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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9 08:42:02| 人氣61,403|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談阿土博雙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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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輔導級」,青少年宜自斟酌,是否閱讀——
   若讀後,有所疑惑不解者,當向父母、師長請教!
 

   ◎談阿土博雙修法

                   ○潘文良 撰

  阿土博,終於成為新聞事件的主角了!
  說這「終於」二字,乃因‥阿文早有預感也!
  阿土博,何許人也?
  阿土博,本名吳圓生,於嘉義縣六腳鄉古林村,成立「滴水禪舍」;出版十多本,佛學心靈著作;於「普門慈善會.兒童讀書會」,和「兒童學佛夏令營」,擔任講師;曾為「嘉義之音.心靈花園」的廣播節目主持人,自稱是心靈專長開發訓練;而他還有一個身分,叫作〈阿土博〉,在部落格裡,自稱有「超體質」,宣揚、推廣「男女雙修」。
  阿文與阿土博,未曾有過半面之緣,只是在早年,看了他寫的一些佛學文章,於是訂閱了他的部落格;若他有發表新文章,在電子信箱裡,就會出現通知,看看篇題,若有興趣,就連過去閱讀,如此而已。
  後來,見阿土博在整理「籤詩」。
  阿文由於對「詩偈」的喜愛,過去也曾收集、輸入、整修了許多套籤詩,只是心力有限,而難以竟其功(現在只想修校佛教經典);見阿土博在整理籤詩,於是也就將自己所收集、整修了的,全數提供給他。(據說‥於華人地區,所流行的籤詩,約有二百多套呢!)
  但見阿土博,後來的文章,漸漸地、越來越頻繁地出現「男女雙修」的論述,乃至於近來,開始公開招攬學員,阿文心裡,就預感著‥這阿土博,遲早會上新聞的!(這可非阿文「事後諸葛、放馬後炮」;阿文還有個預感‥阿土博不知哪天,會遭「仙人跳」。)
  果然‥今年(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壹電視」,「獨家報導」了阿土博的新聞‥
「嚇!男女雙修阿土博,任兒童佛學講師。
 十八禁!曾拜星雲習佛,竟倡男女雙修!」

 
  但見新聞主角阿土博,所撰《阿土博的新聞事件》(二月二十七日)一文,可知‥阿土博是被新聞媒體「壹電視」,給「設計」了。
  壹電視,根本早有預謀,要利用阿土博的男女雙修,來炒新聞(獨家報導)‥
原先說要做「訪談節目」,採訪一個多小時,臨走前,跟阿土博要資料。
由於不及準備,阿土博在事後,就將一些過去的活動照片等,燒成一片CD寄送。
後來,有個小姐(女記者裝的),打電話給阿土博,詢問男女雙修的事……
結果,也就成了「壹電視」的「獨家新聞」了。
(採訪一個多小時,最後卻剪接成「三、五分鐘」的「新聞獨家報導」。
 訪談節目,沒有一小時,也有半小時、二十分鐘,至少也該有十分鐘吧!)

  阿土博,真的是被「擺了一道」啦!
  不過呢!阿土博可是挺有修行、有修養的,IQ高、EQ好,這等「毀損名譽」的新聞,並不足以使其苦惱、氣忿,他倒是能「化危機為轉機——使絆腳石,變成墊腳石」,而道‥
「在那新聞事件後,阿土博的聲名,也因此傳開了。」
「(大家)還會替我,宣傳男女雙修之法;替阿土博把男女雙修的標題連結列,
 在網路上,到處張貼,在此,當然還是要說聲謝謝囉!」

(見阿土博《男女雙修之五‥改革兩性文化》。)
  在網上,搜索「阿土博男女雙修」,可見愈來愈多的評論(連結)——
雖然,多是負面的抨擊。
大家果然都在「免費」地,替「阿土博的男女雙修法」打廣告。
 
  阿土博每每強調,其所謂的「男女雙修」,不同於時下的(密宗)男女雙修。
  觀其「理念、理論、理想」,果然是與密宗,有所不同的。
  密宗的男女雙修法,女子雖然被「封作明妃、捧為佛母」,名稱好聽、地位崇高,但其實也只是被喇嘛僧,當作「成就修行的工具」(洩慾的工具)罷啦!
明妃,乃專供喇嘛上師,合修雙身法的工具,在藏密中,又有佛母、空行母、度母等名稱。明妃的條件為‥年滿十二歲至十六歲,難可得者,則至二十歲之女子。(參見《密宗道次第廣論》,宗喀巴著、法尊法師譯,妙吉祥出版社。)
  阿土博的男女雙修法,男性可得要有「犧牲奉獻」的服務精神,不能只顧自己爽就好,而是要讓女性,能夠盡情享受,其樂融融,以達到治療疾病的效果。
想參加阿土博的男女雙修者,其基本資格,男性在三十歲以上,女性在二十一歲以上。(參見阿土博《男女雙修之五‥改革兩性文化》。)
  兩者相較,可見確有不同‥
密宗的男女雙修,簡直是在「摧殘民族幼苗」。
阿土博的男女雙修,可謂是在服務女性同胞。
 
  性愛,能不能治病呢?連婦女腫瘤,都可以治癒嗎?
  道證法師講述《癌細胞變快樂佛細胞》一書中云‥
「美國研究顯示‥心態決定預後、情緒影響免疫功能。
 科學實驗‥生氣產生類蛇毒物質。
 科學證明‥快樂產生增強免疫力之物質。」

  人的身心疾病,跟飲食、情緒、心念,是息息相關的。
  《聖經.箴言》‥「喜樂的心,乃是良藥;憂傷的靈,使骨枯乾。」
  可謂‥「喜樂是良藥、憂惱為病源。」
  「喜樂」果真是「良藥」的話,那性愛之於人類,可說是最大的喜樂——
如是大喜樂,豈不能治病療疾呢?
  是故,理論上來說‥性愛是可以治病的——但能治療何病、治療程度,則有待醫學研究、驗證。(然‥疾病的治療,是否能痊癒,往往也跟個人體質、心理狀況、情緒等等有關,同一種病,用同一種藥,也未必人人都能達到預期的效果。)
 
  阿文過去,曾在某雜誌上,看到一篇報導‥
  一男子與女友,騎機車出遊,年輕不怕死,飆車求刺激,結果發生車禍,女友摔成植物人,他卻只是輕傷。
  男子因感愧疚,求女友父母原諒,而說要照顧她一輩子,每天一下班,就到醫院去探視,乃至徹夜守護。
  女友父母,終於軟下心來,從氣忿,轉為感動。
  女友「昏睡」了一年多後,居然甦醒了,只是‥肚子竟也大了起來。
  兩人於是,就步入禮堂,結為連理。
  對於其女友的甦醒,大家都覺得是奇蹟——肚子大起來,更是教人猜疑。
  男子後來,終於不好意思地說‥「原先,我天天幫她按摩手腳,抬手曲腳的,給她做運動;後來,就按摩(愛撫)她全身;後來,就忍不住地,跟她『做愛做的事』,沒想到‥她漸漸地,有了反應,竟然就醒了過來。」

  想那童話故事‥白雪公主,因為吃了巫婆的毒蘋果,而昏睡著;後被白馬王子,親吻了一下,也就醒了過來——這「性愛」的力量,果真會發生奇蹟耶?
 
  阿文在此,還真要建議阿土博‥
一、自立宗教,別掛佛教招牌、別打佛教名號,以免背負「有辱佛門」之罪名。
  教名嘛!阿文提個建議,以供參考‥若稱「性愛教」,是太直接了點,不妨就稱作「明教」‥明者,日月合為明也!日月者,陽與陰也!日為陽,代表男性;月為陰,代表女性。如是‥男女和合、陰陽和合、日月和合,故謂之「明」——
明教者,可謂「明性知愛」之教也!
  阿土博能自立宗教,成立道場,即為「開山祖師」,屆時,則可「名副其實、名正言順」地,去闡述「性愛的真諦」,去推廣自己「男女雙修」的理念、理論、理想;去招攬想要用「快樂方法修行」的人。
 
二、釋迦牟尼佛,實未曾宣說「男女雙修法」,故別找佛背書,讓佛背黑鍋!
  所言所論之「男女雙修法」,都當是‥阿土博自己的認知、體會、經驗之談。

  人所謂‥「真金不怕火煉、事實勝於雄辯。」
  若果真有人,因為「男女雙修」,而治癒腫瘤諸病,當請其作證(事前事後,有醫生檢驗證明),以除人人之疑、以杜悠悠之口。 (相信‥真要透過「做愛做的事」,而把腫瘤給治好了的,也會很樂意做見證。譬如‥要是吃了什麼藥方,而治癒了癌症的,必然會樂意、熱誠地做見證,介紹給有需要的人。)
 
三、服務員,有條件限制,如‥成年、五官端正、身心健全;
  然,服務對象,除了「成年」之外,別無條件。

  服務員,當然是必須要有條件的——能力不足,也不堪其任;心術不正,也不宜擔任。
  而服務的對象,可就不能「挑三撿四」的,不是「漂亮的才服務,貌醜的就不服務;年輕的才服務,老的就不服務;四肢健全的才服務,殘障的就不服務;有錢的才服務,沒錢的就不服務」;更不是自己看上、喜歡的,才肯服務——任誰有需要而求助的,都能為之服務,那才真的能「除滅我執、突破情執」;才真的是「無分別心、博愛」,而真能「培養上品的愛」(參見阿土博《男女雙修之四‥利益與宗旨》);否則,也只是在喊口號,就好聽罷啦!
  當然啦!哪天,要是做出了好口碑,需要幫助的人,四方雲集,那可就「寡難對眾」,每天服務沒完沒了,也很累人;事情總也有個「輕重緩急」嘛!輕的、緩的,就排到後頭去,讓重的、急的先來;總要能盡心盡力地服務才好——做功德,不嫌多,想升天,才有望呀!
  (未成年者,乃「法律」所不容許也!就算是自願的,也千萬別碰,免得自找麻煩。 而成年者嘛!歇後語所謂‥「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兩廂情願,要怎麼雙修,別人其實是無庸置喙的。)

 
四、服務決不收費用,道場採自由樂捐。
  服務若收取費用,要是沒能治好病,可就不免要落個「神棍騙財騙色」的罪名啦!(誰敢打包票,百分之百,能治癒呢?)
  當然,維持道場,總也要有經費,但只須於道場之僻處,如展覽室中,設一樂捐箱(不宜透明,不必看人家投了多少錢),他人有發現也好、沒發現也好;有捐也好、沒捐也好,皆隨其因緣——當然,有人主動詢問,要作較多的捐獻,也可收受。
  有些寺廟,到處設「賽錢箱」,彷彿燒個香也要錢、抽個籤也要錢、拿個平安符也要錢、上個廁所也要錢、喝個水也要錢……還有志工,一直盯著人看——
要是沒捐,好像就對不起他(天地人神)似的,真是令人反感。
 
      *      *      *      *
 
  當然,佛經沒版權、佛法沒專利,不論「王親貴族」,或者「販夫走卒」,都可以閱讀、學習、運用——信奉「男女雙修」者,還是可以閱讀佛經、學習佛法;
只是‥就別聲稱,自己是「信佛、學佛」的「佛教徒」啦!
譬如‥佛教徒,也會看《聖經》或《古蘭經》,但不會因此,就聲稱自己是基督徒,或回教徒;基督徒,也會看佛經,但決不會因此,就聲稱自己是佛教徒。
  有個小故事‥
  佛七休息時——
  甲問乙道‥「不知道,可不可以抽菸?」
  乙道‥「你去請教一下師父好了。」
  甲於是去請教師父,然後,搖頭嘆氣的走回來,向乙道‥「不可以!」
  乙道‥「怎麼不可以?我去問問看!」乙便去問師父,然後,眉開眼笑地回來,向甲道‥「師父說‥『可以啊!』你是怎麼問的?」
  甲道‥「我就問說‥『師父!唸佛時,可不可以抽菸啊?』師父就說‥『不可以!』那你是怎麼問的?」
  乙笑道‥「我就問說‥『師父!抽菸時,可不可以唸佛啊?』師父就說‥『可以啊!』」

 
  故知‥「可以邊抽菸、邊唸佛;但別邊唸佛、邊抽菸」也!
  或問‥「二者有何不同?如何可以邊抽菸、邊唸佛;但別邊唸佛、邊抽菸?」
  阿文答曰‥
「邊抽菸、邊唸佛,只是業餘玩票者,譬如旁聽生,不須打業績,但能黃紙沾芳;
 然,唸佛,應專心唸佛,將唸佛當作主業、正業,譬如正式生,可得打業績的;
 若邊唸佛,卻邊抽菸,一心二用,難得成就,可謂此為‥不務正業。」

(黃紙沾芳‥包香用的黃紙,也能沾染香的芳氣。)
  同理可知‥想男女雙修者,也可以一邊學佛;然而‥真想學佛者,可就別去玩男女雙修啦!何以故?
  阿文且作偈曰‥
「眾生因苦故求樂,世人所樂各不同,諸如財色名食睡,行者當習清淨樂。」
  這個世間,叫作「苦海」,真是眾苦熾然,所以‥眾生皆欲離苦,而求得樂;世人所樂者,各有不同,有人以錢財為樂、有人以色欲為樂、有人以聲名為樂、有人以飲食為樂、有人以睡眠為樂——
  世人這「財色名食睡‥五欲」當中,卻唯「樂色」者,最為人所垢病(其它所樂者,也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
  男人好色,謂之「風流」;女人好色,謂之「淫蕩」。
這「風流」,卻含有「稱羨」之意味;而「淫蕩」,則含有「貶辱」之意味。
站在「兩性平等平權」的立場而言,這是性別歧視也!
  信佛、學佛者,出家眾,就當「戒淫」;而在家眾,只「戒邪淫」即可。
  未信佛者,則是「遵守法律規範」即可——想要「男女雙修」,追求「性愛之樂」者,就像想「吃遍人間美食」者一樣,其實也是法律所賦予的「自由」,誰又真管得著呢?
  再說‥修行,實在是要管好自己,而不是去管別人呀!
別人要怎麼修、修什麼,若不妨礙、危害到他人,也是其自由,其實‥干卿何事?
譬如‥美國好些所謂的「基督教右派」人士,抗議、反對「同性戀、墮胎」合法化等等,就是「管別人、管太多」啦!其手段之激烈,甚至持槍至婦產科,槍殺墮胎的醫師——基督教所謂的「博愛」,所謂的「要愛你的鄰居、愛你的敵人」,在其言行中,頓時蕩然無存。
 
  然而‥真是信佛者、真要學佛者,可非為了離世間苦,便追求世間樂。
  佛教不修「無益之苦行」,也不修什麼「世欲之樂行」,而是修與「涅槃」相應之「梵行」。
  阿文且作偈曰‥
「學佛修梵行,所為在無生;除滅貪瞋痴,方至涅槃城。」
  學佛當修習梵行,梵行者,即‥清淨行、解脫行、涅槃行。
  清淨樂,勝於世間樂——財色名食睡之樂,終究也是「敗壞、不安」之法。
  世苦,譬如衣服上的垢穢;世樂,譬如肥皂——肥皂可以去除垢穢;
但洗衣服,可不能去了垢穢,卻留下肥皂,這樣,也不算洗淨呀!
當用清水沖洗,將垢穢、肥皂,全都去除,連水都晾乾,那衣服才真的叫乾淨。
  阿文道‥
「學佛,不是在求『長生、永生、再生』之道,而是在求『無生』之道——
 蓋‥有生就有苦、無生方無苦。」

  當知‥「升天」不是究竟之道,天壽雖長,但天福享盡,一樣要往生它道——但欲求往生天道,也是個人的選擇自由。
  阿土博所謂‥
「像我們現在,要推『男女雙修』之法,只要修了,也最少可以升天。」
  當知‥能往生天道,是人生在世,善行之業報;要搞清楚‥決不是因為「男女雙修,性愛之樂」,而可使人,往生天道的——別想藉由淫行,而往生天道。
如密宗之男女雙修,欲藉淫行而般涅槃,非因求是果,那是「顛倒夢想」。
  涅槃,是解脫道;欲解脫,就得修無漏行;無漏行,即是清淨行。
  行者唯在「除滅貪瞋痴慢疑(邪見)」上用功,志求清淨、無漏,才真能離苦得樂,究竟解脫、般涅槃。
  見聞者,當知解、當明辨,而路在腳下,要怎麼走,就悉聽尊便!
 
                  2012.03.08.四 17:35:27 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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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嚇!男女雙修阿土博,任兒童佛學講師。(2012.02.16.四)
 http://www.nexttv.com.tw/vod/10103447?slug=news-big
◇十八禁!曾拜星雲習佛,竟倡男女雙修!(2012.02.16.四)
 http://www.nexttv.com.tw/vod/10102443?slug=news-big
◇阿土博部落格:覺悟人生的家圓滿人生的家清涼月解籤閣滴水精舍
├◎《阿土博的新聞事件》(2012.02.27.一 09:26。版主已隱藏文章。)
├◎阿土博《男女雙修(1)》(2006/04/14 07:59)
├◎阿土博《男女雙修(2)》(2011/12/25 07:06)
├◎阿土博《男女雙修(3)超體質修練》(2011/12/27 13:42)
├◎阿土博《男女雙修(4)利益與宗旨》(2012/01/04 16:41)
└◎阿土博《男女雙修(5)改革兩性文化》(2012/02/22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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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明妃的條件

  密宗黃教格魯巴創派祖師‥宗喀巴,選擇具相明妃之條件‥
  《密宗道次第廣論》(宗喀巴著、法尊法師譯,妙吉祥出版社)第三○三頁‥
「明妃顏殊妙,年可十五六,香花善莊嚴,欲樂於壇中。
 德帶摩摩格,慧者加持彼,放寂靜莊嚴,佛住虛空界。」

  《密宗道次第廣論》,第三七六頁‥
「先供物請白者,以幔帳等,隔成屏處;弟子勝解‥師為金剛薩埵;
 以具足三昧耶之智慧母‥生處無壞、年滿十二等之童女,奉獻師長。
 如《大印空點》第二云‥
『賢首纖長目,容貌妙莊嚴,十二或十六,難得可二十。
 廿上為余印,令悉地遠離。姊妹或自女,或妻奉師長。』

(以上參見‥http://www.wretch.cc/blog/kc4580455/13240358
 


  ⊕道證法師簡介

  道證法師,俗姓郭,諱惠珍。一九五六年,生於台灣台南市,醫師世家,家道富裕,庭訓嚴謹;嘗自謂‥「嚴父以折法、慈母以攝法」教之,諄諄訓誨,期免於富驕習染。
  師自幼病苦,然秉性悲憫,慨然有濟世渡眾之志,及長習醫行醫,弘誓深切,視病如親,不違初衷。逮自罹癌病,不便操作,方自醫職引退。
  一九八七年,依止傳緣、傳淨兩法師剃度,一心潛修,持戒甚嚴。雖處病苦,不忘方便渡眾、應機說法,或義診,或放生,或身教,或言教,精勤不懈。
 
◇道證法師簡介:http://www.budaedu.org/ghosa/L00119/
 

台長: 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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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
其實只要認真看過阿土博的任何一篇雙修的文章
就會知道根本不是新聞講的那一回事
2013-03-09 22:05:43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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