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PChome| 登入
2002-10-20 13:22:34| 人氣7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出口申報錯誤~法定期限內主動申請更正 免罰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貨物出口後發現申報錯誤而於法定期限內主動申請更正,並經海關核准者免罰。亦即貨物輸出人於貨物出口後,如發現報單所填報的內容有誤,得持憑正確文件,於規定期限內主動向原出口地海關申請更正,如錯誤發生係報關業者疏失所致,准由報關業者持憑報關時,貨物輸出人所提供的報關文件處理。經海關准予更正者,免依海關緝私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論罰。

 基隆關稅局表示,出口報單所填報的內容如有錯誤,輸出人後續的結匯、退稅及帳務處理作業即無法順利進行,將嚴重影響海關貿易統計。為維護通關資料正確性並確保廠商合法權益,海關依「出口貨物報關驗放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出口報單申報錯誤審核更正作業要點」,作為關員處理該類申請案件的法源依據。貨物輸出人於貨物出口後,如發現報單所填報的內容有誤,得持憑正確文件,於規定期限內主動向原出口地海關申請更正。

惟貨物輸出人申辦更正事項,如更改後之貨物名稱或稅則號別涉及輸出規定變更者,海關將依據「海關配合進出口貿易管理作業規定」函請主管機關及國貿局另行查處;如申請更正出口貨物離岸價格(高價低報或低價高報)差額達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上者,海關將函請稅捐稽徵機關稽核該貨物輸出人有無涉及偷漏稅或其他不法情事。

台長: ccc
人氣(77)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