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識正書簡」的議題,筆者認為有個基本觀念必須先釐清:所謂的書簡是什麼形式的「書」?目前各界的討論是強調用手書寫文字,但是對照今日社會普遍的書寫方式,手寫的普遍性遠不及電腦打字,由於資訊工業的發達與電腦網路的普及,不論是學生的作業報告、論文,還是職場上使用的公文、投影片、報表、履歷表,業務往來的商業書信、email、契約,幾乎大多被電腦打字所取代了,更不用說年輕族群常常使用的MSN、部落格、手機簡訊、Twitter等等。
簡體字的發明與中國大量文盲人口有關,當時為了解決文盲問題,認為中國字筆畫繁雜而盡量簡化,化繁為簡的簡體字中很多根本毫無邏輯性,看似書寫方便,其實學習起來不見得比較容易。國外也有相關研究,簡體字沒有系統的特性不利於外國人學習。當時推行簡體字的人,萬萬沒料到幾十年後資訊科技日新月異,即使正體字筆畫繁雜,依賴手寫的程度已經大大降低,再難寫的字用打字方式都能解決,當電腦打字成為主流時,不論正體字、簡體字都變成使用者在鍵盤上敲敲打打才能完成,推行簡體字的初衷與書寫上的困難已經讓「科技」解決了大部分,「手書」簡體字或許真的比較快,「電腦書」的話就不見得。
跳脫意識形態爭議與政治思考,希望各界從書寫實用層面探討,在科技日進千里的資訊時代,對於書寫方式的思維切莫還停留在「手工業」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