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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6 00:00:00| 人氣2,59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陳麗玉_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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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文良著作集>勵益品>魚雁千里共今緣>陳麗玉_122

▼給阿文‥124.1

阿文‥
  好嗎? 這麼久以來,沒有提筆,若沒有任何理由,似乎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說法,但是‥相信你能體諒才是!
  關於‥很多時候,麗玉真不是一個盡責的朋友,乃至於‥其他角色,也經常都是「不成功」的。
  這兩天,有些小感冒,精神不是挺好,可是‥經過〈淑慧〉的事,突然間,似乎有種聲音,在耳邊升起,也彷若是提醒我,是建言吧!終於,不再只是「心裡老想要寫」,而卻沒有行動。
  「三月十六日.星期六」(這日子,記住特別牢),這一天——
  公司主管,都去「台中」上課。
  上午,把離職單寫好;下午,我放自己半天「特別假」,同時,也在這天,再度把留長後的長髮,剪得比去年生日時,剪的還短——很難告訴阿文,我有多麼喜歡,鏡中那個短髮的自己,喜歡到可以說‥「從不覺得自己好看,可是‥剪完頭髮後,突然『自戀』起來了。」
  莫名的,愛上那清爽(「清秀」,林課長的說法)的模樣,也突然愛上鏡子了(真是有趣)。
  隔周一上班,便把單子,往上呈,而漸漸的,壓在襄理(我的主管)右上角的單子,在文件中,被同事看到,雖然,早已做了準備,仍然笨拙於‥應對眾人的關心,常常接起內線,都少不了那一句‥
「聽說‥妳不要做了……不是做得好好的?時機不好耶……」
  阿文!那些,不是我真正需要的!早已不是十幾二十初頭的小女孩,當然,也不該是意氣用事的、不經事的社會新鮮人,不管決定,是否是「成熟」的作法,但‥終究該想的都想了,也許想錯了,但至少不是「瘋了」、說做就做。
  大前天(四月十五日)早上,淑慧(一位現場的助理小姐,大我二歲,未婚,家在「彰化」,現住宿舍)下來辦公室時,第一個就先走到座位旁,蹲著問我‥
「關於離職的事,是否屬實?……」
  我點了頭之後——
  她也只拉著我的手,直說著‥「怎麼會這樣?」
  看她嘟起了小嘴的那一刻,不知道‥是一種被「震憾」的感覺,她給麗玉的那一分「不捨」的感覺,竟教我覺得心疼,(是「心疼」耶!)這是我從來沒有想到過的;在我和這裡的「同事」之間,竟也會有對「朋友」的感覺產生,而且,我的反應,竟是不敢多看她一眼,就怕自己,要控制不住的流下淚,而失態了。
也許,是對於某些人的失望,有所感慨,而相對的,成了強烈的「比較」吧!?
 
  四月十五日,當天晚上,寫了一些話,留給淑慧,謝謝她給我如此的感動;不過,四月十六日,陰錯陽差,又帶了回家過夜……在書堆中,挑了本書給她。
  四月十七日,把書、信,交給了她。
  四月十八日上班,桌上多了一本書,當然,還有一封信,夾在其中……
  距離「五月十七日」,離開的日子——因為「五月十八日」公休,「五月二十日」周一,麗玉避開這兩天,才押「五月十七日」,因不想佔公司便宜,圖個假日的薪水,又想‥〔若不能如期,至少「五月十七日」,可以延一下,到五月底,也可以。〕——也不知是長、是短,因看過該單位,多人的交接案例,於是‥兩個月的時間,給上面安排——
如今,我的接班人,在哪裡?
工作上的事,又不是幾句交代,似乎告訴人家範圍,人家就可以去動手做了的……
  一些人,問我‥「五月十七日,走得成嗎?」
  這麼問的,多是了解我們單位,辦交接的情形,而我,雖然希望‥無論如何,都「如期」落定吧!? 可是‥人和人之間,總有情分——
我想‥〔即使對方負我,我還是會做我該做的,對我自己,有個交代的。〕
  雖然,很多時候,我都不是那樣的勇敢,但是,
同事問我‥「到了今天,會不會後悔,或猶豫?」
我慶幸‥自己是搖頭的,雖說‥「我對未來,並不樂觀,甚至於‥其實還是不看好的」,但是‥也要尊重、支持自己的抉擇。(固執嗎?)
 
  阿文!淑慧的信,一併寄上,予你同享,有空再請寄回,因為‥至少目前,我是想把它留在書本裡頭——也許哪一天,麗玉真寫了書,「她」會是其中一個主角,也不一定吧!?
  「出書」……想想,好遙遠的感覺!
  如果有那麼一天,我希望‥能有一本,記錄全是真實的故事!
  重要的是‥自己一定要感動得「心滿意足」才行!
                  麗玉
                    (85)1996.04.18.四 21:43:32
 
  大約‥兩星期前吧!公寓樓下的信箱,全貼著一張紅單,是寫著新住址。
  麗玉問了一下,它的「生效日期」,要等「通知」之後才開始,目前只是先「預知」此訊息而已!
    台中縣豐原市自強南街175號 四樓
  每一次,改地址的時候,找得到我的人,就愈來愈少(除非‥我勤於聯絡的),今後,只怕剩下老友慧姿,還有阿文、阿惜,這麼簡單了……
  偶爾想想,這樣也好——真的!也好!
 

■附錄:淑慧給麗玉的信。

麗玉‥
  真的!對妳的即將離去,心中充滿了依依不捨之情,原本以為自己——
「言情小說」,看太多了,卻想不到‥妳亦有同感,真是心有慼慼焉!
  誠如妳所提的‥「我倆因地緣之關係,而導致,沒有更深一層的認識與了解,深表遺憾!」
  但,慶幸的是‥「在妳離去之前,與妳有更進一步的接觸!希望藉此,我倆能有更長、更久的友誼!」
  感覺裡,妳一直是個又乖、又靜的女孩,該用什麼形容妳呢?
對了!「蓮花之出污泥而不染」!
無論周圍環境,再怎麼地惡劣與混亂,妳還是保持自我,井然有序。
未曾看過妳發過脾氣,但深知‥「妳並非是個『無脾氣』的人,只是‥凡事都往肚裡吞,不想與別人爭論」,沒錯吧!? 而如此之結果,就如同‥「蓄洪之水壩」,若未曾宣洩,總有一天,會決堤的,不是嗎?
  不知自己,是否何其有幸,當妳的聽眾,嗯?
  別看我‥平常粗枝大葉、丟三忘四,靜不下三分鐘的人,我可是個忠實的好聽眾,更是個「問題顧問」——雖然‥有時,自己的事,未能妥善處理,但這是人之常情嘛!所謂‥「當局者迷也!」
  對妳的決心離去,雖感到萬分不捨,但衷心希望‥妳能有更美好的未來!
(「但,當妳飛黃騰達的一天,可別忘了‥在此落難的同仁哦!」 真噁心!)
  還有‥我這個人,是「直腸子」,有話儘管說,也不怕得罪了對方,這點,請妳見諒! 但還好上天,還記得給我一個腦袋瓜,不至於‥「是非黑白分不清」;記憶力,是差了點,對別人所說的話,隔天就忘得精光,是故‥如果妳願意,又不嫌棄,我倒是個談心的對象。
  這陣子,我可能會搬出宿舍,如欲與我聯絡,可叩我——
「嗶嗶叩‥059.433343」,代號「55」。
  說真格地,晚上如無處去,又不嫌我吵,倒是可以找我聊天,如何?
  最後,希望妳如同〈劉墉〉所著之《做個飛翔的美夢》,在以後的日子裡,
能夠‥做個飛翔的美夢!
                  淑慧
                    (85)1996.04.17.三
 
  電話‥(047)984-666、984-704
  叩機‥059.433343,代號「55」
  住址‥彰化縣伸港鄉汴頭村汴頭路40號
  現居‥台灣櫻花大飯店
 

▼給阿文‥124.2

阿文‥
  天氣總是變化莫測,下午的雨,一直沒停。
  下了班,回到家,走向陽台,只是心想‥〔下雨了,衣服有幾件,還晾在外頭……〕卻一時忘了‥早上晾的一條被子(昨晚看天氣好,才洗的,結果‥失算了),直到靠近陽台,才發現,有這麼一回事;這下子,被子濕得很均勻,只好把它丟進洗衣機裡了——昨晚和早上的工夫,就算是白費吧!
  下午大約四點半——
  我的主管,請我進去「泡茶」(術語),無非是再問我‥關於去留的問題,同時,她仍不放棄的問我‥「調到『台中』(總公司)的事,考慮得如何?」
  其實,我早已給了她答案‥「我不想留在工廠。」 也以「距離太遠」為由,婉拒她的好意,表示‥「不過去台中財務部門。」
  之前,「台中」的〈錦鳳、美雲〉,都打來電話,問我是否要過去。
  當時,我也一頭霧水,因為太快,也太莫名了。
  那時,距離襄理問我‥「如果調到『台中』(可保留年資)……要不要?」 也沒幾天,而且,我從沒答應過,可是,她們的說法,卻是‥
「聽說妳們單位,有人要調到財務部,而且,那個人,表現得很好……」
「真的不是妳!?」
「這兩天,要由我們副理面試……」
「不要到時候碰面了,怎麼告訴我,妳叫〈陳麗玉〉……」
  從頭到尾,我只能說‥「真的不知道!」並且送她一句‥
「如果曉得了,我會偷偷的,先告訴妳!」
  上述的情形,也許是廠長、襄理,和那裡的副理溝通後,經由人與人之間的傳達,而變了樣,也有可能。
  不過,今天,襄理倒是告訴我‥
「財務部副理,有說要過來,和妳談一談,不過,他還沒抽出空來……」
  天啊!能談什麼? 一屋子的女人,在同一樓層,總愛計較那些無聊的事——
第一,我就不愛;再者,「五點三十分」下班(公事,萬一再多做一些,則不然),光應付這段交通頻繁的路段(比我上夜校更遠,車量更多),回到家,也不知道幾點,雖說‥「這樣可以增加學習的機會,而且,襄理也沒必要,替我這麼做」的情況下,說什麼,都是我的幸運,只是‥「距離、時間」的考量下,我還是毫不猶豫的,選擇放棄,雖說‥「爾後可能沒有這種機會」,我想‥
〔我還是不後悔——只要可以早早回家,有些事,不必太去在意的。〕
  不管怎麼談,襄理最後,還是要我‥「好好考慮,萬一‥將來想去「台中」,或是有需要我幫忙的,千萬要開口……」
  由於,坐在她旁邊兩年半,所以‥我知道,她是真心的……
  說來好笑,自己竟然因感動,而眼眶控制不住的,泛著淚水;而她和我談話幾次,有時,也被我傳染……或許‥是太為我操心吧!? 她眼眶,也是紅了起來。
 
  寫到這,已經「下午七點三十五分」了。
  感冒似乎這才正算開始,外頭的那些客人(〈寶玉〉的男朋友,寶玉,以前是媽在醫院工作的護士,如今,不知是不是在「屏東」,忘了,他們都算是有心人,有空,也過來好多回了),還沒走,麗玉也不打算出去吃飯,(不餓嘛!)
  有人陪著母親,正好可以安心的睡一覺,好累喔!晚安!
                  麗玉
                    (85)1996.04.19.五 21:45:33
 

▼給阿文‥124.3

阿文‥
  聽說‥
  小寶貝把他阿嬤養的二十幾隻雞,放出籠外……隨後,雞群四處跑,家裡的三隻狗,追在後頭……一下子,成了『雞飛狗跳』的畫面。
  八成樂透了那小寶貝,又拍掌又笑的,忙著看雞、看狗;看他阿公、阿嬤,翹起屁股,捉小雞。
  終於,雞全回到籠裡去了,世界也變得安靜。
  因為‥可以清晰的,聽見小寶貝的哭聲,在空氣裡,震開來了。
 
  明天,是小寶貝,出生滿二年的日子(民國八十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希望‥他永遠可以擁有好多簡單的快樂!
 
  阿文!中午吃飯的時候——
  母親告訴我‥「彬仔把他阿嬤養的雞,給放了出來………」她邊說邊笑。
  麗玉雖沒有親眼目睹,但是,我可以感受得到‥彬仔快樂的模樣。
  或許,是太想跟阿文分享,所以‥「一口氣」,就寫下上面那段,剛才重看了一遍,有一些些「意外」,總覺得‥有些「陌生」,怎麼會一口氣,沒有間斷的,寫成那樣? 好奇怪的味道!
                  麗玉
                    (85)1996.04.20.六 17:02:47
 

▼給阿文‥124.4

阿文‥
  淑慧找到新家了——就在「合作街」,昔日麗玉住的那條巷子,聽得我有些意外。
  下了班,撥個內線給淑慧,告訴她‥「我要去『福利中心』,買衛生紙,看妳要不要一起去?」
  而其實‥我主要是想陪她去買,她需要的東西,因為‥怕她不好意思開口,跟麗玉借「福利證」(媽媽工作所發的),是原因之一,而最根本的,仍是‥陪她一起,為新家打點。
  阿文!你相信嗎? 好久沒跟小真碰面,也沒找慧姿了。
  今天,只是和淑慧,在福利中心裡走著,兩個人,一個說‥「要去作客」,一個卻為了,朋友可能隨時光臨新居,而想著‥也許該買些這、該準備那的。
  短短的購物時間,卻教我不時想起‥年少時,和慧姿所編的夢——
只有兩個人的世界,然後‥如何……如何…… 那時,一切都美。
  而且,也想起‥小真搬出,當時住在「豐南街」的家之後,我和她所做的一切事;想起那一段日子,我又何嘗‥不也把她那裡,當成我「第二個家」似的,始終忘不了,那一屋子的笑聲。
  記得‥下雨的日子,我和小真,泡了咖啡、吃著饅頭。
  麗玉曾故意說‥「小真!妳的杯子,怎麼有泥巴的顏色?」(因奶精加太多之故。)
  她卻認真的,一直找、一邊問‥「在哪裡?」
  我笑得肚子都疼了,她還好天真的,在找「泥巴」,只好一本正經的告訴她‥「妳瞧——這不像泥巴的顏色嗎?」
  她於是嘟著嘴,而後,一貫的笑開來。
  她的笑,任何人聽了,都會開心的。
  而「阿文那一屋子的書」,是麗玉最想要的,也是在那裡,談著談著而來的。
  不知道為什麼,想起這一切,竟然好懷念,想起〈翁嘉偉、阿助、阿姿、小真〉,我們這一群朋友,從那一段輪流失業、輪流找工作,彼此這麼打氣著走來,有的當兵去、有的唸了夜校、有的回家鄉去(林榮祥),就差不多,不來「台中」了。
  如今,我一處、阿姿一處;阿助、嘉偉,也一個人一個地方……
  想想,好奇怪‥〔有的天天膩在一起的人,反而不親,而像我們這群朋友,久久沒聯絡,卻總教我‥在回頭想起過去的歲月時,仍覺得‥「不虛此行」……〕
  尤其是今晚,原本也許想來,不免有些傷感,(嘆人事已非吧!)可是‥能有這機會,再回到「過去的心情」的情況下,心裡有的,只剩下「滿足、溫馨」,乃至擁有的,只剩下一顆「感激」的心。
                  麗玉
                    (85)1996.04.22.一 22:50:36
 

▼給阿文‥124.5

阿文‥
  今天是星期四了。
  這些天,下了班,沒有很早回家,不過,倒是離開公司得早。
  昨天,上班的時候,淑慧告訴我‥「昨晚,真是禍不單行……」
  因為‥前一晚,去街上,買些用的東西之後,我們在樓下分手,而她,短短只有五分鐘不到的路程吧!因為迷了路,而繞了二個鐘頭的圈,怎麼走,都是相同的街。或許是夜晚的緣故,否則‥從她住的地方,到麗玉這裡,路很好走,也很好認的,可是燈亮了、車多了,於是‥變了樣吧!真是難為了她。
  聽到這裡,真的怪自己‥前一晚,跟她揮手時,有告訴她‥「先左轉,出去就是大馬路,看見加油站,轉彎就行。」
  結果‥她點了頭,一下子,車子發動了,卻是直直的走。
  也許,當時該叫住她,雖說「條條路都通」,可是這一會兒,走到路口,她是看不見加油站的……結果‥「加油站」並不是重點,而是她弄不清楚‥「加油站」,轉彎之後,她的住處,是在哪一條巷子……
  我在想‥〔真的車多了、燈亮了之後,會教人搞不清楚,自己在哪。〕
  也就在昨天,我才曉得‥平日,她口中的「身體不好」,是怎麼一回事。
那晚,繞圈子,天又冷、心又急,我是可以想像那滋味的,而她多年的輕微癲癇(她是這麼說的),也可能是這幾天,情緒不穩定,沒按時吃藥,竟然發病。
  看到她,上嘴唇都弄腫了起來,越想越心疼……
  阿文!你相信嗎? 麗玉當時,有種感覺‥或許,有時,我們該把「念頭」實現‥〔如果可以陪著她回家,那至少可以避免這一次的意外……〕
只是‥下一次呢? 天啊!怎麼會這樣子?
  後來,昨天下午,聽見同事說‥「淑慧身體好像不舒服……」
  於是‥下了班,總機不在,我自己廣播了兩次,又打了電話,去她住的地方,都沒回應,只好去她住的地方;等到有人開門,跟她解釋了一下,看那女孩,半信半疑的,還是請我自己進去沒關係,於是‥按著淑慧帶著我的印象(那裡面,有不同樓梯,很多房間,專門是租給人用的建築物,有些像旅館),找到了「五〇一」號房,只是敲了門,都沒反應,於是,拿出紙筆,寫了一句話,便聽見樓下,傳來同事〈月枝〉的聲音,所有的不安,才頓時消失。
  送走月枝之後,我載淑慧,回到家裡來,才知道‥母親要值班,於是和她談了好多,才曉得,關於她的一些事。
  阿文!說真的,麗玉竟然好希望‥淑慧可以給那個「他」(不知姓啥,沒問她)機會,也同時,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雖說‥人們根本上,最可信任的,還是自己,但是‥聽她談了他好多,而且,很多事,在他早已都知道的情況下,以某些角度來看,她反而可以不必那麼累,現在,她只差不敢把病情,告訴他。
  大概是太擔心,她自己一個人,或是前世,和「他」也有很深的緣吧!?
不認識他,卻直說服淑慧‥「在他事隔多年之後,好不容易,透過朋友,聯絡上她的這分『用心』,好好的,再做個分析……」
畢竟‥人和人之間的緣分,是奇妙的,或許說了,一切明朗化,結局不知如何,但我深信‥至少她對自己,或對他,都已做了,「負責」的態度了。
  或許,阿文會笑麗玉這般的看法嗎?
  不知道!只是,我真的好希望‥淑慧可以過得更好!更希望有個人,真心的,願意照顧她……
  短短幾天的工夫,我竟然對她,放不下心來,想陪她久一點,卻又還是開口,必須離開;也難怪‥她會有怕給人「添麻煩」的想法,只是‥立場不同了,想的和說的,就自然會不同吧!?
  心想‥〔換成我是她,八成一堆想法,就會和她一樣的!〕
  人啊人!真是絕呢!
                  麗玉
                    (85)1996.04.25.四 22;45:35
 

△給麗玉-124

麗玉‥
  將電腦「開機」之後,卻坐著「發呆」……
  心裡想著‥〔阿文也真是的……竟然連「寫信」,都用電腦打字了……真不知‥收信的人——看了是何感想?〕
  〈嘉容〉來信說‥「我真不敢相信‥你用電腦打字『寫信』。」
  想想‥都覺得好笑呢!
  要是有一天,電腦「當機」了,或是停電了,阿文是否還會‥「勤得」拿紙~動筆寫信呢?
 
  不知麗玉,想買電腦的計劃,變成怎樣了?
  能夠買的話,那就買了吧! 人生苦短,有些事,總在「因循苟且」之後,令自己「遺憾」而終……能夠「如願以償」,那是一件很快樂的事情呀!
  「學習」,應該是一件很快樂的事;學習新的事物,也讓自己能夠「成長」、能夠享受到學習的「成果」。
  如果‥妳真的離職了,那麼‥學習電腦,也可以藉機,充實自己呀!
 
  接到「地政事務所」,打來的電話……
  因為‥當初,辦繼承的時候,有一筆「分割」的土地(做道路),沒有繼承到,需要再辦理繼承……
  阿文這次「自己來」,東奔西跑的,十幾天,總算是在星期一(四月二十二日)送件了。
  …………
  竟然還有「九項」有問題,真是……
  糟糕!心情有點被「影響」了……真是「不順」啊!
  真是的!阿文果然說得沒錯‥「有就有麻煩、無就無負擔。」
  算了!下星期一,再去「煩忙」吧!
  到後山去曬曬太陽、整理菜圃——運動運動吧!
                  阿文
                    (85)1996.04.27.六 10;15:04
 
      *      *      *      *
 
  四月二十八日,星期日——
  上午下山,到「九如公園」去,有個區公所辦的「認養公園花木」的園遊會,有些種花的活動,還有些教「捏麵人、竹槍、中國結、香包、打陀螺、彩球」等童玩勞作。
  阿文應里長的邀請,去教小朋友摺紙。
  真是的!還沒正式開始——
  阿文竟發現‥自己的皮包,被人給「摸走」了……
  還沒正式開始,大家就興致勃勃的,跟阿文學做「板帶魚」;阿文穿著一件長袖的外套,天氣熱嘛!便想脫下來,只脫了左袖子,還是很努力的教著……結果‥等把右袖也脫下來時,竟發現‥放在左邊口袋裡的皮包——不見了……
地上到處找不著——想是被「摸走」的(口袋有鈕扣,鈕扣被打開了)。
  皮包裡頭,有「身分證、機車駕照、行照、健保卡」……還有現金二千餘元。
  阿文趕緊去廣播說‥「我的皮包『掉了』……希望大家看看地上,撿到還給我……」 希望那個人,錢拿走就算了,把皮包給丟了,讓人家「撿到」,交還回來……免得‥去辦理那些證件——麻煩啊!
  害得阿文,心情又受了影響,教得有些「不起勁、不盡心」——心裡有罣礙,放不開嘛!好會兒,才調適過來‥〔掉了就掉了,又能怎樣呢? 煩惱也找不回來呀! 反正‥再「花個一天」的時間、花個不到一千塊,也就能把「身分證、駕照、行照」給辦好嘛!〕 正想要「大顯身手」,教摺紙時,活動時間(只有半天),卻要結束了。
  中午結束了,皮包還是沒找到,只得去派出所報案啦!
  吃過午飯,便到〈王馨卉〉(國小三年級)家去,教幾個小朋友做「彩球」(各種顏色的板帶做的)、做捏麵人……看她們學得那麼認真、那麼努力,倒也覺得「欣慰」,「煩惱」也就沒了——
果真是〈孔子〉所說的‥「得天下之英才而教之——不亦悅乎!」
(這句話,是〈孔子〉說的吧!?)
 
  佛家所謂‥「錢財者,『盜賊、水、火、不肖子孫、官家』有分。」
  人們的錢財,隨時都可能會被「盜賊、水、火、不肖子孫」,給「偷走、搶走、騙走、拐走」……
  而人們「賺錢」,也要付「所得稅」;「花錢」,也要付「貨物稅」;活著,要付稅;死了,也得付「遺產稅」——萬萬稅……這就叫作‥官家有分。
  阿文為了那筆‥「三十七平分公尺」的土地(總價「一十七萬九千二百元」),又繳了「一萬一千四百六十五元」的稅;土地繼承登記,超過六個月,又被罰了「二十倍‥三千五百八十元」(繼承登記者,得自繼承之日起(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聲請逾期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加上其他支出,算算也花了二萬多元。
(以前,代書是有向「地政處」,查詢所有土地「地籍資料」清單的——
 電腦查詢,怎麼還會「漏一筆」咧?)
  阿文總覺得‥「人民」,好像「綿羊」一樣,毛長成了,就得被「剝一層毛」……剝毛還沒關係——要是「一隻牛,要剝兩層皮」,那才真是可悲、可哀呢!
  呵呵!阿文現在覺得‥「花錢能解決的、花錢能買到的——最是便宜啦!」
  「錢財身外物——錢,再賺就有了」,被「錢財」給影響心情,實在是「不值得」也!
                  阿文
                    (85)1996.04.28.日 23:25:05
 
      *      *      *      *
 
  四月二十九日,星期一。
  阿文到「松山地政事務所」去取「退件」——「九個問題」,還好不是什麼大問題(有的章沒蓋到、有的寫錯了……有的沒寫日期),阿文去跑了一趟「國稅局」,多報了「一千元」的「遺產稅」,也就「解決」了。
  法律,是個不講「情、理」的傢伙,只要「依法辦理」,也就「沒事」了。
  這次,補辦繼承土地,由阿文一人,繼承土地部分(六個繼承人,三十七平分公尺,要再分成六等分的話……到時候,男婚女嫁……母親過世時,還得再「繼承」一次,越來越多問題、越多麻煩)。
  「被繼承人,未有遺囑,禁止分割,是以繼承人,依法得以隨時請求分割遺產;關於‥分割方法,被繼承人,又未以遺囑指定,或委託第三者為指定,是故‥應由繼承人,協議解決。」
  土地由一人繼承,其他人,就得搞些「現金」,讓他們繼承。
  「遺產稅繳清證明書」上,只有土地,沒有其它財產(金子、現金、股票等),土地,就得由每個人繼承。
  上次繼承時,報了「十萬元」,由母親及兩個妹妹,繼承現金部分;阿文等,三個兄弟,繼承土地部分。
  阿文以為這次是「補報」,又付了上次的「遺產稅繳清證明」,把上次的十萬元,又拿來做母親,及兩個弟弟、兩個妹妹的繼承部分,而漏報的一筆土地,由阿文繼承——結果‥
  地政事務所的那些人說‥「分過的,不能再分。」
  (這真是‥「不合情理」也!錢又不是土地、又不是食物,過去那樣分,現在想這樣分,大家都願意、大家都高興,難道不行嗎? 呵呵呵!「法律」就是不講「情、理」的嘛!)
  阿文只好再去國稅局,多報個「一千元」的現金,搞了張‥「一千元現金的遺產繳清證明書」——母親、弟妹們,各繼承‥「新台幣貳佰元整」;土地部分,由阿文繼承,這樣就「可以」了……
  真是好好笑啊!
  到底有多少「法律」,已流於「形式化」了呢?
 
  好啦!拉里拉雜的,扯這些「雜事」……只是想‥
〔每次都扯一大堆「道理」,這次,就扯些「事情」好了。〕
  只是,阿文經過這次「繼承事件」,也增長了不少「知識」,下次也可以去當「繼承」事務的「代書」了,哈哈! (「久病成良醫」嘛!)
  這次,阿文倒有所體認,因而作了三首詩偈道‥
「身在凡塵太多事,勞心費力又耗時,總是庸人自擾之,如鏡映景方為智。」
「世事徒煩忙,始終空一場。當學鏡映景,莫為境所轉。」
「耐煩事可成、常習行方順。投機多過患、循道理自證。」

  世事,有很多都是‥「無可奈何」的、非自所情願的、非自所喜歡的……無論如何,總是調適自己,多學學「明鏡映景」,不要被「境界」,給牽著鼻子走,才能活得自在、自由啊!
                  阿文
                    (85)1996.04.29.一 23:50:16
 
・真,是一種感動——當悲喜交集時,我發現了‥「真」的存在!
 善,是一種感動——當悲喜交集時,我發現了‥「善」的存在!
 美,是一種感動——當悲喜交集時,我發現了‥「美」的存在!
                           ——潘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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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首舖於「新聞台」。2023.05.06.六 00:00:01
◎潘文良《魚雁千里共今緣》陳麗玉_124。1996.04.29.一 23: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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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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