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 印第安人
美國人屠殺了多少印第安人?這個問題誰都說不清楚,因為北美的印第安人很多都是遊牧部落式,根本沒辦法正確的統計人口數量,只能說說大概的數據。
1500年,居住在美國境內的印地安人總人口在3000萬至一億之間;到1890年,美國印第安人的人口只剩下38萬人,曾經驕傲的印第安人成了被圈養的保留人種,在最貧瘠的土地上生活。到今天美國印第安人不到400萬,占美國總人口1.2%左右。而且純血的印第安人已經鳳毛麟角,混血後代大多為男性殖民者與印第安女性的後代。
美國對印第安人的屠殺是有組織、有針對性的滅絕,和納粹屠殺猶太人沒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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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父喬治•華盛頓在1779年親自指揮針對印第安人的大屠殺,士兵將被殺死的印第安人剝皮做成長統靴。
《獨立宣言》起草人、提出「所有的人都是生而平等」的美國第三屆總統托馬斯•傑斐遜曾經指示美國人必須「滅絕印第安人或者將他們驅趕到我們不去的地方。」
美國總統詹姆斯•麥迪遜對於屠殺印第安人的行為給予物質獎勵,美國人每殺死一個印第安兒童、婦女獎勵50美元;殺死12歲以上青壯年印第安人男子獎 100美元。
美國總統安德魯•傑克遜曾宣布:「有必要滅絕全體印第安人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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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4年,在美國倍受崇拜的林肯總統更是將屠殺印第安人的行動推向了高潮。美國正規軍出動搞大屠殺,共發起1000多次不同規模的軍事行動,許多印第安人村莊一夜之間被屠滅,到1890年基本上完成了滅絕印第安人的作戰任務。
美國屠殺印第安人,這既有二者暴力衝破的原因,也有英法等國利用印第安人充當炮灰的原因,更有因利益驅使產生不可調和的矛盾時採用殘酷鎮壓的原因,另外,毫無疑問也有印第安人燒殺搶掠的原因。至於在美國剛立國時,以區區二百萬左右的人,就怕地廣人稀的國土,被印第安人盡數占據,或者沒有土地再來安置這些印弟安人,故產生了要滅絕印第安人的念頭,非要宰盡殺絕不可,不可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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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90231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美洲處處上演大屠殺:一部分是外來的疾病,當地人沒有抵抗力,或是很難抵抗;另一部分是無情濫殺,不論是女人孩童或老人,各地村落的居民一個接著一個慘死刀劍之下,更被稱為世界上歷時最長的種族屠殺。這種事不只發生在美國,中南美洲各地的原住民至今仍然被屠殺。
文:羅伯特・崔弗斯(Robert Trivers)
假歷史敘事
「假歷史敘事」是我們對彼此撒謊談論我們過去的事,通常目的是自我讚美與自我正當化。特別的不只有我們自己,還包括我們的行為和祖宗的行為。我們不會做出不道德的事,所以對任何人都沒有虧欠。在群體層級上,倘若許多人相信同樣的謊言,假歷史敘事的作用有如自我欺騙。如果絕大多數人都能吸收同樣的假敘事,就有一股強大的力量來達到群體團結。
當然,領導人只要依循相關的假象,編織出命令要大家遵守,便能輕易利用這項資源:日耳曼人長期缺乏正當的生活空間,於是納粹德國說:「日耳曼民族必須有生活空間!」鄰近的國家就要小心了。或者,猶太民族有神聖的權利住在巴勒斯坦地區,因為兩千多年前住在那裡附近的老祖先用這個題材寫了一本書,所以非猶太居民和鄰國就要小心了。
對於當今大家深信不疑的敘事,絕大多數人不會意識到,建構這個敘事需要進行多少欺騙,也不會意識到這些敘事的情感渲染力有多強,或是可能會造成長遠的影響。
歷史研究裡有一項嚴重的矛盾:要帶出歷史的真相,或是用歷史建構出假敘事?如前文所述,我們隨時都在建構假敘事,可能與自己的行為、感情,或大群體有關;為自己所屬的宗教或國族建構假敘事,只不過是將自己會做的事延伸出去而已。
通常每個社會總有少數幾個勇敢的歷史學家,會試著說出過去的真相:日本軍隊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經營龐大的慰安婦體系;美國在韓戰時大舉屠殺韓國人,在越戰時大舉屠殺越南人、柬埔寨人和寮國人;土耳其政府對功成名就的亞美尼亞族群進行種族屠殺;猶太復國主義者打下巴勒斯坦後,種族清洗了大約七十萬名巴勒斯坦人;美國長期對美國原住民進行種族屠殺與謀殺,從建國以來就一直進行,光是一九八○年代就透過代理勢力殺害五十萬人,而且過去一百多年來經常透過軍事行動操控整個新世界的命運。
可是,大多數歷史學家所說的敘事,只是稍稍改變一般流通的自我讚美式敘事,而且上述幾個國家的國民當中,絕大多數人根本沒聽過(或不會相信)我剛剛指出的史實。
有一件事很重要:接收知識的一方越年輕,說出假敘事的壓力就越大。因此,我們會習慣對小孩子說一套故事,將自己的歷史英雄化,把比較客觀的講法留給大學學生。這樣做當然會讓偏誤更強,因為早年學到的觀點影響力特別強,而且不是所有的人都會讀大學,就算讀大學也不一定會學歷史。幸好,孩童似乎會天生抗拒父母和成人胡說八道,所以至少會有一點天生的抵抗和自我提升傾向。即使如此,專業歷史學家會受到強大的壓力,去建構出正面的故事,有一部分就是為了支撐廣泛被傳授的說法。
無庸置疑,大家對這些事情的看法很強烈。對一個人來說可能是假歷史敘事,對另一個人卻可能是深化的個人群體認同;再說,你憑什麼評論我的認同是什麼?許多土耳其人可能會認為,我說出亞美尼亞種族屠殺,是在詆毀他們的國家,但我相信我只是說出真相而已。同理,有些日本人對於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慰安婦議題,可能也有相同的感受(只是沒有像土耳其人那麼強)。
絕大多數美國人根本不關心美國以前所做的事。我們消滅了美國原住民;那又怎樣?我們不斷入侵墨西哥,搶走他們大半的國土;他們罪有應得。沒錯,我們後來又不斷打仗,多到令人瞠目結舌,有些是自己出戰,有些是透過代理勢力,最近數十年來支持在中美洲、越南、柬埔寨,甚至東帝汶等諸多地方進行種族屠殺,而且在國際上又阻撓介入盧安達種族屠殺的行動;但這他媽的又怎樣?只有愚蠢的左膠才會在意這種小細節。強權國家本來就會做這種事啊,我們不就是最強的強權嗎?
以色列和所有其他國家或群體一樣,有一套自己的假歷史敘事,但以色列的特別重要,因為這套敘事讓本來就困難重重的國際與族群關係變得更嚴重。這套敘事幾乎原封不動地被美國接受,而美國又是世界上最強大的軍事強權。就像老掉牙的笑話一樣:以色列為什麼不變成美國第五一十州?因為這樣他們只會有兩個參議員。各方的情緒同樣非常強烈。
有些人認為,攻訐以色列的行徑(或是背後的敘事)就是反猶太情結。我認為這個看法胡說八道,所以依循我自認最好的以色列(和阿拉伯)歷史學家,以及美國的歷史學家(大多是猶太人),來描述出一套被以色列利用的假歷史敘事,讓以色列打著反恐的名號,實際上卻又以國家力量支持恐怖攻擊,以此為主要武器進行擴張,不斷入侵鄰國來奪取土地和水源,而且美國幾乎一定支持。敘事的內容與現實相反:以色列只想要與阿拉伯鄰國和平共存(早自一九二八年就開始這樣說),但這些鄰國至今依然不斷抗拒和平對話,非要以色列和猶太民族全數滅絕不可。
可是,我們又能怎麼辦?沒錯,大家的情緒很強烈,可是假歷史敘事是在群體層級達到自我欺騙的關鍵,而且就算不會損傷到自己人,也常常對他人造成可怕的傷害。若要討論這個議題,我們必須探討實例,但任何實例都有爭議,會傷及某些人的情感,是否就此打住比較好?我認為,這樣做一點道理都沒有:自我欺騙的理論如果不能應用在真正與人相關的案例上,就幾乎沒有用處。當然,我對這些議題一定會有個人偏誤,而且偏誤的程度一定比(舉例來說)探討自我欺騙的免疫學來得強;但對我來說,我寧願讓人覺得我愚蠢或是自欺欺人,也不願孬種到不表達立場。
本章主要會詳述一些假歷史敘事,使得細節清楚到能讓我們看出以下的事:我們會針對自身的歷史編出什麼樣的謊言,會怎麼建構和維持這些謊言,以及這些謊言有哪些作用。同時,我們也會思索這樣說謊會有什麼代價。套用一句名言,不懂歷史的人必會重蹈歷史之覆轍;或如美國總統杜魯門所說:「太陽底下唯一的新鮮事,就是你不知道的歷史。」
◆ 真假歷史敘事?
簡單來說,美國的假敘事有幾個關鍵事實、合理化手段,以及合理化手段的作用。關鍵的事實是:屠殺一整個族群(或是數個族群)、剝奪他們的權利,才能讓歐洲人(和他們的非洲奴)有空間;不遵守條約也能達到同一個目的。美國原住民後來知道絕對不能和白人簽約,但這時已經太晚了。對白人來說,條約只是暫時的協議,只要毀約能讓他們有優勢,本來就應該撕毀。
哥倫布發現美洲,因而名留青史,他的地位被提升也不讓人意外。首先,美洲根本不是他發現的:他來的時候,這裡已經有超過一億人在等著他,而且先前也有非洲、玻里尼西亞、古代腓尼基地區,甚至其他歐洲國家的人乘船到達美洲。另一方面,哥倫布與其他人不同之處,在於他除了探險之外,也明白計畫要讓當地居民臣服,並剝削他們的財富和勞力。當然,他現在的名聲不是建立在這個之上。
哥倫布在一四九二年的第一次航程只夠讓他到處看看而已,歷史卻是記得這一次。三艘可愛的小船(尼尼亞號〔 Niña 〕、平塔號〔 Pinta 〕、聖瑪莉亞號〔 Santa Maria 〕)象徵一次天真和平的旅程,去「發現」新地方。一四九三年第二次航程時,他準備更充分:總共十七艘船,帶來至少一千兩百人、大砲、十字弓、槍械、騎兵,和被訓練攻擊人的攻擊犬。但是,歷史記憶中卻完全不記得這一次航行:這一次是關鍵,但沒有人提。
◆ 哥倫布的占領儀式。
他們到到伊斯帕尼奧拉島(Hispaniola,今海地和多明尼加共和國)後,立刻向當地人要求食物、黃金、織好的棉布,和侵犯當地的女人。印第安人被迫採金礦、種植西班牙作物,甚至背負西班牙人到各地;如果犯了一點小錯,懲罰是身體被砍傷,可能會被砍掉耳朵、鼻子,或是雙手。因為找不到黃金,哥倫布開始大規模捉捕和運送印第安人當作奴;他回去西班牙的時候,帶了五百名印第安人(途中將近半數死亡),還在美洲留下五百名奴。他用恐怖凌虐的手法統治當地:新生兒被丟去餵狗,或不顧母親的尖叫當面砸到岩石上;光是伊斯帕尼奧拉島就有兩萬人被殺,日後鄰近的島嶼還有更無數人慘死。在這種恐怖治理下,印第安人常常集體自殺,或是殺害自己的嬰兒。
長話短說,二十五年後,哥倫布和接班人總算掠奪完伊斯帕尼奧拉島,當地人口從五百萬(推測數據)降到不到五萬。北美洲.中美洲和南美洲日後不斷上演同樣的事,差別只有大陸雨林地帶的人不可能全部被殺光,特別是住在雨林深處或山丘上的人很難被發現。美洲人這樣被征服和屠殺,不是因為外來者發明了船,也不是因為他們有進步的航海技術,而是因為他們發明了大型槍砲;槍砲除了能裝在穩固的大船上,還有各種小型槍枝和攻擊性武器輔助。海洋彼岸發明了高科技戰爭,才會有新一波的殖民和種族屠殺。
重點是,我們在事後重塑出「發現美洲」一事,將最初種種殺人、奴役、性剝削、屈辱的醜陋細節最小化,變成單純歌頌地理探險與發現。如此一來,我們否認了土地被占據的動機與現實。好處是自我讚美,以及讓這一類的行為持續;代價需要極長的時間才會彰顯,而且有一部分取決於倖存者的反應。
美洲處處上演大屠殺:一部分是外來的疾病,當地人沒有抵抗力,或是很難抵抗;另一部分是無情濫殺,不論是女人、孩童或老人,各地村落的居民一個接著一個慘死刀劍之下,更被稱為世界上歷時最長的種族屠殺。這種事不只發生在美國(北美印第安人老早就被消滅,少數殘存下來的人被關在「保留區」),中南美洲各地的原住民至今仍然被屠殺。在瓜地馬拉,美國於一九五三年支持當地政變,也重燃屠殺原住民的行動。接下來五十年間,數十萬美洲印第安人死在廣泛的反共戰火中。十六世紀以降由西班牙人進行的大屠殺中,原住民族有些死於外來疾病,有些直接死於大規模的屠殺行動,乃至幾乎被消滅殆盡(僅存原本人數的百分之五)。
日後成為美國的地帶與北美洲其他國家有一個重要的差別:在美國成立之前,這個地帶是肥沃的溫帶土壤,既不像極地那麼寒冷,又沒有熱帶地區的激烈生物競爭(主因是具有威脅的生物體,像是傷害人類或農作物的疾病)。因此,原本的居民被消除後,新來的歐洲工業體系就有絕佳的契機迅速擴張,日漸強大。美國搶走墨西哥一半的領土後,讓可用的地理空間大幅增加。
這一切的根據是什麼?很簡單,是天定命運論(manifest destiny,或譯「昭昭天命」)。這個概念綜合宗教與種族面向:你所做的一切,正好是上帝授命於你的命運。換句話說,「拳頭大就是對的」,只是聽起來比較崇高。這個理由有什麼意義?就是繼續做你正在做的事。今日知識分子如果照這種邏輯,將美國的錯誤行為合理化,會很愛提到「美國優越論」:我們是例外的情況,因此有權利採取合適的做法──不對,是有義務採取合適的做法。我們是聖經中上帝的新選民,超過兩百年以來我們一直這樣看待自己(參見後文「基督教的猶太復國主義」)。
美國人有多少人知道,我們景仰的建國元老曾經明明白白指示,不論是用恐怖攻擊、刻意餓死、誘導酗酒、蓄意感染疾病,甚至是直接屠殺,都要不擇手段除掉(也就是種族屠殺)美國印第安人?
華盛頓總統(在公開征討時的發言):立即的目標是將他們的居所完全毀壞消滅,必須毀去他們的農物,並防止他們繼續耕種。
傑佛遜總統:我們耗費心神去挽救這個卑賤的種族,讓他們文明化,但他們無預警地離棄我們,行徑極其野蠻,是故理當完全消滅,現在有待我們來決定他們的命運。
傑克森總統(Andrew Jackson,美國第七任總統):他們缺乏改䓀自身現狀必需的智能、勤奮心、道德感,和向上心。他們身處在另一個更優越的種族之中,又不去理解自己為何低人一等,也不願試圖克制自己的劣處,因此必須屈服在當前環境的力量之下,迅速被消滅。
首席大法官馬歇爾(John Marshall,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第四任首席大法官):住在這片土地上的印第安部落是野蠻人⋯⋯〔歐洲人〕發現〔美國〕,讓他們有特權透過購地或征戰,滅除印第安人的居住權。
威廉.亨利.哈里森總統(William Henry Harrison,美國第九任總統,第一位死於任期內的總統):既然造物主明顯要用這塊土地扶助龐大的人口,成為文明之中心,難道地球上至美的沃土要一直留在原始狀態,讓少數卑賤的野蠻人占據嗎?
老羅斯福總統:追根究柢,正義站在移居者和拓荒者這邊;這片偉大的陸地不可能只留給骯髒的野蠻人當狩獵地
為了自己族群的利益,進行公然的種族歧視、宣稱是神聖的旨意、高倡將整個族群「連根拔除」──大家好像對這些之間的關聯完全沒有自我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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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濟會(英語:Freemasonry),亦稱美生會,自稱起源於公元前4000年,1717年成立英格蘭第一個總會所,早期為石匠工會,有獨特儀式和標誌,後來發展成世界組織,成為權貴交流的俱樂部。
共濟會源於英國,有300多年歷史,分英格蘭、愛爾蘭及蘇格蘭三大支派,支派下還有不同的分會(英語:Lodge),至今其已經遍布全球。會員包括眾多名人和政治家。入會申請者必須是男性、有神論者[1]及有兩個共濟會會員推薦。
共濟會是一種非宗教性質的兄弟會,基本宗旨為倡導博愛、自由、慈善,追求提升個人精神內在美德以促進人類社會完善。即是「How to make a good man better」(如何令一個好人更好)。
知名的共濟會會員包括:
孟德斯鳩
閆超
維克多·雨果
歌德
海頓
伏爾泰
莫扎特
薩德侯爵
腓特烈大帝
拉法耶特侯爵
朱塞佩·加里波底
喬治·華盛頓
湯瑪斯·傑佛遜
西奧多·羅斯福
費利克斯·孟德爾頌·巴托爾迪
李斯特·費倫茨
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
讓-雅克·盧梭
約翰·埃德加·胡佛
馬克·吐溫[來源請求]
查理·卓別林
賈科莫·普契尼
克拉克·蓋博
約翰·韋恩
哈蘭德·桑德斯
亨利·福特
路易·阿姆斯壯
華特·迪士尼
阿瑟·柯南·道爾[13]
穆斯塔法·凱末爾
溫斯頓·邱吉爾
奧斯卡·王爾德
巴茲·奧爾德林
班傑明·富蘭克林
托馬斯·愛迪生
道格拉斯·麥克阿瑟
蔣緯國[14]
李嘉誠[來源請求]
莫逖拉爾·尼赫魯
科比·布萊恩特
由於歷史上的會員名單文件有遺失或從未公開,確認某人是否是共濟會會員有一定的困難。
共濟會(Freemason,意為「自由石匠」)自18世紀以來一直存在,是一個帶有宗教色彩的兄弟會組織,功能主要是連結各種社會組織、秘密組織及慈善機構,而他們自己將歷史追溯到所羅門王神廟的建造。
今天,共濟會有許多個分支,各地的分支都設有一個會所(lodge),裡面放置聖經,用以舉行儀式。但要加入其中,必須要經歷嚴格的選拔! 首先,他們要求成員必須是男人,並且宣誓為有神論者。滿足一系列客觀條件後,參加者一開始只能成為學徒,在歷經三輪技能測試後,經投票通過,才能成為正式的社員!同時,會內也嚴禁談論政治與宗教。
由於這個社團的神秘性,美國公眾對它其實充滿著好奇與恐懼的矛盾想法。但鮮少有人知道,共濟會在美國政治史上發揮了多大的作用!
歷史上,曾有14位美國總統都加入過這個著名的秘密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