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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5 19:55:37| 人氣127| 回應6 | 上一篇 | 下一篇

2227-何等為『菩薩摩訶薩棄捐魔事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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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何等為『菩薩摩訶薩棄捐魔事十事』

眾所周知:『菩薩摩訶薩』者,具名菩提薩埵摩訶薩埵。菩提薩埵作道眾生,新譯曰覺有情。摩訶薩埵作大眾生,新譯曰大有情。求道果之眾生,故云道眾生,求道果者通於聲聞緣覺,故為簡別於彼,更曰大眾生也。又菩薩有中高下之諸位,但為示地上之菩薩,更曰摩訶薩。如同《佛地論》曰:「菩薩摩訶薩者,謂諸薩埵求菩提故。此通三乘,為簡取大故,須復說摩訶薩言。(中略)此通諸位,今取地上諸大菩薩,是故復說摩訶薩言。」《法華嘉祥疏》曰:「摩訶薩埵者,摩訶云大。十地論云:大有三種。願大行大度眾生大。薩埵云眾生,即大眾生也。(中略)摩訶薩者簡異二乘,亦求小道,今明求於大道,故名大眾生。」至於何等為『菩薩摩訶薩棄捐魔事十事』?依《度世品經》開示:菩薩有『十事』棄捐魔事。何謂為十?
(一) 與善親友,而俱相隨,捨諸自大。
(二) 為棄眾害,自傷己身,無毀損事。
(三) 信佛深法,未曾誹謗。
(四) 心不捨遠,正教之志。
(五) 一切普智,精勤深要,達無放逸。
(六) 修行菩薩,住於法藏之業,求一切典。
(七) 不得博聞,如大江海,不厭眾流。
(八) 念諸如來,在十方界者,以用護己。
(九) 普思達意,信樂發善,在於眾德。
(十) 菩薩為黨,無有二行。
由此觀之,如是『十事』,即為菩薩摩訶薩棄捐魔事十事,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魔事』者,謂諸所有能引出離善法欲生,耽著諸欲增上力故,尋還退捨,當知此即是為魔事。若正安住密護根門,於諸所有可愛色聲香味觸法,由執取相、執取隨好,心樂趣入,當知此即是為魔事。若正安住於食知量,於諸美味不平等食,由貪愛慾,心樂趣入,當知此即是為魔事。若正安住精勤修習初夜後夜覺寤瑜伽,於睡眠樂,於偃臥樂,於脅臥樂,由懈怠力,心樂趣入,當知此即是為魔事。若正安住正知而住,於往來等諸事業時,若見幼少盛年美色諸母邑等,由不如理,執取相好,心樂趣入;或見世間諸妙好事,心樂趣入;或於多事多所作中,心樂趣入;或見在家及出家眾,歡娛雜處;或見惡友,共相雜住,便生隨喜,心樂趣入,當知一切皆是魔事。於佛法僧,苦集滅道,此世他世,若生疑惑,當知一切皆是魔事。住阿練若,樹下塚間,空閑靜室,若見廣大可怖畏事,驚恐毛豎;或見沙門婆羅門像,人非人像,欻爾而來,不如正理,勸捨白品,勸取黑品,當知一切皆是魔事。若於利養恭敬稱譽,心樂趣入;或於慳吝廣大希欲,不知喜足,忿恨覆惱及矯詐等,沙門莊嚴所對治法,心樂趣入,當知一切皆是魔事。如是等類,無量無邊諸魔事業,一切皆是四魔所作,隨其所應,當正了知。
總而言之,吾等學佛修道者,若想證得『歡喜地』以上菩薩摩訶薩之果位,就時間而言,至少須歷經『一大阿僧祇劫』,就事功而言,須悲智雙運、福慧雙修至如同『十一、十二』之月亮,將圓未圓(因八地以上菩薩摩訶薩為『十三、十四』之月亮,而佛陀之福慧圓滿如『十五』之明月),確屬不易做到。尤其身處『五濁惡世』之娑婆世界,障道因緣特多,更是如『天方夜譚』般難上加難。是故吾等學佛修道者,若能選擇三根普被、利鈍全收之『念佛法門』,一門深入地修行,只要能臨命終時,自知時至,身無痛苦,心不貪戀,意不顛倒,如入禪定,蒙受 阿彌陀佛及清淨海會聖眾,手持『九品蓮花』來接引,一生『西方極樂世界』,即能證得如同『初地(歡喜地)』以上菩薩摩訶薩果位,得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直至成就『佛道』為止。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08年9月5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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