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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4 00:00:00| 人氣3,42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陳麗玉_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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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文良著作集>勵益品>魚雁千里共今緣>陳麗玉_142

▼給阿文‥142.1

阿文‥
  早安!
  提筆落下「早安」問候二字,心情總是分外愉快舒暢的。
  在寒冷的季節過去之後,今天,應該是頭一回早起的吧!?(我是指‥真正的「清醒」,不是那種‥醒了過來,卻還躺在床上,不知所思的。)
  早上四點醒來,只怕吵到阿雪,和台北阿姨兩家人(各三個人),麗玉連脫鞋也不敢穿的,去客廳,給自己泡杯咖啡,一來,醒腦;二來,只是貪圖早晨與咖啡香,同調合的感覺吧!?
  沒有洗臉,只是弄了些水,夠濕透毛巾,足以擦臉就是,整個人,此時已有疲憊之後,洗個澡的輕鬆。
  坐在床上,看完先前,幾頁未看完的書,再接著,讀另外一本。
  五點三十分,聽見阿姨房裡,有水聲了,我知道他們準備要開車回台北了——避免白天悶熱,又塞車難過;不過,最難受的,大概要算姨丈的腳,會禁不住長時間的坐著開車,而晚上,他的眼睛,又不好開車,所以‥每逢這樣特別的假期,見到他們到來,我心裡,總是真心歡迎。
  大約是六點,我站在窗前,暗地裡,目送他們離開;他們不會知道我在這,就像未必有人知道‥我早已醒來——在他們醒了之前。
  當天色已經夠亮,不需要再靠人工製造的燈光時,在清晨的時分,莫名的,就喜歡把椅子,由書桌前,移至窗前,也許那不比鄉下的空氣新鮮,在這清晨時分,卻還是吸引人的;也許那些麻雀,雖不會跳到我的窗口,但在對面幾公尺遠的電線上停駐,卻依然教我著迷,想與他們親近吧!? 可是‥不知道夜蛙的聲音,是不是其實也在,只是此刻,我沒聽見而已!
  稍早,只有一些早起運動,或走、或騎車經過,人的聲音,加上一些,也算辛苦、也算幸福的,送早報的摩托車聲,停停走走的,就是沒有真正的停下不走,把它熄了火。
  而現在,麻雀依然吱吱地,你呼我喚,討價還價似的,卻不吵人、不令人煩,但是‥總覺得太多的聲音,越來越多的情況下,那種美,也成了片片段段,有些像……走了音的音樂卡帶,所傳出的效果一般——你想聽,所以有時,你也很認真、用力的,去凝神傾聽,但是好像沒有能夠,確定的知道‥它原來的樣子、原來的曲調,或是歌詞中的某一個字,該是什麼。
  書,拿到窗前,本想展讀的,還沒開始,卻已不再算是「清晨」了。
  「七點十五分」,世界已是開始這般忙碌、征榮!? 這車又來、那車又去,也難怪‥麻雀要搬家了,是不是? 怎麼聲音,愈來愈遠,愈教人聽得吃力?
                  麗玉
                    (86)1997.04.05.六
 

▼給阿文‥142.2

阿文‥
  麗玉今晚,再度看到你寄來,自印的稿紙,突然想起一事。(稍後再提。)
  開始,偶爾會用用稿紙,應該是那回‥在夜校念書,投稿之後開始的,因為‥突然發覺‥將那些文字,都躺進格子裡(最好相同紙張),整理起來,似乎也容易了些,於是,便偶爾於心血來潮之際,把類似像《丟》,那樣活生生就是「日記」的東西,可能原本夾在記事本中的一頁,也可能是夜裡,隨便(方便之下)拿張白紙,寫下的,給它如實的放進稿紙裡。(通常,麗玉很少刻意,去把原本的心情,給換上新衣。)
  這樣的次數,越來越多之後,好像也會形成一種「習慣」。
  原本只是‥那也許方便於日後的我,想再去看看某段時間,留下或是擁有過的心情,卻沒料到‥在一張張稿紙,一直累積起來之後,有時反而真是想‥〔再用稿紙,寫些什麼吧!〕而開始,想想生活中,曾經深刻的一些感受,然後……就像‥《活著真好》那樣,那些東西;那些記憶、那些感受,不再像是「泥鰍」一般,溜過,就什麼也沒了。
  而這之後,麗玉更發現‥用稿紙的一個好處是‥「它告訴我,自己寫了多少字數」。而奇妙的是‥在沒有刻意安排下,麗玉似乎常常是以「一千五百字」作結。而報上,很多都是徵稿「五百字」的情況下看來,可見麗玉是那種‥很多話的人。 說真的,這是自己的發現,深深覺得‥自己總是‥「這也要、那也要——這也不願放棄、那也想說」的心態吧!? 所以‥我試過,其實把我先前寫好「一千到一千五百字」的心情,濃縮成「五百字」,只要狠心的話,很多時候,是可行的。
這點,通信多年的阿文,或許能夠認同吧!?)
  至於,麗玉忽然想到的事,是要麻煩阿文的——
  想是因為搬家時,很很東西,都沒能搬走(留下的,只是少數的東西,從「豐南街」搬到「合作街」時),而念夜校時,投稿所留下的那份「校刊」,大概就在那個時候,被清掉的,因為‥前陣子,麗玉又找過一回,仍是不見蹤影。
  我想‥若沒記錯,應該是有留一份給阿文(《戴著就好、他們的過去並不重要》等等),不知道‥阿文是否方便,又能否找得到呢? 麗玉很想看一看,甚至想留一份。
  如果,阿文有印象,就請你費心,幫忙麗玉找一下,也許有一天,我想做一些資料,而我很希望,可以有「頭」。 麻煩你了!謝謝!
  把這件事,交代完畢,終於可以安心睡覺,而不必擔心,也許中途,還是覺得‥寫完它,比較好睡,而不知弄到幾時休息。
                  麗玉
                    (86)1997.04.07.六 01:32:59
 

▼給阿文‥142.3

阿文‥
  睡了嗎?
  很多時候,提筆給你寫信時,麗玉都會很自然的,想著這個問題,也許只是因為‥多於夜已深之後,提筆的關係吧!?
  不記得有多久,沒與小真、阿助碰面了,晚間,小真於樓下,撥來電話,第一聲,我就認出‥那甜蜜蜜的聲音是誰的。
  她說要一起外出唱歌,麗玉不想,於是他們一共四人,便上樓坐坐。
  麗玉並不喜歡「卡拉OK、KTV」那樣的環境,除了偶爾,陪陪淑慧以外,麗玉是不喜歡去的,因為‥莫名的,走出那裡之後,我的心情,幾乎都會變得濁濁的,很難有例外。
  還記得‥你來「豐原」那一回,其實,麗玉只是不想「掃興」,而且,媽媽好像也是頭一回,與我們去那種地方,所以‥我也在其中。
  後來,說好聽的話,是「擔心阿文太晚離開,對親戚恐怕有所不便和打擾」,但事實上,是「我想離開」,你信嗎? 當時,我有種感覺‥阿文似乎也想離開那,因此,我主動問阿文‥「是不是會太晚了?……」 拿你當藉口,而溜到戶外去吹風,雖然,你要前往的地方,路線是我完全陌生的,可是「恐懼」(怕迷路),在那樣的情形下,是威脅不了人的;或者,麗玉可以說‥「當時的我,只是想騎車吹風去——連死都不怕的。」
  扯太多了,突然不太想再寫……???
  最後,小真他們也離開了,我不知道為什麼‥我的感覺,正像剛從唱歌的地方出來‥「濁濁的」,摸不清情況。
                  麗玉
                    (86)1997.04.13.六 00:45:10
 
  阿文!母親同小妹,於昨日星期六,一同上「台北」,去阿姨家;而小弟昨兒夜裡外出,即不知去向。(台北內湖,不知離阿文家,有多遠?)
  今天,淑慧來電話,於是,約了〈瑪琍〉(好久沒有三個人,一同外出了),我們先去公園餵魚,後來,在健康步道區,麗玉由於口渴吧!飲料(冰的)也許喝很太快,又再次嘗到胸口難受(心跳似乎加快許多,而受不了)的反應,於是,我坐下休息,看著她們,在石子路上,脫鞋行走。
  後來,淑慧回來問我‥「哪裡有洗手間?」
  還來不及叫她看清目標,卻先明白‥她之所以想要知道的理由——她的病,此時又回來了。
  瑪琍很細心的,希望能遮擋住一些人的眼光,為她保留她該有的「自尊」吧!?她始終站在淑慧的眼前,不知情的人,也許會以為‥她是站著,和我們說話(此時,淑慧已坐在我的旁邊),而且,她也細心的,又用外套,蓋住淑慧的腳。
  而我,只是希望‥這樣的情形,趕快過去,手裡握著面紙,我想‥我的目的,也和瑪琍一樣,不希望‥讓別人有機會看不起她,也不願意‥讓淑慧在清醒之後,還要承受更多、更長的折磨。(面紙是準備,隨時擦去口中,流出來的液體。)
  阿文!我想你一定很樂意,聽到這件事!過去,麗玉遇過幾次,淑慧發病(或是僅看到事後留下的傷),往往嘴唇或嘴巴,甚至不小心(例‥騎車),身上則會有淤血、流血的情形,我看了,總是心疼。
  差不多一、二個月以前吧!? 淑慧突然告訴麗玉‥不知道是不是當初,透過母親的朋友,後來,我去草藥店,問到的「山李根」,起了作用,她雖然還有發病的情形,可是‥咬傷唇、肉的情形,已經改善許多。 而這事,麗玉也很關心,近日才「特別」又問到‥「最近的情形,是否還好?」
  今天,麗玉看到了,我也把我所見到的,告訴淑慧,我不想刻意迴避不談,反而很樂意告訴她,她進步的情形。發作到復原的時間上,明顯的縮短,外觀上,也真的沒什麼事。
  「放心!沒有事!」我是這麼告訴她的。 因為‥
  她自己也都已經敢問麗玉‥「我是否流了很多口水?」(以前很多時候,是有血的。)
  麗玉自然盡可能的,把心裡想對她說的話,坦白的說了,我知道‥「她很在意自己的病,但是‥更在意別人,所投射的眼光」,所以‥等她回神之後,我就說‥「放心!沒有事!」(不是刻意想提醒她什麼,只是真的把事實,告訴她而已!)
  因為‥阿文是淑慧的朋友,也因為‥你是值得信任的,所以‥我把今日的事寫下,給同樣也會關心淑慧的你知道。
  阿文!麗玉真的好希望‥真的是「山李根」給她的力量!
  你能想像嗎? 當淑慧主動告訴我‥她的「病況改善」,看到她臉上,當時神情的我,那是如何的一種心情?
  現在的她,已持續多月,把「山李根」弄成湯,或熱或冷的當茶喝。
  當初,她也只是抱著試一試的心態,不敢有任何期許,卻沒料到‥後來的改善;雖然,她也不能肯定,是不是因為「山李根」的關係,但是‥她那時說話的神情,她說‥「改善多了!」的時候,是怎麼樣的動人,我忘不了!
                  麗玉
                    (86)1997.04.13.六 23:00:00
 
  覺得‥這貼紙上的卡通人物,好可愛!
 

△給麗玉-142

麗玉‥
  看到來信中,所附的「笑話」,於是‥阿文發揮了一下想像力,將它給「改作」了一下——
  美國駐華大使的小女兒,在學校裡,學會了一些中文,很想現給爸爸看,於是‥便用半通不通的中文,寫了一封信。信的開頭,寫著‥
    親愛的大便爸爸‥
  信的末尾,寫著‥
    您可愛的小大便 敬上
  信封上寫著‥
    美國駐華大便館
 
     ○○○ 大便 親啟
 
    XXXXXXX
         小大便 寄

 
 ※註‥她的爸爸,都叫她是「小天使」。
 
  怎麼樣啊? 有沒有笑翻了呢?
  阿文今天(四月十七日),把這笑話,講給小朋友聽,大家笑得唏哩嘩啦的。
  原來‥「快樂是很容易的」,一個笑話,就能把大家,逗得大笑不已。
  看「華視新聞雜誌」,報導〈謝坤山〉的故事——斷了兩隻手、一隻腳、瞎了一只眼睛的謝坤山,依然活得樂觀開朗、笑聲不斷,用嘴巴啣著畫筆,彩繪出他的人生、他的世界。
  十歲的「抗癌小英雄、小詩人‥周大觀」,寫了一首又一首,動人的詩篇‥
「我還有一條腿,我要遊遍世界……」
  阿文看了這些人,不禁要告訴自己、告訴麗玉、告訴許多人‥
「我們還能拿什麼理由,來作為自己‥『活得不快樂』的『藉口』呢?」
  阿文有話說‥
「人要為自己活著負責——為自己的快樂負責!」
「快樂要自己獲得——沒有別人,能為我的快樂負責!」

 
  阿文最近,把自己先前所說的一句話,給「改變」了一下‥
「隨其所樂、讓人自樂、不擾人樂‥彼此快樂;
 自得其樂、分享人樂、予享我樂‥實在快樂。」

  人們活著,常把「快樂」,寄託在別人那裡,希望‥別人帶給自己快樂——
卻不知道‥人活著,最重要的,是要「自得其樂」。
  若不懂得「自得其樂」,那麼‥即使別人很快樂,自己也不會「分享人樂」;自己過得不快樂,自是不會、不能「予享我樂」。
  更糟的是‥自己不快樂,還不讓別人快樂,時常去惱害別人的快樂、破壞別人的快樂、阻止別人的快樂。
  阿文認識一對夫妻——先生退休了,成天待在家裡,太太要他早上起床,一起去爬山、去跳舞、去唱歌,他也不肯;他自己不肯,卻也不准太太去,自己成天看電視,還要太太陪在旁邊,看太太不喜歡看的電視節目(運動、政治);太太在一旁看書、練字、寫毛筆,他還要說太太無聊;太太想去學畫畫,他也不高興……
  大多數的男人,結婚之時,不都是會「承諾」道‥
「我會照顧妳一輩子——給妳幸福、快樂的!」
  女人,就被這麼一句‥「誠意的謊言」,給哄得心迷意亂的嫁了——結果呢?
  為什麼‥許許多多的婚姻,搞到後來,男人不但無法給妻子幸福快樂,而妻子想要「自得其樂」,丈夫卻還要‥「剝奪、破壞、抯撓、侵害」呢?
  而親子之間,父母也是常常在‥剝奪、破壞、抯撓、侵害子女的快樂。
  阿文在公園裡,看到——
  一位媽媽,叫罵著她的小女兒(大概二、三年級)道‥「還不快給我回家去洗澡——準備去上電腦課!」
  小女生盪著鞦韆、皺著眉頭,叫道‥「我才玩一下下而已耶……我再玩一會兒,好不好?」
  (阿文先前,看她「很快樂」的跑出大門,跑到公園,好不容易,等到一個小弟弟,不盪鞦韆了(鞦韆只有二個,而且‥還壞了一個),她才上前去坐——還盪不到一分鐘,她媽媽就跑來了。)
  媽媽拉住鞦韆,叫道‥「不行!回去洗澡!」
  小女生站到地上,噘著嘴,恨恨的踏著腳步,走回家去了。
  媽媽跟著後頭,打著她的頭,叫道‥「這麼愛玩!寫完功課,我一沒注意,妳就給我溜出來玩……」
  (據阿文「訪問」許多小朋友之後,發現‥「鞦韆」是最受歡迎的「玩具」。阿文覺得,這是因為‥它給人有「飛」的感覺! 而第二受歡迎的是「溜滑梯」。第三受歡迎的「搖搖馬」。)
 
  「孩子」很會「自得其樂」的,一些花草、一些沙石、一些積木……他們就可以玩得不亦樂乎——大人何以不懂得欣賞、不懂得分享呢? 自己不能給孩子快樂,卻還不讓孩子「自得其樂」,這樣的大人,真是……真是「不可理喻」啊!
  哪一個小孩子,不愛玩呀?
  「玩」,是小孩子學習成長的一大要事呢!
  小孩子的「遊戲」,就像大人的「工作」一樣,如果‥小孩子的遊戲,老是不能「盡興」、老是遭到「打擾」,玩得「虎頭蛇尾」的話,譬如‥孩子在玩積木,他努力的「蓋著房子」,父母卻老是在他蓋到一半時,就阻止他繼續玩下去,他往住一氣之下,就把「蓋到一半的房子」給推倒…… 那麼‥未來孩子工作時,也會虎頭蛇尾、不負責任——工作稍有不如意,連跟老闆「辭職」也沒有,就不去上班了,連「薪水」都可以不要領;交異性朋友,也不會真誠對待,而一個換過一個,比換衣服還容易。
  而孩子的「團體遊戲」,也正是‥孩子學習人際之間的相處、合作、守規則的時候,被大人貿然的打斷,將剝奪孩子學習的機會。
  而孩子要是不能玩得「盡興」,就不會「滿足」,未來就會為「貪得無厭」,而「苦惱不已」——更可能為了滿足無窮的欲望,而不擇手段。
  會沉迷於抽煙、喝酒、嫖妓、賭博的人,雖然‥「煙、酒、嫖、賭」,會令人上癮,然而,多是因為內心「空虛」(無窮的欲望),所以‥拚命的,想要抓住什麼,希望能夠「彌補空虛」(缺憾)。
  那些努力拚命想要賺錢的人,即使擁有五代人,都可以「坐著吃」的財富,也不會「滿足」的,他還是拚命的想要賺錢,乃至於「貪污、壓榨、走私、販毒」,什麼事都幹得出來——這種人,便是人格、心靈有「殘缺」的人——再多的財富,也無法彌補‥「心靈的殘缺」呀!
 
  有個媽媽,叩應到電台,憂心忡忡的,問道‥「我的兒子,五專二年級,現在,每天都忙著社團的事,放學回家,書包放了,或是吃飽飯,朋友一叫,他就去打籃球,打到八、九點,才回來……上學期,功課還不錯,這學期,功課都退步了……我要怎麼跟他說?」
  主持人問她說‥「功課退步多少?」
  她說‥「本來都是前五名,現在都落到八、九名……」
 
  天呀!有這種媽媽,真是子女的不幸啊!
  「社團、打籃球」,又不是什麼不好的事,孩子能夠「自得其樂、樂在其中」,這是多麼「難得」啊!?
  父母無法給子女「快樂」,子女自己去尋找快樂,父母卻要加以「抯撓」,結果呢? 子女不能快樂——而父母,也沒有快樂可言啊!
  呵呵!為什麼人們,學不會「互相分享、彼此同樂」,而老是‥「互相牽制、彼此拖累」呢?
  說來,還是要說「奴性使然」,所謂「奴者」的意思,就是「被動」——
有的人,就是像奴僕一樣,不會「主動」的去「自得其樂」,而期望別人,給予快樂,可是呢!別人也期望別人給予快樂,而不知、不會、不肯,或是不能給予別人快樂;更糟的是‥自己不能「自得其樂」,別人要「自得其樂」,還要打擾、阻撓、干涉、惱害別人的快樂。
  父母、家庭,要是不知、不會、不肯,或是不能營造一個‥讓孩子覺得快樂;讓孩子願意待在家裡的情境,如何能阻止得了,孩子「往外跑」,而「不想回家」呢?
  而孩子,要是覺得快樂,只要「不違法」,三更半夜才回家,這又何妨?
父母實在應該‥「放他一條生路」的,又何必大驚小怪呢? (父母對子女「不信任」,只因本身缺乏智慧,而沒能好好的教育子女、培養親子的感情,使得子女‥不知、不會、不肯跟父母分享其在外的「快樂」——子女回家,就覺得氣氛陰沉,甚至是‥瀰漫著火藥味,因而倍感難過,老想往外跑。) 
  阿文認識一對夫妻,丈夫喜歡釣魚,時常跟朋友,出去「海釣」,即使一天工作很累,朋友一找,還是出門去了,到三更半夜、天要亮了才回家。 做妻子的,長久以來,實在一肚子怨氣,也就時常在「抱怨」……(有時,還會拿孩子出氣,搞得家庭氣氛不太好——丈夫,就更要往外跑了。)
  有一回,大家在聊天,她就在抱怨。
  阿文便跟她說‥「妳不妨試試‥『投其所好——因勢利導』看看……他又不是去賭博、去喝酒……去幹壞事,也不過是興趣釣魚而已!以後,他要出去釣魚,妳就替他準備釣具、準備點心,甚至‥願意的話,妳就三不五時的,陪他去釣魚……現在,妳順著他一點,以後,他就會順著妳一點……」
阿文又警告她說‥「何以他對『家庭、妻子』的興趣,會低於『釣魚』呢? 做妻子的,真要放聰明一點!想法子,挽留丈夫的『心』。 妳還真是幸運呢!妳丈夫,不過是去『釣魚』而已,有些丈夫,恐怕老早就‥『外遇』去了!」
  結果‥現在她對釣魚,竟然有興趣,星期假日,還全家一起去釣魚呢!(而先生呢!很顯然的,已減少平時下班就去釣魚,到三更半夜、天要亮了,才回家的情形。)
  阿文也建議那些妻子‥先生如果愛出去跟朋友喝酒的話,何不準備一些小菜,請先生的朋友來家裡喝? 乃至於‥陪先生喝一些,要是怕「負擔太重」,以後,就叫他的朋友,去切一點小菜帶來……然後,再悄悄的,把每個月的次數,給「減少」。
  如是先「投其所好、隨其所樂」,一段時間之後,才能「因勢利導」嘛!
  要是一味的「阻止」,就會遭來「反抗」;能夠「借力使力——四兩撥千斤;順風使帆、順水推舟」,這才是「聰明」的作法呀!
 
  阿文在公園裡,看到一個小男孩,跟一隻狗在「拔河」,很顯然的,那隻狗的力氣,還比那個小男孩的力氣,大了一些——看樣子,狗是要去「草地」,而小男孩,是要到涼亭,結果「互不相讓」,而「僵在那裡」——差不多有五分鐘之久。
  阿文閑得無聊、看得好笑,上前跟那個小男孩說‥「你就先順牠一下嘛!」
  (人有「人格」,狗也是有「狗格」的,所以‥也要予以「尊重」一下。)
  小男孩便順著狗的意,先讓牠到草地上的榕樹,去「尿一下」,然後,牠就搖頭擺尾的,跟著小男孩到涼亭去了。(有一些小朋友,在那裡組合機器人。)
  狗尚且需要「尊重」,何況是人呢?
 
  真是扯得太遠了!
  看麗玉的「文章」上報,阿文很高興!也謝謝‥麗玉予阿文分享這分快樂!
(註‥麗玉之《活著真好》一文,改題為《看見小女孩的心》,以〈亞停〉為筆名;「民國八十六年四月五日」,登於「中國時報」。 麗玉把它影印了下來,寄給阿文。)
  麗玉不要給「文章」,那麼「嚴格」的「定義」啦!
  用口說的,叫作「語言」,說得天南地北的,叫作「聊天」;說得有組織一點的,就叫作「言講」。
  用手寫的,叫作「文字」,寫得蕪菁共存的,叫作「草稿」;寫得有系統一點的,就叫作「文章」。
  其實‥將「語言」,以「文字」書寫,寫成一「張」,就叫作「文章」(把話用文字寫下來,書之於紙,成就篇章,就叫「文章」)——哪怕是寫得再爛,也叫作「文章」,頂多再加上一個字,叫作「爛文章」罷了!譬如‥學生再不用功、成績再不好,他也還是叫作「學生」,頂多是再加上一個字,叫作「壞學生」罷了!
  「日記、書信」,也是「文章」的一種啊! 它的名稱,叫作「應用文」哪!
  哈哈!看來這點,麗玉是說不過阿文的。
 
      *      *      *      *
 
  「好話」不厭再說第二次——阿文有話說‥
「人要為自己活著負責——為自己的快樂負責!」
「快樂要自己獲得——沒有別人,能為我的快樂負責!」

  不要把快樂,寄放在別人那裡,而期望別人「施捨」快樂;一個人活著,要能夠「自得其樂」;不知「自得其樂」,那是在「虐待自己」,自己不快樂,也無法帶給別人快樂——只有懂得「自得其樂、分享人樂」,才能「與享我樂」。
  (「予享我樂」,可作「與享我樂」,「予」和「與」字,音義皆同,而「與」字,還有「一起、共同」的意思——「予樂」,是「給予別人快樂」,而「與樂」,則是「給予別人快樂,還跟別人一起同樂」,不過,這裡還是以「自己」為主,能夠「自得其樂」,才能「給予別人,分享我的快樂」,若不會「自得其樂」,也就沒有快樂,能給予別人分享快樂了。)
  至於‥「別人的快樂」,那就讓別人自己去負責吧! 別人快不快樂,那是別人的事;別人要是不懂得‥「自得其樂、分享人樂」,那是別人的問題,而不是我的問題——我只能協助別人,而無法替代別人,別人要是不肯接受協助,也不是我的錯——那麼‥我就站在一邊看就好了。
  而自己要是不能「與樂」、不能協助別人,那麼,就別去「管別人」,即使不能「隨其所樂」,至少也要「讓人自樂、不擾人樂」,而不要阻撓別人快樂、破壞別人快樂——人家在吃米粉,不要在一旁喊燒。
 
      *      *      *      *
 
  「亞停」二字,給阿文的感受是‥「未盡心力(亞)、裹足不前(停)」。
  為何「未盡心力」呢? 懶嗎?
  為何「裹足不前」呢? 怕嗎?
  麗玉說自己的‥「行動力太差」——也難怪‥會取個筆名為「亞停」。
  人活著,可以不跟別人「比賽」、不跟別人「比較」,然而‥人活著,要為自己活著負責——人要自我學習、自我成長、自我實現——
何以「甘於次等」(亞),而「不求長進」(停)呢?
  阿文說‥
「佛謂‥『天上天下,唯我獨尊!』
 是的!每個人,都是‥『獨特而尊貴』的!
 因為‥世界上,再也找不到第二個我。」

  每個人,都各有各的風格、各有各的特色——其實,這是不能「比較」,而分出高低勝負的——拿烏龜跟兔子來「比賽、比較」其優劣,這是不公平,也是不合情理的。(何以不教烏龜、兔子,比賽「游泳」呢?)
  阿文說過‥
「我不做第二個王永慶、不做第二個王雲五——我要做‥『第一個潘文良』!」 (阿文又豈能做‥「第二個潘文良」呢?)
  且作思惟‥
「人生世間,只有一個陳麗玉,而找不到第二個陳麗玉——
 陳麗玉是『第一個』陳麗玉,而不是『第二個』陳麗玉——
 麗玉要不是在跟別人『比賽』、在跟別人『比較』的話,何來『亞停』呢?」
  再說‥要是真的在跟別人比賽的話,那麼‥「自願第二」,而不盡全力(有所保留)的去跟對手較勁,這像是在「放水」,對於對手來說,無異是一種「欺辱」,他即使贏了,在他興奮之餘,卻也會覺得‥〔這是別人讓我的,而不是我 真正的『實力』——我勝之不武! 這樣的勝利,還有什麼值得光榮、值得驕傲的呢?〕
(下棋的「前輩」,要是一直「故意」輸給「晚輩」,那麼‥晚輩是不會進步的!
 當知‥「成功,是一連串失敗之後的結果!」
 麗玉要「亞」到什麼時候呢?)
  講個笑話好了‥
  甲問道‥「『龜兔賽跑』,為什麼兔子,會輸給烏龜呢?」
  乙問道‥「為什麼?」
  甲笑道‥「因為‥第二名的獎品是‥胡蘿蔔!」

 
  麗玉不想爭取第一名,而想「爭取第二名」,乃至是「自願第二名」,所為何來呢?
  如果是‥「盡全力」,卻輸給別人,那便是「技不如人」,能夠面對、能夠接受,而輸得心甘情願的,居於「亞軍」的地位,這才是真的「亞軍」;而別人,也才是真的「冠軍」——但是‥對自己來說‥「我是『唯一』的——沒有『第二個』我呀!」
  〈亞停〉,讓阿文覺得‥是一個「自卑」(缺乏自信)的人,像奴僕一樣——被動。
  除非‥已到達「目的」,否則‥「停」當是「暫時」的——紅燈要停,沒錯,可是‥綠燈亮了,豈還能再停呢? 即使是在「休息站」,停得久一些,休息夠了,還是得繼續向前行的呀!
  人生世間,是「自己的人生世間」,不須跟別人「比賽」,也不須跟別人「比較」,但是‥「自己是『第一』的,而沒有『第二』的!」 自己當求長進、當求「實現自我」呀! 不是在做給「別人看」,而是在‥「做自己自己看」,是在‥「成全自己、成就自己」呀!
  麗玉若是在跟別人「比賽」、在跟別人「比較」,而「亞停」的話,那是在‥「欺辱別人」;要是沒在跟別人「比賽」、沒在跟別人「比較」,而「亞停」的話,那就是在‥「欺辱自己」——自己不讓自己成長……不讓自己快樂。
(人謂‥「自己是最大的敵人!」果然說得沒錯啊!)
  阿文想了個名字,叫作〈冠行〉!
  「冠行」這兩個字,看起來‥「自信、主動、積極、快樂」多了;雖已為「冠軍」,但還是要不斷的「向前行」。
  「麗玉」是塊‥「美麗的寶玉」,請不要自憐自艾的,看自己是塊「石頭」,但請‥自己多加「琢磨」吧! 這樣,才能使自己‥晶瀅光燦呀!
  麗玉已經有了個「好的開始」,當「繼續前進」才是!
  當然,麗玉要是不知、不會、不肯、不想繼續前進,那也是麗玉自己的事——不干阿文任何屁事——阿文‥「愛講罔講,呣講徛咧看。」就是了!(徛‥站。)
 
      *      *      *      *
 
  也謝謝‥麗玉告訴阿文,〈淑慧〉的近況!
  阿文想說的是‥
  其實‥「癲癇」,又不是什麼「壞事」,何必像「做錯事的小孩——怕人看到、怕人知道」似的,遮遮掩掩呢?
  一些「顏面傷殘」的人,不敢面對陽光、不敢面對別人,其實是‥不敢面對自己,所以‥只好「逃避」,逃避別人、逃避自己——連自己都不接受自己,又有誰能接受自己呢?
  當然啦!也不必拿著「麥克風」,向別人宣告‥自己有「癲癇症」,但是也不必「怕人知道」,而「躲躲藏藏、遮遮掩掩」的。
  阿文要說‥
「自尊,除了自己之外(除了自己,要被人傷害之外),沒人傷害得了的!」
  能夠「如實」地面對自己、接受自己,讓自己活在「陽光」下,這才是「快樂」的!
  別人要是膽敢「取笑」,那正好可以給予「機會教育」一下——
「你們很幸運!沒有癲癇症,也沒有癲癇症的孩子……癲癇症不是什麼絕症,
 也不會傳染,所以‥不用擔心!現在,你們所看到的,就是癲癇症發作的情形,
 要是看到癲癇症病患發作時,如何去幫助他呢?
一、要保持鎮靜,先鬆開病患身上,緊縛的衣物。
二、來得及的話,就讓病患的身子,翻向一側,以防止口水流到氣管,
  或嗆到喉嚨,也可以避免‥舌頭往後塞住氣管,而無法呼吸。
三、如果來得及的話,可以用手帕,或是布條,包住筷子,或是『壓舌板』,
  塞入病患兩排臼齒之間,避免牙齒咬到舌頭。
  但是,不可以勉強,以免將病患牙齒折斷,或是使病患嗆到。
四、如果已經出現抽筋、痙攣現象時,只要在旁觀察,不可強扳硬壓、不可移動,
  以免造成骨折。
五、通常,癲癇發作後,病患都會自己清醒過來,如果未清醒,而又再度發作,
  稱為『癲癇重積狀態」,那麼‥致死率相當高,應將病患,立即送醫。
六、在病患痙攣要發作時,用力壓迫其『人中穴』(上唇中間之溝處),
  或許可以,抑止癲癇發作。」
 
  如是讓人對「癲癇症」,有所認識,要是病發,別人也才知道‥該如何處理,而不是‥「無可奈何」的,站在一旁「看熱鬧」。
  癲癇要發作時,病患會「感覺」到,如何使自己能夠不在發作時,發生意外的危險,自己當要有所準備;而讓人有所認識,也可因而得到別人的協助啊!
  「讓別人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總比‥「努力、刻意掩飾」,來得「輕鬆」——自己能夠「坦然」的去面對、去接受,才有「快樂」可言啊!
  「自憐自艾、自怨自嘆」的人,才會令人感到厭惡、令人瞧不起、令人感到好笑、好氣‥就算是自己,也會討厭這樣‥「軟弱無能的自己」的——
人們樂於見到的是‥一個「勇敢、樂觀、發憤圖強的人」啊!
就算是自己,也會喜歡這樣‥「勇敢、樂觀、發憤圖強的」自己呀!
  要「對付」那些‥「取笑的態度、惡意的批評」,或是「看熱鬧」的人,其實很簡單,只要「裝傻」一點(其實是「大智若愚」),也就可以了!
大可很「實際」的說‥「嘿!這裡有一個人,需要大家幫忙,你們有誰,可以來幫幫忙的呀?」
  這麼一說,恐怕那些人,早就「溜了」一大半,而不敢在一旁「看熱鬧」。
  「幸災樂禍」,本是人之常情,這怪不得人家的,但是‥「惻隱之心,人皆有之」,或許就會有人伸出援手的。
 
  謝坤山,沒了雙手、剩下一隻腳、瞎了一眼,他還是滿臉笑容的,走入人群。
  小朋友叫問道‥「你怎麼沒有手?」
  謝坤山笑著說‥「啊!我放在家裡,忘記帶出來了!」
  小朋友聽了,都‥笑得很開心。
  如果‥謝坤山聽了,很難過,也很生氣的叫罵一陣,那麼‥結果會如何呢?
 
  自己無法面對、無法接受自己,也就「走不出去」,那就會像老鼠一樣,只好躲在陰暗的角落裡——顧影自憐、自怨自艾。
  只要‥「自己不輕視自己」——沒有人能夠輕視自己的!
  人,不僅是「身體健康」重要——「心理健康」,更是重要啊!
 
  阿文有次,剪了頭髮,進到「安親班」裡——
  小朋友看到了,就叫道‥「啊!潘叔叔剪頭髮了!」
  又有小朋友叫道‥「潘叔叔!你剪這麼短,好難看哦!」
  阿文笑道‥「我還想去理一下光頭。」
  小朋友叫道‥「理光頭,那就更難看了!」
  阿文笑問道‥「長頭髮、短頭髮、有頭髮、沒頭髮,還不都是『我』? 為什麼‥有長頭髮就好看,沒長頭髮就難看呢?」 (這樣的「問題」,小朋友當然是‥一時難以回答的。)
  有小朋友叫道‥「難看就是難看嘛!」
  阿文便笑道‥「是哦!這樣子,很難看啊!? 那你們有什麼好辦法,能讓我變得帥一點呢?」
  大家胡亂建議了一堆,還叫阿文叫去買一頂假髮來戴呢!
  阿文笑道‥「謝謝啦!謝謝你們的建議!我倒不必那麼費事、費錢,只要再等一個月,我的頭髮,就又會『自己長長』了嘛!到時,就『自己變帥』了啊!」
 
  阿文要是聽到‥「你好難看哦!」 就「不高興地生氣」的話,那就太「沒度量、沒修養、沒定力」了!
  「現實、真相,是有點殘酷的」,但是‥
  阿文有話說‥「逆境——只對在乎的人,發生效用!」
  要是能夠「坦然」的去面對、去接受‥「不在乎、不在意」別人那些‥「取笑的態度、不好的批評」,而以「幽默」的態度去處理——別人奈我何?
  (一個人,當有「自覺」的能力——批評要是不對的,不妨一笑置之;批評要是對的,那正好讓自己能夠改進——要是去看「心理醫師」,聽他說話,還得「付錢」呢!別人「免費的指導」,怎麼能不好好的‥「善加利用」呢? 說來,還真要「感謝」他呢!)
  能夠「自我調侃」,那真是「娛己娛人」‥大家開心——這是「人際相處」之妙方,可以減少「磨擦」、減少「傷害」,而使自己更成功、更受歡迎。
  要是「想不開」的話,把自己給‥「氣死、愁死、惱死、苦死」了,除了一個「笨」字之外,還能說什麼呢? 大概也只能說「傻」,或是「愚」了!
                  阿文
                    (86)1997.04.18.五 1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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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首舖於「新聞台」。2023.05.24.三 00:00:01
◎潘文良《魚雁千里共今緣》陳麗玉_142。1997.04.18.五 1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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