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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健保局+醫事處=官字兩張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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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健保局+醫事處=官字兩張口  2004.08.11 自由時報  麻衣子  回標題

 

 台灣麻醉醫學會於八月七日公布台灣去年麻醉的相關死亡率,這數字有點無聊,因為幾年下來變化不大。不過衛生署健保局和醫事處官員的回應不只無聊,幾乎可用「滿口荒唐言」來形容。荒謬何在?待我解來。



 健保局官員指出,「健保給付均有一定的根據及計算基礎,如果認為給付有不合理之處,可在支付標準委員會中提出討論。」這話說得多漂亮啊!實情卻是:麻醉醫學會在過去幾個月與健保局協商新版麻醉支付標準,應健保局要求花了不少精神提出一堆成本分析數據,卻被蠻橫的健保局全盤推翻,棄如敝屣。醫界盛傳:某科在新版健保支付中斬獲頗多,是某醫界大老的功勞。(反正他講話一向大聲,看來健保局也不得不忌憚三分。)我很想請健保局把這次新版支付標準的「根據及計算基礎」公佈出來,看到底是哪裡合「理」?



 醫事處薛瑞元處長認為「要解決麻醉醫師荒,增加健保給付的誘因有限。」但薛處長沒提到的是:按照新版健保支付標準的設計,麻醉支付其實是被降低︱這對一個早已先天不良的科而言,無異是雪上加霜。莫名其妙的是:健保局明明意圖在新版健保支付標準中降低麻醉支付,薛處長卻說「未來不排除由市場機制調整麻醉醫師的薪資架構」,不僅互相矛盾,更是不知所云。市場機制難道過去沒有嗎?薛處長提出「以支援或兼任小醫院麻醉醫師的方式,只需一半的工作量就可得到和大醫院相同的薪資,而大醫院可能因為麻醉醫師逐漸流失到小醫院,因而提高麻醉醫師的待遇」的說法,不僅一廂情願,更忽視了大部分麻醉醫師沒有意願也沒有力氣再增加工作量。這種說法若能成立,目前應該是「小醫院都不缺麻醉醫師」或是「麻醉醫師留在醫學中心比在小醫院的薪水高上一截」。(事實是:這兩個命題在台灣都不成立。)我再舉一個例子:最近一年內有某醫學中心連續出走兩位麻醉主治醫師。院方要求麻醉科找人,但以院方開出的條件沒有人要來應徵。以「市場機制」來說,院方應該要提供更好的條件,對不對?錯了,院方的解決方案是要求還沒有離開的麻醉醫師增加工作量,「誰叫你們(麻醉醫師)找不到要來的人?」



 對於「外科醫師及麻醉護士執行麻醉業務」的問題,薛處長回應「要界定清楚哪些情況必須由醫師處理,什麼情況則可由護士處理」,我個人樂觀其成︱這個鋸箭法能一舉解決麻醉醫師荒,減少麻醉醫師的工作量。(至於麻醉風險嘛…以後再講。)最好請衛生署快快明定那些麻醉(比如說剖腹產等需要上的半身「小」麻醉)可由麻醉護士甚至密醫去處理。在這種情況下,萬一產生併發症或出了人命,和麻醉醫師一點關係也沒有,而依照「醫師手足論」,麻醉護士是依手術醫師的指示協助完成醫療行為,故應由手術醫師負一切的責任;當然病人或家屬別忘了順便告始作俑者的衛生署一狀。



 薛處長最後說:「應以民眾為出發點,從現實面思考此問題。」這算是一句比較有良心的官話。民眾的現實面只有一個:「台灣麻醉的相關死亡率為十萬分之十七,為日本的十七倍,主要與台灣麻醉醫師人力嚴重不足有關。」如果官方無力解決,就老實地請大家勿再對這個數字大驚小怪,不要只會出一張嘴!(作者為麻醉專科醫師,麻衣子是筆名)



台長: 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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