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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08 00:18:42| 人氣1,19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我的零食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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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吃,天生就愛吃。
我媽說菱角嘴是貪吃嘴。
所以不能怪我愛吃,這是她生給我的天性。

打從我大一搬進宿舍,我就開始囤積滿滿的零食。
每次從台北回來,行李一打開除了零食還是零食。
我沒有辦法忍受零食不在手邊的生活。

零食就是人生。

不管是什麼零食,幾乎是和高熱量有關的,我都愛。
重考那一年,我狠狠的胖了十公斤。
只因為我爹說了一句話:能吃不要省。
我把這句話奉為圭臬;最高的行為準則。

於是,我在補習班的日子過的十分愜意;
早自習的時間,我通常會睡過頭。
補習班剛好就在當時希爾頓飯店隔壁。
有時間的話,我就在下面吃個早餐、背個單字,算準時間再上去。
沒時間的話,就把早餐帶去教室吃。
反正都遲到了,幹嘛要上去餓肚子罰站。

中午,補習班是不讓我們下樓買東西的。
千方百計溜出去就成了中午最大的任務。
快、狠、準是保命的要訣。
偷跑的速度要快,買東西的態度要狠,奔回來的時間要準。
如果錯估了其中一項,輕則中午的小考趕不上,
重則被鎖在教室外面罰站。
我是個愛吃鬼,這些處罰全都試過了。

晚餐可以大大方方的出去,沒有什麼冒險的地方。
不過通常上最後一堂課的老師,沒有晚下課的權利。
越到下課時間,大家看錶次數越頻繁。
如果鐘聲響起,老師還在台上滔滔不絕的講解;
雖然不至於眾怒人怨,前排同學可能還很認真的抄筆記,
可是後兩排的同學就會開始站起來,慢慢地往後走,
一直走到門口,拉住把手,瞪住老師,等老師說下課的那一瞬間奪門而出。

我一點也沒有誇張,這是真的。

而中間的二十分鐘下課,我可能就拿著杯子下去買咖啡。
我最欣賞補習班的一點就是這裡,大樓的下面就是Starbucks。
比起坐我後面那個,我真的不算什麼。
她出去二十分鐘後才出現,回來時手上提的是雞排;還幫別人買滷味。
香味四溢,就在上課老師的面前啃。

離開補習班後,來到小小的民雄。
不能置信,這所大學附近居然沒有美食街!

鬼屋比7-11還近!

!!雙重打擊!!

於是我一有機會就囤積垃圾食物;零食是生命必需品,
飯可以不吃,零食不可以沒有。

然而囤積的日子就在我搬出去之後結束了。

小綿羊來嘉義之後,我很少囤積零食吃。
但不囤積零食,不代表不吃零食。
小綿羊把零食的戰線拉長,拉到嘉義市。

這是一種”饞”的境界。

即溶咖啡已經無法滿足我,
我現在會為了一杯Latte來回四十分鐘。
或是直奔衣蝶為了yamazaki的草莓三明治。
還有三更半夜騎車到7-11買一包原味波卡。
除此之外,好像沒有很精采的冒險了。

很佩服一種女生,什麼高熱量的東西全不碰。
我這輩子大概沒有瘦下來的機會吧!
吃零食變成一種習慣,不是高熱量的東西,不會在我家出現。
可是好久沒有像重考那樣的冒險;
把零食從重考的回憶裡抽開,這段回憶就所剩無幾了。
老師的臉,模模糊糊;同學的聲音,模模糊糊。
考試的成績、當時的心情也都模模糊糊的。

記憶最鮮明的,只有零食而已。

台長: 橘子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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