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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4 08:03:58| 人氣58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士14:20) 參孫之妻歸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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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 參孫的妻便歸了參孫的陪伴,就是作過他朋友的。

 

(14:20) 為何參孫的妻便歸了陪伴他的朋友?

新郎哥在婚宴結束之前一怒之下棄妻而去(可能還未洞房!), 對新娘來說是一個恥辱! 於是她的父母就把她歸了陪伴他的朋友, 作為這場婚禮的圓滿結束! 同時, 把新娘子轉配給別, 同時亦是新郎(參孫)的羞辱!

 

參孫自小都守住拿細耳人的習慣, 可惜長大之後就反叛, 連父母的話也不聽, 要自由戀愛、放縱情慾、濫用暴力… 在他心中可能不甘於一出生就要做拿細耳人, 沒有選擇的權利! 這也反映一些傳道人的子女, 可能也有這種心理, 生來就是傳道人/牧師的子女, 備受壓力, 很想反叛一下, 做一些父母不喜歡的事、看神會怎樣?!

 

從士師記14章已經看出參孫的「任性」:

. 愛不該愛的(14:1-4)
參孫愛上非利士的女子,要娶她為妻。這是參孫明知不該愛的。他明知她是非利士人(14:2),是以色列人不可娶的,但只因她美,就什麼也不顧。他父母明知這是不妥的,提出反對(14:3),但是他只照他喜悅的去行,不管別人是否反對、也不管自己是否做錯。明知不對而做,明知不該愛而愛,這就是任性。

. 吃不該吃的(14:5-9)
參孫的力氣是大的,少壯獅子,他一下子就能把牠撕裂。但是一段日子之後,在獅骨內發現蜂蜜,他只因愛吃,就不管潔與不潔、忘記了他是拿細耳人,不可沾染任何污穢。他忘記自己身份,明知不該吃而吃,這就是任性。

. 說不該說的(14:10-20)
按照非利士人的規矩,在娶親的過程中參孫和來賀的少年人猜迷。他明知要保密,但因為受不了妻子的苦纏,就把不該說的都說了。說不該說的話,說明知會招來嚴重後果的話,這就是任性。若不是神的憐憫,利用參孫的任性,來成就祂的旨意,參孫的任性,必招來嚴重的後果。

人性裡一個殺傷力極強的性情就是「任性」,不理是非黑白、不計後果,只隨自己喜好的去行。可怕的是,參孫是認識神的、是屬神的、是分別為聖的,他卻是任性的。這就是說,屬神的人如果不隨從聖靈而行,他就是任性的。這給我們看見,我們的人性是何等的軟弱、人是何等的無可誇。我們何等需要時刻靠聖靈的能力,幫助我們克制我們的任性,不然,因任性而招致的禍害,有時是難以禰補的!

台長: 曾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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