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山城農業研究的反省
現在山城五鄉鎮的經濟以農業為主,有許多明星產品,創造了非常高的經濟價值。以山城地區的明星產品之一:高接梨為例,根據劉宜雯的研究,臺中和平區的高接梨產量佔全臺30%,東勢區佔全臺24%、卓蘭區佔全臺21% (劉宜雯 2015:5),山城五鄉鎮的這三鄉鎮,就佔去全臺高接梨生產量的75%。
而在高接梨的農家所得上,根據林淳華的研究:
在 1992 到 2019 年之間,梨農家戶所得一直高於比一般農家家戶所得,尤其是在 2014 到 2019 年的近六年來,梨農家所得比一般農家所得高出 20萬元到 40 萬元之間。在 2012 年之前,梨農家戶所得不見得高於台灣全體家庭所得,但是在 2012 年之後,梨農家戶所得每年都高於全體家庭所得,平均每年高出 7 萬多元。
-(林淳華 2020:1)
高接梨以外,山城地區的茂谷柑、甜柿、香菇,都是具有高經濟價值的農產品(葉守禮 2015)。但除了這些明星作物之外,山城地區的小農仍然秉持勇敢創新的實驗精神,積極的在研究試種各種新的作物,例如咖啡、葡萄、芭樂、西瓜、芒果…等。
如此高的經濟產值,持續不斷的農業技術創新,吸引了許多研究者的目光(例如:林美月 2011、劉宜雯 2015、施夙珍 2017、連怡惠 2017、林淳華 2020、葉守禮 2015、葉守禮 2021)。受到經濟社會學以及人類學研究中「鑲嵌」 概念的影響,這些研究大多非常重視農業技術與經濟發展過程中的社會脈絡。例如:辛玉如研究東勢區中最具有客家風貌的大茅埔聚落的換工制度,認為當地的客家族群透過關係網絡建立換工團體,以換工團體的社會資本創造了興盛的高接梨產業與柑橘產業,為地方帶來龐大的經濟利益(辛玉如 2008)。而林淳華則認為東勢客家文化和傳統組織—親族組織、崇尚讀書風氣、勤儉原則、與其他族群和諧相處、社區的集體意識等,為東勢的小農生產與技術創新提供了有利的條件(林淳華 2020:13)。
雖然這些研究中提到地方社群文化的角色,但似乎流於某種既定的文化印象,例如:換工、交工的制度不是客家人獨有,在閩南人、原住民也有類似的協作機制,只是名稱不同(辛玉如 2008:5-7)。又如同所謂重視親族組織、崇尚讀書風氣、勤儉原則…等等的族群特質,究竟是當地客家族群對外的自我標榜,還是華南地區漢人社會共同特質,這都需要更多的跨族群、跨區域的比較研究才能認定。
這些研究都有非常紮實的田野調查,對於山城農業生產過程以及地方農民的行動,做出非常細緻的觀察。但古關喜之批評:大部份的研究多半偏重在栽培技術、生管成本及農業技術、農業經濟方面,比較少從國際市場、生產當地、消費市場(流通、加工)的體系綜合觀點去研究高接梨栽培農家的永續性(古關喜之2007 :16)。
對於高接梨等水果栽培技術的發明與擴散的研究,如同范發迪(Fan Fa-ti)對東亞的STS 研究的提醒:東亞的科學和技術發展的背後,有著廣泛的歷史和政治力量在塑造,在強調在地行動者的角色的同時,也應注意到國家、地緣政治、國族主義及政治經濟(全球、區域或國家層級)等層面的作用(Fan Fa-ti 2007、張國暉 2011),但大部份論文很少關注到這個層面。
反省臺灣農業研究
臺灣從清代漢人入墾到二次戰後的1960年代,農業都是主要經濟生產方式,農業是觀察臺灣社會變遷的重要視角。但在過去的社會研究中,不管是主流的「現代化理論」或是批判性的「依賴理論」都認定農業必定為工業所取代。相關的研究不是關注農業社會如何轉換為工業社會,就是關注傳統農村如何在現代資本主義發展下走向沒落。另一方面,既有的研究多半關注與糧食供應相關的稻米產業,無視於至少從1970年代開始的蔬菜水果等園藝農業作物產量日益增加的現實(葉守禮 2015:16)。
1990年代起,臺灣農村研究領域開始注意到以水果產業為主具有高度技術創新能力的小農,可以屏東林邊的黑珍珠蓮霧以及台中山城地區的高接梨產業研究為例(楊弘任 2004,辛玉如 2008)。研究者多半強調地方社會的人際網絡、地方知識對小農農業技術創新的作用。臺灣農村依然存留的人際網絡與傳統文化慣習不是妨礙技術創新與農業經濟發展的絆腳石,反而是協助農業技術創新的基石。晚近的研究更注意到性別的面向以及外籍配偶對於傳統農業文化慣習的改變(林淳華 2020)。在「鑲嵌」概念的指導下,這些研究注意到地方社會、社群文化對於水果農業發展的作用,卻常把地方社會做為傳統社會的殘留,而很少注意到地方社會在劇烈環境變化中的自我調整。與此相對的則是從生產結構、流通方式、消費市場等商品鏈角度的研究(古關喜之2007 ),將水果視為抽離具體生產的社會與文化脈絡的商品,無數的小農則是孤立、原子化的生產者,受到國家政策與市場環境的驅策。前者關注微觀層面小農社群的作用,後者關注巨觀國家與市場的角色,但是都忽略小農生活於其中,國家與市場作用於其上的區域空間的作用。
地方社會固然賦予小農高度的技術創新能力,但是技術創新往往來自於跨界、跨領域元素的重組,而區域的通訊、交通、基礎設施的變化常會帶來更多異質元素交流的可能。國家與市場對於農業技術創新的影響不容小覷,但通常是間接透過介入區域空間結構的改變而促進地方社會的技術創新,例如:道路修築、高山地區的開發、基礎設施興建。這種區域空間結構的改變,不見得只是當時國家或市場力量的作用,往往具有超越行動當下更大的時間空間脈絡,例如:世界市場、地緣政治…的作用。在東勢高接梨技術的創發過程中,興建中橫和開發梨山是必然要提及的歷史背景,但大部分研究對此只是一語帶過,缺乏長時段歷史視野以及對世界體系、地緣政治的關注。
以上敘述並非否定從地方社會出發對於小農的研究,而是認為地方社會不能只是社群文化和人際網絡的組合,還有自然環境、區域空間結構、基礎設施的面向。前述羅列的研究文獻肯定了小農在臺灣農業發展過程中的能動性,但是能動性是在具體的時空環境中發生,而且具有長時段歷史實踐的作用。本論文並未企圖走向後人類主義(post-humanism)、行動者網絡理論(ANT)等強調非人行動者的研究取向,而是著重外在環境與物質制度設施對於個人能動性的作用。
山城小農是什麼?
農民是農業經濟活動的主體,小農經濟則是臺灣農業的基本結構。20世紀中期的日本學者矢內原忠雄在其經典著作《日本帝國主義下之台灣》(矢內原忠雄 2004、2022)中,秉持經典的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立場,認為臺灣的小農必將會在日本帝國主義的資本主義體制下消失。但是戰後的學者涂照彥,則在其同名著作中(凃照彥 2017)認為臺灣傳統小農社會的固著性會和資本主義經濟接合,產生具有臺灣特色的農業體制。臺灣的學者柯志明(柯志明 2003)則認為對於臺灣小農經濟的分析,必須注意到臺灣小農的家庭農場體制對於外部環境的高度敏感以及靈活調整能力。黃富三認為臺灣農業從 荷蘭人開墾臺灣之初就具有非常濃厚的商業性格,並認為從荷蘭人領台以來臺灣「農商連體經濟」模式,歷經了(1)農商連體經濟的糖業絕對優勢時期(1630~1662),(2)鄭氏至清初農商連體之調整:米追趕糖時期(1661~1700),(3)農商連體經濟的變革:米優於糖時期(1700~1860),(4) 農商連體經濟的蛻變:山產興盛時期(1860~1895)四個不同時期的轉變(黃富三 2012)。
綜合以上各家論述,臺灣的農民從18世紀以來就一直維持著小規模家庭農場的形式,這點跟我在山城初步的田野觀察相符合。但同時臺灣的農民對於市場的變化又非常敏感,能很快的在生產方式與農作物品種上進行調整,自給自足樂天知命的農民形象其實不容易在山城果農身上看到,他們更像是對於各方訊息高度敏感並能快速做出反應的「商農」。黃富三的「農商連體經濟模式」分期雖然只到1895年,但其實在二次戰後迄今的山城果農身上仍然可以看到這樣的模式。
從長時段歷史角度來看,漢人開發初期以山林經濟為核心的山城五鄉鎮,其經濟發展的轉捩點可能是在黃富三的山產興盛時期(1860-1895),也就是臺灣開港以後以茶葉、樟腦等山區產業為核心的新型態農商連體經濟時期。確實如同林滿紅等人的研究,山區產業的發展帶來東勢等臺灣山區城鎮的繁興(林滿紅 2018:170-171)。但近年陳志豪的研究則主張19世紀中葉後的開港通商的經濟活動得以迅速展開,可能是仰賴山區城鎮在前一個時期的山林經濟活動所建立的跨區域的經濟網絡(陳志豪 2019:225)。
從矢內原忠雄以降的討論聚焦在臺灣小農的社會性質,但延伸陳志豪對於清代山區城鎮建立的跨區域經濟網絡的主張,可能更值得注意的是山城農民置身其中的山區環境。清代的中部山城五鄉鎮大部份屬於邊區,或者稱之為「內山地區」,這個區域充滿了國家與地方社會的折衝以及各種社會群體、地方菁英、族群在其間的遊走中介,提供大量歷史社會學研究的素材。而洪廣冀的研究(洪廣冀 2004)則從「林野」的概念出發,指出山區複雜多變的自然環境,本身就孕育了特殊的經濟活動型態與國家治理模式。人們經常將山區視為某種具有強烈限制性的自然環境,因為自然的限制而只能從事特定類型的活動。然而樟腦和茶葉的經濟利益和運銷管道其實都和周圍地區以及世界經濟的變遷緊密互動,即使現在山城的水果仍然跟臺灣的蔬果運銷市場緊密相連,山區其實一直和周邊地區的生產與交流模式緊密聯繫。山區尤其是高山地區的自然環境多半十分險惡。然而高風險的自然環境使得當地居民發展出多樣化的生存策略,以及對於外界市場環境變化更高度的敏感與關注。我認為山區獨特的自然與社會環境,與臺灣小農從漢人入墾以來的農商連體經濟性格形塑了山城地區農業的特性,並影響了戰後高接梨技術的發明與擴散。在本論文研究中則試圖透過長時段歷史的敘述,說明這個由於獨特的區域發展歷史型塑的地方社會農民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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