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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7 16:22:58| 人氣4,511| 回應10 | 上一篇 | 下一篇

To: My Girls



 

親愛的女孩:

 

妳為什麼驚慌?

 

十八歲的妳無所畏懼,面對愛情總是橫衝直撞。妳說,緣分很美,要把握當下好好珍惜,縱使頭破血流也要不顧一切狠狠愛。

 

當時的我沒有阻止妳,因為我知道冒險是青春的必經過程。我想,誰的愛情永遠順遂,誰不在愛情裡跌個幾次跤?

 

所以我任由妳去闖,讓妳在情路上吃盡苦頭,教會妳現實生活中的愛情沒有童話的美麗。

 

然後,妳在遍體鱗傷時來找我,告訴我,失戀其實沒什麼,大哭一場睡一覺起來就船過水無痕。我只是笑,明知妳愛逞強卻不說破。

 

或許,妳是對的。十八歲的愛情憑的是一股傻勁,而失戀不過就是一顆青春痘,擠破了所以在臉上難看的疤痕。那又如何?長大後的妳已學會用遮瑕膏掩飾這道痕跡,然後繼續下一次戀愛。

 

青春無敵的少女有著不可思議的復原能力。

 

二十四歲的妳記取教訓,不敢再愛得猛烈,可惜體內的浪漫因子依舊掌控妳的理智,妳還是繼續靠感覺談戀愛。

 

妳問,這是不是很傻?我說,不傻,愛情本來就是建築在感覺上,過度理智的人不適合戀愛,只適合獨善其身。

 

這六年之間,妳已學會愛情不是一場穩賺不賠的投資,不是投入全部就會得到相對的報酬。所以成熟的妳在愛那個男人時,沒忘記愛自己。

 

我為妳高興。畢竟愛情雖然瘋狂,但也不值得妳瘋得失去自我。妳已經沒有十八歲時的神奇復原力,當然也沒有歇斯底里的本錢。

 

然而,我的開心並沒有持續太久。那個男人看不見妳的好,粗心大意地將你們的感情摔得支離破碎,一走了之。

 

妳哭著說,二十四歲的情傷比那顆該死的青春痘還要痛上幾百倍,這不是一條遮瑕膏就能遮掩過去的痕跡。

 

我笑著說,現在已不流行遮瑕膏,BB霜正當道,保證搞定那道頑劣的疤痕。其實,我們都知道你需要的不是化妝品,只是時間,很多很多的時間。

 

為什麼?因為妳得儲備精力,等待下一次心動的機會啊。失戀真的沒什麼,過了法定年齡的我們可以借酒澆愁,大醉一場後又能抬頭挺胸,昂首闊步。

 

成熟嫵媚的都會女子沒有你們想得那麼脆弱。

 

二十八歲的妳像是對愛情死了心,不再期待緣分,不再懷抱希望。妳說,愛情不是只有感覺,還需要理智預防傷痕累累。

 

我沒有反駁妳,我們都知道叫一個熟女相信童話故事裡的「永遠幸福快樂」有多麼可笑。我只是覺得可惜啊,可惜妳少了青春期敢愛敢恨的勇氣。

 

當年天真的妳在面對愛情時,總是傻氣地說,只要感覺對了就好。如今世故的妳卻告訴我,只要條件對了就好,妳已沒有時間尋找感覺。

 

妳問我,是不是對妳很失望?我搖頭嘆息,我只是心疼現實的殘酷抹煞了妳對愛情的希冀。

 

妳忍受男友三番兩次的出軌,將他對妳的不公咬著牙往肚裡吞,然後卻在眾人面前製造幸福的假象。

 

我不懂妳為什麼愛得這麼委屈,難道妳又和當年一樣,一碰上折磨人的感情,就蠢得忘記愛自己?

 

妳苦笑,臉上帶著疲憊說,年輕的妳可以為愛勇往直前,縱使跌倒也有迅速復原的自癒能力,因為愛錯了還有機會從頭來過;可是現在的妳已沒有本錢任意揮霍,妳沒有讓兩人感情歸零的籌碼,年紀不允許妳從新開始。

 

原來,這就是妳苦苦忍耐、再三包容的原因。傻瓜,時間對二十八歲的女人固然珍貴,但也不至於珍貴得讓妳在一段腐爛的感情裡自虐啊!

 

終於,妳在我的勸說下提起勇氣和那個爛男人分手。我可以忍受妳十八歲時天真的「愛情萬歲」,可以理解妳二十四歲時浪漫的「感覺論」,唯一不能原諒的是妳現在消極的「Time is Money」。

 

白痴啊!醜陋的疤痕大不了用厚一點的粉底來遮蓋,將自己放在一個不懂珍惜妳的男人身邊才真的會香消玉損!

 

風情萬種的熟女可不能敗在時間這個大魔王手下!

 

三十三歲的妳感受到被催婚的壓力,「當時欲嫁」這個問題成了妳最大的夢魘。妳不是不想嫁,只是找不到適合的對象。

 

我幸災樂禍,笑看妳的慌張,其實這個問題沒有妳想得那麼難。

 

是誰規定三十歲的女人就一定要披上婚紗,走入家庭?是誰說嫁不出去的三十歲女人就是老處女?又是誰拿婚姻來定義女人的價值?

 

當大多數人都選擇這麼做,妳跟著隨波逐流,叫作正常;當大家都往同一個方向走,只有妳一人反其道而行,叫作不正常。在心理學上,這被稱為「Statistical Approach」。

 

在保守的過去,女人沒有獨立自主的能力,只能依靠著男人強壯的臂膀才能生存。在這個進步的時代,女人已能自食其力,縱使沒有「丈夫」這個角色,也能活得自在快樂。

 

如果真的遇不到Mr. Right,又何苦逼著自己走進愛情的墳墓?難道妳真的要為了結婚而結婚?怎麼?二十八歲的教訓還沒把妳敲醒?

 

兩個人在一起本來就是為了相互扶持,若真的嫁了一個不怎麼樣的男人,把自己絢麗璀璨的人生拖垮,不是很不值?

 

我當然理解妳一個人在夜深人靜時的寂寞,也懂妳想被人緊緊擁抱的渴望,可是婚姻不是解決孤獨的良藥。

 

三十三歲的妳與其等待被愛,不如好好愛自己才最實在。

 

妳說自己已沒有資格引頸期盼幸福來敲門,也沒有青春和二十幾歲的小女生較量美麗,不如實際地找一張長期飯票安定下來。

 

嘖嘖嘖,誰說妳已沒有本錢談戀愛?砸大錢買保養品的錢難道是花心酸的?在情路上的跌跌撞撞難道是摔好玩的?

 

愛情在妳心上留下的傷痕已成為妳的護身符,練就妳的金剛不壞之身。歲月在妳身上留下的痕跡已形成一種成熟的魅力,這是美少女們學不來的。

 

所以不要妄自菲薄了,妳有美麗和自信,不需要再找一個老公來陪襯。

 

如果還有人來問妳:「當時欲嫁?」

 

請妳告訴他們:「三十三歲的女人所期待的婚姻不是只有老公就好,還要有一點稱作『愛情』的成分。什麼時候嫁?愛情來的時候就嫁。」

 

親愛的,不要驚慌。嫁與不嫁,不是女人的最終歸屬,重點是妳在感情中沒有留下遺憾。

 

在我心中,妳永遠都是那個對愛情抱有幻想的可愛女孩。

 

 

 

妳最好的朋友

07/07/2010

 





台長: 歹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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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命
不要忘記「原來你什麼都不想要」的尾聲!
嗯...還有屬於蔚藍的「別去打擾他的心」!
2010-07-07 16:29:15
憂鬱筆記本〃☆
「愛情本來就是建築在感覺上,過度理智的人不適合戀愛,只適合獨善其身。」


= )
2010-07-08 00:03:35
版主回應
可不是嗎?
2010-07-10 18:08:27
新聞台Blog小天使
親愛的台長歹命:
恭喜您!您此篇文章投稿本週徵文「妳,當時欲嫁?」,文筆極佳、切合主題,已通過小天使的審核了,您可至 http://mypaper.pchome.com.tw/index/solicit-weekly/16 瀏覽。也別忘了請親朋好友推薦您的文章,活動小組將從通過審核的文章當中,評選出優秀文章,評選標準文章內容70%、文章推薦數及人氣30%,將於投稿截止日後的七天內公佈喔。
2010-07-08 10:07:43
queenD
寫得太好了..

they lived happily ever after這話

甲賽去!

:P
2010-07-08 20:34:15
版主回應
這麼消極啊...
其實「永遠幸福快樂」也不是沒有,只是講求緣分。

謝謝你的鼓勵 ^^
2010-07-10 18:13:22
糜【30】
寫的真的好好
有點感傷
有時候我覺得成長是一件很殘忍的事情
初衷已經被現實折磨的早不見蹤影
但是在多的感慨好像也喚不回什麼

真的
我覺得女生最後總要找個伴
這已經是很古老的念頭了

我總覺得女生真的也能靠自己
未必結婚才是最終

:)
2010-07-09 14:21:10
版主回應
現實總是逼著我們不得不成長。
長大後,我們開始對童話故事失去信心,也忘記最初的感動。
其實,我們也不想變得世故,偏偏人是經驗動物...
人生裡的每個經驗都在告訴我們,真愛難尋。
但是在面對大家的逼婚時,女人還是忍不住自問:
真的對愛情死心了嗎? 真的要為了結婚而結婚嗎?
說到底,女人還是改不了憑感覺戀愛的壞習慣啊...
有何不可呢?
2010-07-10 18:18:37
小富婆
無論男生女生需要的
是一個老伴
無論是男的或是女的
談的來的老伴
可以共度餘生的老伴
老伴不一定是另一半喔
2010-07-10 18:16:23
版主回應
人類是群體動物,沒有誰可以輕易忍受孤獨。
但如果婚姻只是用來找個伴的媒介,那大可不必。
只要老了,還有人願意陪你摸八圈、聊八卦、喝八回...就夠了。
找一個相看兩厭的傢伙來拖垮自己才叫多餘!
2010-07-10 18:21:52
小富婆
ㄏㄏㄏ
舉雙手贊成
雖然自己還在婚姻中
2010-07-10 18:28:03
版主回應
不要將歹命當作不婚主義者喔。
我只是希望兩個人結婚是因為感覺、愛情,而不是為了「應該」。
願你婚姻幸福美滿 ^___^
2010-07-10 18:41:56
小富婆
不是當你不婚主義者
只是心有所感觸
同意你的論調
2010-07-11 19:26:39
版主回應
不過是歹命的拙見罷了。
還是謝謝你的支持啊~
2010-07-15 19:22:52
報台小優
直接點開了我的最愛
懶的在輸入那好長的帳號

=========

這篇文章和我好像好像好像
2010-07-13 15:11:49
版主回應
那大概是因為這篇文章...
是歹命寫給my girls的!!
2010-07-15 19:24:06
湘穎風蕭
妳要
紅了
哈哈哈
2010-08-01 12:01:57
版主回應
有嗎? 我怎麼感覺不到?
2010-08-02 19:01:41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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