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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0-06 21:21:20| 人氣23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哈利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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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哈利波特--神秘的魔法石(Harry Potter and the Philosophers’ Stone)
作者:J.K. Rowling
譯者:彭倩文
出版社:皇冠出版社
出版日期:24-Jul-2000 初版三刷
ISBN:957-33-1724-9
書評作者:Michael Lee


哈利波特,2000年夏天席捲全球的閱讀狂潮;
哈利波特,隨時有惡龍吐焰、青蛙涎四溢、風乾蝙蝠翅、白兔跳出魔法師黑帽的奇幻世界;
哈利波特,一本從八歲到八十歲完全風靡的精采小說;
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是一本很難被定位的小說。它本出於童書之列,但魅力卻重擊了青少年及成人;它應當屬於暗黑魔法系(看看那些橫行於書中的惡龍、山怪、魁地魔、獨角獸...),但字裡行間不時泛起的金黃色光芒(友情、美食、團隊合作、孺慕之情…),卻又讓全篇基調不至落於灰暗;它原該充滿天真爛漫,但卻隨著劇情推演而逐步涉入魔界陰謀,並在末了引爆了一場正邪大戰……那,哈利波特究竟是本什麼樣的書呢??

筆者認為,哈利波特有其童稚之處、亦可見其作者對劇情編排的用心。以下筆者期望嘗試由童話、寫作手法、戲劇元素等幾個方面,來跟這位「佛地魔的剋星」過一過招。

先從童話談起 : 一般讀者對哈利波特的標準印象,大約不脫「這是一本童話故事」。當飛行、掃帚、貓頭鷹、惡龍、魔法石、咒語,通通變成生活中的陽光、空氣、水時,讀者十有九八會無法否認本書的童話性質。不過,童話的特色,其實並不止於使用一些不存在正常人生活中的要素;如何用想像編織出世界的合理性,同時用簡單洞悉複雜,才是童話最吸引人的地方。

例如: 魔法師當然與正常人不同,不然正常人為什麼不會魔法?可是,正常人要經過學習、考試,才能學會常識,累積智能。魔法師難道只需要坐在陰暗的山洞裡、揮舞著魔杖,嘴裡念念有辭,煮熟兩三隻青蛙加蝙蝠翼,就可以對魔法由「不知」變成「知之」了嗎?當然不是,在讀者心裡,魔法也應該要經過逐步學習、經驗累積,才能成為一個魔法師的。所以,有七年的魔法師學程、加上高年級跟老師可以輕易地將低年級施法翻個跟斗,哈利波特裡魔法世界的合理性,才有了基本的架構。而奠基在這合理性上的不合理性,也才能為讀者所接受。否則,如果書一開始先來一場哈利大戰佛地魔,而且劈天裂地的破壞性法術層出不窮、諸般萬物被變化系魔法給玩弄於掌上;大概不出十頁,讀者就會合上書本打呵欠去了吧?

但是就童話的根本特色 : 用簡單洞悉複雜而言,哈利波特的骨子裡卻並不是那麼童話的。很多人將哈利波特和小王子類比,筆者就相當不以為然。童話最吸引人的地方在於:一份簡單澄澈,可以洞穿人心。小王子的星球並不複雜,不過就小王子、一朵玫瑰、一隻狐狸,如此而已。但是小王子對玫瑰的鍾愛,與狐狸的友誼,卻可以流露出最根本的動人、跨複雜而不變。這,才是童話最迷人的地方。

哈利波特卻並不如此。與其說讀者是因為哈利波特的單純所著迷,倒不如說讀者是因為被每一頁層出不窮的新把戲所眩目。從古靈閣開始,九又四分之三月台、光輪兩千、魁地奇、意若思鏡,到魔法石、隱形斗篷、山怪、人型棋盤以及最後決戰,J.K.羅琳總有新的花樣變出來,而讀者也為這新鮮所眩惑。如果重複閱讀哈利波特這本書,恐怕很多成人甚至青少年會覺得不忍卒睹;而筆者在讀完第二遍之後,也在在印證了筆者原先的看法:吸引我的,只剩下哈利獨對意若思鏡時的雙親孺慕,以及最終決戰小飛俠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的團隊精神。最動人的情感,並不需要華麗繁複作為裝飾。而因為欠缺了童話直指人心的單純,儘管哈利波特的故事鋪陳,都是透過童年最熟悉的要素開展,筆者還是認為:把哈利波特當成冒險小說或科幻小說來閱讀,可能更為允當。

其次,就故事結構的鋪陳來看,筆者認為許多情節值得商榷。最根本的兩個爭議在於:哈利需要在第一集的最後,就跟佛地魔打一場大戰嗎?而奎若替代了石內卜,成為劇末佛地魔的大爪牙和哈利對陣,合適嗎?

先談戲劇的兩個簡單概念:反高潮與高潮。走了二分之一本書,讀者都一直認為:石內卜才是正港的壞胚子。最後來了一個懦弱的奎若,替代石內卜上場。筆者相信讀者一定感到錯愕萬分、而不是羅琳期望中的吃驚。羅琳期望些什麼呢?我猜,她期望帶給讀者一個驚奇(surprise),營造所謂「反高潮」的故事情節,所以才來了這麼一個奎若,擺了石內卜一道,成為佛地魔的單傳弟子。

問題是:任何劇情都必須講究所謂的「合理性」,讀者才容易被作者說服。第一集結局作者的安排,顯然不如預期。看看奎若這個人:沒有任何可以突出其性格的事件。美其名是「懦弱」,但其實是讀者根本不熟悉這個人,連奎若怎麼個「懦弱」法都難以名狀;這又該如何反高潮、跳出讀者的預期呢?因為讀者根本對奎若就沒有預期啊!筆者認為:如果羅琳真要擺讀者一道,讓海格或麥教授來擔當奎若的位置、甚至是鄧不思多扮演雙面人;都真能給讀者一個「驚奇」。畢竟,海格或麥教授或鄧不思多,讀者都倍感熟悉、甚至能「預期」他們「不該」跟佛地魔掛勾。這,才有出人意表的功能。

再談壓軸好戲:像哈利和佛地魔最後決戰這種情節,鮮少例外地被安排為武俠小說的壓軸;正邪兩方貫穿全書的恩恩怨怨,必得靠著一決生死才能有所終結,而讀者累積的情感能量,也才能找到堤口紓解。所以正邪雙方的等量齊觀、讀者的情感認定、過程中的恩怨積累,都是一場壓軸大戰不可或缺的要素。

舉例而言:古龍絕代雙驕裡面燕南天和移花宮主的驚世之戰。燕南天從絕代雙驕的第一頁起,就透過追殺十大惡人鼠竄至惡人谷裡,樹立了江湖正派在武功上、道德上的最終依歸。即使其後燕南天便被罷斲武功,但在最終章來臨之前,古龍可以讓燕南天復出、迅雷不及掩耳地處理掉幾個反派,公告讀者:在最後一刻,正派的萬里長城又回來了!從而讓讀者高度投射出決戰的第一主角。而移花宮主呢?武功上,她從來是無可置疑的邪派第一高手,出手殺人於無形;在讀者的情感上,古龍讓她跟小魚兒在面對十二星相的過程中,暴露出她性格上的脆弱,進而讓讀者完全同理這個有武功沒人性的超級怪物(若非沒人性,恐怕也不能如此的強!)….

於是,不管燕南天和移花宮主的過招起手誰強誰弱、最後一戰誰勝誰負,讀者都已同意這勢均力敵兩方,有參戰資格的正當性了;讀者也已接受這最後一戰,有其無可迴避的必要性了;這場仗,才打的起來。戰前風雲的醞釀,我們也才能稱之為「精采」。

不過看哈利跟佛地魔的這場追逐,筆者只能說:唉!!別太認真……原因在於:一,佛地魔和哈利在書中素無瓜葛。可憐的哈利一直被別人告知:在他襁褓時代,就擁有「不可知」的神力,擊退魔界第一怪頭佛地魔…...在哈利的成長過程、以至於最終章之前,哈利從不曾跟這個老怪物有任何碰頭、或恩怨釐清、或他人轉述的機會。說的白一點:兩人關係真是「八竿子打不到一塊」。怎麼會在最後,來了這麼一場仗呢?其二,哈利的「不可知」神力,也只有在飛行這件事情上,有機會作過小小的證明(甚至還贏了兩場魁地奇)。但筆者相信:就武功上而言,「會飛」是絕對不等於「會打」的;何況,哈利連小毛頭馬份都不一定打的贏!!又怎麼可能有資格跟魔界第一怪物放手對陣呢?三,佛地魔的角色,很像是金庸神鵰俠侶中的金輪法王:空有邪派第一戰將的威名,卻不曾真正(在書中)展現過令人震駭的殺氣。佛地魔一直像抹淡淡的影子,羅琳喜歡讓他出來嚇人的時候,就朗誦「魔界第一怪物來囉!!」,並讓周圍的人不忘記打個寒噤。問問有哪個無辜角色枉死鬼城、或是被附身利用?答案是一個也沒有,到最後才冒出來一個奎若。而且劇終有一大堆讀者不關心也不曾想過的關係冒出來,像是為佛地魔的存在背書,證明大反派應該存在。

所以看看這場遊戲:小娃娃對大惡魔、小毛頭對大高手、手無縛雞之力的小鬼對沒聽過害了誰的怪頭、熟悉的哈利對不知道哪裡冒出來的佛地魔……


這真是經典一戰。


筆者認為:小說如戲。重要者仍在情感張力的鋪陳、以及劇情的合理性。當讀者心甘情願為作者所擺弄,而且閱畢合卷仍激盪不已,小說等級高下即判。所以從這一點,跟隨最後決戰的邏輯,讓我們來嘗試看看:該怎麼讓這場驚天地泣鬼神的戰役,成為經典。

1. 讓哈利成為一個讀者認同有高度潛力的武功高手:
筆者一直認為:羅琳浪費了哈利額前的閃電印記。在飛行之外,哈利也應該有機會被證明:身懷絕頂武功稟賦啊!!而閃電印記,正是一個最好的圖騰。所以,例如:海格飼養的惡龍作亂,在危急之際,哈利無意識間額前發出強光,一道閃電擊斃惡龍…...嗯,雖然不符合本書闔家觀賞的普遍級原則,但不失為一個將哈利合理化為正派高手的好方法。關鍵在於:一定要無意識、而且要強的令人害怕。因為如果有意識就可以這麼強,那其他苦練有成的正派高手,不就……

這種武功高手的典範,當以七龍珠中每逢滿月就變身成超級金剛的孫悟空為最。

2. 讓佛地魔展現出邪派第一高手的氣魄:
例如:三不五時就描寫某人、而且必須是讀者高度認同的人,被佛地魔在幾下過招之後給買單,讓讀者在情感上受到巨大震撼,才能襯出佛地魔的邪派第一高手地位。關鍵在於:必須讓讀者對邪派感到驚懼、而且感到時時刻刻有無所不在的威脅;當世界的穩定性隨時會被無法預期、無法抵抗的力量摧毀,惡的代表性才能成立。

3. 讓哈利跟佛地魔有更多的對面理由:
例如:哈利親愛的海格被殺戮、父母當年雙亡的細節被哈利知悉、同學們一個個莫名的消失、鄧不利多被佛地魔打成重傷、小龍被佛地魔感染殺戮成性…..

當周圍的支柱一個個倒下、當哈利有不得不戰的理由、當哈利被確認有潛在的力量得以一戰、當佛地魔已經成為讀者揮之不去的夢靨;這場戰役,才能被稱之為經典,也才有了開場的理由。

不過,筆者很抱歉的是:經此更動,哈利波特已成為驚悚謀殺小說,如果讀者不能接受,尚乞見諒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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