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久沒有寫一覽表了,之前總是拘泥在目前身邊的人物,但是現在我是四年級,每天最親近的就是系上我霸佔的那部電腦,身邊的人物真的乏善可陳,這個單元也就一直荒蕪到現在。前些天,接到了一個我一年級時的印度同學來信,一時之間,一年級時候的快樂時光,又浮現眼前,就想來寫寫幾位給我許多美好回憶的好朋友們。
在國外唸書,最常在一起的,應該是同樣來自台灣的同學,但是我一年級那一年,卻結交了許多外國的朋友,其中最要好的要算是P、J、和L,就先來講講講L吧。L是個孟加拉裔的美國女生,從小在加州長大,是個書香世家長大的聰明小孩,柏克萊大學經濟系畢業後,先在家顧問公司工作了兩年,拿到獎學金後,到我們學校唸土地經濟碩士班。
我第一次看到L,是在我們學院的新生歡迎茶會上,那時L穿著長裙,文文靜靜的坐在長板凳上。我剛看到她,就心想怎麼有這麼漂亮的印度女生,後來有機會談話,才發覺,這個比我小兩三歲的女生,雖然矮小,卻舉止落落大方,談吐有內容,讓剛去英國的我,不免自慚形穢了起來。我印象最深的是她一雙明亮清澈的眼睛,眼神內斂,卻讓人清楚的感受到她的聰明氣質。
因為就住在同一棟宿舍,L、我和另外三個人,就經常一起煮飯吃,我也因此跟L越來越熟。L是一個對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看法的女孩,尤其是弱勢團體的關懷,和女性主義,更是不遺餘力的表示關心。那時我的英文不好,為了練習英文,每次在和L討論事情的時候,她若選A立場,我一定選擇反對A。然後為了跟她辯論,在絞盡腦汁的想為什麼我反對A。如果說,我的英文在這樣的辯論中有所長進,那應該都要感謝L。有好幾次,我因為辯不過了,就耍賴說:
It’s not fair, you are using your first language while I am using my second one.
這時L就會堅持的告訴我:
Oh come on, Chen, I know you can, just say it.
然後她就會看著我,一定要我把我的想法講出來,然後再用好的英文重複一遍,一次次的辯論之後,我從她講的話裡學到了很多的表達。到後來,我竟然還發現,當我提到些她認同的觀點,她會認輸。讓我從那之後,再也不會用我使用第二語言這樣遜的藉口,來作為我認輸的理由。
有一回L把鑰匙忘在房間裡,晚上十點多跑來要我開車載她去學院拿備用鑰匙,後來拿了鑰匙,我們一時興起,就往高速公路開,結果一不小心錯過了交流道,就只好一路一直開到幾十哩外的一個Stansted機場,那是個由桁架構築的新穎機場,本來我們還在埋怨走錯了路,看到燈光下設計新穎的機場之後,我們忍不住下了車,然後跑進機場玩,兩個人用行李手推車,你推我我推你的玩了半個小時,才心滿意足的開車回家。
一年之後L畢業了,去紐約哥倫比亞大學唸法律,一年多前我去美國開研討會,回程順道去紐約找她玩。那天我水土不服,生病發高燒,才吃了午飯,就倒頭昏睡了兩小時,大約四點多醒來後,她要帶我出去玩,於是我們就坐計程車,從她住的六十幾街,穿過中央公園,往第五大道前進。中央公園好大,作計程車在園中穿梭,看著公園外面櫛比鱗次的高樓大廈,那種景象像極了攝影棚裡搭的景,兩種截然不同的景象硬生生地被放在一起,看著公園裡坐馬車的遊客,然後經過電影裡常常出現的飯店門口,最後停在現代藝術美術館MOMA門口。
下了車,到了入口售票處,L拿出她的NEWSWEEK記者證,換了兩張免費入場卷,就帶我進去看。展覽什麼我是記不得了,我只一直想著,有這樣的朋友真的是酷趴了。L大概今年畢業,然後就會成為像艾莉一樣的高薪律師,我常常在想,再下一次見到L,不曉得會是什麼樣的場景。或許,我所屬的公司,請她們事務所作法律顧問,就在某個不期然的某處,我們忽然相遇,然後約去附近酒吧喝個酒敘敘舊,好像電影一樣的情節,不曉得會不會有這樣的一天。
或許會吧!
附圖:L是在我右手邊的印度女孩。如果你問說,為什麼比較漂亮的剛好在我旁邊,嘿嘿,我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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