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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0-08 13:35:58| 人氣788|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失敗的民主藍圖--汪精衛與中國政治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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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引言:
一、 本文由波波老爺譯自土屋光芳著,《汪精衛と民主化の企て》,東京:人間の科學新社,2000年11月10日出版,譯出其中末章結論部分。感謝麗真打字。
二、 汪精衛在辛亥革命時,曾寫過「引刀成一快」那樣豪情萬丈的詩句,慷慨年少,流露出無畏生死的勇氣。但自民國二十五、六年起,他主張對日一面交涉一面抵抗,之後成立汪偽政權,在中國歷史上留下漢奸污名,形象似大變。為何一位愛國少年,終走至遭人指責的「賣國奸人」地步,我認為這涉及讀史最有趣的部分。我們宜明白當時特定時空,再下判斷。讀至汪政權仍擁青天白日旗為國旗,只是旗上另加黃色三角形飄帶,上面寫著「和平、反共、建國」,這一段記載,令人不勝唏噓。
三、 日人對親日之汪政權研究,自然多如過江之鯽,我們不必盡信之,但仍有參考價值。本章之譯出,目的即在提供友人撰寫改組派研究之參考。
四、 以下小標為小編所增,原書無分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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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將汪精衛的政治生涯,觀察其言論活動,大致區分為以下三個時期。亦即:

一、 辛亥革命以前:以滅滿興漢為政治理念。
二、 一九二○年代後半以後:國民革命政治理念時期。
三、 一九四○年代前半:以大亞洲主義為政治夢想時期。

然而仔細檢討其主張內容,至少自一九一一年辛亥革命以前,至一九三二年成立蔣汪政權時為止,汪精衛一直扮演企圖使中國政治民主化之政治指導者角色,此為筆者基本主張。


Ⅰ汪與無政府主義及其國家國際觀

在辛亥革命以前滅滿興漢政治理念期中,汪精衛不但以「民族主義」打倒滿族貴族政治,同時力說以「國民主義」,一併打倒幾千年來的專制政治。他在此一時期主張,中國需要「種族革命」與「政治革命」兩種革命。汪精衛並利用漢民族中心主義及盧梭等之天賦人權論(人民主權論),來正當化此二種革命理論依據。再者,此一時期汪精衛的特徵中,不只從事滅滿興漢的政治理念言論活動,他作為革命家,也有企圖暗殺清朝人士而失敗過的事實。從後者行動觀察,當時汪精衛顯然確實受到無政府主義者影響。

因此在本書第一章裡,筆者嘗試從汪精衛是否是無政府主義者的角度來觀察。的確,辛亥革命以前,汪精衛受到東京團體無政府主義者影響,或許可以說以實行暗殺或恐佈主義者研究;恐怖手段是政治上的弱者,站在反體制一方的合理戰略,並非無政府主義者值得一提的特有現象。因而對汪精衛而言,可能無政府主義只是正當化恐怖主義理論部分程度而已。另一方面,辛亥革命後的汪精衛,事實上拒絕官職的引誘,從事組織「繼往會」,並參與「勤工儉學運動」,據此推測,主張以教育形成新人物的巴黎集團的無政府主義者,對他似乎不無影響。雖然如此,辛亥革命後袁世凱獨裁體制的結果,似乎使他體認到無政府主義之侷限,因而對無政府主義輕視國家與政府,不願遵守立憲體制之主張提出批判。之後汪精衛開始與無政府主義者劃清界限,為打倒帝制或專制,可以說為實現國民主義及民權主義(民主主義)目標,而再度加入孫文指導下的廣東政權。

在本書第二章裡,嘗試分析辛亥革命前後汪精衛的國家觀。在汪精衛國家觀裡,辛亥革命之前,他觀察到國家作為民族支配機關與利益調節機關的不調和;但在辛亥革命後他卻指出:國家被認為是利益調節機關,並對此提出批判。由此觀察,汪精衛一方面順著自由主義國家觀,另一面已經明白顯示他對所謂國民國家(民族國家,Nation-State)具有特別的理解。也就是,他似乎不把中國看成如同歐洲的近代國家(國民國家=民族國家),不像他們是不同民族超越國民而形成國家;他一向認為,中國具有「漢民族國家」傾向。辛亥革命完成打倒清朝=滿族統治,回復漢民族國家,達成「種族革命」,然而卻無法打倒千年來的「專制政治」,可說依「國民主義」的「政治革命」終歸失敗。如此觀察,滅滿興漢的政治夢想者活動,促成喚甦漢民族中心主義的作用是確實的。但辛亥革命後,汪精衛國家觀特徵可以觀察到以下新展現。亦即他假設,人民的集合,是由家族,向都市、國家、世界「進化」,認為國家為「非永久」、但「過渡的」存在,同時國家不會因競爭而消滅,是故諸國家唯有在「進化」為世界組織過程中,始有可能成為相互利害一致,所以他極力主張,應努力使國家不致「退步」至國家以前的階段。汪精衛在辛亥革命後留學歐洲時,曾在歐洲親自體驗第一次世界大戰,他認為大戰原因之一,在於各國沒有存在超越國家中心道德之世界中心道德觀使然。

在本書第三章,試就汪精衛參加孫文指導下廣東政權前,他的國際政治觀,及批判當時日本對中國政策論據作研討。辛亥革命後汪留學歐洲時,剛好遇上第一次世界大戰,他所感受到的教訓是,民主主義的勝利與軍國主義的敗北,同時,為確立將來國際社會和平,列強為正當化武力政治,應否定社會達爾文主義,以「人類共存主義」理念為基礎。汪精衛嘗試將此種普遍理念,移植為中國民族主義的基礎,筆者認為這顯示他想壓制過去強勢的漢民族中心主義。他更進一步認為,國內民主之發展,與國際政治上人類共存主義之發展,二者具不可分的關係,因此,「國際聯盟」以和平方式處理國際社會紛爭,也有受其重視之傾向。再者,透過考察第一次大戰時之日中關係,汪指責北京政權為勾結日本軍國主義的政權,同時,依人類共存主義理念,他主張應打倒日本軍國主義。後者顯示,汪精衛未必是一般所想像的終其一生都一貫「親日」的人。


Ⅱ反蔣與聯蔣

然而,一般而言,孫文指導下的廣東政權(一九一七至一九一八年、一九二0至一九二二年、一九二三至一九二五年),軍事基礎相當脆弱。一九二二年陳烔明叛變後,孫文以俄國援助為背景,與萌芽中的中國共產黨合作,也就是決心實行國共合作。第二次廣東政權時期,汪精衛再度與孫文合作,採用俄國顧問,與各地軍閥交涉,積極推進國共合作,安撫反對國共合作的右派等等。此時汪係以國民黨左派指導者,為國民革命之理念大顯身手。孫文死後,一九二五年在廣州成立中國國民政府,汪膺選為主席。然而之後,因國共合作的是非而激化黨之對立,反共動向強化,一九二六年三月,蔣介石引起中山艦事件之後,國民黨左派指導者汪精衛被政府放逐。一九二七年四月,汪接受國內全體政治勢力的邀請而歸國,實現武漢政府之「分共」,把寧漢分裂之武漢左派政權(含共產黨)與南京右派政權(蔣介石),順利統合成功。然而,因追究共產黨引起的廣州事變責任,汪無法實現其掌權之企望,因而再度出國。另一方面,在武漢實施「分共」的左派,以「新國民黨左派」之名結集,從中並以陳公博為中心而結成改組派。改組派反對蔣介石把軍、政府、黨之權力集中化的動向,展開反蔣運動,更與地方軍閥聯合,進行反蔣戰爭。之後,至一九三二年一月蔣汪合作政權成立為止,汪精衛擔任反蔣運動指導者,不斷對蔣介石的國民政府挑戰,兩度成功結成反蔣大連合。其間,在一九二九、一九三○年時,汪精衛定下了國民革命的目標為民主政治。

在本書第四章中,探討一九二○年代中期以後,國民革命的政治構想時期,汪精衛研究在中國實現民主政治的可能性,試究明最後的中國政治民主化的計畫為何。汪精衛認為「分共」前後,國民革命之目的、手段及對象等均有變化,因此重新規定國民革命之目的為「樹立民主勢力」。換言之,他以為國民革命就是向民主化移動的過程,擬透過反蔣運動,實施中國政治民主化的具體計畫,亦即依循孫文「建國大綱」所提示之軍政、訓政、憲政三項次序而行。孫文計畫之特徵在於憲政之前,有必要設置「訓政」時期。汪精衛極力主張,應對此「訓政時期」加上制定「約法」,以保障國民諸種權利。他認為,南京政權變成蔣介石個人獨裁,其原因正在於蔣以訓政為藉口,而不制定「約法」。汪精衛「訓政」論的特點,雖然與南京政府二者同名為「訓政」,規定「黨治」,但汪認為需依「黨治」而養成民權。具體而言,汪主張先行制定「約法」、保障國民各種權利,之後訓練人民行使政治自由,從縣級實行「地方自治」而至憲政,他如此策劃民主化路線,實值大書特書。再者,汪精衛亦提倡召開「國民會議」,以使國民領會國民黨方針,同時為防止軍隊成為軍閥,應以黨治軍,以作為人民軍隊等等。

本書第五章擬闡明一九二八年秋前後,國民黨左派中,以陳公博為中心之改組派,進行反蔣運動組織,但身為國民黨左派指導者的汪精衛,卻為何拒絕擔任此一改組派指導者之問題。本書認為其理由為,汪精衛不但原來就不贊同陳公博所確立之共產主義色彩濃厚的思想體系,且改組派只不過是國民黨內一派而已,而汪精衛本人卻頗有孫文繼承者自尊之意味,所以與其擔任某一黨派之指導者,不如作為「黨全體指導者」,汪此一自我認織亦很強烈。如果作此假定,則為何汪精衛一方面拒絕擔任改組派指導者,而另一方面卻擔任反蔣戰爭理論方面指導者的疑問,自然可以得到合理說明。如此,汪精衛在批判蔣介石的國民政府的過程中,亦可對合乎孫文構想的民主化計畫作出一格式化設計。


Ⅲ汪之中國政治民主化規劃

汪之中國政治民主化計畫中,最重要的是:「訓政時期」雖是「黨治」時期,但須制定約法,保障國民諸權利,以進行民主化。如此主張,與蔣介石政權所揭櫫以「訓政」正當化其論理相互對立。亦即,汪精衛認為,孫文「訓政」之旨在於制定約法,以「黨治」作為實現「法治」之過程,而「黨治」則非實行「民主政治」不可。

本書第六章中,以汪精衛約法論為線索,試就江精衛民主政治論之可行性及界限提出研討。依汪之說法,「約法」就是訓政時期的暫定憲法,訓政之目的在於防止回到過去的專制,以訓練人民行使政權為目的。汪從立法、政治、財政三個側面說明約法之特徵,立法、財政的另一面是企圖「法治」,而政治的另一面則具有「黨治」內涵。如此,汪精衛認為,「訓政」是從「黨治」至「法治」的過渡期體制,極力主張制定約法以保障自由權,最終的還是在實現「法制」。如此規定「黨治=民主政治」,而從理論上批判蔣介石政權「黨政=獨裁」,吾人可以評價,汪對國民政府體制之「民主化」,作了理論上的貢獻。

汪精衛此種民主政治論,於一九三○年北平擴大會議裡實現第一回反蔣大聯合時,依據孫文「建國大綱」為實現中國民主政治模型,達成實際起草約法(所謂太原約法)之地步;此部太原約法,至今仍被評價為最民主的憲法。然而汪精衛參加的擴大會議派被蔣介石軍打敗後,太原約法沒有機會實施。一九三一年三月,汪乘蔣介石幽閉胡漢民之機,脫離南京政府的廣東派(支持胡漢民),在廣州成立反蔣政權,藉此實現反蔣大連合,再次挑戰蔣介石政權。然而,同年九月滿州事變(九一八事變)發生,之後所謂日本侵略的對外危機加深,在此背景中,汪精衛與蔣介石二位領導者間妥協(亦即蔣汪合作)。就汪精衛而言,如要在廣州反蔣政權實現自己的理想,嫌過於保守,同時汪的友人們活動也受到制約(尤其改革派陳公博被拒參加),汪對此抱持不滿。而在蔣介石方面,正與共產黨對決中,加上日本侵略的對外危機當前,蔣介石考慮親自專心於壓制共產黨的軍事作戰,因此把對日交涉委任汪精衛負責,表示出接受汪精衛改革提案的姿態。汪精衛的提案是:將蔣介石擔任的國民政府「主席」位置,改成無實權的象徵性存在,行政院長由文人就任,負政治責任的政府改革提案。如此蔣介石專注軍事,汪精衛擔任行政院長(嗣後兼任外交部長),相互合作,蔣汪合作政權定於一九三二年一月實施。自此蔣介石獨裁「訓政」體制,有邁向民主化之處,可以說是達成汪精衛民主化運動指導者之明證。


Ⅳ民主化之環境障礙

雖然如此,成立蔣汪政權後,為何汪精衛並沒有進一步嘗試國民黨政權「民主化」的具體跡象?之前他所提民主政治論,是否僅為加入政權之手段?如此解釋,或許並不為過,但事實上阻礙其進一步推進民主化理念,似亦不能忽略下述要因。

首先是關於國民政府的內外環境。蔣汪合作政權成立後,無暇顧及政治體制民主化,尤其滿州事變後,為應付日軍繼續南下而忙得不可開交。此外,似乎也還有必要考慮汪精衛在國民政府裡所佔之勢力。汪精衛再次加入政權時,蔣介石已在國民政府裡控制各個主要職位(特別是軍與黨組織),如果汪精衛想再推進政治民主化,首先必須建立能與蔣介石集團對抗的強力勢力基盤。但實際上可以說,文人的汪精衛,要對抗握有軍事的蔣介石,並非易事。

儘管如此,汪精衛集團在國民政府中以培養實力為先決條件,並可說努力擬以對日交涉來表現具體成果。但是很遺憾地,由於沒有軍事力量作為後循,汪精衛能對日本行使的手段,不過只限於外交的有限力量而已。另一方面,蔣介石之所以接受汪精衛提案,主要理由似乎認為要繼續與共產黨作戰,須穩定國內政治情勢,並避免與日本全面對決,因而將不受國內歡迎的工作交由汪精衛負責。當時蔣介石專心從事剿共戰爭,而由汪精衛站在最受責難的對日外交上。因此要研究此一「蔣汪合作」政權成立後,汪精衛的政治舞台,應該從有別於本書之中國政治「民主化的企圖」觀點來作分析,也就是說,國民政府對日基本政策為何?應該是「不抵抗政策」。


Ⅴ民主化之理論侷限

其次有關連汪精衛民主政治論的理論侷限。

汪精衛的民主政治論是,把國民革命之目標定於民主政治之民主化論,同時,其特徵為中國政治民主化計畫之定式化。換言之,是仿效孫文之軍政、訓政、憲政三程序之構想,以達成中國政治民主化之目的。原來民主化是經過進進退退的過渡程序,如果把民主化,看成是:權威主義解體、設定民主主義體制、強化民主主義體制,共有三個曲面體,則較容易理解。對辛亥革命以後的中國而言,這三個曲面體中,權威主義解體可以說大致成功,但亦可指出,設定民主主義是失敗的。經過此一失敗經驗,孫文強力傾向於,要清除權威主義體制,有必要具有獨裁權力,蔣介石政權導入這個見解,要國民將政權委託國民黨,以黨治教育國民,到國民成熟為止,因此重新設定所謂「訓政」權威主義體制,從而民主化之企圖卻也明顯退步。另一方面,汪精衛認為訓政雖屬「黨治」,但必須實行民主政治,因此主張先制定約法,以保障國民諸權利,他嘗試重新設定民主主義體制(=憲政)之具體方向。然而為此汪要超越孫文「建國大綱」,而有必要更明確化從訓政轉移到憲政之手續,但是汪對此一課題,卻並沒有認真處理。尤其如果以為「法治」是民主政治不可或缺之條件,則是否應將廢除「黨治」(所謂政黨國家體制),作為民主化最重要之課題處理?

台長: 波波與珠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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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onman
有關汪精衛老先生歷史定位還是漢奸似乎已經成為定案
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至今是無法諒解他的

欲知詳情請看經盛鴻先生所著南京八年淪陷記
2009-10-27 01:48:06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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