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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9 22:31:58| 人氣2,08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三法印--諸行無常印、諸法無我印、涅槃寂靜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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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法印--諸行無常印、諸法無我印、涅槃寂靜印※

三法印出於《大智度論》: “通達無礙”者,得佛法印故,通達無礙;如得王印,則無所留難。問曰:何等是佛法印?答曰:佛法印有三種:一者、一切有為法,念念生滅皆無常;二者、一切法無我;三者、寂滅涅槃。 

三法印即“諸行無常印、諸法無我印、涅槃寂靜印” 。凡符合此三原則的,便是佛正法,有如世間印信,用為證明,故名法印。

何為三法印?

1.自心取自心,覺困取幻有,幻有牽心識,分別有生滅,生滅續無明,無明成世界,諸法唯心現,名諸行無常。

2.自心覺自心,心心無所住,生滅心無掛,身心幻熄滅,無掛本無生,無住本無滅,生滅性圓滿,覺圓空無色,法空遍十方,是諸法無我。

3.心對心無取,隨心心無掛,念觀念無舍,隨念念不迷,無得亦無生,煩惱即菩提,諸幻性圓滿,無來亦無去,生死性真如,無​​生亦無滅,一心顯三藏,三藏性寂然,名寂滅涅槃。

此語未見於巴利語係經典。可溯源於《雜阿含經》卷十:“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

1.諸行無常是說一切世間法無時不在生住異滅中,過去有的,現在起了變異,現在有的,將來終歸幻滅;意指世間一切事物,皆在剎那間遷流變異,無一常住不變。有為諸法概皆無常,眾生執以為實,認假作真,而起諸妄想,或求長生不老,或徒務粉飾色身,不識'亙古不變',仍不免'剎那生變',無常者,乃是世間之自然法則,此方是'真常'。了悟變化無常乃是生命的特徵,於一切境,隨遇而安,在悲智雙運中,得見生命之究竟義。想得到幸福,就要從真理下手。真理要從心下手,心要從悟下手。悟就要從觀照無常下手。能觀照就有大慈悲心,因為能觀照無常,就沒有得失的觀念。一旦失去什麼,就不會感到痛苦,因為你知道——這就是無常。

2.諸法無我是說在一切有為無為的諸法中,無有我的實體;所謂我的存在只是相對的生理和心理幻象。意指世間諸法,無論有為、無為,皆是緣起幻有,並無恆常不變、獨立存在之實體或主宰。世尊殷勤囑咐:應於二六時中觀照'無我、無我所'。此色身乃四大和合之軀,凡我之物皆是為我所用,非我所有。若真有我,何以我之心緒、生死皆非己能掌控?足見'我'無從主宰'我所有',有'我'即生對立,而我執則為一切眾生之通病,唯有放下我執,方可覓得真我。唯有了知無我,始能與世界和平共處。

3.涅槃寂靜是說涅槃的境界,滅除一切生死的痛苦,無為安樂,故涅槃是寂靜的。意指不生不滅,身心俱寂之解脫境界。若離開涅槃思想,佛教就形同生滅的世間法,只能稱之為勸善,不能體會因性本空,果性本空之非因非果甚深奧義(非因非果,不是無因無果,莫錯會)。未入正信者,每以涅槃為死亡,此乃嚴重之誤解。倘如其所言,則死亡又為另一生命之開端,豈非生死未了?眾生長劫輪迴之苦,乃受業力所牽,作不得主。唯有佛陀為究竟涅槃,以其死即不復再生,不生則不滅,蓋已打破無始無明,徹見本來面目,此乃稱為佛教最可貴之處。

詳解~1.諸行無常

一切諸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這三者在《阿含經》中隨處可見。明確將這三法聯合起來印證佛真實法義的菩薩論著始於《大智度論》:“通達無礙”者,得佛法印故,通達無礙;如得王印,則無所留難。問曰:何等是佛法印?答曰:佛法印有三種:一者、一切有為法,念念生滅皆無常;二者、一切法無我;三者、寂滅涅槃。

《涅槃經》偈云:“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佛說,所有事物的運行都是無常變化的,有生就有死,有死就有生。而只有有了生與死的概念,才會感到所有事物的無常生滅;如果沒有生與死的分別,就不會感到諸行無常了。幸與不幸都是相對而言的,沒有不幸也就無所謂幸。似乎每個人都覺得別人過得幸福。自己過得不幸福,所以,我們總是用羨慕的眼睛看別人。可是我們不知道,別人也常常覺得自己有許多不如意的事,所以也總是用羨慕的眼睛看著我們。而事實上,貧有貧樂,富有富苦,莫論尊卑貴賤,每個人總會有每個人的煩惱;每個人也都擁有各自值得珍惜的幸福。

文殊菩薩與維摩詰居士探討佛法,如聯珠貫玉。眾人聽了,無不如醉如迷。有一位天女看見了這種情景,便現出身形,將天花紛紛拋向聽法者的身上。美麗的花雨從天而降,構成了一幅絢麗的圖景。奇怪的是,當花瓣飄到諸菩薩的身上,就紛紛滑落;而當花瓣飄到各位大****的身上時,便黏著在那裡。各位大****見狀,運起神力,想讓花瓣從身上落下。可不管他們怎麼用力,花瓣仍牢牢粘在身上,怎麼也甩不脫。天女問舍利佛:“為什麼要將花去掉呢?”舍利弗說:“這花粘在身上,與佛教的戒律不符,所以想辦法把它抖落。”天女說:“不要這樣說,花的本身並沒有符合不符合教義的區別,之所以認為它不符合教義,是因為你自己生起了想法。你看大菩薩們,他們並不把花看作是花,所以花雨不沾衣。而你們心中生起想法,產生畏懼之情,於是黏著了。有了黏著的念頭,怎麼能去掉黏著的花呢?”

世人之所以為不幸而煩惱,是因為心裡總是想著不幸有多苦,所以整日嗟嘆;而所謂幸福,也並非外物使然。幸福與不幸源自於人的感覺,如果不幸真的降臨,我們仍可以改變自己的心態來使不幸轉化成幸福。漠視不幸的事實雖然不可能使它們消失,但是不被此擾亂內心,也就可以避開不愉快的情緒。倘能如此,幸福的心情自然會有。不是每一種不幸都是災難,有時不幸卻常常成為另一種幸福。人生之路充滿選擇和轉折,當你處在人生的低谷時,可能就預示著轉折的來臨。人生的不幸向人們昭示的不純粹是災難,它或許告訴你原來的那種生活方式不適合你,或者告訴你原來的種種願望與現實有偏差,生活用不幸來提示你,應該暫時停下行走的腳步,傾聽自己的內心,靜心思考未來的方向。這個時候,你如果能抓住冥冥之中命運之神給你的這個 暗示,你前面的路就會豁然開朗。

諸行無常為佛教的三法印之一。諸行無常是說一切世間法無時不在生住異滅中,過去有的,現在起了變異;現在有的,將來終歸幻滅。三法印的真諦必須要通過正法實修來證得。

詳解~2.諸法無我

“ 一切諸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這三者在《阿含經》中隨處可見。明確將這三法聯合起來印證佛真實法義的菩薩論著始於《大智度論》:“通達無礙”者,得佛法印故,通達無礙;如得王印,則無所留難。問曰:何等是佛法印?答曰:佛法印有三種:一者、一切有為法,念念生滅皆無常;二者、一切法無我;三者、寂滅涅槃。

所謂“法”就是東西有一定的相貌,保持一個時候,讓我們感受到它的存在,稱為法。“諸法無我”告訴我們在世間的一切事物中,找不到一個“我”的存在,所以佛說“無我”。“諸法無我”並不是說這個世間有一個“我”,然後佛要你觀想 “無我”來破除之;而是說這個世間根本就是沒有“我”,我們內心執著,根深蒂固的覺得有一個是“我”,所以佛陀告訴我們“我”是沒有的。那到底是否有?讓我們來看什麼叫做我?“我”就是主宰之意。比如說,我要把手舉起,我能夠主宰將它舉起來,這叫做主宰;我的另一個意義就是它“常”、“一”,既是它一直存在,昨天的我是今天的我,今天的我也就是明天的我,它沒有改變,叫做“常”;“一”既是這個我是單獨一個,不可以有兩個。

世間人認為“我”是唯一的,所以它稱為“常”、“一”。我就是“主宰”、“常”和“一”,它有不變的意思。一歲時的我是我,十歲的我還是我,甚至於老了還是那個我,所以它不變,這就是世間人對我的解說。此意義的“我”是否存在?佛說沒有。你們相信嗎?我們聽聞佛法,經常說無我、無我,我們可以不必相信,最好去尋找,看它是否是真的“無我”。如果你真的找不到,確定沒有,那你就是有真正“無我”的知見,並不是相信而已。

(一)、身體是不是我?如果身體是我,那身體的哪一部分是我呢?你們找得到嗎?在手、在腳、還是在頭?都不是。沒手的人,講有我;沒腳的人,也說有我,所以我到底在身體的哪一部分呢?你在身體裡尋尋覓覓,覓覓尋尋,最終你會發現,並且非常肯定“我”不再身體裡。既然不在身體裡,或許“我”在外面吧?那是更不可能的。為什麼呢?因為身體外面的東西你沒辦法主宰。比如這個杯子在你身體外面、你做不了主,你不能要求它,所以並不是我。“我”不在外面,也不在裡面,難道它是在身體的中間?有嗎?沒有。我們在身體裡面、外面,甚至於中間,都找不到,所以“我”並不是這個身體,這個身體並不是我。

(二)、心是不是我?有人認為,既然這個身體不是我,那麼這個能想,能知的心就是“我”吧!你們是否曾經這樣想過?有些人認為,我們的心修行,這個身體是假的,所以心假借身體來修行,這個心是真的,它才是“我”。這是否正確呢?讓我們來看:心念可分為前念、後念和現前的念。前念的心已經滅了;比如說,剛才你們的心聽我所講的法,剛才的心已經滅掉了,所以“我”並非前念。上面講的“我”是不變的,既然它會滅,那肯定前念不是我;後念的心還沒生起,既然還沒生起,那肯定它不能主宰現在的“我”,所以我們的前念和後念都不是我。那麼應該是現在的念吧?

佛陀經常形容我們現在的心如瀑布,如流水,它一直念念不停留。我們的心如流水,它既生既滅,不能自主。打個比喻來說:當眼睛看到紅色的東西時,心就想起紅色;如果看到藍色的東西,它就想起藍色,由不得你!因為你心裡所想的東西時受到外境所影響,你被煩惱拖著,做不了主。比如人家罵你,你鬧起煩惱就回罵人,你絲毫做不了主。我們現在的心一剎那、一剎那第生滅,你做不了主。既然你做不了主,你就不是主宰,所以“我”並不是現在的心。

(三)、身、心之外有個“我”嗎?身體和心念都不是“我”,那麼到底誰才是“我”?我們在身體(物質活動)和心(精神活動)中找不到“我”,或許有些人就以為在身、心之外有一個“我”。這樣我是否有?它是誰呢?如果真的有這樣的“我”,它不是精神、非物質、不是身體,那它是否有煩惱呢?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訴你,如果有如此這樣的“我”,那它一定沒有煩惱。我們有種種的煩惱就是因為有身、心在活動,所以知道這個“我”有很多煩惱,但是那個非心、非物、非身的“我”,它是不可能有煩惱的。如果有一個沒有煩惱的我在身、心以外,那你就已經解脫了。但是你現在還沒有解脫,所以你不要妄想在身、心和物質以外,有另外一個“我”,它在控制著我們的身、心。如果有的話,它也不是你。

在佛法中有兩種人執著有“我”:一者、執著五蘊的身心裡面有一個“我”;二者、執著五蘊的身心就是“我”。剛才講過這兩種都不是“我”,既身心不是“我”;身心以外非身、非心的“我”也沒有,所以“我”不存在。從以上的推理來看,沒有一個超然物外的“我”,也沒有在身內、身外的“我”。

佛陀說眾生的身心是眾多因緣聚合的結果,既是我們過去有種種的業因緣,它們湊合形成我們現在的身心,所以它是一個聚合,以佛法來說,既是五蘊:色、受、想、行、識。色既是身體;受、想、行、識既是心。五蘊就是身和心,佛陀說它是種種因緣和合的結果,當中並沒有一個實體叫做“我”,但是我們卻把此身心稱為“我”。這並不是說有一個“我”在身心裡面,也不是說這個身心有一個“我”,是我們把它叫做“我”,那既是“假名我”。我們眾生給每樣東西名稱後,就認為它是實在的。但佛陀說不是,是假的,是一個名稱而已,“假名我”亦復如是,在這名稱裡面,並沒有一個實體存在。

但是我們凡夫將這假名我執著以為真,稱為“我執”。我們現在應該明白,所謂“我”原來是一種執著。“執著”之意是什麼呢?我打個比喻:有人抽煙,慢慢的就染上煙癮,對香煙執著了;如果我們一直教導一個人“我”“我”……;這個身體是我,這個心是我,那它就執著了,認為這個“我”是實有,它就執著這個“我”,稱為“我執”。由於這個“我執”,我們就生起種種的煩惱。“我”原來是這樣來的,所以佛陀告訴我們“諸法無我”。佛陀告訴我們沒有一個真實的“我”,但是可以將五蘊稱為“假名我”。佛陀也用這個“我”,甚至於佛經的第一句話說“如是我聞”,但是我們要清楚的確認它只是名稱,沒有一個實體,所以稱之為“假名我”。

為了更深一層的認識“諸法無我”,我們就得認識什麼是“自性”。世間任何的東西,經常保持一定的相貌,讓我們知道它的存在,稱為“法”。凡是我們所看、所聽或接觸到的東西,既是“法”;我們要認識這些“法”,就得給它一個名稱,過後,我們執著這些“法”,認為它是真的,實有的。比如雨水:天上烏云密布,下起雨來,你就認為這個世間有雨水。這雨水噹中是否有一個實體存在?沒有。“雨水”也只不過是水罷了。它是地上的水份被陽光照射,就變成水蒸氣;水蒸氣升天稱為雲;雲在空中飄來飄去,遇到冷空氣就凝結成水滴,水滴越集越多,越來越重,就從天上落下來,形成了雨水。因為這樣的作用,讓你感受到“雨水”的存在。所以你給它名稱。在這名稱底下,你就以為有“雨水”滴下來。在這世間是否真的有一個東西稱為雨水呢?完全沒有。那些水滴掉落到地上,就變成河水、溪水,最後變成你喝的水。我們執著世間的一切“法”有完整的自體,它保持著一個形狀,你就認為它是真實的存在著,我執亦復如是。

“我執”有兩種:一者、人我執;二者、法我執。“人我執”既是執著世間有一個眾生為我,事實上五蘊身心以外並沒有東西,但我們認為有一個人--我;也既是執著身、心以外,不是身,不是心的我,稱為“人我執”;此外,我們對“法”也有執著,認為它有自性,比如說,我們執著天地之間有太陽、天空和地面,這就是所謂的“ 法執 ”。而我們執著五蘊的身心(法)是實有法,故稱之為“法我執”;“我執”造成我們認為世間有我,故我不可得,本來沒有。

我打個比喻:請問你家裡的豬叫做什麼名字?假設你家根本沒有養豬,那肯定它沒有名字,是嗎?所以你的心裡根本沒有這個我,但是你給它一個名稱叫做“我”,在這個世間根本沒有這回事;我們的身心世界中根本沒有我,佛陀也告訴我們“無我”,這是真實的道理。你們如果不信,儘管可以從身體、心念、身體心念以外去尋找,看它是否存在?結果你們是找不到的。找不到而你還認為有,那時我們的愚癡、執著,所以佛陀告訴我們“諸法無我”,此是三法印中的第二個法印。

“諸行無常”和“諸法無我”中的“行”和“法”之間的差別是:“諸行”是指造作的法;“諸法”是包括有造作和沒有造作的法。在此世間,法可分為“ 有為法 ”和“ 無為法 ”兩種。有為法是我們迷惑造作,它生滅無常,所以說有為造作的諸行無常。有為法無常,無為法(涅槃)不是常,也不是無常;在這涅槃的法中,並沒有我。諸法無我中的“法”包括有為法和無為法,諸行無常只包括有為法。因為涅槃是沒有造作--無為法,它也是無我。諸法無常是不對的,諸行無常才對,因為有些是無常的,有些法(涅槃)不是常,也不是無常的,所以諸行無常不包括涅槃,如果說涅槃是無常,那就錯了。所以我們不能說諸法無常,我們必須說諸行無常。但是我們可以說諸法無我,既是肯定在一切有為法或無為法中都沒有我。但是不說諸行無我,諸行肯定無我,諸法也是無我。所以說諸法無我便包括了諸行無我,但是諸行無常,諸法未必無常。

詳解~3.涅槃寂靜

涅槃寂靜,涅槃,譯為圓寂,譯亦為滅。大乘義章云:“梵語涅槃,此翻為滅。滅煩惱故、滅生死故,名之為滅。離眾相故,大寂靜故,名之為滅”。

“ 涅槃寂靜 ”和“ 有漏皆苦 ”相反。涅槃是無漏,是苦果苦因的消滅,也就是十二緣起法的止滅。十二緣起是根據“此有則彼有、此生則彼生”的道理,十二緣起法的止滅則是根據“此無則彼無、此滅則彼滅”的道理。老死憂悲苦惱,既是由於生緣,消滅生緣則生死憂悲苦惱滅;消滅愛、取、有緣,則生死苦滅。這樣推上去直到最後,消滅無明緣則苦果之因“行”滅。無明滅、行滅、識滅,乃至生老死滅,就是涅槃。更明確的來說:凡是屬於不清淨的污染的緣盡滅,無明轉成為不污染的清淨智慧,一切法上為清淨智慧所照見的實相諦理,這就是涅槃,也叫做“現法涅槃”。

涅槃Nibbāna的意義是圓寂,就是說:智慧福德圓滿成就的,永恆寂靜的最安樂的境界。佛教認為這種境界“唯聖者所知”,不能以經驗上有、無、來、去等概念來測度,是不可思議的解脫境界。我前面說過可以把涅槃解釋為逝世,其實釋迦摩尼三十歲的時候,便已經證得涅槃而成佛,不過當時他的肉體還是過去惑、業之果的剩餘,所以稱為“ 有餘涅槃 ”。直到他八十歲逝世,方是入“ 無餘涅槃 ”。

涅槃-眾生以我執之故,起惑造業,因業受報,所以我執是生死流傳的根本。若無我執,則惑業不起,當下能正覺諸法實相,一切即是寂靜的涅槃。

涅槃是從無常,無我的觀察中,深悟法性寂滅,而獲得的解脫。由於諸行無常諸法無我,可知宇宙人生的現象,並無任何固定的實體存在,只是剎那生滅的連續狀態。無常是空,無我也是空,因此,釋尊的根本思想,就是以空為根據而有的緣起觀。三法印也是以空為基礎的。

台長: 幻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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