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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31 03:49:56| 人氣19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基隆關修訂「受理民眾傳真文件作業規定」即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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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為民服務,提升人民申請案件處理績效,基隆關稅局特修訂「受理民眾傳真文件作業規定」,自即日起實施。該局將於服務中心、進口組、出口組、稽查組、及各分支局服務台各設傳真機一部,專供受理商民傳送緊急申請文件(只收不傳),各單位收到傳送文件後,將迅速轉送有關單位核辦。

可逕憑電傳申請書辦理之案件包括:
進口類-(一)提供分估或驗貨單位審核之進口貨物成分表、型錄、說明書(含加工製程說明書)、仿單、圖樣、裝櫃明細單(二櫃以上者)或其他必須具備之文件。惟應業務需要,海關仍得要求提供正本文件。(二)申請展延繳驗免稅文件及延長復運出口期限。(三)申請補稅、免徵滯納金、補稅報單改建退現檔、無欠稅證明、退回溢繳款、申請變更公司地址、要求補發退稅通知等。(四)受理申請進口貨物退運、三角貿易案件,及退運出口期限屆滿前,因故須展延案件之申請。

 出口類-(一)提供分估或驗貨單位審核之出口貨物成分表、型錄、說明書(含加工製程說明書)、仿單、圖樣、裝櫃明細單(二櫃以上者)或其他必須具備之文件。惟應業務需要,海關仍得要求提供正本文件。(二)提供進出口單位查核之出口貨物代收費用繳納證廠商收據聯。(三)受理申請出口貨物、船用品之查驗(包括先行檢單派驗)案件。(四)經海關查核與商標出口監視系統登錄商標近似案件,出口人提供輸出貨品未仿冒商標之切結書。(五)受理船公司申請提前封送「出口報單放行清表」訊息(簡五二五二)。(六)受理貨櫃站申請代鍵出口貨物進倉資料訊息(EA02)。

 稽查類-(一)船隻急於開航,必須在辦公時間外趕辦結關,預先向結關單位申請派員配合辦理。(二)申請派員開封司多間,提取菸酒。(三)受理旅客委託書、申請留關代辦行李及復運出口期限之展延。(四)受理客輪之船舶進港預報單及船舶出港預報單。

台長: 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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