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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3 00:00:32| 人氣1,18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草根嚼 02、有理莫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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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文良著作集>勵益品>草根嚼

   ◎02、有理莫爭

                     ⊕潘文良

  有理莫爭辯,爭辯氣死你;
  得理且讓人,讓人服了你。

  阿文曾問小朋友們,幾個問題,其中之一是‥
「如果你的父母、師長,或是哥哥、姊姊……比你大的,
 不講道理,打你、罵你,乃至叫你去做不好的事,這時候,你會怎麼辦?」

  小朋友們,都踴躍地,發表了「意見」‥
  「瞪他、心裡罵他、不理他。
  「我會恨死他。」
  「忍氣吞聲,因為他比我大。」
  「沒辦法,只好自認倒楣了。」
  「告訴他,我為什麼不服氣。」
  「當耳邊風、當他在放屁。」
  「抗議!抗議!」
  「溜之大吉。」
  「假如是我錯,我會接受責罵;假如不是我錯,我會抵抗到底。」
  「跟他說理,說不過去——絕食抗議。」
  …………
  我們常會遇到一些,比我們「大」的人(父母、長輩、上司……),總是「倚老賣老、自以為是」,用權位、勢力……來壓迫我們(阿文說得太「嚴重」了點),這時候,我們該怎麼辦呢?
  相信大家,都跟那群小朋友一樣,心裡不服,卻也沒轍,不知道,有什麼好方法對付沒有?
  有些人,高興時,滿口道理,說的的「頭頭是道、句句至理」,結果‥當他生氣之時,就變了個樣‥蠻不講理、無理取鬧、不分青紅、不辨皂白、倚老賣老、自以為是,打這個、罵那個,說得全天下,彷彿只剩下他一個是好人、只有他一個人對似的。
  阿文以前,總是不服、總是抗議、總是爭辯,他說一句,阿文就會頂上一句,甚至兩句、三句……十句,把平常老師教的、書裡看的、四書裡面的大道理,全搬出來,與其爭辯……結果‥阿文還是輸了,輸得一敗塗地、落花流水……慘兮兮地;什麼也沒爭到,只爭到一肚子氣。
  俗話說‥「秀才遇到兵,有理講不清。」
  「道理跟『無理』的人,是講不清、講不聽、講不通的。」
  如果是他無理,即使是我們有理,也不要和他爭辯,尤其是‥比我們「大」的人,他會為了維護「尊嚴」,而情願將錯就錯、死不承認,跟他爭的話,如果有心臟病,準會氣死的。(要等事後,有機會再說,別「當面」爭辯。)
  別跟無理的人「一般見識」,否則就跟他「一樣」。
  「同無理的人爭辯,等於是在和他相罵(吵架)。」
  這是阿文「挨罵」,挨多了之後,所領會的道理,或能為大家之借鑑,切莫重蹈覆轍……
  同人爭辯,自己惹氣,別人也氣,怨氣沖天,實非好事。
 
      *      *      *      *
 
  阿文又問小朋友‥
「如果碰到,你的同輩、你的朋友、你的弟妹……比你小的,
 當他們不聽你的話時,你會怎麼辦?」

  小朋友們,是這樣回答的‥
  「不聽我的話,我就罵他、打他。」
  「不理他、別管他。」
  「說理給他聽,讓他能明白……」
  「賞他五百、請他吃拳頭。」
  「騙他、拐他、哄他、誘他,不行就打他、罵他。」
  「先不要理他,等以後,再跟他講道理,讓他明白。」
  「告訴爸媽,讓爸媽去傷腦筋。」
  「打他,要還不聽的話,就給他『悽慘』……」
  「不聽我的話,我就強迫他。」
  …………
  由此可見,當別人不聽我們的話時,多數的人,也會變得不講道理,而用「倚老賣老、自以為是」的手段,去要別人「服從」。
 
  阿文接著又問‥
「當別人做錯事、做壞事(並非很大的錯事、壞事),正好被你撞見,
 你會怎麼辦?」

  小朋友回答道‥
  「教訓他一頓。」
  「告訴父母,或是師長。」
  「先打一頓再說。」
  「要看對象,比我大的,就裝作沒看見,跑去報告長輩;要是比我小的,就教訓一頓。」
  「要看當時的心情,心情好,就不管他算了;要是心情不好,正好用來當出氣筒。」 (真「絕」啊!)
  …………
  有些人,總喜歡管人家、訓人家,不但如此,且會「得理不饒人」,因人「理虧」,不敢頂嘴,其便「趁機」,「管訓」個夠……
  阿文上國中時,有個老師,特別喜歡「管訓」別人。
  阿文「注意」(觀察)了一陣子,其一天至少,要管訓十個人——亂丟紙屑,被其撞見,就要「聽教」、走路勾肩搭背的,也要聽教、鈕扣沒扣好的、走路不靠邊的、邊走邊吃的、掃地方法不當的……被其撞見,就得聽教——十至三十分鐘;其之能言善道,實在了得,不但說得天花亂墜、口沬橫飛,而且,還會比手劃腳、指指點點,使得人家抬不起頭、見不得人……
  其之外號,卻是‥管雞婆。 (管家婆‥台語「雞」和「家」同音。)
  原來是希望人家「好」的,何以搏得「管雞婆」之外號呢?
  《菜根譚》中,有句話說‥
「攻人之惡,毋太嚴,要思其堪受;教人以善,毋過高,當使其可從。」
這話,真是說得再好不過了。
  得理要是不讓人(饒人),便是「逼人太甚」,那只會得到「反效果」。
  阿文有話說‥「趕狗走就好,追狗反(會)被咬。」
  「得理不讓人」的,下場雖沒(被狗咬)那麼慘,卻也失去「管訓」他人的目的,以及意義,所以說‥「得理且讓人,讓人服了你。」
  在管訓他人時,只要「點到為止」就好,人家知道錯了,就當適時「閉嘴」,要再繼續「唸」個不停,那就成了「囉哩囉嗦、嘮哩嘮叨」的「管雞婆」了。
 
■臺語註解
【管家婆】ㄍㄨㄢ ㄍㆤ├ ㄅㄜˊ kuan2~1 ke1~7 por5
 ①管理家中雜事的女傭頭,地位較其他傭工優而尊。
 ②比喻愛管閑雜事情的人。
  {按}「家婆」,俗作「雞婆」。臺語「家」與「雞」(漳音)同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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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首舖「新聞台。潘文良著作集」。2022.02.13.日 00:00:32
◎潘文良《草根嚼》02、有理莫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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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問題 #意見 #抗議 #爭辯 #無理 #尊嚴 #強迫 #服從 #理虧 #管訓 #管家婆 #饒人 #逼人太甚 #點到為止 #閉嘴
 

台長: 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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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圖文創作(詩詞、散文、小說、懷舊、插畫) | 個人分類: 草根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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