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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7 08:12:47| 人氣42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士17:7-13) 伯利恆的少年利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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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猶大的伯利恆有一個少年人,是猶大族的利未人,他在那裡寄居。
17:8
這人離開猶大的伯利恆城,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行路的時候,到了以法蓮山地,走到米迦的家。
17:9
米迦問他說:「你從哪裡來?」他回答說:「從猶大的伯利恆來。我是利未人,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
17:10
米迦說:「你可以住在我這裡,我以你為父、為祭司。我每年給你十舍客勒銀子、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利未人就進了他的家。
17:11
利未人情願與那人同住;那人看這少年人如自己的兒子一樣。
17:12
米迦分派這少年的利未人作祭司,他就住在米迦的家裡。
17:13
米迦說:「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因我有一個利未人作祭司。」

 

(17:7)說他是「猶大的伯利恆有一個少年人、是猶大族的利未人」,

到底這少年人的真正身份是什麼? 是猶大族人還是利未族人?

可能他本身是利未族人, 因為利未人是散居在各支派中的, 而他已經在猶大的伯利恆住了一段長時間, 成為了猶大族中的利未人。 正如撒母耳是以法蓮人, 卻被列在利未人的族譜之中[撒上1:1及代上6:16-27(順序); 34-43(倒序)]! 故撒母耳可能是一個住在以法蓮族中的利未人。

 

(17:9) 猶大的伯利恆在耶路撒冷以南約8公里。為何這少年利未人要從猶大的伯利恆出來、並且要尋找一個可住的地方à無家可歸!?

因當時人們對利未人並不尊重、也不奉獻(可能各支派已沒有什一奉獻了!), 故也不能供養利未族的人, 因此他們要另謀高就、不能再務正業了!

我曾經也見過一些傳道人因為薪金太少(信徒不肯奉獻), 要另謀兼職! 結困牧養不足、信徒亦不肯再奉獻, 惡性循環!

 

(17:10) 米迦卻尊重這少年利未人「為父、為祭司」。聖經中有什麼人也曾被人如此稱呼為「父」?

約瑟、以利亞和以利沙也曾被人這樣尊稱的(45:8; 王下2:11-12; 6:21; 13:14)。以前中國人很尊師重道, 所謂:「一日為師、終身為父」! 但現在的人對老師或師父已經今非昔比了。而這少年利未人面對如此豐厚的金錢和物質的待遇、又受尊敬, 二話不說就接受了這聘約! 為了糊口, 卻未知可能只是被這家有錢人利用來裝飾門面而已!

[例如酒樓請個美貌的「知客」、公司請個「博士」…]

 

(17:13) 為何米迦要聘請一位利未人做他「家中的祭司」?

可能這使他的家中自設的神像和神位等東西更具認受性、更具合法性和聲望!? 所以米迦很自信地說:「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因我有一個利未人作祭司。」 他做這件正確的事, 似乎不是要為了恢復祭司的制度, 只是為了能夠賺取神的賜福!

 

事情發展到這裡, 這米迦犯了十誡中的哪幾條誡命?

對神: 雕刻偶像(造神像和以弗得、自設神堂、自立祭司)!

對人: 不孝敬父母+偷盜+貪戀別人的財物(偷母親的銀子)!

 

所以, 當時的社會已經: 上帝偶像化、信仰商業化、祭司職業化、教會私人化… à「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也沒有神),各人任意而行(偏行己路)。」(17:6) 這伯利恆少年利未人事件只是冰山一角!

反省: 當我們找工作時, 是否只看重薪金和待遇, 其他與信仰或道德方面的就會疏忽? 你會否為馬會打工? 販毒或性服務是否都只是一種「服務性」行業!? 你會為「五斗米」折腰嗎!?

台長: 曾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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