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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5 19:27:45| 人氣812|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法律可以貼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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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不具名讀者來信問:

16年前在法院公證結婚,但從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結婚,身分證件也沒有登記配偶姓名,兩人的戶籍地也在不同地方,結婚證書也早已不見,請問這樣算是有結婚效力嗎? 如果沒有結婚效力,還須辦理離婚手續嗎?

胡峰賓律師答:

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條規定,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證人,由於我國結婚要件採儀式婚制度,即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證人時,不論是否有到戶政機關登記,結婚就有效成立,另外,如果沒有公開儀式,縱使到戶政機關登記,婚姻仍不成立。

依照讀者所述,已經在法院公證,因此已經具備結婚公開儀式及證人的要件,雖然沒有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但結婚已成立生效,而如果沒有辦理結婚登記,雙方要離婚時,依照戶政登記實務,必須先補辦結婚登記,再辦離婚登記。

另外,由於我國採儀式婚制度會造成戶籍登記與實際婚姻狀態不符,且儀式是否有公開,造成相當多爭議,曾發生結婚數十年,後來一方舉證,證明並沒有公開儀式,雖然雙方有到戶政機關登記,但因不符合儀式婚的結婚規定,遭判決結婚不成立。

因此民法於96年5月23日修正結婚規定,新法採登記婚制度,依照新法規定,結婚除必須有書面及有二人以上之簽名外,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所以日後結婚都必須到戶政機關登記,結婚要件才具備,但由於新法變動數十年來的規定,因此訂為公布後一年施行,於明年5月後結婚者,都必須到戶政機關登記,方符合結婚規定。(胡峰賓律師解答,記者林俊宏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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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記錯了原來明年 5月就可以 登記婚了
這才是正確的 儀式婚有個鳥用 白紙黑字的 同登一戶才是王道咧
而且可以省錢不用辦婚禮酷~~~
人或動物的噪音找警察 機器噪音找環保單位
記者孫友廉/特稿

碰到製造噪音、擾人清夢的惡鄰,要如何處理?

法界人士指出,若屬人或動物發出噪音,可請警察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開單處以最高6000元的罰鍰,或屬機器造成,如生產設備、音響或以卡拉OK高歌,則應由環保單位處理。

經環保人員到場檢測,若音量連續3分鐘,超過分貝標準,可要求限期改善,仍改善未果,便可依據噪音管制法第15條,開單罰鍰3000元至18萬元不等。

至於若碰到本案魏家情形,有時在半夜、有時突然卻非持續發生聲響,有蒐證的困難,法界表示,那就需花費一點金錢,購買錄影設備,確實記錄發生時間、地點,以及影響作息生活情形,作為證據。

訴訟方面,基於噪音已不法侵害他人居住安寧,受害民眾可依民法第195條相關規定,請求損害賠償,甚至在備受痛苦下而患病,更可提出傷害告訴。

刑法第277條規定,傷害人的身體或健康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與罰金,因此,若因噪音而染病,有醫療證明,並有時間點的關聯性,罪名成立不無可能。

一犯再犯 尚可連續處罰

當法院判決鄰居不准再製造噪音定讞,但鄰居依舊違反禁制令,則可依據強制執行法第129條,對違反者拘提、管收或處以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金,一犯再犯尚可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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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最怕惡鄰了 這種噪音真的惱人不已
知道又怎樣 怕壞了關係 所以大多數的人很不願意如此做吧
【許佳惠╱台北報導】秋冬夜晚變長,瞳孔放大機會增加,眼壓易上升,隅角閉鎖性青光眼患者增加三成。三總眼科主任呂大文昨提醒,五十五歲以上女性、身高一百五十五公分以下、遠視度數在一百到三百度者為高危險群,若出現單側眼睛痛、劇烈頭痛等應就醫,若拖超過三天,有失明危險。



好發於秋冬季
一名六十七歲老太太以前從未有青光眼,最近卻因頭痛欲裂,血壓還飆高到二百二十毫米汞柱,一度以為自己快中風,經醫師診斷才發現是青光眼。老太太的主治醫師呂大文昨說,秋冬是急性青光眼好發季節,最近這類個案增加約三成,症狀包括眼睛紅痛、看出去有彩虹、視力降低、頭痛等。
書田診所眼科主任顏敏芳強調,急性青光眼不能拖,超過三天壓壞視神經就會永久失明,曾有老阿嬤發作,三天後就單眼失明,建議高危險群患者秋冬若有頭痛、眼睛痛,八小時就醫黃金期,盡快找眼科治療。



隅角閉鎖性青光眼小檔案
˙成因:秋冬夜晚變長,瞳孔放大造成眼球前房排水功能變差,眼壓升高發作。
˙症狀:突發視力減退、眼睛紅痛、頭痛、兩瞳孔不一樣大、血壓高。
˙治療:急性期用降眼壓藥、口服藥和手術,治本需雷射。
˙好發:55歲以上女性、身高155
公分以下、遠視100~300度。
˙預防:青光眼患者秋冬控制眼壓、避免激動或失眠、少喝刺激性飲料、每年至少一次眼壓檢查、用類固醇眼藥需測量眼壓。
資料來源:三總眼科主任呂大文、《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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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專門新聞
我也列入 追蹤中呢 一年看醫生一次唷
一切情況正常中

貼錯了 成了 法律和健康的綜合體了哈管它的貼自已爽的

台長: powan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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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
泳裝照和你ㄉ報告有什麼相關ㄉ
2007-10-15 22:05:31
版主回應
好問題 我又是亂選的
不過我想沒人 信斗 吧
那就當我 色龜一隻吧
2007-10-16 00:13:52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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