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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7 17:23:36| 人氣2,83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廣論消文170 “等同空飛鳥,如童力射箭,墮落為邊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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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論消文170 168頁第8-169頁第10行止:

益西彭措堪布 廣論講授:思惟天苦 

「丑四」:思惟天苦

午三、思惟天人之苦分二:一、欲天三苦  二、上二界粗重苦

思惟天苦分二:一、欲天三苦;二、上二界粗重苦。今初。

在講述天苦之前,首先根據《瑜伽師地論·聲聞地》宣說欲界天的受用安樂。

《聲聞地》說:諸天享受廣大的天界富樂,非常愜意。天人的身體內外都非常清潔,沒有臭穢,也沒有塵垢、筋骨、脾腎、心肝等不淨物。天人長久安住在自己的宮殿當中,宮殿分別是由金、銀、琉璃所合成,以各種文采綺飾做為莊嚴,又排布有種種台閣、樓觀、窗戶、羅網等,非常美觀可愛,點綴著珠寶的耀眼光彩。

未一、欲天三苦分四:一、死墮苦  二、悚慄苦  三、斫裂殺害驅擯苦  四、散亂苦

申一、死墮苦分二:一、死歿苦  二、墮落苦

初死墮苦中有二

死墮苦中有二種苦,即死歿苦和墮落苦。

酉一、死歿苦

死歿苦者,如云:諸天趣樂雖極大,然其死苦大於彼,如是思已諸智者,莫愛有盡天趣樂。謂較昔受天欲生樂,將臨歿時,五死相現,所起痛苦,極重於彼。

死亡的痛苦,如《親友書》所說:諸天的安樂雖然極大,但其死亡的痛苦更大,如是思惟欲天痛苦之後,智者們不應當希求終將窮盡的天趣安樂。比較往日享受天界妙欲所生的安樂,天人臨死時,現前五種死相所起的痛苦,遠遠重於前者。

此處的死苦是指現前五衰相的痛苦。

五死相者,即如彼云:身色變為不可愛,不樂本座華鬘萎,衣服垢染身出汗,是於先時所不出。

五種死相者,就如《親友書》所說:一、身色退變為不可愛,本來天身自具光明,臨終時天人身光首先退失;二、不能安坐在寶座上;三、華鬘枯萎;四、衣服出現垢染,本來天衣不會沾染灰塵,但臨終時天衣染塵;五、身體出汗,天人身體本來不會出汗,但臨終時,腋下出汗。

《本地分》中說:天子臨終時,躺在樹林之間,眼睜睜看著所有的采女移情別戀,和其餘天子一起遊戲,內心的痛苦,比刀割還要難受。

天趣報死五死相,起於住天界諸天,等同地上諸人中,傳報當死諸死相。

這五種衰相以前不曾出現過,每當天子顯現五衰相時,其餘的天子就會互相傳報此消息,猶如人間,輾轉傳報某親友行將死亡或者已經現出諸死相的消息。

《心性休息大車疏》中還說:天人現前死相時,身體惡臭,其父母、親友會在遠處喊他的名字,而且說:願你死後生在南瞻部洲的人間,在那裡行持十善業,將來再投生到這個天界。如此邊說邊散花,然後全部離開。只留下天子孤單一人,極為淒慘,猶如人間傳染病患者被隔離出人群一樣。

酉二、墮落苦

墮下處苦者,如云:從天世間死歿已,設若全無少餘善,彼無自在往旁生,餓鬼地獄隨一處。

墮落到下界的痛苦,如《親友書》所說:在天界死亡之後,假如沒有一點其餘的善根,天人會不由自主地墮入旁生、餓鬼、地獄當中的某一處。

申二、悚慄苦

悚慄苦者,謂由有成就廣大福聚及上妙五欲天子生時,諸薄福天子見已惶怖,由此因緣受大憂苦。悚慄ㄙㄨㄥˇ ㄌㄧˋ

悚慄苦者,即積聚了廣大福報和殊妙五欲的天子誕生時,其餘薄福天子見到後,會驚恐不安。由此因緣,內心感受大憂苦,唯恐被其他強力天子排擠。

申三、斫裂殺害驅擯苦

斫裂殺害苦者,謂天與非天鬥諍之時,受斷支節、破裂其身及殺害苦。若斷其頭,即便殞歿,傷身斷節,續還如故。 ㄓㄨㄛˊ 

斫裂殺害苦,即天人和非天交戰時,天人手持金、銀、玻璃、琉璃四種兵器上場應戰,在戰鬥當中,要承受砍斷支節、身體破裂以及被殺害等痛苦。如果天人的頭顱被砍斷,當時就會死亡,假如是傷身斷節,還能夠恢復如初。

驅擯者,謂諸具足強力諸天,才一發憤,諸劣天子便被驅擯出其自宮。

所謂驅擯之苦,即具足強大勢力的諸天子,才一發怒時,諸弱小天子就會被趕出自己的宮殿,變成無家可歸的天人。

申四、散亂苦

又如《資糧論》云:所有受欲天,彼亦無樂心,遭欲貪熾然,內火而燒煮,若諸心散亂,彼豈有安樂?

又如世親菩薩在《資糧論》中說:所有享受五欲的天人,他也沒有真正安樂的心。因為以享受欲樂為緣,會令相續遭受貪欲熾燃的煎熬,如此心散亂在五欲上,他怎麼可能會有真正的安樂?

耽著五欲的樂受,本質就是痛苦。

此六句當中,前兩句是所立,後四句是能立

非於無散心,刹那能自在。

沒有散於五欲的澄定之心,一刹那也不能自在擁有。

散逸擾亂性,終不能寂滅,等同有薪火,遍受大風吹。

散亂在欲塵中的心,是以擾亂為其本質,直接相違禪定,憑這樣的散亂,終究無法獲證寂滅的安樂。猶如乾柴烈火被大風勁吹,火勢必將越來越強勁。

這比喻中,薪柴比喻天人相續中的貪欲種子,火比喻貪欲,大風是指天界的妙欲,它是增長貪欲的助緣。乾柴、烈火受到大風遍吹,只會越吹越旺,這是比喻天人的貪欲遇到天界誘人的五欲,心中的貪欲很難息滅。如此便知以享受五欲,無法攝心入三摩地而獲得寂滅。

又云:如病癒未久,食所不宜食。

又說:猶如大病初癒不久,不知節制,吃了不宜的食物,導致重病復發,又陷入痛苦之中。

此處比喻惡趣的痛苦,病癒未久比喻暫時超出惡趣痛苦。喻受用,不宜食比喻五欲,食所不宜食即耽著五欲,受用不捨,結果又墮入惡道。凡夫的特點是一入聲色富貴之鄉,就會迷惑顛倒,完全遺忘了貪欲的過患。五欲正如毒品,不宜多食,否則必定會為欲而毀壞自己。

未二、上二界粗重苦

二、上二界的粗重苦:色及無色上界諸天,雖無此諸苦,然煩惱隨逐,有諸障礙,於死於住悉無自在,故彼亦由粗重為苦。

色界以及無色界諸天,雖然沒有欲界的苦苦,但仍攜帶著煩惱,並且有異熟障,對生和死都毫無自在,所以他們也由粗重而具有痛苦。

色界和無色界都有行苦。另外,色界天的一至三禪天有樂受,因此還有壞苦,四禪天以及無色界只有捨受,因此沒有變苦。另外,上界天人也存在從上界復墮三惡趣的痛苦。

又如《資糧論》云:色無色諸天,超越於苦苦,以定樂為性,住劫不傾動。然非畢竟脫,從彼仍當墮。

又如《資糧論》說:色界和無色界諸天已經超越了苦苦(沒有下界種種身心逼惱的苦苦,沒有戰爭,不緣五欲而散亂)。他們以禪定安樂為自性,可以多劫安住在定中不動搖,但這只是暫時的離苦,並非畢竟解脫,仍然會從上界墮落。

似已得超越,惡趣苦暴流,雖勵不久住。

上界天安住在有漏定中,似乎已經超越惡趣痛苦的瀑流,其實雖然努力修行世間有漏禪定,但也不可能長久安住。

因為有漏禪定不具有斷除煩惱種子的能力,並沒有超出行苦。

以下以比喻說明。

等同空飛鳥,如童力射箭,墮落為邊際。

就像大鵬鳥在空中振翅高飛,也有體力耗盡無法維持之時,還是會墜落;又如孩童射箭,即使用盡氣力,最後箭也難免墮落的結局。

上界天人僅以有漏禪定為因,必定無法超越行苦,因為未能斷除煩惱,被煩惱和業驅使,於生死不得自在,最終仍會墮入惡趣。所以前面說似乎超越了惡趣苦,其實不是真正超越。

如久然諸燈,刹那刹那壞,諸行變壞苦,仍當極侵惱。

又如長久燃燒的油燈,看似安穩不動,其實油在刹那刹那地消耗。同樣,上界天看似長劫不動,事實並非如此,仍有行苦,要感受諸行刹那變壞、遷流不息之苦,最後還要遭受墮落的大苦,所以說仍將被極度地侵惱。

如是思惟五趣六趣,總別諸苦,厭患生死意欲出離,便當觀察其因,念云如是生死以何為因

像這樣思惟五趣或六趣的總苦與別苦,對於生死輪迴生起厭患而希求出離,於是就會去觀察總別諸苦的因,之然,就要思惟生死輪迴的因到底是什麼?

一、欲界

  欲界指具有淫欲、情欲、色欲、食欲等有情所居住的世界。上自六欲天,中間包括人界四大洲、阿修羅,下至畜生、餓鬼、地獄等,因為此界為男女雜居,多諸染欲,因此稱為欲界。

 

    二、色界

   色界指遠離欲界的淫、食二欲,但是仍然具有清淨色質等有情所居住的世界。此界在欲界之上,沒有欲染,也沒有女形,眾生皆由化生;色界的宮殿高大,由色所化生,一切殊妙精好。因為此界尚有色質,因此稱為色界。

    三、無色界

  無色界指唯有受、想、行、識四心,而沒有物質生活的有情所居住的世界。此界沒有任何物質之物,也沒有身體、宮殿、國土,只有心識,住在深妙的禪定之中,因此稱為無色界。

 

二、上二界粗重苦

色及無色上界諸天,雖無此諸苦,然煩惱隨逐,有諸障礙,於死於住悉無自在,故彼亦由粗重為苦。

色界和無色界天的天人,雖然已經沒有欲界天的痛苦,但其煩惱種子未斷,只是暫時不起現行,最終還是會受業和煩惱的操控產生行苦。因為還沒有斷除煩惱的根本,所以仍將繼續輪迴,既逃不過死亡,又無自主的受生,所以也依舊因煩惱而苦。

又如《資糧論》云,「色無色諸天,超越於苦苦,以定樂為性,住劫不傾動。然非畢竟脫,從彼仍當墮,似已得超越,惡趣苦暴流。雖勵不久住,等同空飛鳥,如童力射箭,墮落為邊際。如久然諸燈,剎那剎那壞,諸行變壞苦,仍當極侵惱。」

又如《資糧論》中所說:「色界與無色界諸天,雖然已經超越了苦苦,以禪定喜樂為體性,可以多劫住在定境中不動搖;但這種有漏定還不是究竟的解脫,在定力盡時,煩惱即起,仍然難免要墮落。由於禪定的時間很長,讓上二界天人看似已經超脫輪迴,不再進入惡趣暴流。實際上,他們雖然努力修習禪定,但不管入定多久,長達多少劫,終不可能長久安住。就像鳥在空中飛,不管飛多久,一旦力盡終歸要降落;或如小童射箭,不管箭射多遠,終歸會落地。又如看似一直燃燒的油燈,實際是剎那剎那地壞滅,而最終趨於止熄。同樣的,看似住劫不動的上界天人,實際上分分秒秒被行苦所逼,仍活在極為憂惱的苦中,無力遮止生死遷流。」

如是思惟五趣六趣,總別諸苦,厭患生死意欲出離,便當觀察其因,念云如是生死以何為因。

如此思惟輪迴中五道六趣的總苦和別苦,深入瞭解苦諦的過患之後,對生死輪迴應該真正感到厭惡,想求解脫;這時就必須要觀察輪迴的原因,思惟到底為何會在生死當中不斷受生。下一章將闡述集諦的道理。

 

捨受  聖嚴法師

於中,苦、樂漸漸析離,變成「不苦不樂受」,也叫「捨受」。捨,還是受;不苦不樂受,還是受。尋常人僅滯留於苦受、樂受中。苦樂俱捨,沒有苦樂憂喜,即名為「捨」。這種不苦不樂中,仍存有的「受」,即名為「捨受」。

在不斷捨苦捨樂之後,我們將感到一種輕鬆,一種非常的安靜、柔軟和輕巧;於中,更覺知到生命存在之美-那非常地美,伴以安定、寧靜、安全與晰明。

五受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名數)受心識領納所對之境之作用也。差別有五種:一、憂受,為意識之領納,對於遣情之境,分別為憂惱者。二、喜受,為意識之領納,對於順境之境,分別為喜悅者。三、苦受,為眼等五識之領納,對於違情之境,無分別而感苦痛者,四、樂受,為眼等五識之領納,對於順情之境,無分別而慼快樂者。五、捨受,為通於六識之領納,對於不違不順之境,無苦無樂者。見唯識論五。


[佛光大辭典]

梵語 pañca vedanāh,巴利語 pañca vedanā。指五種覺受。()隨觸之領納分為五種。依俱舍論之說,五受即:()苦受(梵 duhkha-vedanā),謂五識相應之身不悅之受。()樂受(梵 sukha-vedanā),謂五識相應之身悅及第三靜慮意識相應之心悅。()憂受(梵 daurmanasya-vedanā),謂意識相應之心不悅之受。()喜受(梵 saumanasya-vedanā),謂初二禪及欲界意識相應之心悅。()捨受(梵 upeksā-vedanā),謂於身心非悅非不悅。此五受於眾生感雜染中,有增上之作用,故立為五根,又稱五受根,即苦根、樂根、憂根、喜根、捨根。〔大集法門經卷下、俱舍論卷三、阿毘達磨發智論卷十四、成唯識論卷五〕

()分別受之自性與相應等有五種。即:()自性受(梵 svabhāva-vedanīyatā),為受之心所,即謂苦、樂等諸受。()相應受(梵 sajprayukta-vedanīyatā),即謂與苦、樂等諸受相應之觸心所。()所緣受(梵 ālambana-vedanīyatā),又稱境界受,謂苦、樂等諸受之境界。()異熟受(梵 vipāka-vedanīyatā),又稱報受,謂感異熟之諸業。()現前受(梵 sajmukhī-bhāva-vedanīyatā),謂苦、樂等諸受中之正起現行者。〔俱舍論卷十五、大毘婆沙論卷一一五、順正理論卷四十、雜阿毘曇心論卷三、俱舍論光記卷十五〕 p1103

台長: deep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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