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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28 15:39:06| 人氣1,205| 回應4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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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斷想


一、自由是什麼?

『這裡沒有自由意志,只有自由!』---保羅呂克爾(精神分析中的技術與非技術)

『自由在對抗不自由的壓抑中,變得具體化了!!』--阿多諾(否定辯證法)

種種結構主義和後結構主義,為了反對笛卡爾式的主體,所發展出來的各種主體理論,讓一些人陷入了焦慮,究竟自由是否存在呢?

在拉康的分析中笛卡爾主義下所謂的自為、自在的意識,其實不過是一連串的能指鍊,受著語言的規則所制約。然而拉康的分析並不同於索緒爾,在拉康眼中能指和所指間沒有任何必然連結,甚至是索緒爾所重視的語言體系也不能提供能指和所指間的聯繫。同時拉康又提出了能指鏈中每個能指的意義是透過「回溯」的方式而界定的,我們只能透過向未來預支一個能指的意義。

於是在存在主義眼中的偉大的精神、意識,變成是受語言規則制約,甚至是很可能根本就是語言的產物。而所謂的自我不過是透過鏡像、象徵秩序的誤認過程中所形成的錯覺。

拉康講得很清楚:「不要把自我視為以知覺/意識系統而建立起來…..而要從『誤識功能』著手」。正呂克爾對精神分析的銓釋學的定位,在拉康等人的方法論裡,研究自我和主體性的成因,不應該先去尋找各種抽象的、神秘的起源。而是先從釐清各種限制性的、錯誤的「誤識、誤讀」的機制,被壓抑或扭曲的慾望或夢想。

這次否意味著拉康等人所使用的是一種消去法?透過層層不斷的釐清、掃除,最後使我們能夠找到一個主體性的「本源」?

阿多諾的那句話令人反省再三:「自由在對抗不自由的壓抑中,變得具體化了!!」。阿多諾在否定辯證法中,花了很大的篇幅去分析康德哲學的自由概念,最後的結論是:如果透過抽象的、形上的方式去分析自由的概念。則無論怎樣,都很難不陷入某種二律背反中。自由只有在透過對讓人不自由的事物的分析、對抗中,這個概念才有可能被具體化的掌握。

追求意識的自明性的胡賽爾,到了晚年也提出了「生活世界」的概念。相對於意識,生活世界是個既存的、先於每個人而存在,本身就蘊含著豐富意義的世界。看起來這個生活世界和涂爾幹筆下的「社會」、索緒爾的「語言結構」沒有多大差別。然而這也暗示著當我們在思考自由、主體性的過程中,思考的起點,應不是先從一個神秘的「阿基米德點」開始,反而要在充滿重重限制、誤認機制的現實的分析開始做起。

所以自由不是靜態的,而是在反抗「不自由」的動態、辯證過程中存在著。避開了那個辯證的過程,則所有的關於自由、主體性的概念都變成一堆無意義的冥思。

自由不是一樣事物,不是某個放在某處等著我們去尋找的東西。不論我們從外在的環境,和內在的心靈都找不到自由這個東西。自由只存在於對「不自由」的不斷反抗過程中,存在於對於「自由」不斷找尋的過程中。正如呂克爾所說的:「這裡沒有自由意志,只有自由!」

 

二、語言與社會

『社會依著類似語言一樣規則的在運作,但是社會不是語言。』--Stuart Hall

60年代哲學和社會學的「語言學轉向」以來,語言學關於符號和意義的分析,儼然成為分析社會運作的一項利器。甚至連人的意識運作和無意識,在拉康的筆下都成了「他人的言語」,受著語言規則控制。

排除掉關於文學、電影等非常明顯的語言文字構造物不談,我們可以看出符號學分析和社會分析的關連性。索緒爾的「語言」和「言語」的區分,其實頗類似於社會學中念茲在茲的「社會」與「個人」的關係。過每個人的行動,整個社會不斷被生產和再生產出來,但是沒有人能夠在行動中表達出整個社會。從這個角度看來,由符號學的分析來觀察社會運作,確實是可能的。

雖然在每個社會生活的空間中,各種的社會實踐、物質設施、制度遵循著某種語言學的規則,而在社會生活中產生一定的意義。但是這些社會實踐、物質設施、制度卻不能被化約為語言。當我們把社會化約為語言,語言化為能指和所指,能指和所指間的關係又是任意性的,因此社會就變成每個人可以任意取消、玩弄的符號集結。這種最後導向極端唯心論的推演,不會帶給我們任何往前進一步的動力。

在當代的社會、政治鬥爭中,意義的建立與搶奪,一直是個重要的主題。然而那絕非意味著,所有的衝突、運動都只發生在語言、符號的層次。「原住民正名運動」之所以有意義,是因為在不同的名稱使用中,顯現了不同的社會實踐、資源分配。而且透過爭取自我命名的過程中,可以集結、組織群眾的力量,建立原住民自我的主體性。若以為只要名字改變了,社會的不公平就會消失,那無意於癡人說夢!

社會透過一連串的神話而運作,但是改變神話的努力,可不是在字面上把神話取消就好了!!





台長: 解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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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ver old
雖說:「社會實踐、物質設施、制度卻不能被化約為語言。」且社會並不會「就變成每個人可以任意取消、玩弄的符號集結。」
但我個人還是認為:這個時代,社會對『語言』的依賴,是注定要為『語言』所操弄控制了。因此,語言不只是符號的集結或最後的導向極端唯心論,他還是『控制力』(權力)的源頭。
正如你舉例「原住民正名運動」不只是名稱改變的單單事件,它同時也是社會全面性的改造。但你也不能否認,如果『名字』不改,這整場運動可能就會失焦,無法真正掌握主旨了。

「錢不是萬能,但沒錢是萬萬不能。」我想說的這個『名字』與這話中的『錢』有些雷同效果。以上,只是個人淺見。海涵多包!
2009-02-01 21:07:02
版主回應
同意您的意見

這篇文章其實我念研究所時的報告,那個時候因為讀了很多文化研究的理論,對這些理論大師都符號來符號去的,不食人間煙火的態度非常反感,所以格外強調符號背後連結的社會政治經濟關係。我個人的立場比較趨近於之前寫的「從影像到美學政治」的那篇報告: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chaiing/3/1308061963/20080615115315/

簡單的說,應該就是這段話:

『一個比較樂觀的看法是,由於真實和影像的連結關係取消,因此論述、意義和影像也成了另一個鬥爭的戰場,而非只是物質「真實」世界的反映。甚至有可能透過符號意義的更改,改變「真實」世界。義大利文學家卡爾維諾曾用希臘神話中,培修斯利用鏡中影像殺死蛇髮女妖梅杜莎為比喻,說明想像/影像(image)所具有的改變現實的潛力。

英國文化研究學者Stuart Hall,指出在關於「再現政治」的種種討論中,可以區分出兩種立場:分別為「反映論」(再現「反映了已經存在在世界中的意義」)以及「意向性的取向」(假設字詞的意思是說話者意圖要它表達的意思)。Hall聲稱兩種取向都有問題,取代的取向是「建構論的取向」---同時也可以取代「無所指涉之符號操弄」的極端後結構主義者。Hall寫道:

「事物不會有意義,是我們利用了再現的系統—概念與符號—建構了意義。」

在這種觀點裡,在表意實踐與真實世界間,並無反映的、模仿的或是一對一的對映關係。即使如此:

「符號被用來在一個所謂的『真實』世界中,象徵、代表或指涉物體、事件與人物,以及沒有物質型式的感情、想像與抽象觀念」。

因此在建構論中,再現被理解為一種「象徵實踐」,藉此意義被賦予世界。但是這其中並不否定社會、政治、經濟的力量,在符號建構意義過程中的作用,從而擴大了反體制鬥爭的空間。』
2009-02-03 22:04:21
斷章
動機下的自由算不算是自由?
2009-02-02 18:54:16
版主回應
甚麼叫做「動機下的自由」???
2009-02-03 22:05:24
斷章
喔~只是過年期間剛好把梅洛龐帝&quot知覺現象學&quot拿起來翻..
看的是簡體字大陸版..剛好..第三部分 自為的存在和在世界上的存在 中的第三章 自由 講到一段話 &quot.......我的自由和我的普遍性不會消失.我在某些行動中是自由的,而在另一些行動中是被決定的,是難以想像的:什麼是使決定論起作用的這種自在的自由?如果人們假定自由不起作用,自由就不存,那麼自由從何處重新產生?如果萬一我能使自己成為物體,我後來如能使自己重新成為意識?之所以我有一次是自由的.如困我的行為有一次不是我自己的行為,那麼我的行為將永遠不會重新成為我自己的行為,如困我失去了對世界把握,那麼我將不能重新獲得我對世界的把握.我的自由會減少,也是難以想像的;人們不可能只有點自由,正如人常說的,如果動機使我傾向于一個方向,那麼不外乎兩種情況中的一種:要動機有使我行動的力量,在這種情況下,沒有自由;要麼動機沒有這種力量,在這種情況下,自由是完全的,在痛苦折磨中和在家裡的安寧是一樣的.因此,我們不僅應該摒棄因果關係概念,而且也應該摒棄動機概念.所謂的動機不對我的決定產生作用,恰恰相反,是我決定把力量提給予動機.....&quot

老實說我也不太懂..從字上的解讀個人認為是&quot為了某種原因而做的決定&quot雖然他最認為是&quot你做了決定,你的決定付予動機力量,主動性還是在你&quot....可是我的疑問還是覺得&quot動機影響了你決定&quot,在這樣之下還算是自由嗎?因為動機影響了你,你還算是自由決定嗎?

所以才問了你一個無聊的問題

哈~~~很無聊吧..~~
2009-02-06 22:01:00
版主回應
恩~原來如此,這個問題其實不無聊

在妳引述的梅洛龐的的話其實分析得很清楚,他認為能夠做選擇的能力才是自由,因此被某種動機驅使而去行動並不是自由。然而能夠理解到這些動機的存在,並決定是否要依著這些動機的作用而去行動,這種能力就是自由了。所以,按照這段話的意義,「動機下的自由」當然不是自由了。而是能夠覺察到動機的存在,並選擇要不要依照動機去行事,才是自由。

假如我有個動機想去吃東西,我如果完全沒有覺察,就只是依循著這個動機去買東西吃,那我這個行動就不是自由的。但是如果我覺察到我有個動機要驅使我去吃東西,我充分的理解並決定要依照著這個動機去買東西吃,雖然我最後還是去買東西吃了,但是我這個行動還是自由的。

差別在於,在後面的那個行動中,在我覺察到自己有個想吃東西的動機的同時,我也開啟了決定不依著這個動機去行動的可能,而我是兩種可能都存在的情況下,決定選擇去吃東西的這種可能。但在第一個行動中。(也就是你所謂的「動機下的自由」)不依著這個動機去行動的可能,其實並不存在。

希望不會讓妳看得霧煞煞!
2009-02-09 09:17:02
斷章
不會啦...
我想你應該是這樣的認為

你是認為只要是主體有察覺到的意識之下,所做的決定應該都算是自由的~因為是主體有意識之下而做的選擇....不管結果如何仍是在主體有意識察覺到的情況之下而做的選擇....
2009-02-11 22:35:38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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