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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1 22:54:00| 人氣1,88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中華電信MOD服務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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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台記者:劉福堂

一、公司簡介: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分設北、中、南、國際、數據通信、行動通信分公司、電信研究所、電信訓練所共八大分支機構。實收資本額: 964億元,員工人數: 29,000人,主要業務客戶數 ( 93年 1月) 業務項目: 市內電話客戶數13,150仟戶,行動電話戶8,400仟戶,無線電叫人112仟戶,公用電話132仟戶,網際資訊網路3600仟戶,ADSL 3000仟戶。互動多媒體為新增業務:由北區分公司增設多媒體處,負責統籌規劃推廣等工作,負責提供多媒體隨選視訊(Multimedia On Demand MOD)服務,使客戶家中的電話就像神奇的寶盒,在打電話的同時,尚可以一邊上網發e-mail,一邊連接電視機收看高品質、數位化的互動式電視、電影節目,讓客戶在資訊化世界裏,悠然享受高品值的e化生活。

二、提供的服務現況:中華電信MOD 數位互動電視服務正式開播電視、網路、電話三線合一優質電視由您做主,本來台灣的電視頻道久為台視、中視、華視、民視、公視相繼成立,才轉變成無線電視「五霸」稱雄的局面,中華電信於93年3月3日正式跨足有線電視產業,推出『中華電信互動數位電視MOD』服務,ADSL系統(MOD)功能:1.隨選視訊(包含電影、戲劇、KTV等)2.金融資訊 3.教育4.遊戲5.旅遊及生活資訊5大類節目源。
(一). MOD兩大類型系統收費:同樣使用STB而透過不同的系統約可分為兩類:1.ADSL費用+MOD基本費+資訊使用費收費:499+150+299元其他VOD有包 月和計片等不同計價方式,用多少算多少,有效期間內重複觀賞只算一次費用,而且費用隨電話帳單收取,還能直接查詢使用紀錄。
2.Cable系統收費:Cable收視費+以上功能基本費+資訊使用費580+799元
(二).MOD產品定位:
屬於全家人寬頻服務的網路電視由於MOD之名稱已為市場上大眾所知曉,因此擬沿用MOD為本產品名稱。
(三)MOD目標消費分群:
1.MOD是屬於全家人的服務,但若加上對新商品的接受度,同時對服務品(如影像品質,曲目更新)的要求程度來說,在MOD上市初期,年輕的上班族將是最佳的切入角度,透過這些家庭中的意見領袖將MOD帶入家庭,再吸引其他家庭成員使用。
2.對25-40歲白領上班族而言,MOD提供了高品質的多樣化服務內容,當它使用MOD可以更容易得到想要得資訊,而且能與全家人共享。
(四)MOD目標客戶群
提供已裝設有ADSL用戶且離機房距離為2.5公里以內經電腦經程式篩選出目標客戶群。
(五)MOD傳播策略:透過大眾媒體廣告、網路活動、直效行銷、公關操作、社區活動、雜誌、專訪等方式,迅速提升目標消費群對中華電信MOD內涵的認知及媒體選擇,讓消費者了解MOD已是一種趨勢,將大幅改變未來家庭生活。
(六)MOD直效行銷-
1重點突破,DM(帳單):利用現有ADSL客戶名單,做最經濟有效的宣傳, 製作MOD體驗光碟發送,用最直接的方式讓消費者了解MOD。
2電話行銷:一對一電話宣傳,社區實機展示,利用星期假日在社區中提做實機展示,透過大尺寸螢幕讓社區民眾看電影、唱卡拉OK、看股票行情,並舉辦有獎徵答,提供現場申辦優惠。並推出創始會員優惠,免收MOD裝機費,基本頻道收視費前半年免費,後半年半價優惠每月七十五元,該優惠內容係依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辦理,經台北縣政府及基隆市政府核可實施。

三、結論及建議:中華電信寬頻多媒體服務(MOD)係利用該公司現有之電信機線設備ADSL,附加電腦及相關應用系統等軟硬體設備提供之加值服務,屬第二類電信業務。經86年試用至今經申請執照、獲行政院新聞局核准並經電信總局檢查核可、且依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辦理,終於93年3月3曰上市。因上市次日台灣有線視訊寬頻網路發展協會質疑該公司MOD促銷有違公平交易法,可見政府間之政治角力場,為求事權統一,建議政府應成立專責單位以求事權統一。低價促銷搶佔市場佔有率並潛入市場,目前用戶數一萬戶,待裝戶約一萬戶,現在正在擴充硬體設備及促銷活動,並開拓節目片源與策略聯盟,增加頻道。低價促銷成功,市場潛力十足目前ADSL用戶約300萬戶,由北部先供裝年底再延伸至中南部地區,建議加強業務預測人才培訓,以達市場供需平衡之導向。

參考書目:
1.中華電信網站:WWW.cht.com.tw
2.中華超媒體公司
3.MOD簡報等

台長: h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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