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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2 19:09:03| 人氣17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討論勞工法李議員憤然離席 欠薪刑事化勞資官爭論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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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新

原載於〔澳門勞動報〕第十三期 02.01.2007

  在立法會內,經過30幾次的內部會議,有80幾條條文的勞動關係法法案至討論咗60多條,但記住,只是討論過,其實沒有多少條條文是可以達到共識的。以呢個討論進度,相信要通過這份新的勞工法仲有排等。
  不過,各位工友又無需失望,以現時澳門立法會的組成狀態,即係資方佔居完全主導位置,代表基層利益的議員鳳毛麟角之下,通過到的勞工法,都唔會真係保護到勞工權益,隨時可能仲差過原來的勞工法。所以,若果問我,我就唔心急。事關依家係小組會討論時,都只係討論。所謂「討論」其實只係議會內的資方利方議員同勞方利益議員各抒己見,官方代表亦會在雙方討論中表表態,說明官方係某條條文上的立場,或者解釋吓某條條文的立法原意,所以純屬口水會,資方與勞方議員係「講人自講」,各自表述。但係若真的拿到立法會大會表決時,情況就完全不同。條文細則性審議時當然係逐條表決。而表決當然係少數服從多數,而當代表資方利益的議員佔主導地位時(29名立法議員中,有14位來自商界,有3位是依附於商界的律師及核數師),立法會通過的勞工法又點會是乜野好貨色。
  聖誕節前,來自工聯的間選議員李從正在討論勞工法的小組會中突然憤然離席。唔係啩?一向立場溫和的工聯議員都離席抗議,梗係好激烈定嘞。跟據傳媒報導,李議員的抗議係因為在討論勞工法過程中,官方早有立場,令工聯會致力爭取的「欠薪刑事化」同「長期服務金」都受阻,因而憤然離席。如此立場非常正確,點解要欠薪刑事化?出糧對受雇者來說係大過天,唔係為出糧,做乜咁辛苦日日捱騾仔。部份老細經濟條件真係搞唔掂,拖遲少少出糧,大家將就吓,都可以話係無可奈何。但係有D無良雇主刻意拖欠工友薪金,係唔係都拖你一頭半個月糧,佢就花天酒地、燈紅酒綠,就係唔出糧俾伙記,呢D人渣老細,唔刑事化佢真係唔驚。但係孫局長就話喎,依家無條件刑事化,因為若欠薪刑事化,仲可能拖慢處理速度,仲會因為要加入欠薪刑事化內容而拖慢勞工法的制訂時間,所以政府立場係唔會將「欠薪刑事化」放落去新勞工法裏面。
  難怪李議員嬲,如此立場又真係狗屎。第一,有欠薪刑事化的規定係唔係真係會拖慢勞資糾紛的處理進度呢?或者係,但法律訂立的目的唔係要處罰人,而係要發揮阻嚇作用。正因為欠薪無須負刑事責任,個D無良雇主就大剌剌拖欠伙記人工,料你都吹我唔脹。告到勞工局,等勞工局來處理時咪自動更正,出番糧囉,咁又拖咗幾個月,奈我咩何。但欠薪刑事化就唔同,你老闆敢惡意欠薪,有錢都唔出糧,一經核實隨時會要告上法院,一經罪成會係坐監或最少會留案底,拖欠薪金的成本就高得多。法律就發揮到阻嚇作用嘛,孫局長,你唔係咁都唔識吓?
  第二,因為要加入欠薪刑事化內容而拖慢勞工法的制訂時間就更離奇。據悉,係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個黑箱裏面,就對欠薪刑事化進行過唔少的討論,代表勞方的支持,代表無良雇主的部份資方代表當然反對,關鍵係睇政府持乜野立場。而在法律技術上根本亦唔存在問題,話因為欠薪刑事化而拖慢整個勞工立法進度,根本就係攞嚟講。況且,正如筆者前面所講,若做一份根本無改進的新勞工法,甚至仲差過依家原有個份的,咁唔做好過,趕嚟做乜?
  所以,李議員憤然離席係有理由的,否則佢好難向工友交待。不過,依筆者來看,官方表達立場亦不能說是錯,只係議會才是立法機關,李議員若在議會裏面無法為工友爭取一個更合理的勞工保障,就應該透過發動民眾,透過社會行動向政府同立法會施加壓力,而唔係一走了之。不過,真係要發動民眾時,工聯又唔知制唔制呢?
  至於長期服務金,且聽下回分解。

台長: 澳門勞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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