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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9-05 12:55:06| 人氣17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幻化觀點:那年我們身處時代怒潮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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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當年解除戒嚴以前的台灣社會,就開始有大大小小的社會運動產生,那時的媒體對這些運動還不會有大篇幅的報導,原因自然是還不見容於主流價值觀,不被新聞自由的理念所接受。這是有點突兀的,既然新聞報導強調自由客觀,獨立自主,為何對這類爭人權及自我生存權利的社會力展現活動,不願意賜予該有的報導篇幅,以公正的第四權的自由行使權利,讓社會更趨向於社會公義?挑明了說,當時並沒有這個環境。
  政治主流勢力仍以威權體制為主,雖然蔣經國正在努力使台灣走向自由民主的路子,但骨子裡仍是保守勢力的殘餘,國民黨終究還是統治了台灣這麼些年,對於掌握國家資源及大行掠奪仍持續進行,運用各種宣傳計倆及民族情感的動員手段,將人民對自我權利的認知概念蒙敝起來,使台灣大多數的人民仍相信政府的大有為領導,造就了台灣和諧富庶的生活環境,而忽略了自由的真義。自我權利也在不知不覺中未曾受到應有的重視。

  這是一個全民動員的時代,雖然反攻大陸的夢想不在了,中華民國仍奢望受到國際的重視,為了國家的整體利益,個人的私利有所犧牲也是值得的。但這些說法以今天的眼光觀之,無非是謊言一場。為了維繫政權的永續掌握,國民黨所遂行之巧取豪奪,是造就今日擁有豐厚黨產卻寡廉鮮恥地仍霸住不放,並虎視眈眈地望著四年後的復興大業。不過,在那個時代環境裡,這一切都顯得那麼「自然」,沒有人會發現原來自我權利是值得主張的。

  漸漸地,隨著民智漸開,西方自由民主的觀念,加上全球化趨勢的全面啟動,台灣也不得不走向自由民主的道路。開始有人為了主張自我的權利而走上街路,表達出來自社底層的聲音,要求社會公義真理的對待。種種不平與權力分配不均,造成利益受損而要求補償平反的聲音,此起彼落,政府漸漸也成為抱怨評論的對象。這也不過就是這些年的事,但也讓我們看到蓬勃社會力的發動,要求平等對待,階級之間的不必要敵視,要求打破,更重要的是,社會資源的再分配。

  有學者將這段社會運動蓬興的過程稱為市民社會的啟蒙與力量的集結,向代表公權力的政府表現以往的不公與不義,終要受到人民的唾棄。農民運動、原住民平權運動、婦女運動、反核四運動、甚至是黨外政治運動,都在短時間內發出必要的聲音。大家運動方向明確,向長期執政卻無能力維持社會公義原則的政權,討回公道。

  對自我權利的回復主張,不能單單以為滿足個人私利而忽視社會秩序視之,此舉不僅是忽視了長期執政對人民私利的荼害,也忘記社會不過是個人的有機集合,如果僅以集體主義的角度論述個人與群體之間的關係,則不免將政權推向專制獨裁,走歷史的回頭路。這是長期歷史背景運作下的結果,絕對不是意外。

  所以我們看到不斷有社運團體的形成及串聯,試圖以不同的角度,不同的運動形式,向政府發出來自人民的聲音。政治漸漸變成了滿足與討好民眾的演出:誰越賣力討好選民,誰就擁有更大的權力。

  社會運動經過這麼多年的實踐與反省,運動性格漸漸消失,個別議題式的運動團體轉型成為傾向社區內化性的活動,反而現時經常在街頭上出現的,反而是利益請求式的,將活動目標設定更小的自我維護團體,如林肯大郡受災戶陳情、中華電信員工抗議民營化的不當措施等,目的是私我利益的實踐,少有擴散性及普遍性,正當性及合理性當然可再討論,但當年那種以議題式的請願活動的大規模示威活動,反而少見了。藉由活動達於教化目的的,更屬異類。

  這是自由民主以後民粹主義實踐下的必然結果?倒不這麼認為。當社會力集結到一個程度以後,再動員集結所可能耗去的社會成本,千百倍於社會運動本身,反而不如去從事社區深造的工作,來得有實效且符合正義原則。不過,雖然這可以解釋社會運動的類型在近年來所做的轉變,但終究是粗糙的,且沒有經過必要的科學檢證,自然也是可以再討論的。

  謹以此短文,紀念那個曾親身參與、卻未曾持續貫徹理念實踐工作的舊歲月。
發表於《幻化意識電子報》第83期,2000.9.5出刊

台長: 徐江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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