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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1 00:12:53| 人氣1,676|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從惠能的頓悟禪法到參公案的漸悟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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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惠能的頓悟禪法到參公案的漸悟禪法─

六祖惠能的禪修方法

六祖的修行,是沒有方法的方法,只以某種方式表現,可能以故事來表達,也有以理論來表現。

惠能自五祖弘忍處得了衣鉢,傳承禪法後,立即受五祖指示而逃往嶺南,五祖的其他弟子們覬
衣鉢久矣,因此立刻去追,其中有陳惠明者,原四品將軍,頭一個追上了惠能。惠能便將衣鉢放在石上,隱身入草莽中。惠明提不起來,乃呼喚云:「我法來,不衣鉢來。」惠能自草叢中出,而對惠明說:「你既為法來,若依我所說,即可得法;請先息諸緣,不思善、不思惡,正當此時,找找的本來面目何在?」所謂本來面目,就是佛性、如、悟境、菩提、無我的自在、解脫的境域。

這位將軍果依惠能所說去行,卻發現他遍尋不著他所要找的。也可以說,他丟了所有的東西(我執),也得到他所要找的悟境了。

最最要緊的不是要得到什
,而是能丟掉自我的煩惱。惠明丟了善與惡的種種分別執著,也就是在放下自我判斷、自我中心的價之時,便能見到本來面目。這方法很簡單,不須打坐,不須修行,就能得到智慧。因此很多人喜歡這種六祖所的修行方法。唯想找到入門,也不簡單。

《六祖壇經》說:「我此法門,以定慧
本,大眾勿迷,言定慧別……,即慧之時定在慧,即定之時慧在定。」定就是慧,慧就是定,如果得了智慧,就已經在定中。所謂定,就是心不動;所謂慧,就是心中無物,卻仍舊能對內外境界觀照分明。事實上,心中什都沒有,就是正的定;若能如實反映萬物,便是正的慧。

綜合六祖的禪修法門,只有三個名詞,就是「無念」、「無住」、「無相」。也可以說整部《六祖壇經》的心肝,用這三個名詞,就可以
括了。

所謂「無念」,就是面對內外善惡境界之時,心中不起一絲波動。外境是我們身外的環境;內境是心內的意識活動,就是我們的思想、觀念、記憶、想像。如果我們的心,能不受外境和內境所動,這時心中雖然還有反應活動,但已不起煩惱念頭,那便是智慧的現前。

「無住」這名詞,原出自《金剛經》。六祖惠能之所以開悟,就是聽到了《金剛經》中「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的經句。「住」是執著之意,因
人在未解脫之時,心便執著於自我中心及自我價的判斷。解脫後的人,心就沒有自己一定要堅持的立場了,只有隨順因緣境界本身的事實而作適如其分的因應。也就是說,開悟後的人,或已得解脫慧的人,他雖不給自己一個定點、定位、定向,卻能了利益眾生而活用無窮,所以他不等於石頭、枯木。

若以「無念」、「無住」的智者立場,來看這世界的任何現象,無一不是虛妄、不實、幻有的,所以下面另外還有一個名詞,叫作「無相」。只有
正親自經驗到世界一切現象都是虛妄的人,才能得到正的智慧、正的解脫、正的沒有自我中心所衍生的麻煩。

所謂「無相」,即是《金剛經》所示的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壽者」就是生命的現象。這四種相中,前三者是「我」的空間現象,最後一種是「我」的時間過程。也就是說,若能超越時間、空間的現象,眾生的「自我」,便成
空,那才是智慧,那才是正的悟境。悟什?即是證悟「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便能解脫自我作繭式的塵勞網,也才能正的發現:原來無一處、無一時不是諸佛的自由世界。

不管我們有沒有成佛,到了此時,我們已沒辦法否定自己是佛,也沒辦法拒
自己是佛。可惜在未到無相現前之時,仍不知道自己是佛。故六祖惠能我們:要用「不思善、不思惡」的方法,便能無念,就能發現眾生即是佛。《華嚴經》所謂「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的境界,僅在一念之間,便能體驗。
六祖的這種方法,就是頓悟法門,隨時隨地,只要做到「不思善、不思惡」,即能「無念」、「無住」、「無相」,而體驗到六祖大師所說的境界。

六祖惠能以後的禪修方法

六祖惠能之後的二百五十年中,禪機盛行,從惠能弟子群,到第四傳趙州、黃檗、山,第五傳臨濟、仰山、德山等,皆用這種頓悟法門,令許多人開悟。

所謂禪機,便是禪師們靈活運用棒喝、豎拂、揚眉、張目、示圓相、反詰語等手段,應機而使弟子放下我執,進入悟境。但是後來的人,就沒辦法不用某種固定的方法而開悟了。故而有參「公案」、看「話頭」的方法出現。這些公案的發生,便是禪機的故事,但在禪機盛行時代,無人重複來用
們,故不必參公案,嗣後有人重複追詢那些開悟的案例而開悟,即是形成參公案的方法了。

我們從禪門的文獻知道,最早將禪的公案編輯成冊的,是在西元第十及十一世紀,那便是汾陽的《先賢一百則》,使用集子內的故事來發疑問:「為什麼祖師們如此這般一番,就開悟了?」這樣不斷地反覆問下去,就叫作參公案。

南泉斬貓的公案

最有名的公案,是百丈的弟子南泉普願,有一天自外返回寺院,看到東西兩班寺僧正在爭論,為的是搶奪一隻貓。南泉問明緣由,即欲以刀將貓斬成兩半平分。他舉刀說:「如果沒有人能回答我的問題,或答不對,我就要斬貓;若有人回答對了,就不殺貓了。」結果沒有人回應,因此南泉將貓斬了!

這時南泉的弟子趙州從諗,自外回來,就問和尚為何殺貓?南泉告以經過情形,這弟子趙州,一言不發,便脫下鞋子放在頭頂走了。南泉嘆道:「你若早來,貓兒就得救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只有南泉與他的弟子趙州知道。當時沒有人知道,後來的人也不知道。如果你想不斷地追問你自己:「為什麼會發生這麼奇怪的故事?」反覆地盯住這個問題發問,就叫作「參公案」。

公案本身有它的原因,但無一定的意義,故不能解釋它,稱為不可思議。如果你以常人的思惟方式去解釋它,那你就永遠也開不了悟囉!所以說參公案不是猜測揣摩,不是用頭腦推敲思索,不能用常識及佛學的知識來解釋它。

當我在日本時,跟一位日本禪師伴鐵牛老師打禪七,當時我已修得博士學位,就聽說有高度知識的人很難開悟。事實上,不是知識有礙開悟,只是參公案時,要擺下一切知識、學問,只用方法去參,而非以邏輯推理,或知識學問來解釋它。

我教人用這方法時,常以皮球為喻。球裡面是什麼?要問:「究竟它裡面是什麼?」不可以用刀剖開,不得以槌子打破它,只是不斷地問:「這裡面是什麼?」發問的目的,是在使你的頭腦中,所有的主見、思惟、念頭,無暇旁用,一路問下去,你的自我執著就消失了,你的智慧就會出現了。所以參公案不是解釋它。許多人為解釋公案,而出了很多書,那都只是在解釋,而非在參,對悟境是不相干的。

公案可以解釋嗎?可以的,但是對於禪修的功能而言,沒有作用,何況公案也有定式,拿定式來套,就可以分析解釋得清清楚楚。公案是否每個人立即都可用,而且一開始即可用得上力?不是。尤其心裡散漫混亂的人,更不可以用這方法,用了也等於念公案,倒不如數息或念佛的好。

            (註:我者釋聖嚴法師也,以上乃其開示節錄)
 


公案禪的興起

公案禪本來很單純,倘若站在世俗的立場,只是站在禪門──妙高峰的立場,並不在論影響力如何,而是論行者的見地與行持。一般人對於公案要怎麼參,大都不瞭解,最多只是一知半解,迷迷茫茫的不太敢肯定,這是一個事實。因為參公案實際上是一門很精深的修行法門。

公案禪雖然精深,但本來也是很單純的,因為佛教所有修行解脫的方法,都無法離開阿含、般若、禪的原理,只要對阿含、般若、禪的原理有根本的認識,這時再回過頭來看公案禪,就不會被它的花招和劇情所迷惑。

在祖師禪的時代,學人的道心強,都是主動發心搭個茅蓬住在祖師住處的附近,日夜與祖師生活在一起,人數只是一、二十個,甚至是三、五個而已,所以指導起來容易,成效也好。經過唐宋鼎盛時期,到宋朝末年以後,由於學人的道心漸漸冷卻,而道場卻愈來愈大,跟在祖師身邊的人,幾百幾千都有;而這些人之中,有的是逃兵、有的是避亂世而來的,根性好壞相差很大,所以當時的禪師才設計出公案禪來。

公案禪的運用有它必要的前提條件。臨濟曾經向黃蘗請問「祖師西來意」,結果問三次被黃蘗打三次。在這個公案中有一個關鍵處,那個關鍵是,臨濟在黃蘗那裏學禪,三年沒有問過問題──這提不出問題的疑情,便是重要的關鍵。擔任首座的師兄,看得出他的疑情已經成熟了,所以鼓勵他去問師父,結果三問遭三打,但此時疑團已成熟,經大愚禪師從旁指點,很快就開悟了。如果不是他已經苦悶了數年,以及他的師兄鼓勵他去問,臨濟就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開悟了。

修行人提出自己內心深處的疑惑,並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有許多人知道自己有問題,但卻不知如何問,甚至不知問題點在哪裏。有時候問題提出來了,人家也回答了,才知道我要問的不是這個,可知「問問題」還真是工夫!

依禪的修行來說,理性思辯上徹底無疑,卻因內心不安而生起困惑,這種情況才算是疑情。就如神光問達摩「我心不安」的問題,大家不要誤認很簡單,說那個我也會問。你要知道,那樣一個簡短的問題是累積了神光幾十年修為才問得出來的,但是你的道行在那裏呢?疑情通常是修行者數年的苦參才醞釀出來的,倘若遇到真正有道的禪師,不難立開法眼。

「問」是不簡單的,你們平常問的那些問題,按古代禪師的標準,簡直就是亂問,是馬上就得挨棍子的!為什麼禪師要這麼兇?因為你誤把尚方寶劍拿來當菜刀切!你是修行人,就應該把內心深處真正的問題提出來,而不是隨隨便便問一些哲學家就有辦法回答的問題。或者沒有真正困悶自己的問題,為了應應景隨便問一下,表示自己正認真在修行。其實你有修沒修,從問題的內容,早就洩露出來了。

不過禪師聽了你的問題之後,雖然知道你問的並非真正的困惑,但是因為你的道心不夠強,還不能喝斥你,或者為了增加你對佛法的信心,所以還是詳細地回答你的問題。這是溫和的禪風。 

疑情和疑團

那麼,什麼才是真正的困惑呢?真正的困惑是疑情。就是道理上雖然都懂,卻知道自己並沒有親切的感受,也知道內心存有莫名所以的不安和矛盾;但他只知道這樣下去,不是辦法,但要怎樣才能突破困局,他並不知道。不僅如此,這件事他已經生起必須趕快解決的心理壓力──因為生死事大,無常迅速──這包括他對於佛法難聞、人身難得的信解,及存有大事未明,將有陷入輪迴漩渦的驚恐。所以疑情是對於生死智慧,有著迫切要瞭解的決心與苦悶,你若沒有這種非馬上解決不可的迫切感,或者心情上不覺得要緊,你就提不出真正的問題來。

疑情是只知道自己有不對勁的地方,卻不明確知道不對在那裏,只是有那樣一種感受,急切地求解決而已。隨後漸漸的,發現許多事情都在這裏堵住,他把這些堵住的問題綜合起來,加以深入反省思惟,漸漸的對於不安的心愈來愈明確,雖然關於堵住自己的東西,到底是什麼仍然不太清楚,但自知這個問題一旦打破,就能解決這所有的問題,這就是疑團了。疑團若能打破,那就「天下太平」,永遠不會再有疑惑了。

如追究一個問題:「佛說的三法印、四聖諦、八正道、緣起性空,這些道理我都知道。但是,緣起性空為什麼是『真理』?誰能裁判?」「『涅槃』是什麼我知道,但是人有追求涅槃的義務嗎?不追求又怎樣?」「你說,這是佛說的,但誰能證明真的是佛陀所說?而且就算是佛說的,難道就一定是對的?」還有,「善是什麼?善的內容是誰規定的?就算有人這樣規定,但為什麼這樣就叫做善?我們又如何確定自己所行確實是善的呢?」

表面上看,問題好像很多,實際上只有一個而已。這就是當初參究的最後一個疑團──「為什麼?」就這樣凝聚在心,備受煎熬,直到解決為止。

現在回頭再談前面那個臨濟的公案。臨濟如果沒有那一位首座師兄提醒他去問師父,他也不知道要怎麼問,他師兄是一位已具法眼的人,他看得出來,臨濟的疑情已經成熟了。所以叫他去問,同時指點他要怎麼問,經他這樣一指點,臨濟馬上把所有疑情凝聚在一起,發覺:「對!這正是我的問題!」所以就照著師兄的指點,三問黃檗「如何是祖師西來意」。 

要如何參公案呢?

參公案不是用頭腦去想的,光是用頭腦想,效果很微弱,因為思惟有一個先天性的死角,它所緣的對象,常常只是概念而已。除非受過嚴格的訓練,否則思惟只是一堆空洞的符號,在腦中重新排列組合而已,沒辦法接觸到真實的世界,也缺乏創造力。特別是哲學性的思惟,倘若沒有經驗做背景的話,則思惟的層次愈高,也就離開事實愈遠。

而有一個跟思惟相似的東西,禪宗叫做參,「參」就是用心靈去感受。在心靈感受事物時,必須先使頭腦清靜,沒有雜念亂想,因為一有所想,就會把感受塞住了,又變成類似自言自語的哲學思惟。我們把頭腦與心靈方便地分為二,其實頭腦與心靈是同一東西,頭腦就是心靈,心靈就是頭腦,只是依它的作用不同,權宜的區分為二而已,其實頭腦(又叫大腦)與心靈同是一種精神活動。

心靈的活動,雖然也離不開大腦的作用,但它緣自曾有的經驗,且是直接接觸情境的,不光是依附在抽象、空洞的符號概念上。說到這裏,我們再回頭看一看,現在的人修行,大部份都是用大腦在修,般若空及本地風光的奧義,也只是聽進大腦而已。這種修法是很差的方法,因為他沒有打進去心靈裏,所以根本無法產生脫胎換骨的效果。

參公案,正確的方法是用心靈去參!如果不是運用前述所說的,以心靈直接接觸情境的方式,而是用頭腦去參(想)公案的話,則參到死也不可能開悟。用心靈參是怎樣的方法呢?這個參法和般若中觀的止觀雙運有相同的地方,也有稍微不同之處。相同的地方是「離心意識參」。所謂「定中」觀察三法印,入定就是大腦的思惟活動暫時停止,思惟的活動既然停止,為什麼還能繼續觀察事情呢?其實這正是心靈在活動了。

但是在心靈活動時,每一個步驟,都要接觸到實際的情境──就像剛才舉例說明的「一隻狗當時正走在街上」那樣。所以真正是大腦空無一物時的定中觀,進行的速度是非常慢的,它絕對不似一般性的思惟活動。上座專心地去想一個修行問題,從上座到起坐,有時超過三十六個小時──這是因為一坐下去就忘了時間,全生命裏只剩那個修行問題在挪動而已。不過這種「觀」的方法,基本上須有定力的基礎,在進行的當中沒有散亂,沒有東想西想才可以做到。

「觀」的實際情況是怎樣呢?在定中參公案是要用心靈去感受的,不是只用頭腦在想,所以,只有具備了相當禪定基礎的人,才可以教他參公案,並不是任何人想參就可以叫他去參的。 

祖師如何運用公案

參公案的情形已大略說過,但什麼是公案呢?「公案」有「放諸四海皆準」的含意。修行人雖有古今,但公案的精神和境界是歷久彌新的。祖師為什麼要叫人參公案呢?

第一、是因為學人的道心不強,不知道自己的疑情或疑團在那裏,所以祖師就代替他提出一個問題來,如果學人不懂,就不可以說自己已經開悟,而應當提起精神繼續尋師訪道。祖師就用這個方法來引誘學人、激勵學人向前再突破。

另外,還有一個原因正如剛才所說,唐朝以後,叢林裏追隨祖師的學人時常是數百人甚至數千人,有些真的是為修行而來,也有只是來混日子的,但祖師一個人的體力和時間都有限,無法一個一個指導,所以權宜地開個大眾皆可用功的功課,叫大家去參看看「狗子有無佛性」,自認參到答案的或參得如醉如癡的人,才可以來找師父。經過這樣的教示,那些不是真的想修行的人,因為都在玩,都在混日子,那裏會有答案,自然也就不敢去找師父了。

祖師經過這樣的過濾之後,便知道誰真的想修行,誰不想修行,於是才有更多的時間來指導真正想修行的人。所以有些祖師說,你想學佛,那很好,你回去念十萬遍「阿彌陀佛」再來找我。沒有道心的,他回去之後怎麼會念,既然沒有念,也就不會再來找師父了,這樣正好彼此省事!如果果真回去念完十萬遍的佛號,除了表示對師父的信心之外,道心也更顯真切,則可作進一步的指導。

二祖砍斷自己的手臂,向達摩表示向道的決心和對達摩的信心;公案禪盛行的時代,禪師則是叫學人參公案,並以是否依教奉行努力參究,考驗學人的道基和信心。而學人如果真的參透公案的精神,則祖師會勘驗他的深淺,看看是否徹底瞭解那個公案;如果真的瞭解,接下來會再拿另一個更難的公案給他參。

不同的公案意境深淺是有差別的,一個真正大徹大悟的人,沒有一個公案是他不通的,如果有一個公案不通,那就表示尚未真正的開悟,或悟得還未徹底。所以公案的使用是古代的祖師用來考驗與誘發學人道心的一種方便,至於什麼樣的公案,適合指導什麼樣的人,須是真正明眼的禪師才能精準的判斷。

修行的境界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比如惠能在未紹祖位之前,就有「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的悟境了,但為什麼五祖弘忍大師還要半夜把他叫來,用袈裟圍著,然後替他講解金剛經呢?講到「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時,六祖至此才豁然大悟地說:「啊!沒想到本來面目是這樣的!」其實這個故事也是一個公案──到底六祖見五祖的前後,他的悟境差別在哪裏?

公案是有高低深淺的,有的公案精神境界較高、工夫較深;有的公案較淺,你通這個公案,第二個公案未必能通,第二個通了,第三個又被堵住了。有的公案則通了之後,可以同時解開五十個公案的謎底,不過第五十一個又不通了,這時候師父就會叫他繼續參究第五十一個公案,就這樣一路前進,直到所有的公案全部突破貫通為止。一般情形是按難易程度一步一步來,而像六祖那樣一悟永悟,不再生起疑惑的例子,是很特殊的。

當臨濟在大愚禪師座前開悟之後說:「原來黃蘗的佛法無多子。」意思是,原來黃蘗的佛法不複雜、沒什麼嘛!大愚說:「你剛才還在問,為什麼問三次被黃蘗打三次,而現在馬上就這樣的誇口,說黃蘗的佛法無多子,到底有多少,快說,快說!」這是臨濟的開悟情況,但黃蘗的佛法,真的只是這樣而已嗎?不是!臨濟那個悟只是極為關鍵的一次而已,不久之後,他還被他師父再指導過。

那是臨濟在大愚禪師的協助下,開悟回去以後的事。有一次住眾全部出坡去耕鋤茶園,結果臨濟的師父黃蘗晚了一點才到,被臨濟一手推倒在地上。維那拉黃蘗起來,結果黃蘗卻打維那不打臨濟。這次的機鋒,是在肯定臨濟,只是臨濟並未就此達到大徹大悟。

有一次,臨濟回去看他的師父黃蘗,黃蘗這時正在方丈室內看佛經,臨濟就出口說:「原來天下的大禪師,也一樣離不開佛經啊!」語氣中頗有輕蔑之意。黃蘗馬上就看出臨濟的毛病,就把他叫來面前責備:「你在幹什麼?大家都在結夏安居,你為什麼遲到又想早退?很不應該!」說完就趕他離開。

臨濟被趕了出去,本來也不在意,後來走了數里之後,才感覺自己是有點不對勁,於是才又折返向黃蘗懺悔,過完夏天才離開。臨濟這次又悟到什麼呢?前後的差別在哪裏?

祖師就是有那種金剛眼來看透你、逼考你,他不僅會問「六祖見五祖前後悟境的差別何在」,不僅會問「臨濟的開悟層次」,還可能問你「達摩為什麼要面壁九年」?所以公案的故事,雖然發生在古代,但公案的精神,是沒有古今的,後代的人,必須走過達摩、六祖、黃蘗、臨濟等大禪師的心路,或者說──你必須變成公案的劇中人,你才能瞭解公案的精神。

綜合上面所談,公案禪有三個作用,第一是淘汰一些不想修行的人;第二是幫助行者明確瞭解自心;第三是勘驗行者悟境的深淺。

千古以來對參公案的誤解

前面曾提到古來就有人對參公案存有誤解,誤解的地方在那裏?一般的人以為參公案是用想的。但公案其實不是用想像、思惟可以體會的;進一步的說,運用定中觀的方法去參公案,一旦得力的時候,自然變成參話頭。不過,參公案雖不是運用思惟來突破,但也絕不是完全不想、完全不思惟所可以突破的──而這正是一部份古代的禪者誤解之處!

無門慧開的《無門關》第一個公案就是「狗子有佛性嗎?」趙州說:「無」!趙州當然知道狗子有佛性呀!但趙州為什麼不說「有」卻說「無」呢?「『無』是什麼意思?他為什麼說『無』?」對參公案存有第二種誤解的人就想:「好!我不去想,我現在什麼都不要想了,因為一想就錯,我就用參話頭的方式,參念頭未起之境。」

綜合上面所說的這兩種,就是從古至今對於「參公案」的誤解情形,前者,一般發生在佛教學者身上──他們慣於運用思惟去解決佛教的思想問題,即使面對純粹硬工夫的公案禪,也是繼續使用他們聰明過人的頭腦;第二種誤解,則大部份發生在沒有高人指點,卻十分用功的老修行人身上。

他們的誤解在哪裏呢?

原來,所有佛教宗派的修行原理都是一樣的──都不可能離開阿含、般若的原理,這是「歸元無二路」鐵的原則!修行方法的不同,只是表象招式的不同,原理是不會變的。佛教的修行,有重自力的,也有重他力的,而凡是重自力的門法,絕無法偏離聞、思、修、證的次第;也就是說,重自力的方法,在過程上,必有一個階段不離思惟。因此,我們在前面所說,要運用心靈去感受、去參公案,它是有前提的,這個前提就是:他必須已經「眾裏尋他千百度」,已經用腦筋思考過很久了,當「上窮碧落下黃泉」什麼可能的答案都找過、翻過了,卻仍然找不到可使自己心安的答案,這時才自然而然的進入參的階段。如果一開始就不想,一開始就是參話頭,那便是矯揉造作了。

真正的參要先有疑情,要在確實無路可走,前進不得、後退不得的情況下,面臨著銅牆鐵壁;這時,學人並不是不想用「想」的方式,來解決問題,而是已經確定用想的方式,是絕無可能突破困境了──這時,疑情才真正凝結心頭。如果你剛開始連想都不想,那個被壓抑下來的智性思慮是絕不甘心的,它會在某個時候偷偷想一下,看看是否能用想的方式把想要的答案想出來。

所以,參公案的人,開始時必然都是用想的,由於都找不到滿意的答案,或者有時好像找到了,很快又被自己否定了。即使自己不否定它,卻因為自己不敢果斷的肯定而去問師父,但大部份的情形,都會被否定。師父之所以否定,是確實看到你的破綻,並不是亂否定你。如果你真的找到了,做師父的不會隱瞞你,他會給你肯定的。

當你一次一次地都被否定時,你的心情如何?或是當你有時自認找到了,但再仔細一看,自已也知道答案不是這個時,你的心情又如何?到最後很容易變成以另一個觀念去安慰原本的觀念,故意地「肯定」自己已經找到公案的答案──殊不知這正是「依他聖解,塞自悟門」,自己的疑悶已在參究的半途中,被另一組概念輕易地取代了,而這是自己「故意」如此的。由於沒有繼續生起疑情,當然更無法因參而悟了,最多成為說食數寶的知解宗徒。

如香嚴禪師在整理庭院時,無意中所拋出的一塊瓦礫,打到竹子,就在那個「鏗!」的聲音下突然開悟了。但你如果誤認瓦片這樣一丟就能開悟,那麼就去丟看看?那是不可能的!那是當時恰好是香嚴禪師的定慧因緣成熟,所以如閃電一般,忽然頓見本性了,可是這個因緣的成熟點,在那裏呢?那是一個未知數。如果有明眼的善知識在你身邊,他就會掌握那個因緣,一腳把你踢進不二門裏去。

如德山禪師,正要接過龍潭禪師遞過來的燈時,不料突然被龍潭禪師吹熄,而就在這措手不及的情形下,德山開悟了。真正的禪師不會儘是一付斯斯文文的模樣跟你套招。只要機會一到,他是可能手腳並用,文的武的一齊來,有時是一巴掌打過來,有時是抬起腳踢你。但如果是現在,可能就有人去地檢署,按鈴申告說:「禪師打我。」現在的禪師是難為了。

不見人我,大用流行

古代禪師的公案相當多,但經由弟子記錄而流傳下來的,只不過是百分之一或千分之一而已,大部份的公案都湮沒在默默無人聞當中。其實,並不是古代才有公案,只要是真正修行到家的禪師,不論他活在古代或是現代,不管他人在中國、美國、或是印度,當他指導學人修行的過程中,或是在他日常的生活裏,每天甚或是隨時都會有公案發生的,只是身邊的人看不懂,或是沒有專人替他記錄下來而已。所以真正要求得徹底的開悟,不但要努力修行,可能的話,也要親近具格的禪師,如此則能聞見到完整生動的現成公案,對於精煉自己的見地和提高禪的鑑賞力,是有極大助益的。

一個尚未開悟的人,當他在談論古代禪師或佛菩薩的時候,都含有自性見在胸中──以各別的「單位」看待六祖、永嘉、黃蘗、臨濟、南泉等人,也把觀世音菩薩當做是「一個」菩薩──這也是還未開悟的證明。而一個真正開悟的人,從他的心眼看出,則只見因緣,不見人我。他不會把菩薩、祖師,甚至眾生當做個別的「單位」來看待,他於眾生中不起人見,也就是佛學上所說的「補特伽羅見」;也不會於自己生起我見──「薩迦耶見」,他只見緣起,並在緣起中遊戲而已。

在這種心境下,每一個眾生都可以同時既是南泉又是他自己。這樣的說法,從邏輯來說是有矛盾的;因為他是他、南泉是南泉,為什麼會混在一起呢?但是以修行者的證悟而言,確實「你就是南泉」甚至也是我!有一天,當你能體會到這一點時,你才知道修行人原來是以什麼樣的腳步在生活著的。

眾生因為「薩迦耶見」未破,所以對他來講,世間有一成不變的時間、空間,有天堂、地獄,有佛、有魔、有阿羅漢、有菩薩,有初果、二果,有五、六、七、八……等等,這些都是因為「自性見」──「迷惑的思想和心態」才有的。若有一朝自性見破除了,所有的戲論,就通通息滅。而當這疑情漸被打破、自性顯露時,世界就是無量光、無量壽、不可思議的世界了。

              (註:此李元松老師開講,以上乃其開示節錄) 



附:李元松(1957年-2003年),年自號念佛人,常以信佛人署名,出家法號淨嵩,生於台灣台北縣石碇(今新北市石碇區),佛界著名居士,曾經組織現代禪團,推廣漢傳禪宗與淨土宗。

李元松因家貧,只有小學畢業,很小就出外工作幫助家計,曾經當過一貫道的講師。1979年,自軍中退伍,因接觸印順長老的《妙雲集》而歸向佛,專攻中觀哲學。他在工作之餘,致力於禪修,每日禪坐八小時以上。

1988年,認定自己已經成慧解脫阿羅漢,開始走向文化界,提倡「止觀雙運」、「本地風光」禪法。在禪修之外,也倡導淨土宗,以慈雲懺主的〈淨土發願文〉每日日課。因印順長老對於漢傳禪宗與如來藏學派有所批評,他認印順長老缺少修持,對印順長老的意見提出反駁。此外,他對於傳統佛充滿迷信的作風所有不滿,提出許多尖銳批評,因此被部界人士批評附佛外道。

2002年,辭卸現代禪宗長職務,只擔任長老,協助弟子修行。426日,昭慧法師邀請李元松率現代禪執事,至台中華雨精舍拜訪印順長老。李元松依於印順長老門下,法號慧誠。

2003年,李元松罹患癌症,歸向淨土宗。邀請淨土宗慧淨法師駐錫中觀書院,率領全體現代禪弟子依其門下,由其領導現代禪。1016日,向佛界發函,公開懺悔自己過去所宣稱的開悟只是自己的增上慢,至心求生阿彌陀佛淨土。在台灣發生SARS期間,要求弟子誦阿彌陀佛台灣祈福。1210日因病往生,世壽47歲。其弟子依其遺囑,在他死後,剃髮、著僧服入斂,法號淨嵩,以佛出家眾禮儀進行火化。



公案起源于唐末,興盛於五代和兩宋,是禪宗祖師、大德在接引參禪學徒時所作的禪宗式的問答,或某些具有特殊迪作用的動作。此類接引禪徒的過程,往往可資後人作判定迷悟之準繩,猶如古代官府之文書成例,故亦謂之公案。古代專著 自古以來,有若干種集錄此種公案而成之作品,如《碧岩錄》、《從容錄》二書,即各收錄百則禪門公案。《無門關》也收錄四十八則。諸書所收公案,加上《景德傳燈錄》等五部燈錄所載,公案之數總計約有一千七百則左右,通常所用也不過四五百則左右。公案的內容大都與實際的禪修生活密切相關。禪師在示法時,或用問答,或用動作,或二者兼用,來啟迪眾徒,以使頓悟。這些內容被記錄下來,便是禪宗公案。近些年的所謂佛教文化熱,很大程度上是禪文化熱。

依《天目中峰和尚廣錄》卷十一(上)所載,禪門公案,並非個人之知識上之臆見,亦非依文解義之解說,乃系會靈泉、契妙旨、破生死、越情量,與三世十方百千開士同稟之至理。故不可以義解,不可以言傳。因此,師家每藉公案提撕學人,而學人則藉以除去分別情識,俾得開悟之境界。

此種風氣創始于唐,而盛于宋,主要為臨濟系禪僧所盛用。到宋代乃成為公案禪之時代。例如,北宋末期五祖法演、南宋大慧宗杲及無門慧開均重視趙州字公案,並經常以之提撕學人。

據《碧岩錄》卷首〈三教老人序〉雲(大正48·139b):公案者,倡于唐而盛于宋。(中略)其用有三,面壁功成,行腳事了,定盤之星難明,野狐之趣易墮,具眼為之勘辨,一呵一喝,要見實詣,如老吏據獄讞罪,底裏悉見,情款不遺,一也。其次,則嶺南初來,西江未吸,亡羊之岐易泣,指海之針必南,悲心為之接引,一棒一痕要令證悟,如廷尉執法平反,出人於死,二也。又其次,則犯稼憂深,系驢事重,學奕之志須專,染絲之色易悲,大善知識為之付囑,俾之心死蒲團,一動一參,如官府頒示條令,令人讀律知法,惡念才生,旋即寢滅,三也。

就是被看做純主觀的禪,但關於達成其宗教的機能,也自不可不具備種種的條件。這些條件,自然地被綜合著而成為一個統一體,無論在內在外所飛躍著的禪的宗教機能,都可看得到。可是在綜合體成為綜合的中心的,務須把其他的一切在這中心上運用著綜合的力,把被綜合了的一切賦以生命,使之完備,使之躍動,一一都使之成為有力的以達成其任務。有了這樣,然後才產生出總的機關,宗教的機能,就會顯現。禪的公案,實際就是成為這作用的中心的東西;依於公案,一切被綜合了的,被賦以生命了的,都完全地達成其作用。

公案在這種意義上,可說是禪的生命的主要分子,是基本的主動體。所以禪的持續和發揚,第一需要公案;其他的不過是助成禪的宗教的機能的補助條件而已。可是禪宗,若輕視公案或破壞,那麼這個成立的基本,也就在這裏被破壞,甚至失卻了禪的生命。

在禪宗雖兼顧到外形的達成,可是外形的達成,必須從內在的生命的飛躍所顯現的外形,才是有生命有價值的,這種外形的達成,就是內在的生命的延長,同時又不忘其所顯現的本旨。古人之所以舍生命的沒頭參究公案,其原因也就在此。禪宗公案,是禪宗文化的縮影,如今一般寺院都以做佛事法會為主,按照禪宗公案做為禪修方式的寺院已很少了。

                       (
以上乃禪學、經傳之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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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羽
參公案要先了解其案情,檢點先德所提示的解說,是解答方法的一種,然先德的解說,不同現在的人照著自己的意識隨便地下以截斷的,對於公案提示者的本意,不是馬虎任便的,所以現在首先來檢點古人的解說是怎樣?
有人問∶佛祖機緣世稱公案者何也?曰∶公案者,乃喻公府之案牘也。法之所在,王道治亂,實系於斯。公者,乃聖賢一其轍,天下同其途之至理也。案者,乃聖賢為理記事之正文也。凡有天下者,未嘗無公府,有公府者,未嘗無案牘。蓋取以為法,而欲斷天下之不正者也。公案行則理法用,理法用則天下正;天下正則王道治。夫佛祖之機緣,目之曰公案,亦然。蓋非一人之臆見,乃會靈源,契明旨,破生死,越情量,三世十方開士所同稟之至理也。且不可以義解,不可以言傳,不可以文詮,不可以識度。如塗毒鼓,聞者皆喪;如大火聚,攖之則燎。故靈山曰別傳,傳此也;少林曰直指,指此也。
2018-06-01 00: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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