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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1 11:46:33| 人氣183|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課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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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從何時開始,課外活動已成為香港中小學生升學的必需品了。

不是說學生都應該死讀書,只是現在「課外活動」一詞的定義已偏向狹窄。都是些甚麼運動啊、音樂啊、美術啊、興趣班的,幾乎全都是多學一些東西,會一門技能。孩子們好像要學會十八般武藝才算是「好孩子」。

一個勁兒把小孩推到各種「課外活動」班上去,是否就是為了孩子好呢?

有興趣的,不用家長推,小朋友自己會央求家長讓他參加。沒興趣的,家長一逼只會產生反效果。柳宗元先生的《種樹郭橐駝傳》說的是現代家長想破了頭也不可能會想通省悟的道理。

坊間的課外活動班為了掙錢,靈活性還比較沒那麼低,學校提供的所謂「課外活動」就更不知所謂了。拿我現在工作的學校來說,所謂「課外活動」不外乎中文學會、英文學會、數學學會、地理學會、科學學會、音樂學會之類,根本就只是傳統學科後加「學會」二字,這能算是課外活動嗎?對學生的五育發展有幫助嗎?

與其耗時間弄這些有的沒的門面功夫,把學校扮成有很多課外活動的樣子,我寧願選擇跟同學一起度過課餘的時光。昨天應某班的邀請,到一位同學的家中燒烤,看到、學到的著實不少。別看他們只是中五生,現在的中五生已經能樂觀面對家庭暴力問題了,至少在社會福利署跟進下,連班主任都不知道學生家中有過這麼一件大事。實在有點為那位班主任 (他正是我的頂頭上司) 感到悲哀。班主任應該是學生最親、最信任的教職員,不是嗎?

相較課堂上的知識,真正課外活動的意義其實在於身教。例如,我自己認為說粗話應該看場合,而不是一面倒的完全不准說。我認為不止對老師,對學校工友、甚至街外的收銀員、侍應、各式人等都應該要有禮貌和尊重。我認為犯錯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像衝紅燈,不過選擇了錯的就應該自己承擔責任。

一大堆的道理,如果學校辦些勞什子「生命教育」,子曰子曰的說教一番,學生會聽嗎?這些應該跟學生一起生活,親身做給他們看呀。

從學生的對話,我可以學到很多將來也許會有用的東西。例如我知道他們從甚麼角度評價老師、對校規有甚麼看法等,還有他們各自的喜惡、學業及愛情的困擾、對前景的憂慮等,這些是比教育學院的教科書更真實的第一手材料,我希望自己能好好珍惜這些共處的機會。

雖然我只是一個小小的教學助理,但我不應該因為自己的職位低微而怠於對學生施教。這不但是做給學生看,更是做給自己看,做給學校看,做給所有教育界同工看。

P.S. 我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聽到教員室中有老師說「現在的學生真不乖呀,男的喜歡打機打波,女的就愛上網 MSN,八八掛掛」實在很想問一下,為甚麼運動、電玩、上網就被定性為「不乖」,中文學會、英文學會、數學學會就被定性為「課外活動」呢?共勉之!

台長: Raymo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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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你老母♥
回訪*
2007-12-22 15:46:17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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