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3-05-11 23:34:29| 人氣2,042|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不服交通罰單,得如何救濟?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不服交通罰單,得如何救濟?

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或平日接獲警察所開立之罰單,如果不服,應先檢附不服之理由或證據,向公路監理單位(或主管機關)申訴,對於公路監理單位(或主管機關)裁決不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七條規定,受處分人,不服第八條主管機關所為之處罰,得於接到裁決書之翌日起二十日內,向管轄地方法院(地方法院設交通法庭)聲明異議(第一項)。法院受理前項異議,以裁定為之(第二項)。不服前項裁定,受處分人或原處分機關得為抗告。但對抗告之裁定,不得再抗告(第三項)。 

聲明異議,應以司法狀紙敘述異議之理由,提出原處分機關為之(一般為公路監理機關,也可能是分局。看裁決主管機關為何。)。

台長: 訴訟-最不好的行為

(悄悄話)
2013-05-12 20:07:40
是 (本台目前設定為強制悄悄話)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