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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02 01:39:01| 人氣2,782|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吳宓的保守與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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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宓的保守與愛情〉

  眾所皆之,廣義的五四其實是包含了新文化、新文學、新潮流的一個時代,在這個時代裡,新與舊、現代與傳統,激進與保守就像火與水一樣,互不相容、互相誤解、互不妥協──誤解往往又產生更多的爭執。

  從一九一六年胡適發起文學運動、一九一七年發表〈文學改良芻議〉、提倡「文學的國語,國語的文學」以來,因為陳獨秀等人的推廣提倡,讓白話文的應用在五四之後更加普及普遍,早在之前,維護文言和提倡白話的文人學者分為兩大陣營,在學術與爭執間人才輩出卻也壁壘分明(1),時時互相討論反駁,有人堅持己見,不容他人之反對、有人放話即使對方「牽羊擔酒、銜璧輿櫬,捧著「白話歪詞」來投降」也決不收受。
 
  吳宓正是傳統派的一個人物,作為《學衡》雜誌主要大將,吳宓在文化思想上是與胡適陳獨秀等人對立的,他對胡適的八不主義幾乎都不同意,只要說話的人是胡適,他就反對,所以他在〈論今日文學創造之正法〉一文中提出文學的態度與主張(為了反駁胡適的說法)、同時期亦在日記裡表示新文學運動「其流毒甚大,而其實不值通人一笑。」 

  《學衡》雜誌創刊於一九二二年一月,初始以每月一期方式發行,一九二七年中華書局因雜誌銷售不佳、賠累過甚,決定停刊(2),然而在吳宓託梁啟超幫忙關說之下,一年後雜誌續辦,不過改以雙月刊、一年六期方式發行,隨後又受因於「戰友」的不滿、經濟狀況、環境壓力等內憂與外患,以致於發行斷斷續續、時時停停,終於在一九三三年七月結束了悲欣交集的《學衡》。

※※※※※※※※※※※※※※※

  「my life is a complete failure」──這是他在一九四0年總結自己二十幾年來的閱歷人生,「每一事似皆值得作,且皆立意甚高,而以全力赴之,然其結果無不失敗。」

  兩大陣營間的疙疙瘩瘩,其實就是一個「新」與「舊」的角力與爭執,對吳宓、胡先驌、梅光迪等人來說,胡適陳獨秀等人的主張毋寧就是「叛逆」「異端」,他們對胡陳的態度,就是「攻乎異端,斯害也已」了,文學只是一個開始,兩派的論爭至此點燃,從文學到歷史、思想、文化,再從學術方法轉到政治的批評與建議。我們必須承認,在新文學的時代用「舊」的形式去書寫、以「舊」的方式去思考,影響力與結果畢竟是有限度的,登高而招順風而呼需要的是時代的潮流與際遇,保守派與《學衡》雜誌、文言一樣,在那個時代、潮流與際遇都沒有降臨到他們身上,或者是說,早在他們身上太久了、他們該下車了,歷史的巨輪在前進、潮流也在改變,他們無力、也一無所能,只能以回眸的舊去作歷史的守望,文化的走向終究不是墊底的人所能控制。

  作為一個文化的傳統派,吳宓在他的事業(學術思想)上,與當時潮流對立是顯而易見的。可是在愛情上,他又勇於追求、衝決網羅、浪漫成性,恰恰與當時的保守觀念發生衝突,陳心一是吳宓的第一個妻子,另個女人毛彥文此時正與她的表哥朱君毅在一起,只是世事年料,當人人都在追求自己幸福的時候,卻沒想過、或早在蘊釀───希望卻是渺茫。當朱君毅、毛彥文二人解除婚約後,已與陳心一結婚的吳宓才發現:原來他深愛的女人不是她,而是毛彥文。 

「愛情是惡魔的誘惑,應該加以抵制。」
「愛情是一種疾病或病態,只能在沉默中忍受。」
「愛情是幸福,是上帝的恩賜、是光榮,應該盡量享受,即使犧牲自己也在所不惜。」
「愛情只不過是激情與欲望,用謀略與金錢來滿足愛情,對另一方無責任可言。」

  以上是吳宓日記中記載他對於愛情的看法,我們可以發現,廣義的看:熱烈、快樂、難過、激情、欲望、自私、殘酷、金錢、責任,其實都可以算是愛情的價值與本質,把愛情單純化或偉大化的人,其實才是不懂愛情的人,以現代的觀點來看,吳宓的理解並沒有太大的問題,只是真正的徵結在於,作為一個文化思想的保守派、作為一個反對「新」的「舊派」,在當時民風保守、道德仍是必須的時代裡,喜新厭舊、棄舊求新是否算是一種矛盾?算不算是自打嘴巴?甚至是種不道德?(3)

  愛情與她的附加價值既然如此複雜,關鍵便在於我們選擇的方式,是理性近似於冷靜、還是感性難以言喻的浪漫、又或者灑脫以始,以灑脫終、甚至其它?新文化代言人胡適亦曾面臨曹誠英與江冬秀的抉擇,當愛情的價值超過其它(社會地位、名聲),他一度選擇曹誠英,但終被江冬秀的威脅而停止──而吳宓呢?他似乎沒有太多的壓力跟選擇的痛苦,毅然決然與陳心一離婚,離婚就是為了真愛,而歷史正告訴我們:日後他的痛苦其實不在於離婚面臨的指責,而是毛彥文根本不愛他。(4) 

  可想而知,吳宓的離婚受到多方面的指責,主要在於吳宓作為一提倡舊道德舊禮教的大將,行為卻依違反覆、無法以身作則,實在有愧戰友、把自己多年來在舊派文人建立的共鳴毀於一旦,好友陳寅恪就說「此事已成悲劇之形式」,他的學生郭斌龢在信中乾脆建議他應儘快與陳心一復合,理由是為了《學衡》雜誌、為了理想道德事業。

  對於吳宓事業與愛情的觀念,我不想含糊地以「矛盾」帶過,畢竟其中牽涉了個性與理性的掙扎,所謂「作為提倡舊道德舊禮教的大將」是否就沒有追求真愛的權利?是否離婚就是罪大惡極?以現代的觀點來看當然是否定的,但是在那個「新」「舊」「傳統」「現代」對立的時代呢?又如何呢?

  我們無須假設,歷史已經告訴我們、吳宓也早已作了選擇,對於這種掙扎、矛盾,他在日記裡也作了大量的自剖、自解、自圓其說、自欺也欺人,不過這種自我安慰不是因為在調合舊與新的差異上出現困難,吳宓早就在日記裡一再表示,戀愛是自己的自由,任何人都無權干涉,親友不能、「新」與「舊」也不能,一如前言,真正的痛苦不來自於親友與社會的不諒解,而在於他愛上了一個不愛他的人,那是單方面的愛,那是一方面豁出所有、另方面卻又得不到的愛,也就是說,吳宓真正的矛盾不在於舊與新,而在於他愛的人和不愛他的人。

  如情此景的矛盾才是吳宓痛苦的地方,這讓我想到西班牙作家奧特加.加塞(Jose Ortega y Gasset)在「愛」這本書裡轉引過康德的話:

我們在情欲上的感情其實並不是受到他們所愛的個體控制,正好相反的是,那個對象其實是被我們的激情幻想所孕育,愛的消逝是因為它在開始時就是一個錯誤。

  吳宓對毛彥文的愛情正是如此,無可否認他深愛著毛,並且為了她離婚,之後又一心做著與她到國外結婚的夢,但這卻只是吳宓的一廂情願、自欺欺人,直到毛嫁給了熊希齡,我們才恍然大悟:原來吳宓早在一開始就被自己的幻想佔滿,終於,錯誤替他的愛情下了註解。(5)

  沈衛威教授在《回眸學衡派》一書中曾分析胡適與吳宓在「新」與「舊」立場上的比較,並且認為吳宓的思想與行為是不一致的,我一直認為把兩者對分是很二分法的作法,太粗糙也太不精準,如果只是為了論述的方便那無可厚非,可是我們必須知道的是:所謂的「現代」「傳統」「新」「舊」其實並沒有絕對的分界與標準,胡適提倡一輩子的新文化新文學,但同時也搞了二十年的水經注、整理國故,胡適死時蔣介石曾頒布褒揚令,說他「洵為新文化中舊道德之楷模,舊倫理中新思想之師表」,這種新與舊的模糊與混合,其實已幫胡適定了位,而且是恰當的位置,世事沒有絕對的新,也沒有完全的舊,不止胡適、吳宓、不止那個時代,其實我們都在新與舊之間、都在激進與保守間游移。

  以新舊來理解吳宓的愛情是不是恰當?又是不是應該?我的看法是肯定的,更何況作為一種論述上的方便,新舊傳統保守等名詞的運用也是很應該很必須的,不過我想我們的用法並不在於判斷價值(例如哪種是好哪種是壞),而在於呈現這個歷史的衝突、這種自我的設限與掙扎,畢竟歷史的事實是:包括吳宓在內的所有親友,抱持著提倡舊道德卻又離婚是自毀長城做法者大有人在,陳寅恪如此、吳宓的學生亦是如此,其實就連吳宓自己都不斷地想解釋──當然他自己信不信又是另回事了。當舊的問題還沒解決、新的問題卻又開始叢生,舊產生了新、新從舊而來,衝突、寬容、徬徨、無解,長夜漫漫路迢迢,不只是吳宓,這是那個時代大部份知識分子的憂鬱。

  可是我們如果暫時拋開新舊的理性與感性,只以愛情的角度來看吳宓的決定的話,我們會發現,當愛情終於出現對與錯的價值時,表現的形式往往不是喜劇就是悲劇。 

  這是他所選擇的,這也就是他的愛情。


註:

1:所謂的「學術與爭執間人才輩出卻也壁壘分明」,其實是意有所指,就以《學衡》作者群來說,陳寅恪、胡先驌等人都與胡適維持著不錯的友誼,思想的不同並沒有引起明爭暗鬥的是非或是小動作,這種胸襟的包容與大度其實正是那代學人最大的特徵。

2:關於此點,據吳宓在日記中的說法是:「中華書局已黨化,其欲停辦《學衡》 實為圖破壞我輩之主張與宗旨,必非為經濟之故。」

3:其實當時留學生學成歸國另結新歡、拋棄元配的人物大有人在,只是這些大都是新文學的擁護者,例如魯迅的包二奶、徐志摩的離婚。

4:一九九九年沈衛威曾在台北向毛彥文詢問她與吳宓的陳年情事,毛的回答是吳宓對她的愛是單方面的,吳宓是一位書呆子。(可見《回眸學衡派》p280)

5:關於吳宓追求毛彥文之外的女性、以及因得不到毛而作出的騷擾行為,非關本文,此處並不多述,有興趣的人可見上書〈吳宓的志業與人生悲劇〉一節。

參考書目:
沈衛威《吳宓傳:泣淚青史與絕望情慾的癲狂》
沈衛威《回眸學衡派》

圖片:沈衛威《吳宓傳》

二00三年四月二日


後記:

  將「傳統」與「現代」分開,如果只是為了論述的方便,無可厚非,但若將其對立化、二分法,是可議的,畢竟就某些部分來說,「現代」應可視為「傳統」的延續,這是我兩年前的想法。如今重看,不能說錯(畢竟這也是目前學界比較流行的說法),但又多一層思考:我們在理解傳統時,是「主」進入「客」的脈絡裡去詮釋、去重建,在不斷循環的解構與結構裡、在主客交融的闡釋過程中,究竟是「現代」發現了「傳統」的意義?還是「傳統」詮釋出「現代」意義?這兩句很像對不對?換句話說,從外部看,現代為傳統之延續,是沒有問題的,但若從詮釋的內在理路來看,說成「傳統」為「現代」之延續,又有何不可?

  這是不是告訴我們,在理解脈絡上,同樣密不可分,但並不止於誰延續誰,而是指:「現代」與「傳統」實為一事?(「在理解脈絡上」,是指一種方法論的分析與闡釋,「實為一事」云云,正是指此。當然不可以類比成「我觀魚,魚之樂,主客交融,所以我(人)是魚,魚就是我(人)」)

二00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台長: 劉大風/劉小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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