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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0 16:11:31| 人氣7,141|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飛鴻雪泥-荷蘭時代到清朝統治前期的臺灣貨幣(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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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鄭氏王朝的永曆通寶:

    宗正統元年(1436以前,明王朝的貨幣大致上以寶鈔以及制錢為主;英宗以降,由於白銀大量流入,改變原先寶鈔的使用方式,遂使白銀逐漸成為官方收稅時的法定貨幣,而制錢則仍維輔幣的性質。[1]大體而言,中國歷代皇帝多傾向重鑄銅錢,統稱「制錢」,銀銅比率約11000,面額則分為小平(一文)、折二、折三、當五與當十等(圖三)[2]然而制錢的鑄造,在銅、鉛比重的用度上沒有固定標準;[3]因此,當各朝各代含不同銅鉛比重的制錢流入市場當中時,便產生了不同的兌換比率,甚或出現同是面額一文的通寶,彼此之間也不等價的情況發生。[4]

    永曆年間,通寶最初鑄於雲貴地區,即至永曆十五年1662)朱由榔身殉雲、貴後,占領台灣的鄭氏父子仍鑄永曆通寶(圖三),甚或遠赴日本鑄造[5]流通於台灣與中國的東南沿海,直至清代中葉以降仍存有使用的記錄。[6]

 

四、清代時期的臺灣貨幣:

    依據《臺灣私法》的記載,清代臺灣的貨幣形式大致上可分為銀兩、銀塊與銅錢。[7]銅錢作為銀兩與銀元的輔幣,雖言各朝間銅錢的成色未必相同;但總的來說,各朝官方所規制的一文銅錢,在中國任何地方都是一文,[8]因之筆者不在此多做論述。至於銀兩與銀元,前者為中國的貨幣型態,除了上繳國庫需納成色足夠的五十兩元寶(圖四),[9]各地在銀貨的使用上皆有其獨特性。[10]後者則為他國的貨幣形式,以元作為單位,由於臺灣深受荷、西兩國與以海貿為主的明鄭當局影響,民間經濟活動多以番銀作為交易媒介,這也促使不同種類的貨幣在中國海禁開放後間接流入臺灣。[11]此外,雖民間經濟活動多以元為計量單位,但涉及租稅事宜,元仍需轉化為兩,並且嚴格計算兩者的比重,劃定相互間的貼補標準。

 

圖四、制式的元寶形式

 

資料來源Morse, H. B. 1907, pp.36-37.

1中國的銀錠大體上分為四種型態,最大的重五十兩,稱為元寶」;其次十兩一錠,稱為小元寶;再次狀貌小饅頭,稱為銀錁」,重一至五兩;一兩一下的碎銀稱福珠」、「滴珠许杰,2006清代十两银锭收藏界01,页69

2)雖清代中央的戶部定制元寶每錠重五十兩,但實值重量約落於49-54兩間,而各地元寶的重量亦有所不同,諸如上海的元寶最重可達六十兩,而遼寧省營口(Newchwang)的元寶約重53-54兩間。

3元寶除了圖式的馬蹄形外,更有其他形式,諸如廣西的元寶為邊緣各高出半吋inch的長方形,而營口的元寶則清呈現傾斜狀,其中一側的厚度僅另側的三分之二。

 

1、清朝的計量單位紋銀與庫平

    中國大體上以千分之千作為銀純度的一種理念型,但實際上並沒有辦法達到絕對的純銀,官方於是建立出一套標準-「紋銀」用以做為各地方稅收與交易時的參考基準,而紋銀的含銀量為935.374,即千兩當中存有935.374兩的純銀,其餘的成分可能為鉛、鋅或錫。然有清一代,各地使用的銀,在純度的含量上各有所不同,因此便發展出「補水」-做為不同含量銀之間的補充方式。[12]為在同樣單位下,計算兩者的純,不足的加以補足。比如日本龍銀的含銀量為90%,十兩的龍銀便含九兩的純銀;而以紋銀作為計量單位,十兩的紋銀應含有九兩四錢的純銀;因之,若欲以龍銀作為繳納十兩稅賦的單位,則應該再多納四錢四分以補償純度上所造成的差距。[13]

    除成色外,清代中國的貨幣計算方式多半以重量計之兩,[14]為了計算各種銀貨在不同場合的使用方式,便發展出了不同的秤量器具。大體而言,臺灣衡量器具可粗略的分為「庫平」、「商平」、「海關平」與「湘平」;庫平用於政府收稅時的重量標準,清代所有銀錢稅賦的徵收,不論採用何種的計量方式,最終都必須轉換成庫平兩Morse, H. B因此認為「庫平」等同於清代「銀行貨幣」(bank money)的地位,而庫平一兩約重37.31公克(g)。[15]「海關平」顧名思義用於計算關稅,依Morse, H. B的說法,海關平僅為重量單位,未有針對此重量所設計的貨幣,而海關平」一兩約重37.783公克(g);[16]「湘平」則為清末發放軍費時所用,因此重量也最輕,與庫平相較,兩者差約5.55%[17]商平為民間所習用的秤重標準,與庫平相差約0.16%[18]因此,清代台灣的貨幣,在流通上不僅需要了解成色上的差異,且需論兩論斤的進行計算,並對秤重器進行區分。



[1] 中國貨幣的銀銅比約11000,但實際上,明嘉靖年清間與清朝的康熙年間銀銅比曾低至1700;然清中葉白銀外流後,銅銀比價急劇上升,1850年以後甚至出現12000的現象。林滿紅,2002嘉道錢賤現象產生原因錢多錢劣論之商榷海上發展深入影響近代中國之一事例,載於中國海洋發展史論文集,第五輯,臺北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頁359-360

[2] 朱耀庭编,2007,《中国古代钱币》,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页204

[3] 在現代鑄幣技術尚未普及前,中國的製幣方式大體上將銅白鉛)、黑鉛或錫混合,當中銅為主要的材料;以清朝為例,不同的年代存有不同的比率,總的來說銅約佔50-80%。林滿紅,嘉道錢賤現象產生原因錢多錢劣論之商榷海上發展深入影響近代中國之一事例,頁379。而銅的使用上也存有不同的種類,諸如明大嘉靖以前多採用紅銅與青銅,其後便改為黃銅。朱耀庭编,《中国古代钱币》,页203

[4] 諸如萬曆四年(1576)的記載:「今萬曆金背五文,嘉靖金背四文,各直銀一分」。引自严艳,2006,〈浅谈明代白银与铜钱的比价问题〉,《南方文物》,(04),页127

[5] 分別為順治十三年1651,永曆五年)、康熙五年(1666,永曆二十年)與康熙十三年(1674,永曆二十八年)。福建省钱币学会编着,2001,《福建货币史略》,北京中华书局,页53-54

[6] 諸如成書於道光年間的噶瑪蘭志略》當中〈金石之屬〉即存有這樣的記載

通寶錢-即制錢,來自內地;臺地多番錢,寬永尤多,而精緻,甲於諸錢,漫有文字足者尤貴;偽錢如隆武、永歷、昭武、紹武、洪化、利用、裕民、興盛之類,不下十餘種(臺灣文獻叢刊資料庫,http://www.ith.sinica.edu.tw/data.htm)。

[7] 黄典權,李冕世,1976,〈清代臺灣地區貨幣制度之研究〉,《成大歷史學報》,3,頁8

[8] 諸如乾隆朝一文乾隆通寶的價值,臺灣與在北京不論重量或成色皆等值。

[9] 臨時舊慣調查會,1993臺灣私法,第三卷,陳金田譯,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頁178

[10] 亦即甲地的銀兩標準未必等同於乙地,而乙地銀兩的含銀比重也未必等同於甲地。也即如此,對於一個出外的商旅而言,須先釐清目的地與出發地銀兩成色與重量上的差異,繼而進行兌換的動作;這就好比現今出國一般,需對當地的匯率進行理解後在進行兌換;但有趣的地方在於,這樣的情事皆發生於一個中國當中。Morse, H. B. “Currency in China”, Journal of the North China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Number 38, 1907, pp.35.

[11] 或許可以這樣思考,由於臺灣的民間社會對番銀接受程度高於紋銀,促使從事兩岸貿易的大商旅們,不得不將對外貿易所得的番銀帶入臺灣。

[12] 除了補水以外,交易上官方亦要求以絕對純銀作為換算標準,而各地銀兩純度上的差距,則需進行補充,亦即所謂的「申水」(又做「升水」);以天津為例,天津地區的化寶銀純度為992‰,若以千兩計算,即含有992兩的純銀,放在千兩純銀的標準下,需要再繳納八兩「申水」;若以紋銀對「化寶」(當時中國純度最高的銀貨)的兌換論之,千兩的紋銀含有935.374兩的純銀,兩者在千兩的兌換下,紋銀則需要再補充56.626兩的申水。若以五十兩一錠的元寶相比,化寶須對純銀申水四錢,而紋銀需申水三兩,兩者相減紋銀需申水二兩六錢,因此紋銀又稱為二六寶」,其餘的尚有二七寶」、「二八寶」,也依此類推。張研,2002清代經濟簡史,臺北雲龍出版社,頁205-206Morse, H. B. ,37-38.

[13] 以純度90%的龍銀進行計算,即4÷0.9=4.44(錢)。因此,若欲以日本龍銀繳納十兩以紋銀計算的稅賦,計算下來實際上須繳納十兩四錢四分的龍銀。然筆者認為這些繁複的計算上,許或成為胥吏收取規費的漏洞之一。

[14] 兩下有錢巡等計量單位,以十進位算之,即一兩等同於十錢。Morse, H. B. 1907, pp.39.

[15] Morse, H. B. 1907, pp.43.

[16] 1858年英法與中國簽訂貿易契約時所規制的重量。Morse, H. B. 1907, pp.41.

[17] 黃典權與李冕世認為湘平之所以大幅的輕於庫平,主要與當時地方政府與軍事長官的剝削有所關。黄典權李冕世,〈清代臺灣地區貨幣制度之研究〉,頁8

[18] 商品與庫平重量雖僅差0.16%,但官方在徵收稅賦時卻收取2%平餘銀」。黄典權李冕世,〈清代臺灣地區貨幣制度之研究〉,頁8

台長: 旅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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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hmsviolin
不好意思,請問你懂下面這一段話嗎?

南明隆武二年,鄭芝龍降清,鄭成功\\\\\\\\\\\\\\\與父親決裂,開始抗清活動,並自稱《招討大將軍》。行書體的錢文 ,《曆》字裡的《雙木》寫成《找》字,可稱為《找》曆。,《找》字與《招》字音通,寓意《招討大將軍》,指的就是鄭成功\\\自己。

跟你的圖片??

我不明白

你懂嗎
2009-08-28 23:08:11
版主回應
您好,相信您是從http://member.giga.net.tw/taiwannote/newpage2.htm當中找到這段文字,曆字中的雙”禾”說法有許多,網頁中的意思再於說明鄭成功以招討大將軍的”招”字之旁字”找”作為印製時的表徵,這樣的說法許或有幾分道理,主要與該永曆錢為明鄭所製,並非南明政府所製,鄭氏以此作為區辨也有可能,然亦有可能為當時參酌篆刻模板的字跡為某某名家所提,所以加以因循;對這些種種的說法筆者不置可否,圖中之註解僅參酌朱耀庭的說法。
  附帶一提,鄭成功大可不用自稱”招討大將軍”,因為隆武皇帝早已封他國姓,他可以相當合法的用”國姓”之稱號召兵馬買。另一方面,鄭芝龍1646年降清,鄭家進入分裂的狀況,鄭成功勢力的穩固主要與整合廈門宗黨以及族叔的勢力後才崛起。筆者認為鄭成功之所以採用”招討”的名號,主要與其不敢僭越於當時諸王割據的紛亂情況,強調其自身奉永曆為正朔的心意,畢竟鄭成功的陣營當中包容了諸多的明宗室諸王,憑他自身的力量,與其父親相同,擁立一個聽話的明朝皇帝也並非難事。如果您還有寶貴的意見,還請不吝分享。
2009-08-30 01:26:43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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