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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30 16:30:49| 人氣4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醫療是良心事業不是商業行為 ◎李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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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是良心事業不是商業行為

◎李源德





 拙文「建立安全醫療體系代替嚴懲失職人員」(自由廣場,一月二十五日),蒙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消基會)劍及履及迅即回應(自由廣場,一月二十六日),其用心全力保護消費者,應予高度肯定。有鑑於消基會與我輩服務醫界同仁俱在追求更好明天,也許不同角度,會有不一樣的看法,是乃再次為文,就教賢達,冀能去異求同,進步台灣。

 醫學是良心的事業,如不從醫療工作同 仁建立高度道德自律,及不從管理機制啟動安全醫療體系,而徒以嚴刑峻法約束醫療人員,要求其善盡職責,我不相信類似「北城事件」或其他醫療糾紛就從此不見。在日常的生活中,古人早諭「先人打鼓有時錯,腳步踏錯誰能無」,更何況在充滿瞬息萬變的病情,其不確定性更大。請不必誤會我姑息醫療人員有犯錯的權利,相反的,我認知醫療專業容易出現錯誤,特別是這樣的錯誤會危害病人的身心甚至生命,所以主張以不懲罰為手段,而以建立意外事件通報系統,從錯誤中找到防範自己及其他同仁再次的錯誤。如單以重罰防範錯誤 ,人之常情,不少醫護人員將昧著良心,如同寒蟬不願多言,甚至互相掩護不令暴露,必然類似的意外事件,將一發再發。

 健康的社會不必以報復行遂,以牙還牙只有使大家作為消極。我關切的是二位護理同仁因為錯誤,地檢司法人員分別求刑三年及三年六個月,消基會發出「量刑過輕」,替天行道的看法。我認知的消基會菁英一向熱中保護消費者,行有顯著成效,深獲我的敬仰。消基會支持受害者家屬表達聲援有其一時大快人心之意,我關心此舉可能衍生長遠禍害,不只二位年輕護理人員從此受刑荒廢其專業能力,更且許多醫療人員會瞻前顧後,深恐糾紛惹身,不利工作。從廣義而言,醫療人員也是醫療領域中的另類消費者,也應受消基會保護,我這麼期待。

 消基會質疑我未關心受害孩童,事實不然。 事件發生翌日,我即要求相關醫療部門全面檢視疫苗注射流程,務必防止任何失誤。同時約見新生兒加護病房主任謝武勳醫師詢問送至本院的幼兒病況及其預後,且請求謝醫師以本院完整醫療設備及人力,約集小兒神經科梁昭鉉醫師、物理治療科鄭素芳老師、社工室許巧青社工師及新生兒護理長黃秀敏小姐特別成立醫療團隊,為所有存活孩童作長期診療,六名中五名小孩在個別醫院急救出院後,數月來一直在台大醫院追蹤,他們的神經發展都與年齡相符,病況還算良佳,病家也安心許多。坦白說,在醫療界許久,知道許多,不敢說 全部都看到了,您們怕我沒看到病家的恐慌及不安,我早已感受到了,而且還啟動機制關心孩童的將來。

 最後我要以醫界的成員之一特別強調醫療不是 商業行為。最近有些社會及法律人士將醫療工作視同商場交易,與我長年受教及認知差異甚鉅。不諱言有人以利潤取向經營醫療院所,迷失其使命,但許許多多醫療人員無不戰兢以赴,竭盡心力奉獻病人的健康,如若以為只有刑法宣示,民事求償,才能規範醫療人員善盡注意義務及醫護內容,我擔心有人會反縮不前,許多高危險及艱難醫療工作會後繼無人,絕非我所樂見。先進國家對醫療工作都有高度尊重及信賴,也未以刑法看待醫療,更不以需索無度的求償作手段。醫界有智慧及能力,更有高度的良知及良心,以自律及管理建 立病人的的安全醫療體系,保障人人的生命,才是正確的方向。(作者李源德╱台大醫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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