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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1 15:39:58| 人氣214|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菜鳥律師日記(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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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提到的中部某望族

沒想到居然就是我高中學弟的爸爸

天阿

有沒有這麼巧的事情~~

藉著討論事情之便

我也就小小的享受了一下特權

參觀他家的古蹟

還有專人導覽

讚啦~~

站在有數百年歷史的古蹟內

突然有一種衝動

很想回家拿相機來拍下這幽靜的一刻

不過基於保護他人隱私

我還是決定不要公開究竟是哪一個望族

以免徒增他人困擾

只是後來我發現

問題其實不只商標權大戰而已

還有很多衍生性的問題

只是一時也說不清楚

我預計會寫成報告

真的有興趣的朋友

再私下問我吧

昨天某議員服務處打電話給我

十萬火急的說有民眾要針對酒駕寫答辯狀

希望我能過去一趟

所以我就快馬加鞭的趕過去(還好沒有騎腳踏車)

到了現場以後

民眾就直接給我一張低收入戶的證明

這是哪招

不是說酒駕嗎

仔細看了一下

證明書上面的人也不是他本人

我很好奇的問他這要做什麼?

他才說這是他哥哥跟弟弟

他要扶養他們

值得同情

但是跟酒駕還是無關阿

繼續追問酒駕的問題

才知道民眾已經去過地檢署

檢察官因為他是初犯而同意緩起訴

條件要捐款6萬元

民眾希望可以改成勞動服務之類的

雖然他經濟困難

但是我還是勸他湊錢繳掉

因為民眾酒測值1.145

罰單應該也是要罰6萬元

如果地檢署這邊不繳

監理站還是要叫你繳

但是如果地檢署那邊繳了

因為一事不二罰

監理站那邊就可以不用繳了

等於橫豎都是要繳這6萬元

所以我勸他不要白白去勞動服務

結果還是要湊錢繳罰單

雖然勞動服務也可以扣抵

但是是依照最低工資的標準來計算每小時扣抵的金額

不足6萬元的部分

監理站還要會催繳

所以乾脆把緩起訴處分金繳掉

省的夜長夢多

順道再提一下某望族商標的案子

主要是因未申請商標後經過三年都沒有營業的事實

被競爭對手舉發

所以智財局才會廢止商標

看來只能想辦法舉證證明曾經有營業過了

不然廢止以後三年後也不能重新登記

有申請的商標的朋友們要注意阿

台長: 菜鳥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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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
很厉害喔,能坚持一直记录,佩服~
2012-05-11 15:50:08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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