曾公開慨嘆亡夫倘若九泉有知,對十五歲孫女剛在學校交付的作業中讀完《婁麗塔》一事,不知會作何感想〔註1〕。
1955年,「奧林匹亞」在巴黎出版《婁麗塔》之初,美國的新聞評論界對於此書尚是一片沉寂,無人矚目。然而年底,英國作家葛蘭姆‧葛林(Graham Greene)在倫敦《星期日時報》(Sunday Times)的耶誕特刊上,將《婁麗塔》選為當年最佳的三部新書之一。《星期日快訊》(Sunday Express)一位專欄作家立刻發表抨擊。葛林再於《觀察家》(Spectator)上撰文回應。這一來一往,經過哈維‧布瑞特(Harvey Breit)在《紐約時報書評》(New York Times Book Review)上報導,不久又再以專欄大幅討論。輿論的熱度至此開始上昇,而待1956年6月美國海關沒收一本「奧林匹亞」版《婁麗塔》的時候,此書的新聞價值已趨鼎沸。
次年,《錨砧評論》(Anchor Review)以一百餘頁的篇幅討論納博考夫,並大量轉載《婁麗塔》書中段落與跋文。6月間,R‧W‧弗林特(R. W. Flint)在《新共和國》(New Republic)作評,對此書推崇備至。《婁麗塔》的美國版權幾經波折,終於被「普特南」(Putnam)買下。其後的發展,便是納博考夫自己所謂的一場「颶風婁麗塔」(Hurricane Lolita)了。
由於事前廣泛的爭議與注意,美國版發行僅僅四日,已進入第三輪的印刷。三週內銷售了十萬本。《婁麗塔》立刻竄上《紐約時報》暢銷書榜之首,在前一二名盤桓幾近一年〔註2〕。平裝本與電影的版權相繼以高價售出。至1958年底,「婁麗塔」一名已是家喻戶曉。即連諧星葛饒秋‧馬克思(Groucho Marx)也口出名句:「我等了六年才讀《婁麗塔》,等到她十八歲。〔註3〕」
次年,英國版問世,當天便銷售一空。丹麥、瑞典、荷蘭、日本、挪威、以色列、法國、德國、意大利、芬蘭等各國語文的譯本也陸續出現(乃至其後的土耳其語、馬來語、孟加拉語、阿拉伯語譯本)。而同時爭議也層出不窮。論者不是愛之若狂,便是恨之入骨。包括辛辛那堤在內的不少公立圖書館將此書列為禁品。而它在其它國家也時遭封禁,諸如法國(前後禁過三次)、比利時、澳洲、紐西蘭、南非、緬甸。
學界對於納博考夫的評論也蔚為風潮,其大者平均每年在七十篇左右。據人統計,僅僅1974當年,便出版了七本專書、五部論文、及五十六篇文字。其中專論《婁麗塔》的,就包括書作五本、論文一部、專文十三〔註4〕。
乍然間成為各種媒體焦點的納博考夫對此依然有其俏皮的微詞:晚了三十年!
隨著「婁麗塔」此一形象進入通俗文化,大眾心目中的成見也逐漸定型。如今「Lolita」在字典上的定義,總跳不出「誘人的少女」這個概念〔註5〕。於是,在日本的色情文化中,「Lolita」一名便當仁不讓成為童女少女的代名詞,而新創的「Lolikon」(Lolita-complex)一辭亦逐漸在商業文化中取代了日語所謂的「小兒愛好」(pedophilia)。1990年代初期,美國一位槍殺情郎妻子的少女,竟也博得「長島婁麗塔」(the Long Island Lolita)的盛名〔註6〕。
1999年,英國《每日電訊》(Daily Telegraph)集選「世紀鉅著」(Book of the Century),作家奧伯容‧渥(Auberon Waugh)推薦《婁麗塔》,其評語半帶嘲弄,點出了大眾對於此書的曲解:「我想像《每日電訊》的讀者無人不知,這本書描寫一位三十九歲的教授,對一個名喚德婁蕾絲.黑絲(Dolores Haze),將他〔先誘後棄〕的十二歲女孩,由起初的淫念,轉為後來的苦戀。〔註7〕」
一個令人嫌懼的少年妖女(femme fatale),一個惹人憐憫的中年痴漢。不但陪審團的女士先生信了書中主角自辯的說詞,就連一些聰明的評者也不例外。羅伯岑‧戴維斯(Robertson Davies)認為此書不是「一個狡猾的成人腐化一個純真的孩子」,而是「一個腐敗的孩子利用一個脆弱的成人」〔註8〕。萊諾‧崔凌(Lionel Trilling)也聲稱「我實在煽不出道德上的怒火……亨柏雖口口聲聲自比魔獸,我們卻愈來愈覺得未敢苟同。〔註9〕」一前一後兩部本於此書的電影(Stanley Kubrick,1962;Adrian Lynn,1997),也就這樣充滿感傷地接受了亨柏‧亨柏的委委細語,而忽視了納博考夫的條條明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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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見 Brian Boyd,《Vladimir Nabokov:The American Years》(New Jerse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1),267頁。
〔註2〕終於將它擠下榜首寶座的,是另一位俄國作家柏里斯‧帕斯捷爾納克(Boris Pasternek)的《齊瓦哥醫生》(Doctor Zhivago)。
〔註3〕見Boyd,376頁。
〔註4〕參見Lance Olsen,《Lolita:A Janus Text》(New York: Twayne,1995),12頁。
〔註5〕參見《Webster's Dictionary》與《The 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VN曾作過一個詼諧的觀察:「近來似乎已不再有人為女兒取名婁麗塔。造成這奇怪現象的,我大概是罪魁禍首。」(見VN,《Strong Opinions》,New York:Vintage,1990,47頁。)
〔註6〕目前已恢復自由的Amy Fisher甚至還有其「愛迷俱樂部」(「AIMEE:The Amy Fisher Fan Club」,
http://www.angelfire.com/ak/amyfisherfanclub/index.html)。
〔註7〕見Auberon Waugh,〈Auberon Waugh Makes His Choice〉,《Daily Telegraph》(April 3,1999)(〔〕為譯者所加之強調)。美國「現代書庫」(Modern Library)也於1999年選出二十世紀百大名著,《婁麗塔》排名第四,前三名分別是: 1. James Joyce的《Ulysses》;2. F. Scott Fitzgerald的《The Great Gatsby》;3. James Joyce的《A Portrait of the Artist as a Young Man》。
〔註8〕見Robertson Davies,〈Mania for Green Fruit〉,《Saturday Night》(October 11,1958)。
〔註9〕見Lionel Trilling,〈The Last Lover〉,《The Griffin》(August 1958)。
【圖:Stanley Kubrick的《Lolita》電影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