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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2 14:15:34| 人氣2,01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向康德學習,請客吃飯》顏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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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2.13)
閱讀的態度,想必要如顏擇雅筆下的康德請客,那樣寬廣視野,真摯情誼。
博學、分析、論述,在《向康德學習,請客吃飯》,呈現獨特。
(向康德學習請客吃飯
(不藏書六難
(去圖書館還書,不亦樂乎
隨筆摘錄
p15,美貌不如財富與才智的另一點,不能累積,只能消逝。那過程極舒緩。
美貌其實最像生命。它與人一體,屬於人,不受人支配,是禮物也是包袱,而且必朽。
p53,〈最高道德兼自然之善〉,康德,心中的理想餐敍,賓主間重視的是真友情,年紀職業都不必拘泥,選擇的話題一定要人人有興趣,也不可賣弄學問,讓在座任何人聽不懂。
明禁音樂,因為音樂對交談是莫大干擾。
現今干擾,手機、打卡、臉書 。
對康德來說,請客吃飯不只帶來智慧,更重要的是還有情篤意深的友誼,他終身未娶,晚年卻比許多人都安樂。天天有朋友過來陪伴關懷照顧起居。
只要動機恰當,方法正確,〈樂宴遊〉也可潤身又潤心,達到〈智者樂,仁者壽〉的境界。


(摘錄風傳媒)
《向康德學習請客吃飯》  顏擇雅  
為康德編全集,包含論著、筆記、書信、講義,加起來多達二十九鉅冊,可見其著述之勤。然而,他性格卻一點都不斯巴達,打窮書生時代起就很喜歡跟朋友吃喝,有時喝太多還會找不到路回家。中年成名後荷包漸滿,就改在家擺桌請客,常要將那顆寶貴的做學問腦袋騰出來斟酌菜單。他只吃午餐,每天都招待友人,日久招待出心得,就把大段的請客須知寫進他七十四歲出版的《實用人類學》一書。
這一段放在書中第三部〈論慾望能力〉的結尾,標題相當偉大:「最高道德兼自然之善」。不就是請客吃飯嗎,與善何干?而且還是最高之善?原來,康德所謂的「自然」是指與生俱來的需求,像是餓了吃飯,「自然之善」譯成白話就是「大快朵頤一頓」。「道德」則指與任何需求利益都無關的義務,可指對他人的義務,例如尊重,也可指針對自我的義務,例如增長智慧。說請客吃飯符合道德之善,正意謂樽俎間天南地北的交談最有益進德修業。套用孔子的語言,就是「君子以飯會友,以友輔學。」
也就是說,康德高舉請客吃飯為「最高道德兼自然之善」,講明白就是他把吃飯當做一種幸福指標。他天天請客吃飯,正是為了追求他心目中的最高幸福。
想想好像沒錯,光看人一生中飯局餐聚的質與量,的確可以判斷這人的幸福程度。不管哪個面向,不管是友情、工作、 婚姻還是財富,其憂患哀樂好像都可以用吃飯來衡量。就說財富好了,財富對吃飯的最直接影響,就是有錢才吃得起高檔餐廳,才可常常請客。雖然好吃不必高檔,但財富畢竟能帶來選擇自由,可選擇餐廳檔次,請誰不請誰,多常請。有錢人不會像《儒林外史》中的王太太,偶爾被請一次就事隔多年還在四處張揚,張揚自己親身體驗過「喫一看二眼觀三的席」。
再說婚姻,夫妻的融洽程度好像也能看吃飯品質。幸福婚姻的飯吃起來總是特別香。《浮生六記‧閨情記樂》就有一段,芸娘愛吃乳腐和滷瓜,沈三白覺得這兩樣都最噁心,虧她是在吃狗食。於平常人這是莫大侮辱,於神仙眷侶卻是打情罵俏。芸娘說反正我就是愛吃,三白繼續笑罵她簡直把這家當狗窩,把他當狗丈夫,芸娘就順勢回道:「妾作狗久矣,君試嘗之。」逼三白也吃一口。沒想到做丈夫的才掩鼻吃一口就覺脆美,從此也愛上乳腐和滷瓜,自己也莫名奇妙。芸娘解釋:「情之所鍾,雖醜不嫌。」八字道盡伉儷情篤之可羨。
至於不幸婚姻,光一起吃飯就足以傷感情了。福婁拜筆下的包法利夫人最受不了先生飯後以舌舔牙的模樣,也聽不得他的喝湯呼嚕聲。愈是共餐,就更受不了婚姻枷鎖。
工作順心與否,與飯局就更習習相關了。跟誰吃飯代表跟誰吃得開,所以《孟子》中那位齊人才拿飯局來驕其妻妾,而他只是去喪葬場乞食而已。職涯依飯局大致可分幾階段:第一階段只羨慕別人有飯局自己沒有,因為吃公款代表老闆願意提拔;第二階段雖有飯局卻身不由己,身份是陪賓,必須慎守分際;第三階段升格成東道主或主客,言談舉止就漸漸揮灑起來;第四階段事業有成,赴不赴宴已操之在我,不想出門就請秘書回絕即可。
又有一種飯局,美其名曰聯絡感情,卻千萬別以為這是友情,充其量也只是魚目混珠的友情而已。感情需要聯絡,就是沒話講卻要假裝一下的意思,所以這種餐會最常去歌手駐唱的啤酒餐廳。康德的請客須知特別註明禁絕音樂,因為音樂對交談是莫大干擾。今日,最常見的同事聚會都有隆隆音樂不停進攻耳鼓,喝爛醉意猶未盡再殺去第二攤唱KTV,可見職場普遍人際關係的品質。
還有一種狀況,赴宴者雖沒明講,動機卻是財經刊物津津樂道的「累積人脈存摺」。說是人脈,意思當然也不是朋友,而是哪天也許彼此有用也未可知。這種關係的基礎是利害,而康德定義的友情卻只講義務不講利害。朋友因有真關懷,真信任,相談才能傾懷朗暢,互相激出新意。相交基於利害,對話一定凝滯於交換訊息、好康相報的層次,「你覺得ㄇ股票現在應該出清嗎」之類,含智量一定很低。
又有一種人,也跟康德一樣熱愛請客,重點卻只是找人吃飯,本人既沒任何襟懷要抒,亦無一事想聽他人見解。你去赴宴就是去湊數,數大數小則無關緊要,反正就是一屁股佔一座位配一套碗盤,如此而已。珍奧斯汀小說《理性與感性》中有一位約翰米道敦爵士,他的邀約總是格外熱情:「今晚大家一定要來吃茶點,因為我們人太少了。明天一定要來吃晚餐,因為我們人會很多。」為請客而請客,言語貧乏就難免強迫敬酒:「不喝完這杯就是不給面子」云云。《世說新語‧汰侈》中的石崇最極端,以斬美人要脅客人乾杯,就是這種東道主。
康德心目中的理想餐敘,賓主間重視的是真友情,年紀職業都不必拘泥。選擇的話題一定要人人有興趣,也不可賣弄學問,讓在座任何人聽不懂。據他人回憶,他的座上賓總不乏商賈、學生、神職、文武官員,年紀也涵蓋老中青。康德還說為了意見多元,在座不該少於美神之數(三),為了人人有機會發言,也不該多於繆斯(九)。話題起頭應是一段敘事,「你們有沒聽說一則新聞」,再來大家各抒己見,再以輕鬆詼諧做終。任何話題都應行於所當行,止於所不可不止,不可隨意岔開或打斷。
今日要效法康德,一大干擾就是手機。自從手機變成國民隨身配備,餐敘就常被打斷岔開,一人突然對著機器自顧自哇啦哇啦,把其他人晾一邊。有了智慧型手機之後更糟糕,干擾已不必等電話進來。菜端上來,就有人忙著拍照上傳臉書,有上傳就有別人留言,需要按讚,眼球黏住螢幕的這人還會迫不及待把留言念給大家聽,不管這算不算岔開或打斷。
這時真該有人給他一耳光,這不是崇尚暴力,而是綏夫特在《格列佛遊記》提出的點子。書中有個飛行島,島民對眼前總是注意力極短暫,只好隨身帶一拍打奴,其職責是別人對主人說話時拍他耳朵,輪到主人說話就打他嘴巴,走路快撞到柱子就打眼睛。不過康德大概不會建議君子動口又動手。他若在今日寫他的請客需知,較可能的是請大家關掉手機,或交出手機集中保管。
不過更可能的,是他會在餐敘之間請大家思考,臉友到底算不算朋友?熱愛品評時事的他一定喜歡以下話題:二○○九年一月,漢堡王曾在臉書上推出應用程式:「移除十臉友,換一顆漢堡」。不到半月就有兩萬三千名臉書用戶貪食棄友,同時也有二十三萬多名用戶接到臉書的殘忍通知:「看在漢堡份上,有人把你犧牲了。」
可以想像康德如果講到這裡,一定忍俊不禁問在座:一顆漢堡多少錢?除以十是多少?換算後,臉書上的友情不就只值台幣十二塊? 可以想像,這時在座必有年輕人提出異議,說為何自己需要一大堆臉友,又說臉友名單定時清理也沒什麼不好,朋友親疏因人生進程而異不是應該的嗎?言人人殊,各執一詞卻都維持風範,這就是康德的「最高道德兼自然之善」。
有緣跟一代宗師共餐,賓客一定長不少見識,但康德卻覺得自己獲益更多。他說,哲學家如果常常一人吃飯,一定會鑽牛角尖。他中年思想大開就是在閱讀休謨之後,而如果沒有結交到約瑟夫格林(Joseph Green),一位來自蘇格蘭的貿易商,並與之結成莫逆,他也不會聽說休謨其人其說。
對康德來說,請客吃飯不只帶來智慧,更重要的是還有情篤意厚的友誼。他終身未娶,是有名的萬年處男,晚年卻比許多人都安樂。天天有朋友過來陪伴關懷,照顧起居。孔子說:「樂宴遊,損矣。」康德的例子卻告訴我們,只要動機恰當,方法正確,「樂宴遊」也可潤身又潤心,達到「智者樂,仁者壽」的境界。
專欄顏擇雅與新著《向康德學習請客吃飯》(印刻文學)
不藏書六難
寫《企鵝島》的法朗士曾誇口,說他書架上的書都是借來的。他是特例。一般人臉皮絕不可能這麼厚,藏書應該都是銀貨兩訖買來的。我的方式,是在拿起一本書走去櫃台結帳前,先「三省吾身」一番:「買回去真有時間讀嗎?」在書店中想這問題往往太過樂觀,不妨把多年來想讀而未讀的書單帶在身邊,以備不時之需。再問:「家裡還有地方放嗎?」除非你打算做獨居老人,須知家裡空間並不屬於你一人。至於第三個問題:「少了我買,這種書將來出版機會就會大減嗎?」很多人把自知不可能讀的書買回家,可能純是出於道義支持,對寫書出書者的支持。
書店中的誘惑只是第一難而已。買回家之後,再來的難題就是割捨了。說不藏書,當然不是一本都不藏,也不是設限,藏書超過三千丈就砍去。我立志不藏書,是希望收藏的書都真的要讀要用,而不只是「汗牛充棟」。只是買時容易捨時難,許多人可以按月匯款給孤兒院,卻不願將自己不讀的書捐給鄉村中小學。
他一定說,我會讀啊。我相信他的真心,但問題是什麼時候讀。我自己就有許多書,年年以為會讀卻年年沒讀,而且年年增加最多的正是這種書。人必須先勘破「生也有涯」,才能想通那些多年未讀的書大概已今生無緣。但是,如果連聖人都「不知老之將至」,要割捨未讀的書,真是太難了。
只要書一多,難免就會把從前買過的書再買回家。買過卻無知覺,可見這本書是否收藏根本無關痛癢。藏書家愛說,書到用時方恨少,卻不承認書到買時往往忘了家中早有一本。
想想北魏李謐那句名言:「丈夫擁書萬卷,何假南面百城?」獨裁者與藏書家,真是再恰當不過的類比。獨裁者喜歡檢閱一整團踢鵝步的兵,個別的兵英不英俊卻不重要;豎一大堆銅像,個別的銅像藝不藝術亦無關痛癢;反正數大就是美。藏書家亦然,看到整牆的書難免飄飄然,會搞不清楚什麼書有藏或沒藏,面對沒讀的書也漸漸不再慚愧。所以,不藏書就要能抗拒「數大就是美」的誘惑,這是第三難。
還有一種書,不割捨的原因是將來要用。但什麼叫要用?寫文章時「窺陳編以盜竊」,或學者做考據功夫,都只適用於小眾。一般人還是希望將書中智慧融入生活。《幽夢影》說:「藏書不難,能讀為難;讀書不難,能用為難。」可見一本書是否有用,靠的是領悟力是行動力,與書有無留在書架無關。想通這一點,是第四難。
第五,又有一種書,酣暢讀完,從此惜之如命。如果是希望多年後重讀,我承認,重讀往往能帶來比初讀更大的震撼。但這就回到第二難「生也有涯」了,人的一生能重讀幾本書呢?何況書那麼便宜,真正想重讀時再買即可。
又有人在遺囑中交代,哪些珍愛的書希望能與紙錢紙馬一起燒給自己,就更荒謬了。法國吉霍都(Jean Giraudoux)小說《貝拉》中,男主角聽到某一亡靈聲音,自訴生前無緣一讀某書,死後無法瞑目,懇求男主角把書說給他聽。由此可知,人死即無法閱讀,書是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血肉之軀是閱讀的最基本配備。愛書就要珍惜當下,要在閱讀時把握每一字句的驚與喜。這樣,要割捨一本曾感動過我們的書,就沒那麼難了。
英國葛林的小說《與姑媽同遊》中,主角說只要長大遇到挫折,就後悔少年時代在父親的書房內讀錯了書。這個故事值得所有想把藏書留給子孫的人借鏡,因為不藏書的第六難,就是不解兒孫自有兒孫福。不同的年紀讀同一本書,感受尚且大異,何況是不同時代不同的人?不同的人讀同一本書,往往像佛經中的盲人,石杵床繩,一頭大象,各自表述。一本書會讓父親開卷有益,卻壞了兒子終身幸福,就不奇怪了。所以,賣書給二手書店而不傳子,等於放孩子自由,由他去剔篩挑揀,為自己的閱讀負責。
當然,如果你的藏書是宋版或古騰堡聖經,價錢可抵黃金地段房地產,又另當別論。
多年來一直叮囑自己不要為藏書而藏書,家中的藏書卻還是常常超過半面牆。可見知易行難,所以才仿清人孫慶增「藏書六難」之說,為不藏書也記下六難。

台長: je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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