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PChome| 登入
2003-02-10 22:27:49| 人氣3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彰化縣診所協會簡訊 第10期2002-10-01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彰化縣診所協會簡訊
第10期2002-10-01

主編: 陳 信 成


發行人:楊寬誠 500彰化市中華路185號 郵撥:22359563彰化縣診所協會

T :04-8359821 F:04-8359812 M:0912-967250 E: famdoc510@taiwan.com

最新消息




秘書處報告:

A 葯局加強抽樣審查作業

1、申報件數一千二百件以上且釋出50﹪以上或釋出件數超過一千二百件,則檔案分析

2、檔案分析指標:六項若兩項指標被註記則抽審

甲、 總藥費

乙、 總件數

丙、 交付件數成長率

丁、 總藥費成長率

戊、 04平均每日藥價

己、 09平均每件藥價

相對藥局案件分類

09案件:1(藥費核實)

04案件:2(給藥七日以上之慢性病藥費核實)



B 第二期審查醫師聘任辦法與程序

甲. 審查醫師之消極資格與積極資格

積極資格:

陳宗獻醫師建議:(評比依據)

1、是否曾任審查醫師:「是」占70﹪;「否」占30﹪

2、專科醫師年資:大於五年加計一點

3、學經歷:臨床講師、教授、地區教學醫院以上主任加計一分

4、該科審查醫師大於五人以上者,至少一人不受前述加分影響(新進保障條款)

5、特殊考慮因素:縣市分布、個人因素

6、曾任委員加一分

消極資格:

陳宗獻醫師建議:90年度平均月核減率大於3﹪以上者不適宜擔任審查醫師

乙. 遴選時程

丙. 審查醫師遴選會議成員:依據「全民健康保險西醫基層總額支付制度審查醫師管理要點」第五條規定:「審查醫師之推薦,按縣市會員人數比例估算名額,由分區醫師公會推薦,全民健康保險基層總額支付制度分區委員會(以下簡稱分區委員會)審查組審核資格,提建議名單交分區委員會決議,經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全民健康保險基層總額支付制度執行委員會確認後聘請。」

丁. 原則上委員不得兼任審查醫師。



C再議之條件

1. 申覆後被核減點數仍大於50000點或核減率大於5﹪。

2. 被核減之理由未規定於審查注意事項及辦法中,或專審醫師明顯引用不當時。



D 為保障民眾就醫權益,中區分局函轉總局重申規定,各特約醫療院所於民眾就醫時,務必依規定開立醫療費用收據及藥品明細;即日起中區分局將持續進行時地訪查,凡經查有未主動開立收據及明細者,將敬依全民健康保險特約及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予以違規記點,不再先函請院所改善。



E 積欠保費之醫療院所,移請輔導按時繳納,俾免影響自身權益及健保永續經營截至九十一年七月止,中區分局轄區醫事機構積欠本局保險費合計3,335,226元整,其中基層院所積欠1,493,144元整(不含牙醫診所),西醫基層院所有四十八家,經中區分局承保組寄發轉帳約定書及輔導仍未見成效。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積欠保險費、滯納金或利息,經通知仍未繳納者,保險人得以應支付之醫療費用抵扣」;中區分局依規定扣抵,將會影響該月份費用核算,延遲核付日數。請有困難的會員向公會或診所協會報備;若無困難則請按時繳納



F 中區分局目前透過轉介至公益團體或愛心人士的受補助個案(即無力繳納健保費用也不符合低收入戶條件之個人),每月約有四十件,獲協助金額平均每月約三十萬元,惟仍然有許多個案正等待協助,希望有愛心、有能力的團體或個人來共襄盛舉,因此委員會將積極參與這項活動。

辦法:

一、醫師幫助在該院所就醫但欠費待協助之患者

由公會鼓勵會員參與,徵詢有意願醫師,健保局自欠費資料中篩選無力繳納保費且於該院所就醫之個案,由醫師為其代繳健保費,幫助需協助之弱勢患者。

二、於醫師公會成立愛心專戶以協助該縣市欠費患者

各縣市醫師、牙醫師、中醫師公會成立愛心專戶或基金,向會員宣導及勸募。中區分局轉介無力繳納保費個案,由公會審核後,自專戶或基金代繳健保費。

(健保局可透過各種管道及舉辦活動宣揚各縣市公會每月參與情形,以有效擴散愛心轉介活動,鼓勵各界參與,活動可包括:透過健保局發行之健保通訊發行(二十七萬份)、健保局之洽公場所(一樓服務中心、各縣市聯絡辦公室)、不定期發布新聞稿等方式公布捐助情形,舉辦受惠者與捐助人握手會、致謝座談會、愛心人士專訪等活動)。各縣市公會亦可同步舉辦愛心擴散活動。





台長: aq
人氣(30)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