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教主因為跟Tsao71的激勵獎金喬不定 搞得很火大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121/4/1dbvd.html
還說要跟Tsao直接談,不要再透過李萎川
看樣子教主對經紀人十分感冒,但是他忘記了
球員請經紀人一大目的就是幫他處理這些有的沒有的,尤其是契約
這樣才不會被球團牽著走
Manny Ramirez 的合約是誰在幫他談?各球團要簽他,不都要透過Boras?
球員可以把這種惱人的事交給經紀人,經紀人因為自身利益,也會為球員爭取最高薪資
兩者互蒙其利,這是經紀制度所以能長長久久的原因
CPBL要吸引更多旅外球員回台,就要適應這些經紀人的作風
雖然我個人對Kelvin很有成見,但在這件事,我覺得他做的很對
若是動不動就把球員推上火線,那要你經紀人何用?
何況老闆跟球員最好是和睦相處,談錢這種傷感情的事,還是留給經紀人吧
怪只怪CPBL以前吃定球員,現下對球員爭取應有的福利,反而顯得適應不良
話再說回來,假如Tsao真能達到報載的門檻
每週平均吃下6.2局,這還真是滿穩定的表現ㄋㄟ
我倒建議教主換另外一個角度想,用米國人的方式跟他談合約
在他的合約中註明球隊的勝場獎金不適用,改採激勵條款
這些門檻說實在也不算低,尤其以Tsao這麼多年沒有當先發投手
回來的第一年若能達到激勵獎金的標準,那教主隊真該大呼賺到了
當年陳金鋒回來,年薪千萬還簽三年約
假如Tsao 71只簽35萬一個月,年薪不過420萬,加上激勵獎金最多300萬,總共也才720萬
難道說Tsao 71比不上鋒哥嗎?沒錯,鋒哥可以天天出賽,但是投手主宰70%的比賽
花720萬簽小曹,值得啦,更何況那300萬還不一定發得出去
另外提到勝場獎金這檔事
台灣的球隊喜歡論功行賞,每場比賽勝投拿多少錢,安打多少錢,全壘打多少錢
還要因此做出一張鉅細靡遺的表格,把所有貢獻量化
這麼做也有好處,因為即時激勵球員,更還可以到季後賽時適時調整
但是球隊管理還要負責記錄、算錢,球團會計每月還要準備一條金額不明的支出
這樣做豈不麻煩?與其花費那麼多精神, 為何不乾脆就在合約裡寫清楚?
況且職業球員的身價,是靠自己的表現爭來的
擔心他們季賽不好好打?下放二軍看看,再不努力就做戰力外釋出嘛
一個對本身職業沒有自覺的球員,有什麼好留戀的?
只要球隊、聯盟體制健全,又何須擔心球員會擺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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