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書名:The Magic Years of Beatrix Potter
作者:Margaret Lane
出版:Frederick Warne (Publishers) Ltd. London (1978)
Frederick Warne & Co Inc: New York (1979)
來了美國之後,無意間接觸到溫馨可愛的「彼得兔(Peter Rabbit)」故事集,認識了碧翠絲.波特這位很特立獨行的女作家,從此之後,我一直深深著迷於一切有關碧翠絲.波特的作品與傳記,不僅忍痛斥資買下她的作品全集,還讀了好幾本她的傳記報導。這本《碧翠絲.波特的魔幻時年 (The Magic Years of Beatrix Potter)》是英國作家Margaret Lane費盡千辛萬苦而寫出的傳記。個性孤僻怪異的碧翠絲.波特最痛恨別人為她作傳,所以幾乎是一概拒絕他人的採訪,甭論提供一手資料與照片,而本書作者則是於1943年碧翠絲.波特過世之後,百般央求她的鰥夫Mr. Heelis,透過幾次痛苦的近身採訪之後,取得許多珍貴的一手資料,包括碧翠絲.波特早年的手稿與素描,以及許多從未公開的照片。最後這本傳記完成於Mr. Heelis過世後幾個月。
我貪婪地讀著這本傳記,想一窺碧翠絲.波特作品魔力的養成過程。在為這本書做閱讀筆記的時候,本來是用第三人稱平舖直敘的手法,寫了兩三段之後,覺得索然無味。後來靈機一動,改用第一人稱,讓碧翠絲.波特現身說話,為我的閱讀筆記增添一點生動與趣味。
(碧翠絲.波特有話要說...)
我是海倫.碧翠絲.波特(Helen Beatrix Potter),你可能還不曉得我是誰,可是你一定知道彼得兔(Peter Rabbit)。是啊!就是那隻住在美麗的英國鄉間、頑皮又可愛的彼得兔。其實彼得兔原本是我的寵物之一。有一次我褓母那五歲的兒子諾爾生病了,為了鼓勵他早日痊癒,所以我想寫一封信給他,但又不曉該寫什麼,就以彼得兔為主角,在信紙上胡謅一個故事,沒想到諾爾和他的弟弟妹妹們全都好喜歡這個故事,每次都焦急盼望著我寫給他們的信,所以我就應觀眾要求,繼續為彼得兔想像出一連串可愛的故事。這真是出乎我的意外,但更令我驚訝的是,後來這些故事居然被出版成書,而且還受到廣大讀者的喜愛,真是沒想到!
很多人好奇我是怎麼想像出這一連串溫馨可愛的英國鄉村故事?嗯,我一時也說不清楚,不過我想先來說說我的童年,看你們能不能從中找到一些蛛絲馬跡?
1866年7月28日,我出生於倫敦West Brompton的波爾頓花園,門牌號碼是二號,當時的倫敦還處於寧靜安詳的維多利亞女王時代。從波爾頓花園的窗口往外看,還可以看到滿眼的田野、果園與花園。
我的父母(Mr. And Mrs. Rupert Potter)都分別從他們從事棉花田事業的父祖那兒繼承了龐大的財產,所以我們一家人一直過著很優渥的生活。我們家每天的生活作息都很規律且悠閒:每天早上固定時間下樓來,全家人圍坐在一起安靜地吃早餐;十至十一點之間,我父親便出門前往俱樂部或是去參觀美術展覽;下午一點整是中飯時間,僕人會把一份肉塊或米布丁用托盤盛著,送到我的房間;下午兩點整,有時候會有一輛馬車前來接我母親去拜訪少數幾個朋友,否則她就會留在家裡刺繡。晚上六點,當廚師與僕人們都休息之後,整個大宅子裡就變得靜悄悄的,杳無人跡。
雖然我身旁圍繞著很多僕人,父母也很投入當地的社交圈,可是身為女生的我,在當時無法接受正規的學校教育,不像我的弟弟伯川(Bertram)可以上寄宿學校。我只能待在家裡接受私人家教,其他的時間多半是一個人在三樓的房間裡度過的,說起來是相當孤獨的。不過,我倒是滿享受這種孤獨,因為我可以專心地發展我的幻想與興趣,包括觀察動物、素描繪畫,以及鑽研自然歷史等。
大部份的時間,我都是自己找樂子,而我父母所提供給我的唯一有趣的活動,就是每年夏天當弟弟從寄宿學校放假回家時,父母會帶著我與弟弟及一些僕人一起到蘇格蘭的鄉間度假別墅去度幾個月的假,而父親會順便邀請一兩位嚴肅的男性友人一起前往,好陪他一起釣魚。其中一位友人就是畫家John Millais,他本身熱愛運動,常常拿著獵槍與釣竿出沒在Dunkeled地區。我父親大概是受了他的影響,所以連續十二年的夏天都租下Dunkeled附近的Dalguise House, 帶我們全家人前去度假。而我父親也在這些度假的日子中,培養出攝影的興趣。度假歲月中的每天下午,我父親都會帶著我和弟弟在林間散步,並且朗誦一些詩歌。
浪漫的英國鄉間景色,讓我後來的一切想像都同樣的浪漫。我牢牢記得每顆石頭、每棵樹、石南木的味道,以及微風拂過林間時的呢喃,甚至是遠方隆隆的雷聲,還有狂風猛襲河谷時的怒吼...噢,多美麗啊,那是我甜美的家園。那時候的我,無憂無慮...。我們一家人在這間租來的Dalguise House一連度過十二個快樂的夏天,一直到我十七歲那年,屋主把這幢房子賣掉,我們就再沒辦法前往那兒度假了。
我和弟弟伯川雖然相差五歲,但我們的感情很好。我十七歲的時候,他也十二歲了,年紀已經足夠加入我的自然研究與實驗。我們倆決定收集任何我們所能找到的植物、動物、昆蟲。我們「走私」許多甲蟲、毒蕈、刺蝟、死鳥、毛毛蟲、鯉魚,以及蛇類蜕下來的皮等等,偷偷把這些東西帶回家裡。如果那些死掉動物的皮還沒有脫落,我們就把牠們的皮剝下來,然後用開水燙,只留下骨骼。有一次,我們甚至弄出一付完整的狐狸骨頭標本呢!我們把所有帶回家的東西都畫下來。我們自製繪畫本,在裡面畫上各種鳥蛋、花朵與蝴蝶等。我還從一些圖鑑上臨摹了許多我從來沒有看過的動物與鳥類,包括魚狗、老鷹、蜂鳥、河馬等等。我和弟弟除了畫下這些生物之外,還無意間在一個木柴房裡發現一台過時的手壓式印刷工具,一切都還完好如初,只不過沒有墨水。所以我們就用煤灰與油菜仔油自製油墨,而且還提議為大人印刷果醬罐子的標籤,可是那油墨實在太差勁了,搞得一團糟,最後整台印刷機都被沒收了。
我和弟弟發現,活生生的動物遠比死亡的動物標本有趣多了,所以我們開始把興趣移轉到野生動物身上,從此,我和弟弟便與動物結下一生不解之緣。我們把各種活生生的動物帶回家。兔子是很溫馴的動物,牠們喜歡在爐火前的地毯上打盹兒;蝙蝠住在鸚鵡籠子裡;老鼠則養在鐵絲籠子裡。弟弟決定鑽研鳥類,所以有時候他會帶回鵲鳥、貓頭鷹或是紅隼。我常常從街頭的小販那兒買來蜥蜴、蠑螈、蟾蜍、無尾知更鳥等,然後將牠們放生。當弟弟回到寄宿學校去上課之後,在沒有家教課的時間裡,就只剩下我房間裡的這個小型動物園陪伴我。雖然我的洋娃娃也在一旁靜靜地坐著,可是她們已經成為我過去的玩伴。
我的青少年生活聽起來也許很無聊,但要不是生活這麼無聊,我的創造力可能就沒有機會發揮了。我喜歡各種創意的實驗,也喜歡沈溺於想像,而一個人待在樓上房間的安靜與孤獨,正好可以讓我盡情地從事這些活動。我讀書、繪畫、用弟弟的顯微鏡觀察昆蟲、並且自動自發地背誦莎士比亞戲劇的整部劇本。除此之外,我還做了一件大家都認為很驚異的事:我發明了一套密碼書寫方式,我用一些密碼與符號來記錄我的想法與經驗,也偷偷記下了父親與他人的對話,以及那些讓他勃然大怒的政治新聞。
從我十五歲開始到三十歲之間,我總共記下了超過二十萬字的文件,大部份都是抒寫我生活中的各個面向,可是我卻不輕易吐露我的內在經驗、私密想法或感受。童年與青少年時期的我,安靜得就像躲在我袖子裡搓揉鬍鬚的溫馴老鼠,也像乖乖蜷縮在煤爐上方的小刺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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