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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9 05:08:19| 人氣2,318| 回應3 | 上一篇 | 下一篇

法庭上的有趣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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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上朋友分享的趣談---


...前陣子一個朋友貼的,...在此弄個簡單的翻譯版,分享給中文讀者。 -Erebus


這些是從一本叫「Disorder in the Courts」的書裡面選出來的一些段落,是一些實際發生在法庭上並且被法庭記者記錄下來後集合出版的對話。這些對話都讓法庭上的人因忍笑而經歷了不少的痛苦。


律師:所以當天早上妳先生對妳說的第一句話是什麼?
證人:他說:「我在哪裡啊,Cathy?」
律師:而這句話為何令妳感到不愉快?
證人:我的名字是Susan!
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在撞擊的當下你是穿著什麼裝備的?
證人:Gucci的運動衫和Reeboks的鞋子。
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你性行為活躍嗎?
證人:沒,我就躺在那裡而以。
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你幾月幾號生日?
證人:七月18號。
律師:哪一年?
證人:每一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跟你住在一起的那個兒子,他多大了?
證人:不是三十八就是三十五,我不太記得哪一個。
律師:那他跟你住在一起多久了?
證人:四十五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你說的這個「重症肌無力症」,它會影響你的記憶嗎?
證人:會。
律師:它是以什麼樣的方式影響你的記憶?
證人:我會忘記事情。
律師:你會忘記事情?你能舉一些例子關於你忘記的事情嗎?
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所以,醫生,當一個人在睡夢中死去,他到隔天早上才會知道,對不對?
證人:你真的有通過律師資格考試嗎?
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你最小的那個兒子,20歲的那個,他現在幾歲?
證人:20,就跟你的IQ一樣。
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在你這張照片被拍攝的當下,你有在現場嗎?
證人:你在唬我嗎?
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所以這個嬰兒的受孕日期是八月八號?
證人:是。
律師:而你那個當時是在做什麼?
證人:打砲。
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她有三個小孩,對嗎?
證人:是。
律師:幾個是男的?
證人:零。
律師:那幾個是女的?
證人:庭上,我覺得我需要一個不同的律師。我可以換律師嗎?
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你的第一段婚姻是怎麼結束的?
證人:一方死亡。
律師:哪一方死亡?
證人:猜猜看。
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你能形容一下那個人的樣貌嗎?
證人:大約一般身高,然後有大鬍子。
律師:對方是男性還是女性?
證人:除非馬戲團剛好有路過鎮上,不然我會猜是男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你今早在這裡出現是因為我寄給你的律師的通知嗎?
證人:沒,我上班都是穿這樣。
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醫生,你所執行的驗屍解剖中,有多少是對死人進行的?
證人:全部。活的人太會抵抗。
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你的回答必須是口頭的,明白嗎?你是上哪所學校的?
證人:口頭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你記得你是什麼時間檢查那個人的身體的嗎?
證人:驗屍解剖的程序大約是8:30 PM開始的。
律師:而當時Denton先生就已經是死亡的狀態了?
證人:如果不是,在我結束時也肯定死透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你有資格提供尿液樣本嗎?
證人:你有資格問那個問題嗎?
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後...

律師:醫生,在你執行驗屍解剖之前,你有沒有檢查脈搏?
證人:沒有。
律師:你有檢查血壓嗎?
證人:沒有。
律師:那你有檢查呼吸嗎?
證人:沒有。
律師:那麼,有沒有可能當你開始進行解剖時,那個人其實還是活著的?
證人:不可能。
律師:你如何如此肯定呢,醫生?
證人:因為他的腦當時已經裝在一個罐子裡擺在我桌上。
律師:這樣啊... 但有沒有可能他當時就真的還活著呢?

證人:有可能他當時不但活著而且還在讀法律。


台長: 其石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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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天
欸~你要po一些讓我可以說一些話的,不能只是讓我一直笑啊…
在你被拍攝到這張照片你確定你人有在現場嗎?我笑翻了~
2015-07-19 06:10:55
版主回應
我以前工作的一間公司,每年都會拍一張全公司員工的大合照。老闆要求一定要全部的人都拍進去,一個都不准少。

很奇妙的,真的每一年的照片都全員到齊,一個人也不少的眾星拱月圍著老闆合照。漣遠在幾百公里之外的分公司人員、以及剛好到國外出差的人也通通都有在裡面。

方法其實很簡單,現在photoshop很方便,P圖一下就好。我們會事先留出空位,負責攝影的同事後來再把那些未到場的人PS上去。

怪不得律師會這麼問:「在你有被拍攝進的這張照片裡,你確定你人有在現場嗎?」
2015-07-19 13:16:52
雷爸
有人說:
交朋友應該含有兩種專業的朋友
一為律師,另一為醫師
這句話對不曾上過法庭或未有重大疾急病症的人來說
是有必要的!
2015-07-20 08:41:16
版主回應
以前工作時認識幾位律師,可惜很難有進一步的交情。有位律師還告訴我說,大家都想從律師那裡獲得免費的諮詢(free advise),可是大家忘了“free”means“nothing”。

醫師朋友也沒有深交的,但在台灣找醫院看醫生,照那位已退休的醫師朋友說,認識人和不認識是有差別的。她自己的太太有回在台開了一個小刀,除去脂肪瘤吧(?),在不認識人的大醫院裡,人家隨便處理,就叫她回家了。

後來她找女兒(在另一家大醫院當醫生),到了那裡,院長、主任、專家都來會診,女兒親自清瘡,細細縫合,讓她有VIP的感覺。

真的有差!
2015-07-20 10:53:22
Jean
有認識與沒認識一定有差 如果有背景 病床可以由沒有變有 我的家族以前是開醫院的 我相當了解 我個人比較希望眾生而平等 。生病的人 一律平等。謝謝分享!
2015-07-24 20:39:55
版主回應
醫者父母心,視病猶親,本不該有分別。可惜人入無明世間,妄起分別,造成一些不平等現象。

我也很嚮往眾生平等,相等對待病人,實現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大同世界。讓我們從自身開始,將慈悲大愛的精神推廣出去,建立人間淨土。
2015-07-25 05:49:38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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