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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9 02:22:27| 人氣6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使徒行傳查經第二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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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第1-27節(先請大家分成左右兩邊,輪流頌唸經文)
一、非斯都
1於主後59-62年任猶太總督,死於任內。依據當時代的記載,與前任腓力斯以及繼任長官相較,較為賢能及誠實。(使徒行傳二四27)
2非斯都到任三天後,隨即前往猶太人的政教中心-耶路撒冷巡視,展現新任長官的企圖心!(徒二五1)然而,不信耶穌的猶太人,仍然密謀要趁機殺害保羅!
3非斯都與他即將統治的猶太子民們的第一次交鋒,顯然高明許多;非斯都定要
在他的駐防城舉行公審,並要求這些原告,像舐血的豺狼般的猶太領袖,花兩天
的路程(約有九十五公里遠),到該撒利亞來舉行大審(徒二五4-5)
二、該撒利亞的審訊
1猶太人對保羅的告訴,都不能證實有罪「那些從耶路撒冷下來的猶太人周圍站
著,將許多重大的事控告他,都不能證實的」(徒二五7)
2保羅依然為自己的無罪自辯,保羅指稱無論是律法,或是「聖殿」-指的是猶太
人宗教上的禮俗,甚至對反政府的指控;他都沒有違背;外邦的信徒特羅非摩等
人,並無進入聖殿禁區(徒二五8)。
保羅對統治者的態度,在羅馬書十三1-7節,有其神學主張的闡述;在勉勵提摩
太的書信中,也指出要為執政者,掌權者禱告(提前二2)所以,保羅義正辭嚴
坦然的宣稱「無論猶太人的律法,或是聖殿,或是該撒,我都沒有干犯。」
三、上訴到該撒(徒二五9)
1又一次查無死罪—卻為了討猶太人的歡心,而要把保羅帶回往耶路撒冷審判。
2然而,保羅依據其羅馬公民的身分與權力,不願反動的勢力猖狂,決意要上訴
到羅馬皇帝的面前,這是上訴到最高法庭,由皇帝或其指定代表人審訊!
保羅其實是指控非斯都,既然查無罪證,又不願得罪猶太人,將保羅無罪開釋,
這是行政長官的失職及違背司法正義!
四、希律亞基帕王二世
1是十一章所記載的希律亞基帕王一世之子,希律家族貴為巴勒斯坦的統治者,
卻總是諂媚羅馬政府,欺壓猶太人,魚肉人民,使得怨聲載道。希律亞基帕王二
世也不例外,與其已有幾次婚姻失敗的親姊妹「百尼基氏」有亂倫之嫌,百尼基
是希律亞基帕王一世的長女,先後曾嫁給他的叔父,以及羅馬皇室貴族的情婦。
2由於希律亞基帕王二世是世襲的巴勒斯坦統治者,熟悉猶太人的事務,非斯都
與之商量如何向該撒舉證上訴!(徒二六3)
3我們從本章的查考中,發現掌權者失去公義與擔當,神忠心的僕人就開始受苦
;然而,這一切都仍然在上帝的掌權之中,惟「信靠順服」的堅持信仰,終於必
得生命的冠冕!
下次查考「使徒行傳26章」

台長: AM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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