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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0 11:24:49| 人氣3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綠版反媒體壟斷法:捉大放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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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8日電)民主進步黨今天推出「反媒體壟斷法」草案,禁止媒體因整合而使其市占率超過1/3;但獨立新設他媒體者,不在此限。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今天主持重大議題協調會報,討論民進黨版「反媒體壟斷法」草案,並由前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施俊吉、智庫媒體小組召集人馮賢賢進行立法報告說明。

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表示,「捉大放小、重點管制」是這次立法原則,在民進黨版的條文中,清楚明文規定只針對5種最主要的傳播媒體與傳輸平台進行規範,包括系統(訂戶數在1萬戶以上者)、無線電視台、新聞及財經頻道、全國性廣播與全國性日報,而非不分輕重把所有媒體都納入管制範圍。

他說,民進黨以客觀與科學數據為指標,吸收公平交易法的執法經驗,採用以市場家數、訂戶數、發行量或營業額計算所得的市場占有率為標準,訂定絕對禁止整合的紅線。

民進黨版草案禁止系統與其他四類媒體整合;禁止無線電視台與無線電視台相互整合;禁止系統的水平整合超過市占率的1/3;禁止媒體因整合而使其市占率超過1/3,但獨立新設他媒體者不在此限。

林俊憲說,民進黨草案另增列「媒體股權資訊揭露」、「公益訴訟」、及「爭議調處與仲裁」等機制,強化反壟斷監督的公民參與。

林俊憲指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迫於壓力所提出的法案初稿,不分輕重,納管全部媒體,採無法測量、不具公信力的收視率、收聽率、閱讀率做為管制標準,讓反壟斷執行窒礙難行,恐將淪為假改革、真擴權。1020318

綠版反媒體壟斷法 學者:可操作性高
時間:2013/3/19   撰稿‧編輯:江昭倫    新聞引據: 採訪

民進黨18日推出「反媒體壟斷法」草案,禁止媒體因整合而使其市占率超過三分之一;但獨立新設其他媒體者不在此限。傳播學者與媒改團體指出,相較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以收視率作為判斷媒體是否壟斷的標準,民進黨的版本規範明確,「可操作性較高」。

民進黨版的「反媒體壟斷法」採「捉大放小、重點管制」原則,只規範訂戶數在1萬戶以上的系統業者、無線電視台、新聞及財經頻道、全國性廣播與全國性日報等5種主要傳播媒體與傳輸平台,並以市場占有率不得超過三分之一為標準,訂定絕對禁止整合的紅線。

台大教授張錦華指出,民進黨版本採市占率為反壟斷標準,資訊較透明,而且法條只規範資訊性的新聞媒體,對於其他像是電影台、體育台等頻道不予管制,「可行性較高」。她說:『(原音)民進黨的這個版本的管制的重點、焦點比較清楚,也不至於傷及所謂媒體產業和數位匯流的發展。』

張錦華批評NCC提出的「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採閱聽率計算,模糊不清;此外,法條中禁止整合的紅線標準太過寬鬆,黃線標準又太嚴,給了NCC太大的裁量權,未來只會造成更多爭議。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陳曉宜也表示,民進黨版的反媒體壟斷法確實容易操作,但她更憂心的是「市占率」與「收視率」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反媒體壟斷思考與做法,民進黨與NCC兩個版本根本無法整合,勢必影響反媒體壟斷法的立法時程。

 

綠版反媒體壟斷草案全文

http://www.dpp.org.tw/news_content.php?&sn=6519

 

 

台長: Connie_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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