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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貨樣不再限定查驗階段

海關「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修正,可採更機動的方式取得貨樣,不再限定於查驗階段,也賦予免驗貨物亦得提取貨樣的法據。  基隆關稅局昨天表示,為配合新關稅法實施暨授權海關提取貨樣不再受限於進出口貨物查驗時才可進行,財政部已修正「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第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三十三條條...

新聞台: 航運關貿新聞台 | 台長: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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