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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11 20:06:45| 人氣712|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律師實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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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好久未有 update 我的新聞台哩!就等我呢個百無聊頼的無業人仕响呢段待業期間多 d 上來向大家報導下新聞先!

由邊度開始講起好呢?em….就講講我剛完成的律師實習期啦…

兩年的律師實習期終於在 7月25 日完結,但我同公司的 last day 卻是7月29日 (7 月31 日拎咗 annual leave,但返咗公司執嘢,d 老細見我响度,又借 d 意叫我出埋 d 信佢……哈)。在 Y. C. Lee, Pang & Kwok實習呢十四個月,我真的好開心。因為我不單止做返 d 作為一個 solicitor 應該會做的嘢、有好多機會去見識唔同範疇的工作、學到好多嘢、仲認識到一班好好好好………的同事兼朋友!雖然工作真的好忙碌,嗰幾個老細亦只當你係一個廉價的勞工,亦一早知道公司一定唔會 retain 我做 solicitor,但是我都覺得好開心,我真的覺得好感恩架!

回想當初決定離開 Lily Fenn & Partners 時,我真的唔知未來的路是如何架,更唔知新公司的人事關係會唔會比 Lily Fenn 的更可怖,只係知道我唔可以荒廢我的 traineeship,所以就唔理三七二十一,當Y. C. Lee, Pang & Kwok請我,約都未簽,我就遞辭職信,哈,心口掛住個勇字哩!心想若要坐以待斃,倒不如出去闖一條血路……哈哈,當然我有將自己交託給神啦!

感謝主!Y. C. Lee, Pang & Kwok的人好友善,個個都樂意教我做嘢,雖然佢地個個都奇怪點解呢個做咗10個月的 trainee 會咩都唔識做,但佢地卻好細心的教我去做,唔會話見我做得慢就唔駛我做……哈,因為大家都好多嘢做,又點會咁蠢拎返 d 嘢自己做哩!起初,當我遇到唔識的嘢時,我並唔係咁敢向佢地請教架,只係自己一味做 research 囉,但都唔掂架,樣樣都唔識做,樣樣都靠自己做 research咪要好長時間?
hehe!感恩神讓我來到呢間公司做嘢,識到呢班好朋友、好導師!不單止律師會教你嘢,秘書、clerks、或其他 supporting staff,只要你問佢地,佢地就會好親切、有耐心咁教我點做架啦,會借 precedents 俾我啦、解釋俾我聽啦、幫我問吓其他人識唔識啦……感謝主,衪叫我在短短的個幾兩個月內能跟公司的人混熟,如我有免費 lunch buffet,就鼓起勇氣約大家一齊去食啦,師兄師姐約滿 farewell,即使唔係話好熟,我都一齊去湊熱鬧啦……甚至會跟佢地一齊去唱卡啦 ok 哩!哈哈,關係就係咁建立架啦,有時係要唔知醜咁,面皮厚 d 咁去建立架啦……

更令我興奮的是,Y. C. Lee, Pang & Kwok的人唔係是非人!你唔駛怕有人會响你背後插你,真係好舒服哩!哈,真的感謝主哩,祂知我實習期時間好短,所以賜我一間好好的 firm,讓我能專心地學習如何去做一個solicitor,我真的覺得自己好幸運和幸福哩!因為神真的為我預備道路!I Love You, My Lord and my colleagues in Y. C. Lee, Pang & Kwok!多謝晒呀!of coz my family, who are always there for me lei. @o@

哈,我的人緣都唔錯架!在我走之前,分別有唔同的同事請我食飯 farewell我架!哈,都真係全部同事都有架,except 4 個老細囉……哈哈!不過,唔緊要啦,你們都响我離開公司前的 7 月22 日搞咗個公司旅行,仲要係我最愛的 Hong Kong Disneyland,仲要住埋酒店o忝!hoho……好開心哩!多謝晒!班玩開的同事更在我 last day,即7月29 日入來黃金海岸玩o忝呀!夜晚食海鮮哩!多謝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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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就等我簡單地講講我 admission 的事啦!要我Y. C. Lee, Pang & Kwok的 principal 簽 Form 4 (Application for a 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 for Admission as a Solicitor) 俾我是絶無難度 / 問題的,我個 principal二話不說就簽咗俾我,perfect!但 Ms. Leung (my ex-principal) 哩,哈哈,前前後後都擾攘咗三個星期,我 7 月31 日搵佢,結果要 8 月21日先簽到……過程係點?既已過去,我都唔想多提啦,不過,感謝主!最後,都簽妥啦!更感恩的係,過程雖然有 d 阻滯,我試過發脾氣鬧佢 (當然响佢背後啦!哈)、亦有喊過 (hehe, 我向來就係一個喊包哩!),但神在我心內作工,叫我好快便平靜落來,亦好快咁唔再嬲佢。記得其中一次,正當我再一次想鬧佢時,神讓我記起祂的說話:「你們若單愛那愛你的人,有甚麼可酬謝呢?就是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路加福音6:32) 隨即我又有時間閱讀《馬大世界馬利亞心》一書,當中講到當“不好”的事發生時,神其實只是為了我們的益處以及祂的榮耀,祂的愛有時便會有所耽延!哈,神果真奇妙哩!感謝主,我願將一切交託給祢,願祢的旨意成全!

現在就要等 Law Society出一張 Form 2 俾我,再去法庭排期,行埋ceremony就正式係律師啦!哈哈,好期待哩!

台長: 山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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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吳秉鈞
主內需要Junior律師人力協助。
2013-12-27 09:03:06
(悄悄話)
2014-10-30 00:58:23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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