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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02 02:08:42| 人氣39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電影筆記】芝加哥 (Chic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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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賞日期:2003年11月27日

我覺得《芝加哥(Chicago, 2002)》這部片子很可愛,因為它夠誠實,透過一種戲謔誇張的手法,進行的其實是對於惡質媒體文化的揶揄。這部片子說穿了,是一部「如何成為媒體寵兒」的教戰守則。它點出了幾個媒體文化的現實:

你如果要成為媒體寵兒,首先,你必須懂得譁眾取寵,而且要具新聞性,話題要夠爆炸,最好是羶色腥(Sensational)的那種,愈是扒糞味濃厚、愈能吸引鎂光燈的焦點。依照本片內容看來,最爆炸的話題莫過於以下幾個元素的組合:美貌、性(尤其是外遇)、謀殺。這幾個元素缺一不可,否則就會少了那麼一點震撼力。前幾年美國足球明星辛普森的殺妻案,也是因為這幾個元素齊備,才會在媒體上持續轟動那麼久。美貌,的確在媒體文化中扮演最重要的角色,不帥不美的人,根本引不起媒體的興趣,例如片中女主角Roxie Hart的丈夫,是個其貌不揚的小角色,即使站到別人面前了,還是會被人忽視,著實一位「玻璃紙先生(Mr. Cellophane)」。

接下來,你必須懂得操控玩弄媒體。媒體,尤其是新聞媒體,是道道地地嗜血的鯊魚,你必須定期餵食,適時丟出一些血淋淋的東西讓牠們嚐鮮,牠們就會一直聚集在你的船邊。但這些嗜血的鯊魚也很現實,一旦發現你的餌不夠有血味,立刻就會一哄而散。一些餓昏頭而惱羞成怒的鯊魚,臨走前甚至會撞翻你的船,讓你體會到被一群飢餓鯊魚攻擊撕扯的慘況。所以你必須像女主角Roxie一樣,懂得製造話題,而且要腦筋靈活,臨機應變,否則下場就會像麗塔瓊斯飾演的Velma Kelly一樣,什麼都被搶光光,包括律師、審判日期與法庭上的招術。

然後,就像片中滑頭律師Billy Flynn所說的──你必須懂得虛張聲勢(Give them the old razzle-dazzle. Rrazzle-dazzle them),表現得一付自信滿滿,說得口沫橫飛、天花亂墜,讓大家霧裡看花、摸不清你的虛實,覺得你好像很厲害,你就贏定了。哪怕你其實心裡怕得要命,而且斤兩很輕。我覺得這種「虛張聲勢」的性格,是美國文化很重要的根基,不僅見於媒體或法庭,幾乎在任何有那麼一點競爭的場合都可見到,包括本應樸實無華的學術界。美國人就是依賴這一點來打敗對手、維繫自己的存活。

還有,在爾虞我詐的媒體文化中,沒有人是值得完全相信的。和你一起站在鎂光燈前的人,也許只是想爭取他自己的曝光,一旦他發現自己可以獨佔媒體篇幅,就會把你一腳踢開。但你也不能太不懂得人我之道,要是你表現得一付太囂張跋扈、太不懂得嘉惠別人,別人也會找機會聯手攻擊你的弱點。當然囉,媒體文化中沒有永遠的敵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有時候你會與朋友反目,有時候你必須與敵人攜手。

最後,媒體生態是瞬息萬變的,大眾也是健忘的。不管你曾鬧過什麼醜聞,都不必害怕,媒體與大眾都會原諒你,甚至不記得你當時有多狼狽不道德。他們會張開雙手歡迎你,還會跟你說:「這陣子以來都還好嗎?怎麼這麼久沒有見到你?」這種例子不休多說,光是台灣社會就有好幾個鮮明的例子。大家對於美女似乎特別容易原諒。

看完這部片子,令我不禁莞爾一笑,雖然它對於惡質媒體文化的陳述有點戲謔誇張,但的確是真不假。我也慶幸自己早早覺悟、當初沒有一腳踏進新聞界。對我這種喜歡保持低調的人來說,不論是拿鎂光燈對著人,或是被鎂光燈照著,都會嫌鎂光燈太過於刺眼吧?

我最喜歡的歌舞場景之一,是那段「囚房探戈(Cell Block Tango)」。看到那段監獄裡謀殺犯囚房(Murder Row)的六名女囚理直氣壯地高歌「殺夫有理」,真的很想為她們的坦率與略帶撒嬌的口吻拍拍手。的確,有時候男人會拿捏不住激怒女人與否的分寸,像其中一個男人不曉得吹泡泡糖是一件多麼煩人(annoying)的事情,還自顧自地吹泡泡,就被老婆朝頭部開了兩槍,「以示警告」,呵呵。還有一個女人被醋勁十足的丈夫逼煩了,拿刀刺殺丈夫,結果事後還一副無辜的口吻說:「他朝我的刀子衝撞了十次(He ran into my knife TEN times.) 女人殺男人的理由還包括:男人謊稱未婚、偷腥、甚至只是審美觀念(欣賞美女)的歧異!最後,所有的女囚齊聲高唱:「他自找的,他只能怪他自己,如果你也在場目睹,我敢打賭你一定也會這麼做。我沒殺他,但如果我真的殺了他,你怎麼能說我錯了?那的確是謀殺,但並不是犯罪啊。」哈,辜且不論她們殺人是對或錯,但我的確欣賞這樣的理直氣壯與坦率。

這部片算是一項歌舞劇的創舉,將想像中的歌舞與寫實片段完美地揉捏在一起,同時討好歌舞劇迷與電影觀眾。它的重大貢獻就是讓電影大明星們嚐試歌舞劇,擔任引言的角色,讓一般電影觀眾意外地認識到歌舞劇的魅力。劇中,凱蕯琳.麗塔瓊斯的表現令人驚豔,沒想到她的歌舞底子這麼紮實;李察基爾的表現也令人刮目相看,可看得出他做了很大的突破,很放得開,跳脫他一貫的悶葫蘆角色,非常值得嘉獎;Queen Latifah每次出場總是令人發噱,尤其她風情萬種地唱著:「If you are good to momma, momma’s good to you….」讓人不禁覺得,似乎只有胖胖的黑女人自稱為momma,才有那種風情萬種的味道;而女主角苪妮齊薇格的表現也很不錯,演活了那個愛慕虛榮、渴望成為大明星的膚淺女孩角色;她的金髮性感尤物造型,搭配嗲聲嗲氣的說話姿態,活脫是瑪麗蓮夢露的翻板。

本片導演是Rob Marshall, 很難相信這是他初次獨掌電影導演筒,不過他的優秀表現並不令人意外,因為他本來就對百老匯歌舞劇相當熟稔。他原來是一位出身於百老匯歌舞劇的舞者,某次在《貓(Cats)》一劇中受傷之後,決定退出表演,把重點放在編舞工作,曾參與《蜘蛛女之吻(The Kiss of Spider)》、《Damn Yankees》等歌劇的編舞。1990年代,洛杉磯舞台將1975年Bob Fosse編寫的《Chicago》歌舞劇重新搬上舞台,Marshall就曾參與編舞工作。。1998年,Marshall涉足歌舞劇的導演工作,與Sam Mendes聯合執導重新搬上舞台的歌舞劇《Cabaret》,獲得大成功。因緣際會下,他得知Miramax影業的大老闆Harvey Weinstein一直很想拍攝《Chicago》的電影版,於是他主動向Weinstein爭取這個機會。他找來了編劇Bill Condon將歌舞劇版本改編為電影劇本。他確信歌舞劇新手苪妮齊薇格與老手李察吉爾及凱蕯琳麗塔瓊斯都能唱能跳。當然,他也再度參與這齣歌舞電影的編舞工作,重現1975年Fosse版歌舞劇的風華。Marshall的實力果然不容小覷,第一齣執導的電影便一口氣獲得六項奧斯卡獎項,包括最佳影片、最佳導演、最佳女配角(凱撒琳.麗塔瓊斯)等等。年輕且才華洋溢的導演,令人期盼他來日的作品早日問世。

台長: 小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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