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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1 16:22:21| 人氣986|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文化創意產業015﹞超大商品,消費空間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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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邱高生 2007/12/12
 
設計(design)是一項非常專業的領域,我們一般可聽到很多有關於設計的工作之講法,諸如:廣告設計、商品設計、包裝設計、版面設計、空間設計、庭院設計、設計圖、機械設計…等等,大概可以說幾乎是到處都在設計,任何領域都需要設計吧!還真的是包山包海,而實際上應該也是如此,此說並沒有誇大,甚至於也可以說我們每個人每天或多或少也是在從事設計的工作,只是我們不會用「設計」這樣的專有名詞,像佈置家裡,佈置會場,安排行程,打算邀請誰來家中作客,生涯規劃,明年的年度計劃….等,在這些事情中又何嘗沒有「設計」的味道,筆者就曾看過這樣的說法,連我們常在說的「策略」也可以算是設計。

當然「設計」有其非常專業的部份,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當設計師,而能夠變成一代宗師的設計師,也是寥寥無幾,這個現象,就好比唱歌,大部份的人都還是會哼上幾曲,不然KTV如何做生意,也就是大家都會唱歌,可是真的唱得很好聽的人也是沒有那麼多,最後能當上有名的歌手者,大概也就是那幾個而已。這是一個非常有趣的現象,幾乎在任何的領域何嘗不是這樣的分佈,所以筆者在此所論的「設計」當然不是專業設計師的角度看這樣的事情,而是用一般可理解的想法論之,或者說從行銷(Marketing)的角度論之,如圖一所示,考慮消費者與商品之間的關係,當環境背景亦將成為商品的一部份之時,就是我們一般所說的體驗行銷,商品與消費者的關係將更加的立體會化,接觸的時間點亦將更為寬廣,也就是說整個消費時空本身所存在的可感受的要素,都是商品的一部份,是故筆者在「文化創意產業」這一系列,之前的論述中,已提出「超大商品」的概念。

從行銷學的理論論之,商品設計當然是很重要的事情,沒有商品的話,行銷就不用玩了,而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當然也必然要遵行行銷學的法則,當商品很爛的時候,任你行銷手段再厲害,也將是英雄無用武之地,當商品很好的時候,若不搞些行銷推廣的手段,根本沒有人會知道,自然沒有人會來買這樣的商品,這樣的行銷法則是相當簡單而淺顯,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大道理,但問題是,我們都太熟悉一般商品的行銷,賣任何有形無形的商品誰不是這樣在賣的,可是當我們要賣文化創意產業的產品的這個時候,幾乎沒有人會有「超大商品」這樣的想法,還是會用賣一般商品的想法在賣,當然會有問題,這是台灣搞文化創意產業,至少到目前為止根本沒有注意到的事情,所以,任你光觀局如何搞F4,其成效也是相當有限,結果就是現在這個樣子啦!

「超大商品」的意思也是很簡單,當一個外國人一踏上台灣的那個桃園國際機場的那一刻起,台灣的這塊土地上的一草一木,街景,人,交通…等,包括空氣、陽光、水,這些感受就是決定「超大商品」的價值,而這個「超大商品」的商品設計並不是說要搞得金碧輝煌,而是要讓人感覺舒適有人性,若是像現在這個樣子,簡直可以說是烏煙瘴氣,交通噪音,空氣污染,這麼嚴重,生活環境這麼差,縱使去看朱銘大師的美術館,那種心情感覺也不會很好。

這就是為什麼筆者要一直強調「超大商品」的消費空間「設計」,這應該是現在台灣搞文化創意產業最為關鍵之處,也是搞文化創意產業這個領域到目前為止幾乎是完全被忽略的事情。台灣搞文化創意產業,可說是人才輩出,大師級人物比比皆是,舉國上下亦有積極努力的氣氛,不然那來那麼多文化創意產業相關的活動,但看來似乎成效有限,這是用行銷學法則即可預測的事,「超大商品」的消費空間「設計」應該是台灣搞文化創意產業的突破點。

 
註:本文為2007年12月12日作者寫在「知識終結者」之著作

台長: 知識終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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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財經企管(投資、理財、保險、經濟、企管、人資) | 個人分類: 文化創意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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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
小亨利3d設計世界新作品發表,歡迎版主入境參觀!
2011-02-20 22:01:19
版主回應
ok
沒問題
2011-06-03 13:52:28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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