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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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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像論

                ⊕潘文良 撰

  日前,看到這麼一則,發生在二〇〇六年十二月間的「舊聞」‥
  台北縣有位潘先生,信奉道教,拜的是關聖帝君,而其妻子,在婚後兩三年,開始信奉基督教;潘妻後來,竟趁丈夫,不在家時,將家中神龕上的祖宗牌位、關聖帝君神像等,全部都搗毀,還丟到住家附近的瀑布裡;又在神桌牆壁上,貼上「基督得勝」等字條。
  潘先生一氣之下,向法院提告。
  士林地檢署,依毀損罪,將潘妻起訴,聲請簡易判決。
  檢方起訴指出‥潘的父親,去年四月過世,潘在家中,裝設神桌,供奉祖先牌位,及祭祀亡父,同時,也祭拜關聖帝君像,並將父親所留的竹刻字畫,掛在神桌旁的牆上。
  今年(二〇〇六年)六月八日晚間,潘妻趁丈夫不在家,便將祖宗牌位、神像等物品,全裝進塑膠袋,帶到附近的瀑布丟棄;還用紅筆寫下「耶穌得勝、基督得勝、神是大而可為的神、神掌管一切;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等字條,貼在神桌後方的牆壁上。
  潘先生於是控告妻子毀損。
  潘先生說‥「我只要求妻子,向我母親道歉,並且賠償神像等物品,遭毀損的金額,我就可以原諒她,但她不願意,我只好告到底,讓法院給她一個懲戒。」
  潘先生說‥「我妻子,曾向檢察官說‥是死去的公公,託夢告訴她,可以不用祭拜,才會將牌位等丟棄——這實在是胡說八道。我太太,將牌位丟棄後,家中半夜,常會出現不明的敲門聲,讓母親睡不安穩;後來,全家出動,到瀑布旁的亂草堆裡,找到裝有牌位及神像後,家中才恢復寧靜;我於是將牌位,安厝在廟裡,以防再被太太破壞。」
 (2006.12.21.四)
 
 
  ▲潘妻寫的「耶穌得勝、基督得勝、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等字條。
 
  阿文看了,不禁笑道‥
「耶穌得勝!基督得勝!妳卻輸了!
 輸了美滿的婚姻、家庭;輸了先生的愛……
 乃至輸了‥人們對基督教,應有的(良好)觀感與認知。
 基督教,不是講‥『神愛世人、你要愛你的仇敵』嗎?
 苟不如此,蹧蹋、侮辱先生的信仰,而容得下『異己、偶像』——
 豈不顯示‥妳所信仰的基督教,是『寬容大度、真愛仇敵』的呢?」

 
      *      *      *      *
 
  有位匿名者,在「奇摩知識」裡,提問道‥
  基督教的拆偶像行動,要怎麼進行?
  如果是‥家裡有拜祖先,或是偶像的,請問其詳細過程為何?
  要找哪些人,才能夠去拆?
                   2007.11.24.六 22:22:56

 
◎Yahoo!知識+
網址: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7032411046 (已移除問題。)
 
  阿文給予回應道‥
○○‥
  朋友啊!你不只要拆除家裡祖先的牌位、神像;
連十字架、耶穌基督的像、聖母瑪莉亞的像……統統要拆除哪!
  只是‥外在的偶像‥易拆;心中的偶像‥難除。
  拆一執一,拆了也是白拆呀!
  佛曰‥「若以色求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阿文
                   2007.03.24.六 22:40:08

 
  他回覆道‥
給阿文‥
  題外話‥基督教並不膜拜這些雕像,甚至十字架,它們只是象徵而已!
不要搞混囉! :)
                   2007.03.25.日 09:24:30

 
  阿文於是又給予回應‥
朋友‥
  一切圖騰(符號),皆為象徵。
  國旗,是國家的象徵;原住民部落圖騰,為其象徵;蔣介石銅像,是象徵;十字架、耶穌基督像,是象徵……神主牌,或是任何鬼神、佛菩薩像,亦皆是象徵。
  向國旗敬禮,是基於對國家的認同與尊重;愛護自己部落的圖騰,是情感的依歸……
  神教徒,跪在神像前,拿香祈求禱告,叫作膜拜;基督徒,跪在十字架上的基督受難像前,合掌虔誠祈求禱告,難道就不是膜拜? (就算只是坐在桌前、脆在床前、躺在床上,而不在「偶像」前祈禱,其心中,亦必有所「想像、幻像」,而不光只是對著「空氣」,在祈禱也!)
  外人看來,二者實在沒多大分別也!
  探其究竟,亦如出一轍也!蓋「祈禱」者,其目的,無非希求‥鬼神、佛菩薩、天父、天主,能夠消我凶災險厄、賜我平安喜樂。
  一切鬼神像、佛菩薩像,是偶像;十字架、耶穌基督像、聖母瑪莉亞像,亦皆是偶像。
  笑人崇拜偶像者,豈不知‥自己其實也是,台諺所謂‥
「龜笑鱉無尾——半斤八兩;五十步,笑一百步」?
  一切偶像,皆為象徵。
  向偶像頂禮、膜拜,當是基於「景仰」其德行——偶像,當足以為人之「楷模」者。
  所謂‥「盲目崇拜偶像」者,乃是‥對其所崇拜的偶像,一無所知、一無所解,不知其有何德行,更不知起而習其善行,而光只會希求其‥消災解厄、賜福賞樂。
  人不知、不明、不信「因果報應」;不知、不肯端正己行,卻徒向偶像祈禱,即是「迷信」也!
  佛家謂‥「菩薩畏因、眾生畏果。」
  當知‥不種惡因,不得惡果;苟種惡因,必得惡果。
  求人、求鬼神、求佛菩薩、求天父、求天主……
實不如‥「反求諸己——好自為之」哪!
  蓋‥「禍福無門,唯人自召。」
  鬼神、佛菩薩、天父、天主,不會降災賜福。
  想要「消災得福」,當求自己‥「心善、言善、行善」是也!
                 阿文
                   2007.03.26.一 09:50:20

 
  他又給了回覆‥
給阿文‥
  如果‥外教的偶像,也只是象徵而已,那何必有所謂的「開光」儀式?
而那些求明牌簽賭摃龜的信徒,也不必懲罰那些神明,斷手斷腳,甚至扔掉了。
  偶像的本身,即是一個具體,而有形的受膜拜物,而基督教的上帝,則是無形的。
  你舉的「心中想像、幻像」,並不符合「偶像」的定義喔!
  對了!這個問題,就到此為止好了,本題不是問這個。
                   2007.03.26.一 13:01:17

 
       *      *      *      *
 
  提問者是主、答問者是客——主人既已這麼說,阿文就不好再多言啦!
於是留言道‥
  這兒,是你所發問之處——
  阿文答非所問,真是抱歉!
  只因‥你有所回覆,故阿文有所回應是也!(你若不說,阿文也就無語啦!)
  如有興趣,不妨換個地方聊聊,交流交流。
  阿文就不在此多言了。
                 阿文
                   2007.03.26.一 22:33:10

 
◇阿文的Msn網誌:http://a-vun.spaces.live.com/(已關閉)
◇阿文的網誌:https://avun1230.wordpress.com/
◇潘文良著作集(新聞台):http://mypaper.pchome.com.tw/avun01
 
  今,故作《偶像論》也——
朋友‥
  你所認知的「偶像」定義,乃是「狹義」也!
  所謂「偶像」者,以土木金石,或其他材質,所製成之塑像,稱之為偶像;
再者,偶像乃是比喻‥所崇拜的對象——凡一切崇拜的對象,皆為偶像。
  世人但知‥土木金石所製,「有形有體」之偶像,當知‥亦有「無形無體」之偶像也!
  何為「無形無體」之偶像者?
譬如‥「真理、主義、教義、理念、信念、原則」等,人所信奉、依循者;
乃至‥「地位、權勢、名聞、聲色」等,人所冀望、追求者,皆是「無形無體之偶像」——雖其無形無體,卻足以影響‥人之言行、生活、生命也!
  上帝、天父、天主、耶和華、耶穌基督,難道不是‥天主教徒、基督教徒,所崇拜的對象嗎?
  阿文所謂「想像、幻像」者‥指祈禱時,心中所產生之「對象」也!
苟無對象,豈不形同對著「空氣」祈禱呢?
即使只是不具形體的〈名稱〉,也是對象呀!
既是崇拜的對象,豈非為「偶像」呢?
  人家崇拜的,就是偶像;自己崇拜的,就不是偶像——道理說不通呀!
  阿文故謂‥
「外在的偶像‥易拆;心中的偶像‥難除。拆一執一,拆了也是白拆呀!」
  只是‥偶像者,有好有壞嘛!
把淨幹壞事、幹盡壞事的人,當成英雄偶像崇拜,自是不對、自是不可;
然而‥崇拜好的偶像,以其為榜樣,學而習之,又有何不對、又有何不可?
  基督教,把外教的偶像,全當成魔鬼看待,非「破除偶像」不可,卻不論、不容其「偶像」背後,所象徵(或代表)的意義,實一如自己所信奉的偶像,所象徵的意義——真俗諺所謂‥「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是也!
  該破除的,不是偶像,而是‥對於偶像,不知不解、不明不白、不清不楚的迷思,而盲目的崇拜——
以為那些偶像,真能消災賜福;
以為‥「有燒香,有保庇;有祈禱,有應驗。」
  有形有像之偶像者,若不「迷信崇拜」,但以「工藝品、骨董」視之,又有何不可? 何須毀之而後快耶?
                   2007.03.26.一 22:50:23
 
  看基督徒,「拆偶像」的做法,不禁聯想到,歷史上的一些事件——
  中國歷史上,秦始皇的「焚書坑儒」,只為了「消滅異議、剷除異己」,而燒毀了無數書籍、活埋了無數的知識份子。
  中國共產黨,因為政權的鬥爭,毛澤東發起「文化大革命」,利用無知的青少年,組成「紅衛兵」,開始所謂的「破四舊」運動。
所謂「四舊」,是指‥舊思想、舊文化、舊風俗、舊習慣。
但當時,對於「新、舊」的概念,一無科學的標準,也無正確的態度,
加之‥紅衛兵的盲目和無知,破「四舊」,演變成了‥砸文物、打人、抄家的同義詞。紅衛兵所到之處,無論是人家,還是寺廟、古蹟,即造成文化之浩劫,毀損無數珍貴的文物、書籍、國寶。
  西元二〇〇一年三月,「阿富汗。塔利班」政權的領導人〈穆爾維.奧馬爾〉,不顧世界各國之團體、組織的請求、呼籲、抗議與譴責,一意孤行地,下令炸毀‥被聯合國文教組織,列文世界文化遺產的〈巴米揚大佛〉。
  無論是哪一國的、哪一種族的民俗、宗教、藝術、音樂、建築等等,總都是人類歷史上,文明的結晶,是千百萬年來,日積月累後,所產生的成果,得來實在不易——
卻會被那些‥「小鼻子、小眼睛、小心胸」的人(或團體),因為貪欲、因為瞋恨、因為無知、因為恐懼,而輕易地,毀於一旦。
  民國八十三年二、三月間,「台北。靈糧堂」,意圖「把教會四面牆,擴展至七號公園(今大安森林公園)四周,據公園為露天教堂」,因而不容許有「佛教的東西」(園內的一尊觀音像)存在,於是‥發動一些信徒,不斷寫信、打電話,向市府施壓,非要將觀音像拆遷不可。後來,演變成舉國佛教徒,關注的重大事件,發起「觀音不要走」,請願活動,方才將觀音像,留在原地。
  (阿文當時,還曾「異想」過‥要是會變魔術的話,變一尊〈聖母瑪琍亞〉,抱著小〈耶穌基督〉的石像,與〈觀音〉石像,「黏在一起」,那會多有趣呀? 靈糧堂那些基督徒們,是否還會要將它給拆遷呢?)
 
  臺灣近年來,取得政權後的民進黨,開始一連串的「去中國化、臺灣正名運動」——
把「中正國際機場」,改為「桃園國際機場」;
把「中華郵政」,改為「臺灣郵政」;把「中國石油」,改為「臺灣中油」。
最近,則要改「中正紀念堂」的名稱、拆中正紀念堂旁的圍牆,乃至改掉各縣市的「中正路」(全臺灣,至少有一百五十三條中正路),還有改掉名為「中正」的各級學校名稱,和遷移各處的蔣介石銅像。
(民進黨最先要改的,當是建議〈陳水扁〉總統,叫兒子〈陳致中〉,
 去改名為〈陳致臺〉,「臺」字,還不能用簡寫「台」字哦——
 如此身先表率,才能讓大家知道‥「去中國化」,是真的為了「愛臺灣」呢!)
  民進黨政府,擺明就是為了「報復、打垮、破除一切威權統治的象徵」——
這樣一意孤行,就好像是‥「秦始皇焚書坑儒、毛澤東文化大革命、塔利班炸米揚大佛」的做法。
言國民黨(兩蔣)之「威權統治」,豈不知‥自己的作風,也會令人覺得‥
民進黨,實在是很「壓霸」呢?
臺灣,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人,是不支持的呀!
如此「壓霸」的行徑,全是因為‥「傲慢無知」,在背後作祟——
一時的激情後,都將證明‥那實在是「不智之舉」。
  拆圍牆、改名,要花多少錢啊?(光「改名」一事,想想‥只為了民進黨,無聊的意識形態之爭,每個住在「中正路」上的居民、每間公司行號,全都得到戶政事務所、地政事務所……去換身分證等,各種證件的地址,民眾,得花多少錢;公務人員,得增加多少工作量,豈不「勞民傷財」呢?)
各縣市的鄉間,還有好多坑坑洞洞的道路,等著改善;還有好多河川,需要搭橋、需要疏濬、需要整治……
鄉間學校的營養午餐,學童每人每餐十七塊錢,只能吃兩菜一湯,沒有水果;貧戶學童,繳不出學費……
民進黨政府,要是聰明的話,何必「勞民傷財」地,去拆圍牆、改名呢?
就把那些‥「象徵威權的證據」,給留著吧!
一者,顯示自己的寬容大度。
二者,不必勞民傷財。
三者,永遠可以拿來糗國民黨。
若能把那些「拆圍牆、改名」的龐大經費,拿去造橋舖路築水溝、補助學童……
能夠嘉惠民眾、學童,這才叫作「仁心德政」哪!
「當為而不為、不當為而為之」,如是倒行逆施的壓霸作風,
又如何能「收買人心」呢?
下次選舉,難保政權,要拱手讓人啦!
 
  時代在進步,人類文明,歷經幾千萬年的歲月,走到今天這個地步——
人們喊出‥「地球村」的口號。
「歐盟組織」的成立,破除國與國、人與人之間的藩籬……
人類,乃至於眾生,原是可以‥「彼此尊重、互利共存」的。
然而‥有許多人、許多團體、許多政黨、許多宗教,依然保守著‥「自大自負、自私自利」的心態,做一堆「損人以利己」的事情,乃至「損人不利己」的事情,也在所不辭。
  只要人類,不知、不肯放大心胸‥尊重包容「異議、異己」的存在,那麼‥擁有「權力」的人,像秦始皇的焚書坑儒、毛澤東的文化大革命、塔利班的炸毀米揚大佛、民進黨的去中國化運動,類似的行為,就會不時的上演,而永無休止之日。
 
  基督教之「破除偶像」,看似一件小事,但其行為,所象徵的意義,卻是‥
對外教的誤解、污衊、仇恨與敵視。
  基督教的教義‥「上帝耶和華,是唯一真神。」
(回教則是‥「安拉為唯一真神。」)
上帝具有無比的權威,乃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主宰一切。
於是‥「信我者,得永生——不信我者,就下地獄去吧!」
  也就是說‥除了上帝是「真神」之外,其他都是「假神」,乃至‥都是魔鬼的化身。
  這種「一神教」的教義,本身就是「排他、不容異己」的存在,致使信徒們,也都「心胸狹隘」了起來(容不下第二個神);也因為認為自己信奉的,是「全知全能的、唯一的真神」,因為「高高在上」,而變得「自大、傲慢」——
瞧不起其他宗教的「假神」。
(基督徒「不知道」,其實是「不承認」‥這宇宙間的「神」,是多不勝數的——
 中國的宗教信仰,只要於世有功德者,就能、就會升天為神。
 佛教則是‥「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皆堪作佛。」
 相較之下,道教、佛教的心胸,就寬大多啦!)
  倘若有一天,臺灣有個「非常虔誠的基督徒」,當了文化局長、教育部長,乃至當了總統,不知道‥他會不會也像那些暴君、昏君一樣,為了積極推動‥「基督化家庭、基督化社會、基督化國家、基督化世界」,而發起「破除偶像」運動呢?
  蓋‥權力,往往使人腐敗、盲目,乃至於瘋狂哪!
                   2007.03.29.四 01:20:35
 
■註解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宋朝〈田登〉,為州官時,為避其名諱,而命全州百姓,稱燈為火,
 違者要受鞭笞。 元宵節放燈,則貼出布告說‥「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典出《宋.陸游.老學庵筆記.卷五》。
  後比喻‥在上者,可為非作歹;在下者,卻受到種種的限制。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一〇四回》‥
「這個叫作‥『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向來如此的。
 你看太親翁,那麼一把年紀,有了五個姨娘還不夠,前一回,還討個六姨;
 姊夫要討一個,就是那許多說話。」
 
【焚書坑儒】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二一三年),丞相李斯,上言‥
 「儒生是古非今,反對批評朝政、法令」,因此,建議‥除了秦記、醫藥、
 卜筮、種樹等書外,一律燒毀,及談論詩書,或以古非今者,皆誅戮。
  次年,方士、儒生、盧生等,為始皇求不到仙藥,之後,盧生、侯生,
 不滿始皇,剛愎暴戾而逃亡。始皇大怒,於咸陽坑殺四百六十餘名儒生。
 見《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
 
【文化大革命】西元一九六六年五月,到一九七六年十月間,中國大陸的共產黨,
 發生權力鬥爭。毛澤東為鞏固其權勢,打擊政敵,而進行一連串的鬥爭運動。
 首先,由姚文元一篇評新編歷史劇‥《海瑞罷官》的文章,揭開序幕,
 毛澤東利用無知的青少年學生,組成紅衛兵,在各地展開整肅,鬥垮‥
 劉少奇、鄧小平、林彪等人。
  民國六十年,由江青等四人幫得勢。這場中共黨政機關及幹部,
 全面的相互鬥殺,造成近五千萬無辜人民的死傷,最後北平天安門,
 發生大暴動。
  民國六十五年,毛澤東病死,華國鋒上臺,為緩和大陸人民反共情緒,
 逮捕了四人幫,作為這一切罪行的替死鬼,結束此長達十年的浩劫。
 這場浩劫,不僅使大陸年輕一代,學業荒廢,死傷眾多,亦使中國大陸的教育
 停頓、文化破壞、社會解體,造成無可補償的損失。
 縮稱為「文革」。
 
【紅衛兵】大陸文化大革命時的造反組織。 由西元一九二〇年代,蘇聯的少年
 赤衛隊;三〇年代,蘇聯的無神戰鬥團,及四〇年代的蘇聯軍中紅衛兵英雄,
 演變而來。
  一九六六年,毛澤東利用青少年,組織紅衛兵,向劉少奇和鄧小平等,
 控制的學校黨委奪權。目標是‥清除走資本主義的當權派,及一切反毛勢力。
 
【破四舊】西元一九六六年六月一日,《人民日報》發表社論《橫掃一切牛鬼
 蛇神》,提出‥「破除幾千年來,一切剝削階級,所造成的毒害人民的‥
 舊思想、舊文化、舊風俗、舊習慣(四舊)」的口號,將「破四舊」,
 列為文革的重要目標,後來的《十六條》又明確規定「破四舊、立四新」,
 是文革的重要目標。
  同年八月,毛澤東在天安門,接見百萬紅衛兵後,全國各地的紅衛兵、
 造反派「破四舊」行動升级,大肆破壞寺院、古籍等文物,最令人髮指的是‥
 随意抄家。
  據統計,從一九六六年十一月九日,至十二月七日,〈譚厚蘭〉率領紅衛兵,
 共毀壞文物六千餘件、燒毀古書二千七百餘冊,各種字畫九百多軸,歷代石碑
 一千餘座,其中包括‥國家一級保護文物的國寶七十餘件,珍版書籍一千多冊。
 這是「破四舊」運動這場浩劫中,損失最為慘重的。
 
【塔利班】塔利班,在波斯語中,是「學生」的意思,它的大部分成員,
 是阿富汗難民營伊斯蘭學校的學生,故又稱〈伊斯蘭學生軍〉。
 它的領導人是〈穆爾維.奧馬爾〉。
  塔利班的實力,急劇膨脹,發展成為一支擁有近三萬人、成百輛坦克,
 和幾十架噴氣式戰斗機的隊伍。目前,塔利班控制著,包括‥首都喀布爾
 在內的全國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領土。
  掌權後的塔利班,聲稱要建立世界上,最純潔的伊斯蘭國家。
 塔利班執政以來,對國家重建,毫無建樹,經濟每況愈下,加上疾病流行,
 使它得到的支持,逐漸削弱。
 
【巴米揚大佛】巴米楊(Bamiyan)佛像,位於阿富汗喀布爾以西一百五十公里的
 巴米楊小鎮,該鎮是古絲綢之路的必經之地,歷史上‥波斯文化、希臘文化、
 印度文化、伊斯蘭文化,在此交流、碰撞。
  佛像高五十五公尺,公元五世紀時建成,距今已有一千五百多年的歷史,
 是世界上,最高的石雕立佛。
 
【觀音像】這尊引發佛教徒,挺身護教的七號公園(今台北大安森林公園)
 觀音聖像,為國際知名藝術家〈楊英風〉先生所雕塑。
 於民國七十四年,由大雄精舍創辦人〈邱慧君〉居士,所發起恭立。
 當時,土地所有權人,板橋林家後代〈林宗賢〉先生,慨然允諾‥
 無條件提供土地,於是‥觀音就此安坐現址。
  多年來,經附近居民用心經營,把原本雜草叢生的荒蕪之地,
 開墾成今日茂林修竹、綠意盎然的「竹林禪意區」,民眾早晚到此.
 禮拜觀音、瞻仰聖容,乃至靜坐沉思、運動散步等,已然和他們的生活,
 結合在一起。因此‥當民國八十一年,臺北市政府,計畫闢建公園時,
 大雄精舍住持明光法師,乃代表民眾,向市府陳情,希望能保留此一
 觀音聖像。
  經過市長黃大洲裁示,於八十二年九月三日,發文給明光法師,
 文中明確指出‥
「有關本案,大安七號公園用地內的觀世音像乙尊,經查係名雕塑家楊英風
 教授作品,經本府深入研析結果,為維護藝術、文化氣息,在捐給本府維護
 管理原則下,准予保留……」
             (資料來源‥星雲日記。民國83.03.18.五)
 
  阿文道‥「黑暗不足懼、無知方堪畏。」
  偈曰‥
「各宗教義或異同,彼此殊途難相謀。非他是己多偏見,好爭強辯惹怨仇。
 大道無名強說名、真象無象任畫象。陽關獨木隨緣走,人生世間自悠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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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重舖於「新聞台」。2020.05.14.四 11:16:42
◎潘文良《偶像論》。2007.03.29.四 01:20:35
 http://mypaper.pchome.com.tw/avun01/post/1380304925
※本文佈告於臉書「觀照思惟錄」。2020.05.14.四 11:17:00
 https://www.facebook.com/avun.pan/posts/2689542427823996
■標籤:偶像、道教、牌位、神像、耶穌、基督、神愛世人、瑪莉亞、圖騰、象徵、國旗、禱告、平安喜樂、因果報應、心善、言善、行善
 

台長: 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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