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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1-02 00:41:17| 人氣18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私利與公益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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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夜市或是流動攤販偶而匯集之處,常會發現一種特殊的攤販,小小的攤位沒有人看顧,只陳列著一眼就看得出來的盜版CD,粗劣的印刷,卻幾乎將市面上最暢銷的專輯一網打盡。人潮來來往往,偶而會有青少年流連佇足,看看有沒有自己偶像的專輯。價格很便宜,往往是一百塊錢一張,送五張送一張。如果選到中意的,自己算算多少錢,將錢塞進攤位電燈支架上一個貼著簡單告示的小容器裡。一切進行得是那麼自然,交易也以類似良心事業的方式,似乎陳述著遙遠古老鄉間對人誠實的絕對信任的神話。

  在世紀末的台灣,出現這樣的景況,總不免令人多看幾眼。真不愧「海盜王國」的名號,利用電腦燒錄的技巧,直接將CD轉拷成光碟片,再重新包裝,低價促銷。只要有利可圖,只要有販售的價值,都是商人盜拷的目標。原本是為了個人儲存資料便利的科技產品,如今成了牟利的工具,腦筋動得快,也顧不得什麼侵犯智慧財產權的侵權行為,先賺一筆再說。

  商人獲利的來源,在於利用極低的成本,就複製了他人心血的結晶,剝奪了他人合法商業利益,甚至生存之道。儘管歌手一再透過各種公開的宣示向盜版挑戰,但盜版事業從來沒有因此而遭逢挫折,消費者依舊趨之若鶩,不肖商人依舊能獲取暴利。這是個相互依生的共犯結構體,消費者以低價購得商品為樂,不肖商人也樂於提供低價的商品,不管商品的來源及背後所可能衍生的法律問題。正統的音樂工作者只能在商業體制及消費者私利的夾縫中,眼巴巴地看著盜版事業日漸猖狂,侵奪合法業者的生存空間。

  沒有消費者貪小便宜的心態,也不會造就盜版事業的飛黃騰達;換句話說,盜版事業能在台灣屹立這麼多年,絕對有其生存的空間。法律對此類犯行的制裁,無法達於喝阻的效果,相對於其他治安事項的維護工作,警察機關又給予一定權衡的空間,為了績效,寧願花力氣從事重點工作的取締與執行,也沒有閒情逸致去抓盜版業者及商家。智慧財產權的觀念提了這麼多年,實際又受到社會大眾多少的關愛,不免令人質疑。

  其實最有趣的還是一般消費者的心態,除了想花比較少的錢外,實在沒有什麼好辭就的。買一張正版專輯的錢,可以買到三張以上的盜版專輯,雖然現在的青少年基本的消費能力都有相當水準,碰到實際的問題,還是會多所盤算,至於合法業者的生計問題,根本就不是消費者所關心的。

  如果去問問他們自己的偶像歌手被盜版打垮不再能出專輯時,該怎麼辦?他們至多會露出狐疑的表情,然後天真地說,那就再換另一個偶像。當公益碰上了私利,矛盾與對立的情況出現時,總是會回到現實的考量上,就算歌手們再怎麼宣示向盜版宣戰,總歸是無濟於事的。

台長: 徐江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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