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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0 19:39:05| 人氣1,83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聞及思慧之所通達,即是修慧之所應修,非應修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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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道前基礎-皈敬頌 彙整 - 廣論學習網 (lrestudy.com)

12頁末行

大瑜伽師菩提寶云:「言悟入教授者,非說僅於量如掌許一小函卷而得定解,是說了解一切至言皆是教授。」

大瑜伽師菩提寶曾說:「領悟佛陀的教法,並不是僅僅是對手掌般大小的經文得到確定的認知,而是指佛陀所有的一言一行都是在教育我們。」

又如大依怙之弟子修寶喇嘛云:「阿底峽之教授,於一座上,身語意三,碎為微塵。今乃了解一切經論皆是教授。」須如是知,如敦巴仁波卿云:「若曾學得眾多法已,更須別求修法軌者,是為錯謬。」

四家合註語譯

大依怙之弟子修寶喇嘛也說:「對於阿底峽尊者所教我的,透過每一次的修行(座上),(依著聞思修發起足以)將身語意打碎成粉末一般(的精進),其成效就是,現在終於理解,原來一切教典,都是修行的方法(教授)。」必須要有這樣的認知,就像敦巴仁波切說:「當廣泛學習多種教法之後,還要另外去尋求另外的實修方法,這就錯了。」

雖經長時學眾多法,然於修軌全未能知,若欲修法,諸更須從餘求者,亦是未解如前說義而成過失。此中聖教,

雖然長時間學習各種教法,卻對實修的法門一無所知,還要另外尋求修行的方法,這就是不了解上述的道理才導致這樣的錯誤。

如《俱舍》云:「佛正法有二,以教證為體。」除其教、證二聖教外,別無聖教。教正法者,謂是抉擇受持道理修行正軌;證正法者,謂是如其前抉擇時,所抉擇已而起修行。故彼二種,成為因果。如跑馬時,先示其馬所應跑地,既示定已,應向彼跑。若所示地是此跑處而向餘跑者,定成笑事。豈可聞思抉擇此事,若修行時修行所餘。

《俱舍論》說:「佛陀的正法有兩種,就是教導(教正法)與實證(證正法)。」所謂的教導,就是讓學習者能從眾多法門中選擇最適合自己的,而實證就是在抉擇之後進行實修,因此兩者是因果關係。如同賽馬時,先為馬匹指定跑道,比賽時便應遵循既定的路線開始比賽。如果指定之後,馬匹卻往另外的方向跑去,便會成為笑話。同理可知:怎可以在決定修行方法之後,卻又修習其他法門呢?

如是亦如《修次第後編》云:「復次,聞及思慧之所通達,即是修慧之所應修,非應修餘。如示跑地,而應隨跑。」

《修次第後編》也提到:「另外,通過聽聞以及思考所了悟的法義,就是今後應當修持的內容,而不是另外學習其他法門,就如同賽馬決定了賽道後,馬就應遵循既定的路線來跑。」

台長: deep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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