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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15 04:35:14| 人氣5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輸美空路運進口貨納入CSI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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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海關目前已計劃將空運及路運進口貨物納入事先申報艙單資料對象,其中包括卡車及火車,並已提出初步草案,擬規定輸美空運快遞貨物於裝運八小時前、非快遞貨物於裝運十二小時前,須向美國海關申報艙單資料。經濟部國貿局已將該草案通知我相關單位及業者,並將業者意見洽駐美單位向美方反映當中。

航空貨運業者日前向國貿局反映,空運貨物由於首重時效爭取,包括出口商生產線、國外安全庫存量及承攬、報關業等作業配合均須事前溝通協調,美海關將空運納入事先申報艙單資料對象後,希望能避免對我空運出口造成重大影響。

 國貿局指出,美方目前擬進一步實施輸美空運快遞貨物於裝運八小時前、非快遞空運貨物於裝運十二小時前須向美海關申報艙單資料相關安全計畫,該局對計畫進一步有關資訊,已電請駐美辦事處查詢中。

 美國推動CSI計畫迄今,已分別與加拿大、荷蘭、比利時、法國、德國、日本、新加坡、南韓、香港等全球前二十大貨櫃港洽商,其中大多數皆已完成簽署,基於人員及設備問題,已正式進行作業者目前僅有荷蘭鹿特丹港及法國哈佛港。該局目前除積極蒐集CSI相關實施資訊告知我國業者外,並已請駐美單位向美國海關表示我方參與意願,以協助我輸美貨物通關影響降至最低。

美海關「海運申報載貨艙單規定」已於二月二日起正式實施,係針對所有輸美貨櫃在國外出口港裝運二十四小時前,須向美國海關申報載貨艙單資料(不包括裝載散裝貨物船舶),並將所有載貨艙單資料輸入電腦系統,進行篩選及查驗。未符合申報規定的航商將受處罰,未依規定申報的貨櫃抵美後,亦不准卸貨。

 國貿局表示,CSI計畫係由美國海關與輸美主要外國港口簽署貨櫃安檢雙邊互惠協議。自九一一攻擊事件後,美海關已將進口貨物查驗電腦篩選系統劃分為「安全篩選」及「貨物篩選」二類。CSI計畫係屬「安全篩選」系統,即與美國簽訂CSI計畫之外國港口輸美貨櫃於抵達美國港口後,可享有免安全查驗優惠,快速通關,美國海關不再執行安檢。至於未簽署CSI港口的輸美貨櫃則仍需接受「安全篩選」及查驗。

 「貨物篩選」系統是依據貨櫃裝載品原產地篩選查驗,篩選標準包括進口配額、禁止進口項目(如防止擴散出口管制貨物)、智慧財產權保護、執行其他聯邦機構進口規定(如對農產品、課徵反傾銷稅及動植物保護等規定)等項。國貿局表示,若就「貨物篩選」認定標準及執行作業而言,美國對簽署及未簽署CSI的港口輸出貨櫃,並無差別待遇。

台長: 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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